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養大小等觀待發心差別之理 

益西彭措堪布 講授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三冊  

  又如說云:“供養亦複不賴其物,是在自信。”若有信心,用曼陀羅及諸淨水,並無主攝諸供具等,皆可供養,無餘財物,應如是行。如現實有而不能舍,作是念雲:“我無福德極貧窮,諸餘供財我悉無。”等同博朵瓦雲:“於一穢螺杯中,略擲少許香草,念雲:‘旃檀、冰片、妙香水。’是諸生盲欺明眼者。”

  又比如有一種說法:“供養也不是依賴供養物,而是在於自己的信心。”如果有信心,用曼陀羅與淨水(供養曼茶),以及無主人所攝持的各種供養具等,都可以供養,在沒有其餘財物時,應當這樣行持。但如果自己現在實有財物卻不能施捨,反而引用《入行論》的語句說:“我無福德極貧窮,諸餘供財我悉無。”這就如同博朵瓦尊者所說:“在一個骯髒的螺碗中,稍微放入一點香草,口中卻說:‘栴檀、冰片、妙香水。’此即生盲欺騙明眼人,過患極大。”十方常住三寶能無障礙地照見眾生內心,如果自己明明有財物,但因慳吝而不能施捨,口中卻說沒有供財,此即欺騙三寶,猶如生盲欺騙明眼人一般。

  以下引公案說明“供養大小觀待發心”之理:

  昔日有位女居士到寺院作供養時,將僅有的兩文錢捐給寺院,當時方丈親自出來為她懺悔。後來這位女施主被選入宮中,成為皇帝的妃子,一次,她攜數千兩黃金前來供養寺院,但方丈只讓徒弟為她回向。女居士便問:“以前我供養兩文錢,師父親自為我懺悔,現在供養數千兩黃金,師父卻不來為我回向,這是何緣故?”方丈告訴她:“以前供物雖然微薄,但你的供養心十分真誠,若非老僧親自為你懺悔,則不足以報答。現在供物雖然厚重,但供養心不如以前,所以叫人代為懺悔就已足夠。”

  由此公案可知,供養大小不是隨外在的形相,而是隨供養心的差別,所以本論說:“供養亦複不賴其物,是在自信。若有信心,用曼陀羅及諸淨水,並無主攝諸供具等,皆可供養。”阿底峽尊者曾經教導弟子,西藏的水清淨甘美,舉世無比,哪怕只是以此水供養三寶,也能積累巨大資糧。《賢愚經·寶天因緣品》記載:毗婆屍佛時,有位窮人在沒有錢財的情況下,以少許如珍珠一般的白石供養僧眾,因為具足信心與恭敬心,而感得九十一劫中,享受無量福報。因此,只要具有信心與恭敬心,則以曼陀羅、淨水、無主物等都可以供養。但是如果自己的資財具足,則應以眾多、精美的供品供養三寶,才是如法。否則,僅僅希求自己的受用廣大善妙,而以微少、下劣之物供養大恩三寶,尚且不如世間人請客送禮大方,此即內在無賢善之相,並非真誠的供養。

  《大智度論》中有一則公案:

  昔日大月氏弗迦羅城有位畫師,前往東方多刹施羅國,他客居外國以作畫謀生,十二年中掙得三十兩黃金,當他攜帶酬金返回故鄉弗迦羅城時,聽到擊鼓作大會的聲音,便前去觀看。當他見到僧眾時,生起了清淨的信心,就問維那:“需要多少錢才能為僧眾供齋?”維那說:“三十兩金子就足夠了。”畫家便將僅有的三十兩金子交給維那說:“幫我供齋一日,我明天再來。”於是空著手回家。妻子問他:“你出門十二年,有多少收入?”他說:“我掙得三十兩黃金。”妻又問:“黃金現在何處?”畫師答:“全都變成了福田的種子。”妻問:“什麼福田?”他答:“供養了僧眾。”妻子氣憤而捆縛丈夫,將他送往官府治罪。斷事的官員問:“你有何事?”妻說:“我丈夫失心狂亂,不憐惜妻兒,將十二年作畫所得三十兩黃金全部送人,我按照法律將他綁來,請求處理。”大官問畫家:“你為何不將酬金供養妻兒,反而送給他人?”畫家說:“我因前世不修功德,導致今生貧窮,感受諸多辛苦。今生有幸值遇福田,如果再不種福,來世仍然貧窮,貧貧相續,沒有解脫貧苦的時候。我現在想徹底頓舍貧窮,所以將黃金悉數供僧。”大官本來是優婆塞,信佛清淨,聞言之後讚歎:“真不容易!將辛苦所得少許財物全數供僧,你真是善人。”大官說完就脫下所佩戴的瓔珞和所乘的駿馬,連同一聚落,都賜給窮人。

  與有錢不能施捨而欺騙三寶的人相比,公案中的畫家深信因果,對僧寶的供養心非常猛利,將十二年的積蓄盡供僧眾,這樣難舍能舍,獲福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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