在佛法的進修中,漸漸的應用佛法,作為我研究佛法的方法。四十二年底,寫了『以佛法研究佛法』的短文。我說:「所研究的問題,不但是空有、理事、心性」。「所研究的佛法,是佛教的一切內容;作為能研究的方法的佛法,是佛法的根本法則」,也就是緣起的「三法印」。佛法的自覺自證,是超時空的,泯絕戲論的(一實相印)。但為了化度眾生,宣說而成為語句(法),成為制度(律),就是時空中的存在。呈現於一定時空中的一切法與律,是緣起的,沒有不契合於三法印的。我以為:
在研求的態度上,應有「無我」的精神。「無我,是離卻自我(神我)的倒見,不從自我出發去攝取一切。在佛法的研究中,就是不固執自我的成見,不(預)存一成見去研究」,讓經論的本義顯現出來。「切莫自作聰明,預存見解,也莫偏信古說」。
在方法上,諸行無常,是「豎觀一切,無非是念念不住,相似相續的生滅過程」。諸法無我,是「橫觀(也通於豎觀)一切,無非是展轉相關,相依相成的集散現」。一切都依於因緣,依緣就不能沒有變化,應把握無性緣生的無常觀。「有人從考證求真的見地出發,同情佛世的佛教,因而鼓吹錫、暹(泰)式的佛教而批評其他的。這種思想,不但忽略了因時因地演變的必然性,並漠視後代佛教,發掘佛學真義的一切努力與成果」。「有些人,受了進化說的眩惑,主張由小乘而大乘,而空宗,而唯識,而密宗,事部、行部一直到無上瑜伽,愈後愈進步愈圓滿。……愈後愈圓滿者,又漠視了畸形發展與病態的演進」。所以,「我們要依據佛法的諸行無常法則,從佛法演化的見地中,去發現佛法真義的健全發展與正常適應」。
諸法無我呢?「一切法無我,唯是相依相成的,眾緣和合的存在」。自他的「展轉相關,不但是異時的、內部的,也與其他的學術(等),有著密切的關聯;這是無我諸法的自他緣成」。「是眾緣和合,所以在那現起的似乎一體中,內在具有多方面的性質與作用」;「因此(佛法的)種種差別,必須從似一的和合中去理解;而一味的佛法,又非從似異的種種中去認識不可:這是無我諸法的總別相關」(相關,原文作無礙,今改)。「從眾緣和合的一體中,演為不同的思想體系,構成不同的理論中心,佛法是分化了。他本是一體多方面的發揮,富有共同性,因此,在演變中又會因某種共同點而漸漸的合流。合而又離,離而又合,佛法是一天天的深刻複雜。這裏面也多有畸形與偏頗的發展,成為病態的佛教:這是無我諸法的錯綜離合」。總之,從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的法則去研究,那末「研究的方法,研究的成果,才不會是變了質的違反佛法的佛法」!
在立場上,涅槃寂靜是研究者的信仰與理想,應為此佛法的崇高理想而研究。「佛法的研求者,不但要把文字所顯的實義,體會到學者自心;還要了解文字的無常無我,直從文字去體現寂滅」。
我在『入世與佛學』一文中,認為:「契合於根本大法(法印)的聖教流傳,是完全契合的史的發展,而可以考證論究的。在史的論證中,過去佛教的真實情形,充分的表現出來。佛法(思想與制度)是有變化的,但未必進化。說進化,已是一隻眼;在佛法的流傳中,還有退化、腐化。(試問:)佛法為什麼會衰落呢」!然對於佛法中,為學問而學問,為研究而研究,為考證而考證的學者,不能表示同情。
我以為:「一、研究的對象──佛法,應重視其宗教性」。「二、以佛學為宗教的,從事史的考證,應重於求真實」。「三、史的研究考證,以探求真實為標的。在進行真實的研究中(從學佛說,應引為個人信解的準繩),對現代佛學來說,應有以古為鑑的實際意義」。佛法與佛學史的研究,作為一個佛弟子,應有純正高潔的理想──涅槃寂靜是信仰,是趣求的理想。為純正的佛法而研究,對那些神化的,俗化的,偏激的,適應低級趣味的種種方便(專重思辨也不一定是好事),使佛法逐漸走上衰運,我們不應該為正法而多多反省嗎?
以佛法的「法印」來研究佛法,我雖不能善巧地應用,但深信這是研求佛法的最佳方法!(《華雨集第五冊》p.46 - p.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