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之探究 第四章 第八節 如幻 即空即假之緣起
第四章_龍樹──中道緣起與假名空性之統一
第八節 如幻——即空即假之緣起(p.261~p.265)
一、《般若經》與《中論》以如幻等來譬喻一切法空(p.261)
《中論》在論破異執後,每舉譬喻來說明,譬喻是佛法教化的一種方便。
(一)《摩訶般若經》中,說幻等十喻。1
(二)《中論》依《般若經》說幻、化等譬喻,是為了表示一切法是空無自性的,如卷4說:
色、聲、香、味、觸,及法體六種,皆空如炎、夢,如幹闥婆城。如是六種中,何有淨、不淨?猶如幻化人,亦如鏡中像。(大正30,31 b16~19)
色等六塵,可總攝眾生所知的一切法。在眾生心境中,這一切似乎確實如此。
其實是虛誑顛倒,而並非真是那樣的。這是被譬喻為如陽焰,如夢等的意趣;
這些譬喻,是譬喻一切法空的。
二、幻化等譬喻之意義(p.262~p.263)
【(一)「不空論者」對幻化喻的解說】
在無始慣習的意識中,雖多少知道虛假不實,而總覺得「假必依實」,「依實立假」。
對這些譬喻,也會這樣的解說,如幻化就分別為二,「幻化者」與「幻化事」。
以為「幻化事」,當然是虛假不實的,而能幻化的「幻化者」,不能說是沒有的。
所以對幻化喻,就解說為幻化事──境相是空無有實的,能幻者──心識是不空的。2
【(二)《中論》對幻化喻之解說】
《般若經》與龍樹,卻不是這樣解說的,如《中論》卷3說:
如世尊神通,所作變化人;如是變化人,複變作化人。
如初變化人,是名為作者;變化人所作,是則名為業。
諸煩惱及業,作者及果報,皆如幻與夢,如炎亦如響。3
從變化人再起變化人的譬喻,只是為了說明,能幻化者與所幻化事,一切都是幻化那樣。幻化等譬喻,是譬喻眾緣所生法的;一切法是緣起的,所以一切如幻化── 一切皆空。
【(三)《大智度論》對幻化等譬喻之解說】
空是無自性的,也是假名有的,所以一切法如幻化等,不但是譬喻空的,也譬喻世俗有。《大智度論》說:
是十喻,為解空法故。……諸法相雖空,亦有分別可見、不可見。譬如幻化象、馬及種種諸物,雖知無實,然色可見、聲可聞,與六情相對,不相錯亂。諸法亦如是,雖空而可見、可聞,不相錯亂。(卷5,大正25,101 c10~22)
諸法雖空而有分別,有難解空,有易解空。今以(幻化等)易解空,喻(根、境、識等)難解空。……有人知十喻(是)誑惑耳目法,不知諸法空故,以此(十喻)喻諸法。若有人於十譬喻中,心著不解,種種難論,以此為有;是十譬喻不為其用,應更為說餘法門。(卷6,大正25,105c1~10)
幻化等譬喻,表示一切法是無自性空的,然在世俗諦中,可見、可聞,是不會錯亂的。世俗法中,因果、善惡、邪正,是曆然不亂的,不壞世間法相。4
在世間所知中,知道有些是空無有實的,如幻化等;但有些卻不容易知道是空的,所以說易解空──十喻,比喻難解的虛偽不實。
譬喻,應該理解說譬喻者的意趣所在!5 所以對那些以為沒有幻事而有幻者,沒有夢境而有夢心;有的以為夢境也是有的,不過錯亂而已。6不能理會說譬喻者的用心,專在語文上辨析問難,譬喻也就無用了!
三、一切法「如幻如化」與「不如幻如化」(p.263)
【(一)為新學菩薩說:涅槃「不如幻如化」】
一切法如幻如化,也有不如幻如化的嗎?依經文,可以這麼說,不過是不了義的。《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26〈如化品〉說:
佛告須菩提:若有法生滅相者,皆是變化。……若法無生無滅,是非變化;……不誑相涅槃,是法非變化。(大正8,416a2~6)
諸法平等,非聲聞作,非辟支佛作,非諸菩薩摩訶薩作,非諸佛作,有佛無佛,諸法性常空,性空即是涅槃。……若新發意菩薩7,聞是一切法畢竟性空,乃至涅槃亦皆如化,心則驚怖。為是新發意菩薩故,分別(說)生滅者如化,不生不滅者不如化。」(大正8,416a6~14)
生滅法是如化的;不生不滅是不如化的,就是涅槃。大乘法也有這樣說的,那是為新學菩薩所說的不了義教。
【(二)般若法門的究竟說:一切法如幻如化,涅槃亦如幻如化】
如實的說,一切法平等性(法法如此的),自性常空,性空就是涅槃,涅槃當然也是如化的。《小品般若經》說一切法如幻如夢:「我說涅槃亦如幻如夢。……設複有法過於涅槃,我亦說如幻如夢。」8
一切法性空,一切法如幻,是般若法門的究竟說。
四、說「有為自性異無為自性」與「不離有為而有無為」之意趣(p.264~p.265)
【(一)為新學者說:「有為自性異無為自性」】
大乘法中,如對一切有為(生滅)法,說無為自性,無為自性與有為法異,那也是為新學者所作的不了義說。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0〈法稱品〉(大正8,292 b24~27)說:
雲何有為諸法相?……
雲何名為無為諸法相?若法無生無滅,無住無異,無垢無淨,無增無減,諸法自性。雲何名諸法自性?諸法無所有性,是諸法自性,是名無為諸法相。
這段經文,分別有為法相(性) 與無為法相(性),無為法性就是諸法自性。
有為法外別立的諸法自性,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與《入中論》9所立的勝義自性10相當。
【(二)般若、中觀的究竟說:「不離有為而有無為」】
《大智度論》卷59解說(大正25,480c10~15)為:
有為善法是行處,無為法是依止處,餘無記、不善法,以舍離故不說;此是新發意菩薩所學。
若得般若波羅蜜方便力,應無生忍,則不愛行法,不憎舍法;不離有為法而有無為法,是故不依止涅槃(無為、諸法自性)。
[Fig]
佛為引導眾生,依二諦說法,說此說彼──生死與涅槃,有為與無為,緣起與空性。
其實,即有為為無為,即生死為涅槃,即緣起為空性。
《中論》所說,只此無自性的如幻緣起,即是空性,即是假名,為般若法門的究竟說。
注解
^1
(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
解了諸法如幻、如焰、如水中月、如虛空、如響、如揵闥婆城、如夢、如影、如鏡中像、如化。(大正8,217a21~23)
(2)參見《空之探究》第三章•第九節〈法空如幻〉,p.196~p.197。
(3)印順法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734:
「中品般若」集合為十喻:「如幻、如焰、如水中月、如虛空、如響、如揵闥婆城、如夢、如影、如鏡中像、如化」。在「唐譯本」中,「虛空」被改為「空華」。因為瑜伽學者,以空華比喻依他起性,虛空譬喻圓成實性,十喻是幻、化等為一類,所以不能說如虛空,而修正為空華了。然《般若經》古義,沒有這樣的嚴格區別。以虛空比喻說法的無礙;比喻無眾生可度而度眾生;比喻般若的「隨事能作而無分別」;虛空是與幻所化人、影等為同類的。
^2參見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171~p.172。
^3
(1)《中論》卷3〈觀業品第17〉(大正30,23 b27~c3)
(2)參見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305~p.307:
作者,作業,受者,果報,這都是世俗諦中現有的。論主已一一破斥有自性見的作者、作業、受者、受果,而正見的業果,需要成立。既可以答覆外人,也可以免他人落於斷見,所以結顯正義。先說明緣起業的真相,後結歸到業力等是如幻如化。
神通,不唯佛有,佛弟子中的羅漢聖者也有的,不過從化起化,是聲聞弟子所不能作到的。經中說有六種神通,這裡說的「世尊神通」,指神境通而說。由世尊神境通的力量,「作」出種種的「變化人」;由這所「變化」的「人,複」又「變作」各式各樣的變「化人」。此從化起化的比喻,即說明作者、作業的都如幻化。「如」最「初」以世尊為根本所「變化」出來的「人」,是變化的,還能起化,所以譬喻本「作者」。那又由「變化人所」幻「作」出來的種種化人化事,是從幻起幻,如以無明愛而起作的「業」。
此中有一問題,如幻如化,經中所常說的。但執有自性的學者,以為所幻化的,可以是假,但幻化到底要有能幻化者才能成立;此能幻化者,不能說是假有的。所以他們歸結到實有、自相有。這不但聲聞學者,即以大乘學者自居的唯識家,也還是如此。這本來自性見未盡,難以使他悟解一切皆空皆假名的。所以論主特出方便,以從化起化的事象,譬喻作者作業的一切空而一切假。讀者應瞭解論主深意,勿執著世尊是實有,否則如狗逐塊,終無了期!
這「煩惱及業,作者及果報」,沒有一法是有實自性的,一切都是「如幻、如夢、如焰、如響」的。幻是魔術所幻現的牛馬等相;夢是夢境;焰是陽焰,就是日光照到潮濕的地方,蒸發熱氣上升時,現出一種水波的假相;響是穀響,是人在深山中發聲,這邊高聲大叫,那邊就有同樣的迴響,並沒有真的人在那裡發聲。這些,都是不實在的,(但)都是可聞可見而現有的。
這比喻無自性空,但空不是完全沒有,而是有種種假相的;假使什麼都沒有,也就不會舉這些做比喻,而應該以石女兒等來做喻了。所以,如幻等喻,譬喻自性空,又譬喻假名有。也就因此,一切法即有即空的無礙,開示佛陀的中道。
^4印順法師《無諍之辯》p.26~p.27:
一切的一切,如幻如化。幻化,也不是都無所有,龜毛兔角才是無的。幻化是絕無自性而宛然現的,如龍樹說:「幻相法爾,雖空而可聞可見。」所以一切是相待的假名有,即一切是絕待的畢竟空。
^5印順法師《中觀今論》p.215~p.216:
幻、化、水月、陽焰、穀響等等,人類所共見共聞,易於瞭解它的虛妄無自性,是「易解空」。經中常以此為喻,以表示蘊、處、界的「難解空」。
^6說一切有部對「夢」的看法,參見《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37(大正27,192a~194c)
^7印順法師《初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660 ~ p.661
經說學般若波羅蜜,應親近善知識,「漢譯本」與「吳譯本」,說到了「阿闍浮菩薩」。與此相當的,「唐譯初分本」、「唐譯二分本」作「初業」;「宋譯本」作「初學」;「放光本」、「大品本」,「唐譯三分本」、「四分本」、「五分本」,都作新學;原語為ādikarmika,而「秦譯本」卻譯作「新發意」。「中品般若」的「放光本」說:深般若波羅蜜,「不當于新學菩薩前說」。這裡的「新學」,「唐譯初分本」、「二分本」、「三分本」,也譯為「新學」,而「大品本」也譯作「新發意」。在說到隨喜回向時,「漢譯本」與「吳譯本」說到「新學」,「放光本」及「唐譯本」,也作「新學」,而「秦譯本」、「大品本」(及「宋譯本」),都譯為「新發意」。依上來對勘,可見鳩摩羅什所譯的「秦譯本」與「大品本」,都把「新學」誤譯作「新發意」了。
^8
(1)《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1(大正8,540c14~18):
須菩提言:我說佛法亦如幻如夢,我說涅槃亦如幻如夢。諸天子言:大德須菩提亦說涅槃如幻如夢耶?須菩提言:諸天子設複有法過於涅槃,我亦說如幻如夢。諸天子!幻夢、涅槃無二無別。
(2)《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8〈幻聽品〉(大正8,276b1~9):
諸天子!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如幻、如夢,須陀洹果如幻、如夢,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辟支佛道、如幻如夢,諸天子,佛道如幻、如夢。爾時諸天子問須菩提,汝說佛道如幻、如夢,汝說涅槃亦複如幻如夢耶?須菩提語諸天子:我說佛道如幻如夢,我說涅槃亦如幻如夢。若當有法勝於涅槃者,我說亦複如幻如夢。何以故?諸天子!是幻夢、涅槃不二不別。
^9月稱造 法尊譯《入中論》卷5(漢藏教理院刊本p.22~p.23):
頌曰:『由本性爾故,眼由眼性空,如是耳鼻舌,身及意亦爾。
非常非壞故,眼等內六法,所有無自性,是名為內空。』
《經》雲:「雲何內空?內為內法,即是眼耳鼻舌身意,當知此中眼由眼空,非常非壞。何以故?本性爾故。」此中常者謂不舍本性,此複暫住即滅,非全壞故。此謂若法有自性,則應是常,或永失壞。
《中論》雲:「性從因緣出,是事則不然,性從因緣出,即名為作法。性若有作者,雲何有此義,性名為無作,不待異法成」。
論師論中所說差別行相,如是本性,論師許有耶?
曰:如薄伽梵說:「若佛出世、若不出世,諸法法性,恒常安住。」所說法性可許是有。
此法性為何等?曰:即眼等之本性。
眼等本性為何?曰:謂不造作,不觀待他,離無明翳慧所通達之本性。
此性有耶?曰:誰雲此無?此若無者,諸菩薩眾複為何義,修學波羅蜜多道。然諸菩薩為通達此法性故,如是勤修百千難行。如《經》雲:「善男子!當知勝義,不生、不滅、不住、不來、不去,非諸文字所能詮表,非諸文字所能解說,非諸戲論所能覺了。善男子!當知勝義,不可言說,唯是聖智各別內證。善男子!當知勝義,若佛出世,若不出世,為何義故,諸菩薩眾剃除鬚髮,披著法服,知家非家,正信出家?既出家已,複為證得此法性故,勤發精進,如救頭然,安住不壞。善男子!若無勝義,則修梵行,徒勞無益,諸佛出世亦無有益。由有勝義,故諸菩薩名勝義善巧。」
^10《空之探究》p.180 ~ p.181:
《大智度論》』卷46說:「自性有二種:一者,如世間法(中)地堅性等;二者,聖人(所)知如、法性[界]、實際。」(大正25,396b)
自性的第一類,是世間法中所說的,地堅性,水濕性等。地以堅為自性,水以濕為自性等,世俗法中是可以這樣說的。如求堅等自性的實體,那是不可得的,也就是沒有自性──無自性了。
自性的第二類,是聖人所證的真如,或名法界、實際等。這是本來如此,可以名之為自性的。
《大智度論》卷67所說:「色性者,……所謂地堅性等。複次、色實性,名法性」(大正25,528b),也就是這二類自性的分別。
這二類自性,一是世俗自性:世間眾生以為自性有的,如地堅性等,不符緣起的深義,所以要破斥而論證為沒有自性的。
二是勝義自性,聖人所證見的真如、法界等,是聖人如實通達的,可以說是有的。所以《智論》說:「如、法性[界]、實際,世界故無,第一義故有」(卷1,大正25,59c);第一義就是勝義。第一義中有的自性,「下本般若」是一再說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