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利與利他
明倫月刊 三省
若自成己利,乃能利於彼。自舍欲利他,失利後憂悔。 (摘自十住毗婆沙論)
“自利利他”是菩薩成就佛道的必要條件,因為若要圓滿佛果,不但要自求覺悟、解脫,更要發廣大心,讓眾生也能普受法益。只不過,在意欲大行度生事業之前,自身的修行根柢必須扎實、穩固,這樣才有資格和能力承當度化眾生出離生死的重擔。如果自己沒有下過一番苦功,在學佛修行上獲得實益,只是一味大談如何利益他人,這樣就是本末倒置。當無常猝不及防地降臨,而自己又手足無措的時候,後悔、懊惱就太遲了。
現今佛教的發展,表面看來十分興盛,因為大眾喜歡追求形式的轟轟烈烈,都把焦點集中在行善救濟上,認為這就是佛法的全部。行善積德當然是佛法所提倡的,但別忘了佛陀的教法,畢竟是要引導眾生息慮靜緣、斷惑證真、了生脫死,如果自身不在“戒定慧”上反復用功、熏修,如何達到這個目標呢?因此,唯有真正自得修行實益,才能徹底做到拔眾生苦、與眾生樂,如果對自己的生死大事毫無把握,就認為已和菩薩境界等同,那就真是“高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