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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貴格花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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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對自己和他人的上師
格花堪布
有些人認為: “某某伏藏所授記的,或自己的某某上師和某人說的,只要看見自宗的某人,或僅獲得他的摩頂也能遠離惡趣”,奉贈佛菩薩的繼承人許多過頭的讚頌,而對其它宗派的一些雖現量擁有智慧、賢正、善良等功德的諸人, 卻說“即時與他們結了緣也會去惡趣”。
對此,堪布說:“對於自己的上師,如果不僅是世間的貪著,還有以內心中中視師為佛的敬信來讚頌,這樣雖然很好,但對他宗善妙的法和人,生不起信心,甚至而做邪見的誹謗,就會造所謂‘舍法’的業,過患比五無間罪更嚴 重。”
即如《聖一切法無生經》中所說:“種姓子(善男子),若不希望有業障,哪怕微細之業障,那麼,對其他人的行為就不要惱怒,對他人的一切行為皆應起信。應該如此發心思維: ‘對方的心我不知道,眾生的行為是難以知道的。’如來看見此真實力量之後,故如此說法: ‘人不能觀察估量他人,人如觀察估量他人,就會出現過失;我或如我者才能觀察他人。種姓子,若希望守護我教者,于他人的行為不要觀察,對於他人不要責備說: ‘這個該如是!這個應像這樣!’而應白天晚上精進於佛法。”等等。
又如《聖攝頌》中說:“文殊!捨棄正法的業障極細微。如果認為‘如來所說的經教,這些是好的,有些是壞的,’那麼,這種想法就是合法。如此舍法,即時於如來誹謗,於僧眾惡說。若說‘此經是專為菩薩們所說的’、‘此經是專為聲聞們所說的’、 ‘此經是專為獨覺們所說的’,如此說法,皆是舍法。
真正能做到與真實的經教不相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