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造罪可悔而不防護”極不應理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四) 益西彭措堪布
又若念雲毀犯可悔。無後不犯防護之心,放逸轉者,說可還出,如食毒藥。
如果心想:犯戒不要緊,反正可以懺悔。這樣沒有今後誓不再犯的防護心,三門放逸而轉,還說可以使罪業還出,這就象服毒一樣。
如《彌勒獅子吼經》雲:“慈氏,末世末劫後五百歲,有諸在家出家菩薩,出現於世。”
在《彌勒獅子吼經》中,佛對彌勒菩薩說:“末法時代末劫的後五百年,有在家和出家菩薩出現於世間。”
“彼作是雲:悔除惡業能無餘盡,造作眾罪造已當悔,增上毀犯而不防護,我說彼等是作死業。”
“他們這樣說:通過懺悔,能令惡業無餘消盡,造罪之後應當立即懺悔。如果增上毀犯而不下決心防護,我說他們是在造死業。”
“雲何為死?謂如人食毒,此亦同彼,命終之後,顛倒墮落。”
“怎麼說是死業呢?譬如有人服毒只會自取滅亡,同樣,自己取毀戒的罪惡,死後一定會顛倒墮落。”
“又雲:慈氏,於此聖法毗奈耶說為毒者,謂諸違越所制學處,故說汝等莫自食毒。”
“佛又說:慈氏,在聖法毗奈耶當中所說的毒,就是指諸多違越佛制學處的罪毒,因此才說你們不應自服毒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