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攝七因果言教有二義,於此二義,應作如何理解? 佛法研討 人氣:7424 菩提道次第廣論 宗喀巴大師 日期:2017/03/27 喇嘛網 編輯部 報導 經攝七因果言教有二義,於此二義,應作如何理解? 【第一○六則】 [廣論學習問答360則] 問:經攝七因果言教有二義,於此二義,應作如何理解? 答:總七因果言教有二義:一、修求利他之心,二、修求菩提之心。若缺其一,則不具量,無第一則無第二。故說:“菩提又從利他始。”又說:“僅修菩提無利他,有似獨覺非究竟,專修利他無菩提,又於法身不圓滿。現觀莊嚴論中說:一者發心為利他,二者修正等菩提。此為菩提心之總相。” 碩博學位審議評鑑申請 上一篇(中觀應成派鼻祖 吉祥月稱) 回目錄 下一篇(四無量心中之悲無量,與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