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行母薈供
薈供是一種儀式,信眾藉此向上師和諸佛菩薩,祈請加持或賜予援助。舉行薈供,可清除世間障、內障和密障,以及世出世間成就的逆緣。世間障影響日常生活,包括人際關係、生意等等;內障有礙身心健康;密障則窒礙我們證得本然的智慧。薈供也可作超度亡者的作用,使亡者心境平和,引領他們投生善道,直至解脫開悟。
薈供的形式:
在清淨的佛堂及空行母壇城、唐卡前,擺設食子、水果、鮮花等供品,經由具德上師等僧眾修法加持,轉換成殊勝圓滿之無量五妙欲供品,迎請淨土和聖地之眾傳承持明上師,及寂靜、忿怒本尊(佛)、勇父、空行(菩薩)、護法眾降臨聚會壇城上,納受享用供品;懺悔自己無始以來所犯之戒律、破三昧耶戒(誓言)等等罪過,祈請消除所有病痛災難、煩惱及所知等業障,暫時成就人天中所求皆遂願(如福慧增長、事業順利、障礙消除、脫離磨難)之福報,究竟成就持明(佛及菩薩)之果位。在密法本尊修法儀軌中,皆需修持薈供,以每月初十的上師(蓮師)薈供及每月二十五空行母薈供最為普遍,也可在聖地、節假日、佛菩薩及殊勝傳承高僧上師之誕辰日及涅槃日舉行薈供。
薈供之意義:
薈供在密法之教、理、行、果四大部內,是“行”之一種修持法門。舉行儀式有規定的時間:每月初十日,為對上師之薈供;十五日為對本尊之薈供;廿五日為對空行母之薈供;廿九日為對護法之薈供。對於密乘修行者,主要是三根本(上師、本尊、空行及護法)薈供同時召集,於佛前陳設供養。密法修行者的薈供,對於諸佛、菩薩、空行母、護法、天神及餓鬼亡魂等均在受供之列。
供養一般分財供養、法供養二種,財供養中又分外財供養及內財供養。貢獻其身外物之金錢珠寶等以作佛事,屬外財供養;貢獻其自己之身、語、意三業,全心全力以作佛事,屬內財供養。至於法供養,則為依修行,以續佛慧命。延佛心燈,使無邊眾生,得以離苦得樂。
薈供的功德:
我們人類從無始以來,養成自私、慳貪的習慣,造種種惡業,因而沉淪苦海,不能自拔。佛陀於是教人戒慳貪、戒取有,並告知我們如能舍身外之物去佈施,貢獻自己的能力而作佛事,我們獲得的利益不僅獲得福報,智慧也可隨之而得。 但是,財供養雖然已經難得,但還是不如法供養之殊勝。因為依法修持,進而自覺覺他,功德無可限量,所得就不止是福德。因此,外財供養為一般性修福之道,內財供養及法供養,使上師、佛、護法等皆大歡喜,而天人護法等眾,自然感動,引為志同道合而加呵護矣。參加薈供,功德殊勝!
西藏一位女性修行大成就者益西加措佛母曾說過:“任於上旬的初八、初十、十五或下旬二十五日作薈供一次,可斷三惡道的門。”如此,已將墮入三惡道的人作一次薈供後,再沒有造新的惡業,以前毀壞根本支分三昧耶等各種戒律和十惡等諸業障都會消除,因此薈供不只是累積福德資糧,也能懺罪。其它密乘經典內及其它很多儀軌內都提到:“若於三昧耶戒有破損,在薈供及灌頂時懺悔,是最殊勝。”所破戒的罪業會清淨,因此密乘裡很多的墮罪都依薈供去懺悔,薈供可說是恢復三昧耶戒律的其中一種方法。
空行母薈供的功德如下:
1. 如聽聞算命家、具神通的人的話後,自己也生起一點點懷疑心,覺得自己的壽命有障礙或各種命難,作薈供可以延長壽命。這也就是為什麼西藏人,不管是上師、喇嘛生病時,都會做薈供的原因;
2. 作薈供,能消除事業或人緣等的障礙;
3. 遭受別人以誅法或符咒加害,以作薈供積無量福德,能回遮;
4. 以修薈供的福德,能回遮地基主或天龍八部的加害;
5. 作一次薈供等同供養一切諸佛菩薩。薈供時,已經迎請三身壇城到修法所在地,加以咒語、手印、定力的加持,將所有供品轉化為甘露。因此薈供不只是一般的供養,實具有很大意義。
6. 空行母初十薈供儀軌內提及:「作一次薈供後,再沒有造新罪,未來一定會往生極樂世界及蓮師淨土。」若能依持薈供的戒律及次第,勝樂金剛及空行母所提的功德定會圓滿。
若有缺乏或不足,也可作為懺罪而無法一次即圓滿所有的福德。因此過去、現在等諸位上師臨圓寂時會作薈供,圓寂後,弟子、從眾等會為上師作薈供及供燈。
在此吉祥日參與薈供,除可獲上師加持外,同時也可瞬間獲得無量之福德資糧,可斷除我執、煩惱、圓滿世間法、祛除病魔惡緣、不順遂等惡事,也是累積功德最快而有效的的方法,可消除我們身語意之業障。龍欽巴尊者開示:空行母薈供是積聚福德資糧最勝者。所有密乘行者,平時懺悔補戒,最殊勝的也是薈供法會。往昔鄔金國作了廣大的薈供法會,因此法殊勝的緣故,同時令十萬個空行母成就佛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