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01/16 15:07:27
學習次第 : 初階
十善業道經講話 第十四講
各位聽眾、十善業道經,今天講到別明十善利益中:
丙字下第二段、不偷盜的利益。
經上說:
‘複次、龍王!若離偷盜,即得十種可保信法。何等為十?一、資財盈積,王賊水火,及非愛子,不能散滅。二、多人愛念。三、人不欺負。四、十方讚美。五、不憂損害。六、善名流布。七、處眾無畏。、八財命、色力、安樂,辯才具足無缺。九、常懷施意。十、命終生天。是為十。’
前面講的十善業道,其中的第二,是永斷偷盜。什麼是偷盜,為什麼要永斷偷盜,都已經很詳細的講過。剛才讀的經文,是 釋迦世尊、告訴我們,永斷偷盜,所獲得的利益。所以說:‘複次龍王’!複次者,複再次於不殺生,可得十種利益的經文以後,再來敍述不偷盜而獲得的利益。
釋迦世尊!招呼娑竭羅龍王說:‘龍王’!如果人們,能永斷偷盜,決定可以獲得十種可保信法。保者、保障。信者、用不失時。也就是所獲得的十種利益,是有保障的,可以說一得永得,不像人世間的功名富貴,如曇花一現。而且任何人具有不偷盜的因,馬上都可以獲得這十種利益,任憑受用,所以叫可保信法。以下讓我把十種利益,一一講下去。
‘一、資財盈積,王賊水火,及非愛子,不能散滅’。資財就是動產不動產,因為財產能資養我們的生命,所以叫資財。盈者盈滿,積者堆積,皆所以表示財產之多。而且國王、盜賊、水災、火災、以及不足喜愛的敗家子,都不能把這因不偷盜而獲得的許多財產,使他消耗、散滅。
這是什麼意思呢?因為不義之財,決不能永久享受。社會上有句最流行的話,‘刻薄成家,理無久享’。又說:‘為富不仁,為仁不富’。刻薄、不仁、並不是偷盜,尚且對於他所有的財產,不能常久享受,何況乎由偷盜而來的呢!這裏所說的偷盜,當然包括了巧取豪奪,貪贓枉法、瞞心昧己,所得來的不義之財。不義之財,依因果定律,是決無久享的道理。因此 釋迦世尊,曾經告訴當時的弟子們說:人們的財產,天然的要分成五分:一、國王一分,因為、國王可以假借問題,勒逼你捐獻。甚至加你一個帽子,把你的財產,全部充公。而且佛在世時,那些國家的法律,是凡沒有兒子的人,他死後的財產,也是無條件的充公。二、盜賊一分,財產豐裕,常有被惡人強盜或竊取的危險。三、水、占去一分。都如霪(音銀ㄧㄣˊ)雨成災,或山洪暴發,江河的缺口、泛漲、都能將你的禾苗淹沒,房屋沖毀。我國的黃河,就常常鬧缺口,將附近數十裏的人家,沖洗乾淨,釀成慘絕人寰的災害。四、火、也占去一分。小的火災,假如不幸而碰著一次,房屋衣物,可以燒得精光。大的火災,如天久不雨,早魃(音跋ㄅㄚˊ)為災,赤地千里,使禾苗盡行枯死。五、非愛子占去一分。不是一個可愛的兒子叫非愛子。可愛的兒子,能夠繼承父親的志趣,發揚光大父親的事業,假如做兒子的,不能這樣的光前裕後,反而不務正業,吃喝頑笑,把父親積蓄的財產,消耗幹(音幹ㄍㄢ)淨,這就是不可愛的兒子。
假如一個人,不管是過去,或是現生,用不正當的手腕,發來的橫財,你的財產,在這五分當中,總有一分兩分的勢力,來為你散滅乾淨。像這些例子太多了。都如我的故鄉,有一位姓吳的,販酒為生,姘上了外埠酒行裏的一個寡婦老闆娘,誘騙了老闆娘,不少的銀錢,因此不幾年,成了我們那地方的富翁。後來生了兩個兒子,為他們娶媳婦,各各分與很多的田地。可是大兒子是個白癡,二兒子是個浪子,不久兩個兒子的財產,都賣盡當光。二兒子無以為生,就來找老頭兒和老娘,接濟的次數太多了,老頭兒氣極,和他來個經濟絕交。二兒子為急於獲得父母的遺產,在五更頭裏,老夫婦清睡未醒的時候,將門外堆積上柴草,澆上火油,放起火來準備把他們燒死。幸虧老夫婦警覺得快,打開門來,從火裏逃出。但老婦人是小腳,跑得慢,被火燒傷,不久就因傷致死。其結果是兒子坐牢,父親把財產捐充慈善。這是很快的報應。反過來說:一個人的財產,是拿血汗換來的,或從佈施所得的果報。那末!他的財產自然獲得因果律的保障,不會遇到王難、盜賊、水、火、不肖子的侵損散滅。隋唐之間,華嚴宗的初祖,杜順和尚,曾經將鞋子曬在人所照顧不到的地方。有人跟他說:鞋子曬在那個地方、不穩當、當心點!杜順和尚說:我從無量劫來,沒有偷過人家一文錢,我不怕有人偷我的鞋子。所以人們要保全自己的財產,最好是一方面行佈施,一方面不取不義之財,那是千穩萬當的保險。
十種可保信法中的第‘二、多人愛念’。第‘三、人不欺負’。第‘四、十方讚美’。第‘五、不憂損害’。第‘六、善名流布’。第‘七、處眾無畏’。這都是從不偷盜中得來,一連貫的好處。一個不事偷盜而誠實無欺的人,自然獲得許多人愛念你。你不欺負人,人自然也不會欺負你。誠實無欺的善名、流布於外,十方的人都同聲讚美你是一個善人。你得到許多人的同情,你的財產、生命、名譽、自然不怕惡布於外,十方的人都同聲讚美你是一個善人。你得到許多人的同情,你的財產、生命、名譽、自然不怕惡人來損害于你。你處在社會的群眾中,也就光明磊(音累ㄌㄟˇ)落、坦白、大方,於任何人都無所畏懼。第‘八、財命、色力安樂,辯才具足無缺’者。財是財產,命是生命,色力是身體健康。因為偷盜的行為,是損害人家的財產,威脅人家的生命。因財產遭受到損害,生命受到威脅,當然精神上感到痛苦而有損身體的健康。若不犯偷盜,就可以能獲得財命、色力、的安樂。並且還能獲得辯才無缺。辯才者、就是會說話,都如名人講演,對於一事一理,輾轉反覆,有滔滔若江河之東瀉(音謝ㄒㄧㄝˋ),而不可遏止的氣魄。這是心地光明,不事偷盜,所獲的特別副作用。第‘九、常懷施意’。施、是佈施。一個不存心偷盜的人,果報上獲得如許的好處,當然常常懷著佈施他人的心想。因為偷盜由慳貪而來,不慳貪、就不偷盜,不慳貪的人,有了財物,就肯佈施,這是必然的道理。第‘十、命終生天’。天、有三界二十八天,是六道眾生中的一種。福報最大,壽命很長。但二十八天中,又各各不同,不是其他宗教攏而統之所說的一個天堂。二十八重天中最低的一天,叫四王天,以人間五十年為一晝夜,三百六十五晝夜為一年,他們的壽命有五百年。五百年該人間多少年,用算學可以算出來的。民國七年,常熟有位曾孟朴先生,他有一位最小的女兒,在八月十二日生天。在他臨死的前十天,把父母親屬,都請到病榻之前,以很愉快的神情,對大家說:‘我病了很久,你們都以為我很苦,其實我很快樂。我快樂的什麼呢?我樂的是馬上會離開這卑鄙齷齪的人世,而回到我清淨的住所。我樂的是:擺脫了這生命短促的軀殼,而得到永生。你們不要以為我在說囈語,我這時是真的明白透了!你們還隔了一層薄膜,是不會明白的。以我過去的宿因,應該生三十三天,但不幸墮落人間二十年,心地茫昧,忘記了自己的來處,不信佛教,食啖腥膻,犯殺戒。因此、退失三十三天而生四王天。四王在諸天的當中,與人世間最接近,他們的君臣、男女、嗜欲、與人世間都是一樣。所不同的,就是人間世多煩惱,四王天唯有快樂;人間世多愚癡,四王天沒有不聰明的’。曾女士說完這些話,十天以後才離開人世。死時、異香滿室,體溫終日未散,隔兩日大殮,舉身猶柔軟如綿,的確是生天的象徵。這是曾孟朴先生為他的愛女,作的傳記上說的。 釋迦世尊說:人們如果不事偷盜,不但生前獲得許多好處,死後還可以生天,所以我隨筆引曾小姐生天的故事來作一個證據。我國的舊傳說:聰明正直者可以為神,佛學上則以為不殺不盜的人,性靈聖潔,可以生天,這是相通的道理。經上又說:
‘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證清淨大菩提智。’
這和第一不殺生,因果的文一樣講。就是、如果修學不偷盜的人,不貪人間的富貴,和天上的福樂,將這所修的功德,回向佛果。那末!你將來成佛時,決定證得清淨大菩提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