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師的話____ 法不孤起、依因待緣
因緣與業力是什麼呢? 世間是有條件的,任何一個東西的存在,都必須具足它存在的條件。主要的條件就是因,次要的就叫做緣了。《止觀輔行》說:「親生為因,疏助為緣。」一件事情的完成,除了要有因之外,還要有多種的緣來助成,所以,《緣》有四種之說(四緣即:因緣、次第緣、所緣緣、增上緣),而因也有六種因之說(六因即:能作因、俱有因、同類因、相應因、通行因、異熟因)。
只是,這樣的解釋,似乎還不能了解因緣是什麼,尤其是,因緣為什麼會合和,使我們身心產生活動?我們己經知道,世間一切法皆因緣所生,是無自性、虛幻而不實在的;那麼,因緣呢?同樣也是無自性、虛幻的,經云:「色無常,若因、若緣生睹色者,彼亦無常。」由於因和緣都是無常、沒有自性、常住不變的,就不可能有所活動,也就不能會合以產生睹法。無自性的便是根本上不存在的;無常的便是表示自己不能作主。
如此,本來不存在____沒有的因緣,怎麼會有呢?有了之後,又是什麼在推動笨它呢?原來,是一種無形業力。業, 就是造作,在造作之下,就會產生一股力量,以推動因緣的產生會合和離散,正如火車頭水蒸氣的蒸發,可以產生力量,能夠拉動一列列的車廂。
那麼,業力又是怎麼產生的呢?乃是靠著心中的《意》生起思量由思起想,便有了行(造作),也就有了意業,然後再由意業發動身口的活動。但是,眾生心中的意,又為什麼會生起思量呢?前面曾經談過,思量必須有對象為所緣,否則思量沒有辦法產生的。思量的對象便是《法》和《念》。法是從五根門頭所攝入五根外境之影,念則是從心而起,但有假名,實際上是空空____無所有的心中浮現出來的;人心雖然是空,卻不時會有念頭從中浮出。因為,人們五根不,時的攝緣到五境,五境便不時的被攝入,心中時常有法的存在;同時,也時常有念頭的浮出,人們心中隨時都有法和念,也就有思量的對象。所以,意常起思量,由思起行____造作,而有業力,於是,業力便推動著五蘊。
因此,人雖然無我,卻會有一切的活動起來,正如一台機器,有各種零件、齒輪、馬達,只要插上電源,機器便活動起來,照著我們的意思,去做著工作。這機器當中並沒有《我》的存在;人也是一樣,由於業力與因緣的關係,而有一切的活動,其中並沒有我的存在。
或許,有人會說:「身心既然不是我,那麼,身心是我的____我所有的,應該不會錯吧?其實,這也是不對的。因為,既然已無我,我尚無有,怎能還有我的____我所有的呢?」舉個例子來說:「我如燈,我所有的如燈之光,或燈光所照到的東西,沒有我,就是沒有燈了;沒有燈,那裡還有燈光或燈光所照到的東西呢?」所以《雜阿含經》說:「無有著我,亦復無我所;我既非當有,我所何由生?」《中論》觀法品也說:「若無有我者,何得有我所?」
如果一定要問:「人的身心是誰的?只能說是業和因緣的;從業力所生,由因緣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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