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01/10 01:54:16
學習次第 : 進階
總攝大乘綱領論
第一卷
總標綱要品第一
敬禮薄伽梵聖無比量光及儒童像曼殊室利!
由已善悟入大乘菩薩為詮說大乘廣大體性故、于薄伽梵眼前、謂如依于大乘、于阿毗達磨大乘中、說由諸佛陀薄伽梵十行相殊勝所殊勝語:謂如一、由諸佛陀薄伽梵所說所知所依之殊勝所殊勝語。二、由諸佛陀薄伽梵所說所知能相之殊勝所殊勝語。三、由諸佛陀薄伽梵所說悟入此所知能相之殊勝所殊勝語。四、由諸佛陀薄伽梵所說此悟入彼之因與果之殊勝所殊勝語。五,由所說修習此之因與果之殊勝所殊勝語。六、即于此修習差別中增上戒律之殊勝所殊勝語。七、由增上心之殊勝所殊勝語。八、由增上般若之殊勝所殊勝語。九、由此之果斷離之殊勝所殊勝語。十、由此之果智慧之殊勝所殊勝語。
此由佛陀薄伽梵所顯示經藏之語句者、說大乘為佛陀之言教體。雲何說耶?如是由此教法於聲聞乘中所有未顯示之十所依等於大乘中顯示:謂如①阿賴耶識者、顯示為所知之所依。②三自性依他起、遍計所執、及圓成實等者、顯示為所知之能相。③此唯了別識者、顯示為悟入於所知之能相。④六到彼岸者、顯示為悟入於此之因與果。⑤菩薩十地等者、顯示修習此之因與果所有差別。⑥菩薩之律儀者、顯示為此之增上戒律。⑦勇行及虛空藏等之三摩地等者、顯示為此之增上心。⑧無分別智者、顯示為增上般若。⑨無住涅磐者、顯示為此之果斷離。⑩佛陀之三身即自性、圓滿享用及變化者、顯示為此之果智慧。
此等較聲聞乘為殊勝十所依者:謂即是所有薄伽梵依諸菩薩於大乘中顯示殊勝為最勝性。由如是故,依於大乘、由諸佛陀薄伽梵所說殊勝語乃由十行相殊勝所殊勝語。
雲何由此如來以十行相殊勝所殊勝語完全顯示為佛陀之言教性、而聲聞乘者即遮止為進入大乘,即如是此等十所依於聲聞乘中者從不顯現顯示,而於大乘中始顯現故耶?此等十所依者、能一切成辦大菩提。隨順極其許諾能獲得一切智智毫無相違。此中頌雲:
“所知所依、於能相悟入、
悟入此之因與果差別、
三增上學、及此果斷離、
智慧成為最勝乘殊勝。
此教法於餘處無觀見。
觀見此等最勝覺因故,
由顯示十所依、勝進道,
許大乘為如來教法性。”
複次、何故此等十所依之次第如是顯示耶?如是由菩薩通過且依於最初諸法之因善巧已、當善巧緣起。
此複于完全斷離增益與損減二邊能攝持善巧。即於此等緣起法之能相當善巧。如是由極善方便之菩薩極善攝持能相而當證知此。即由此當從障礙心得解脫。
此後證知於所知能相證知已、依於清淨增上意樂、於證知具有宿昔加行之六到彼岸等當能成辦。
此後,由清淨增上意樂所完全攝持之此等六到彼岸於十地中差別顯露。於三無數劫中當修習。
此後當圓滿菩薩之三學。圓滿以後、此之果涅磐、及圓證無上正等菩提佛陀體。此等十所依之次第者、即如是顯示。於此顯示中一切大乘即圓滿。
所知所依品第二
此中且唯于最初阿賴耶識者、說為所知所依。由薄伽梵顯示名為阿賴耶識故。何處顯示阿賴耶識耶?薄伽梵于《阿毗達磨經》中說頌雲:
“為無始時來之界、諸法一切所依止。
由有此故、諸趣往及般涅磐可獲得。”
又即此經中說:
“為諸法一切種子識體者、名阿賴耶。
因此、此阿賴耶識、於妙正者我解說。”
此者且為阿笈摩。
何故說此名為“阿賴耶”耶?謂由一切具有生起雜染品法於此中、攝藏為果事體,或此亦於彼等中攝藏為因之事體故,為阿賴耶識。複次、由有情等攝藏為彼之自體故,為阿賴耶識。
此者、亦說名為阿陀那識。此中阿笈摩者、為《決定解釋意趣經》說雲:
“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水流。
我於凡愚不顯示,謂不應分別為我。”
何故說名為阿陀那識耶?謂由為一切色根之因及成為執受具有身者之所依故。如是乃至如其所有壽量而轉起,由此能攝持五有色根等能不破壞及成為能執受身體之所依故。
謂由如是乃至如其所有壽量轉起、因此能攝持五有色根等不破壞及成為能執受一切身體之所依故,由於接連生起相續時亦能攝受所感引故,為執持身體。由如是故,說名為阿陀那識。
此者亦說名為心。如薄伽梵說如是言:“心、意、及識。”
此中“意”者:謂二行相:第一、由能作等無間緣故,由轉依故,說名識無間滅意為識生起之所依。
第二、染汙之意。謂與薩迦耶見、計我為慢、染著我、及無明、四煩惱經常相應。即此者為識雜染之所依。
“識”者:謂此既由第一所依故能生起,又由第二故者、即已被染汙。謂於境界能了別故、即是“識”。由等無間及思量我故、“意”者為二行相。
雲何知有染汙意耶?若此無有者,則成為不共無明無有之過失,亦成為無有與前五者等相同法之過失。謂如是五識身之俱生依為眼根等。
亦成為無有訓釋詞之過失。亦成無想與滅盡等引之差別無有之過失。即如是無想之等引者、乃由染汙意所出,而滅盡等引者非有。若不爾者,則二之差別成為無有性。若由無想故、即於其中我執及以計我為我慢若無有者,則生於無想天中亦成為自始至終全部非是染汙之過失。由於諸善、不善、及無記之心中亦遍於一切時中我執現前生起可得故。若不爾者,由此唯與不善心相應故,我執之煩惱即非是於善及無記等心中普遍現行。是故由與俱時生起現行及非相應現行故、不成為此等過失。此中頌雲:
“此不共有之無明、與前五等亦相同,
二等引中之差別、成為訓釋詞過失。
無想天中生相續、無有我執成過失。
悉與我執相應者、一切行相中不許。
染汙之意若無有,成二無有、三相違。
此若無有者,我執遍於一切不成有。
於真正能悟入義所有心常能作梗。
此一切時遍現行許不共有之無明。”
意者、由為染汙故,即是有障無記。謂恒常與四行相能為障礙之煩惱相應。此猶如色及無色纏煩惱,此者即是能為障礙無記性。色及無色纏之意者、既由奢摩他所環繞,並且意者、於一切時具有故。
除阿賴耶識以外、心之第三身不可得。由如是故,乃即成就阿賴耶識者、即是心體。
依此一切種子識、意及識生起。此亦何故說名為“心”耶?由以諸種種法之習氣為種子所遍積集故。
何以故於聲聞乘中不顯示此心名為“阿賴耶識”或名為“阿陀那識”耶?由為微細所知當總攝故。而諸聲聞者、一切所知不屬於增上智中所有。是故彼等者雖不顯示此,亦善成就故、由善成就解脫故、即不顯示。諸菩薩者於一切所知屬於增上智,是故於此等顯示此,即無能知此之智者、非易獲得一切善巧之智慧。
又由異名已於聲聞乘中顯示阿賴耶識。于《增一阿笈摩》中《如來出世四行相勝利經》作如是說:“一切眾生於阿賴耶遍喜悅,從阿賴耶真正出離、于阿賴耶具有喜悅等中、由為斷離阿賴耶故、既希欲聽聞教法而傾注耳聽。即樹立心思能遍知並能成辦隨順法行之法。若如來出現世間,則此稀有突出之法亦出現於世間。”由此異名故者、亦即於聲聞乘中已顯示阿賴耶識。
大眾部之阿笈摩亦說“根本識”名。由此異名故、亦即顯示此。猶如依此根本之樹木。
化地部之阿笈摩中亦說名為如其諸有生死之蘊。由此異名故、亦即顯示此。由雖有時或有顯現色與心相續斷,而于阿賴耶識中此之種子相續不斷故。
諸聖者上座之阿笈摩亦說頌雲:
“諸有中之支分見、以及能知、和放置、
動搖、及以能證知、即是樂欲能轉起。”
是故於此所知之所依中此顯示為阿陀那識體、心體、阿賴耶識體、根本之識體、諸如其有生死之蘊、及諸有之支分識者:即是阿賴耶識。阿賴耶識之廣途乃唯一創設。
或有如是計言:言心、意、及識者、義唯同一。此處如是計為僅只單詞差異、亦不應許。由意與識二差異義可得故。是故心亦成為差異義。
又或有于此薄伽梵所廣說“一切眾生遍喜悅阿賴耶”一語中、計此等五取蘊者為阿賴耶。其他者計具有貪著樂受為阿賴耶。其他者計薩迦耶見為阿賴耶。即此等者通過對阿賴耶識愚蒙已、由教及證各計為此。
于聲聞乘安立之道理中此彼等之安立雖無應理,然而通過由此諸於此不愚蒙而安立阿賴耶識為阿賴耶識完全切合已、而建立者便更為優良。雲何更為優良耶?如是五取蘊等者與生於極度痛苦之諸惡趣便不相順應。由此者於彼等極非所欲而執藏者不應道理。即如是彼等者許與此為遠離性。
具有貪著樂受者、於第四靜慮以上更高處無有。由與諸具有此之有情不相隨順故、彼等於此等執藏亦不應理。
薩迦耶見亦即與此法者於無我勝解不相隨順。是故此等於彼亦執藏不應道理。
于阿賴耶識承許為內自我事體者、與生於極度痛苦諸惡趣中者雖希欲苦蘊破壞,而諸于阿賴耶識由染著我所束縛者、從來亦不希欲此識破壞。諸生於第四靜慮以上更高處者、雖已與具有貪著之樂受已不相隨順,然而于阿賴耶識染著為我之事體,仍在隨逐者成為有性。如是此法諸勝解無我者與我見雖已不相隨順,然而仍隨逐染著為我之事體仍唯為有。由如是故,成就于阿賴耶識更優良安立為阿賴耶性。
此者且為安立阿賴耶識之異名。
此後安立此三能相雲何當看?此若總攝者,則為三行相:一、安立自能相。二、安立因性。三、安立果性。
此中阿賴耶識之自能相者:謂此通過依於一切雜染品法之習氣已、由遍攝持種子相應故、成為彼自生起之原由。
此中因性之能相者:謂如是此一切阿賴耶識自身種子即遍一切時安立為即此雜染品法之因性。
此中安立為果性者:謂此由阿賴耶識即依彼等雜染品法無始時來之習氣而得生起。
此所說“習氣”為何耶?此詮說為“習氣”之所詮為何耶?
若諸通過依於與彼法同時生起並同時謝滅以後、而為彼生起之原由者,即此為所詮說。喻如巨滕等中由花熏習。苣滕與華同時生起並同時謝滅亦為諸苣滕中出現為華之其他香氣生起之原由性。諸行於貪著等者之貪著等之習氣、亦由與貪著等同時生起並同時謝滅、其心者亦出現彼之原由性。諸多聞者之眾多聽聞之習氣亦由此聽聞與作意同時生起並同時謝滅、其心者亦出現詮說此習氣之原由性。如其於此習氣由彼完全攝持、說為能持法者,于阿賴耶識亦當視為如是道理。
于阿賴耶識中此等雜染品法種子抑為各自差異住?抑為非差異住耶?於此中住雖亦與彼等非隨順差異、亦非無差異,然而此與彼具有生起能差別阿賴耶識於如是生起時說名為一切種子。
阿賴耶識與此等雜染品法同時輾轉更互為因性雲何當看?喻如燈焰生起與燈芯燃燒更互同時,及如蘆束同時輾轉更互相依不倒,如是此中亦當視為輾轉更互成為因性。如其阿賴耶識為諸雜染品法因,如是諸雜染品法亦安立為阿賴耶識之因緣性。由其他因緣不可得故。
習氣非差異且非種種,而如何應為差異及種種法等之因?喻如由種種線縷所纈成之布料並未顯現出種種顏色;若於其時放入染料器具內,即於爾時能於布料上顯示出種種行相諸差異顏色不同來,如是阿賴耶識由種種習氣所熏習;亦於習氣之分位時雖非種種,然若於感引果法染色器具中現在前者,則能顯示出無有能量種種法來。此者為大乘最極甚深緣起。
若總略者,緣起者、即此為二:一、具有能辨別自性,二、具有能辨別愛非愛。此中基依阿賴耶識諸法生起者,即此為具有能辨別自性。由成為以能辨別種種自性為緣之事體故。
若諸十二緣起支分,即此具有能辨別愛與非愛。由成為以能辨別愛與非愛身體種種為緣之事體故。
此中或有對第一緣起阿賴耶識愚蒙、計唯以自性為因生起性。或有計唯以宿作為因生起性。或有計唯以自在變化為因生起性。或有計唯以我為因生起性。或有計無因性及無緣性。
於第二緣起愚蒙者:謂計我為作者及受者。喻如有一群生盲人、彼等亦唯是未曾觀見過大象者、對彼等或有示以大象,從彼等中或有觸及大象之鼻部,或有觸及牙部,或有觸及耳部,或有觸及足部,或有觸及尾部,或有觸及脊樑;被問到大象奚似時、或說猶如犁柄,或說猶如杵,或說猶如簸箕,或說猶如石臼,或說猶如掃帚,或說猶如山峰。
此者由不能了知此二緣起行相成為猶如從生來盲即為無明所不能了知猶如大象之阿賴耶識所有自性、因及果等,於是亦或有計自性為因性,或有以宿作為因生起,或有計實有自在,或有計我實有,或有計無因而生,或有計為能作者,或有計為能作者。
若總攝者,則阿賴耶識之自性者、即一切種子異熟識。由此能攝一切三界身及一切趣。
此中頌雲:
“外及內均不明顯,二及此等世俗性、
勝者義、所有一切種子、許為六行相:
刹那性、同時出現、此者許相續生起、
決定屬、觀待諸緣、唯以自果為能感。
平穩、無記、可熏習既與能熏習相應、
非離此能熏習外此者為熏習能相。
由六識等無相應,與三差異相應故,
由無同一刹刹故、若依理說余成過。
外與外所有種子、許能生起、能感引,
由感未種枯壞故、如箭中程未即墮。”
如其外種子、如是諸內所有種子性者即非同然之頌雲:
“外種子或未種植,非許內種子所有。
若無聞等熏習者,此果不得生起故。
已作、未作、錯過、過、由成過失相違故,
內者為外在之緣,如是此者依熏習。”
又若諸其他轉識者,即此一切身體及諸趣當視為具有享用。《辨別中邊論》頌雲:
“第一者、即是緣識,第二者、具有享用。
能享受、完全界定、此之能啟動、心所。”
此二識者輾轉更互為緣。《阿毗達磨經》說頌雲:
“諸法於識中攝藏,識於諸法中亦。
更互為果之事體,亦常攝藏為因事。”
若於第一緣起中此等諸識輾轉為因緣者,然而於第二緣起中說名為何緣耶?謂增上緣。
又六識等、由幾緣生耶?謂由諸增上、所緣、及等無間緣生起。此三行相緣起即生死性、可愛非可愛諸趣及具有能享用之緣者、即此等四。
此者即是阿賴耶識由異名及能相安立。
如其阿賴耶識體由此等異名顯示、及如是亦由能相顯示,此由何可知諸轉起識者即非是耶?無有如是安立之阿賴耶識時、即如是雜染清淨不應成。謂煩惱雜染、業雜染、及生雜染亦不應成。世間與出世間清淨亦不應成。
煩惱雜染雲何不應成耶?謂如是由煩惱和隨煩惱所作習氣種子性者、於六識身中不應成。如是此此眼識與煩惱和隨煩惱同時生起並同時謝滅,即唯於此中雖當熏習彼等之種子事體成為習氣,然而非是於其相異之中。眼識已滅為餘識所間隔,此中無有習氣、並且習氣之所依亦不可得。眼識先前已滅者、由已無有、為餘識所間隔故,與此無有已過去者偕同貪著等一齊生起不應道理。猶如從過去之業異熟果已交代完結。
眼識與貪著等同時生起,此中習氣亦不應成、且非是於貪著中。由貪著者及依于此故。由不平穩故。
亦非是於其餘識中。由諸識之所依差異故。由無有同時生起及同時謝滅故。
亦非是於自事體中。由自事體者同時生起及同時謝滅乃無有性故。
由如是故,於眼識中由貪著等及隨煩惱熏習成種子不應道理。
於此識中由識熏習亦不應理。如其眼識、如是亦於諸其餘轉起之識隨其所應當知。
無論從何更上諸地無想天死歿、諸於此生時所有識由此煩惱及隨煩惱成為煩惱最開始性生起、此亦成為無有種子而徒然生起。由此習氣連同其所依已是過去故。由已無所有故。
若煩惱之能對治識已生起者,若非此一切其他世間之識已滅者,則無有阿賴耶識時此能對治識者、連同煩惱及隨煩惱之種子悉不應成。由自性解脫、無有與煩惱及隨煩惱同時生起及同時謝滅故。
若無有阿賴耶識者,則在此以後於轉起識生起時此習氣連同其所依已過去長時期,由無所有故、當從無種子而生起。
由如是故、若無有阿賴耶識者,則煩惱雜染不應成立。
業雜染雲何不應成耶?由“行為緣識”不應成立故。由此無故,“取為緣有”亦不應成立故。
生雜染雲何不應成立耶?由接連相續生起不應成立故。從非等至地死歿之意、於中有身上安住時、由染汙意識接連生起相續。此染汙意識者既於中有身中謝滅,又於母胎中昏厥於羯羅藍體中。若即此意識昏厥者,則依於此昏厥以後、意識於母胎中當複轉起。因此、二意識同時於母胎中當轉起。此昏厥意識者、不應成為意識性。由為恒常時染汙所依、及於意識之所緣中不可得故。即便令此意識昏厥,則抑此意識為一切種子性耶?抑而依於此而彼已轉起耶?
若彼昏厥者、即此為一切種子性者,則因此所謂“意識”者即是安立為阿賴耶識異門之名矣。若能依於此即是一切種子性者,則因此、由此為所依之事體故、此成為因之識,若尚非一切種子性者,則如是此能依成為果者、絕非一切種子性。是故若諸昏厥識者,即此非是意識,而正是異熟識。即成就此所謂此始名為“一切種子性”。
能執受諸已接連相續生起之有色根、亦除此以外不許之為異熟識。諸非此以外之其餘識者、由決定為各別所依及不平穩故、離開識能執受之有色根不應道理。若諸識及名與色由猶如蘆束輾轉更互相依道理故而得保住者,即此亦若無有異熟識,則不應道理。
其他識者、諸已生起有情之食亦不應理。若無有異熟識者,則從諸六異熟識中無論由任何其一能作諸已生三界有情之食事悉不可得。從此死歿、於等至地中生時、染汙意識由非等至地接連生起相續、亦若無有異熟識者,則此其他染汙非等至心連同其種子不許有。
又於諸有生無色界之染汙善心時、染汙善心若亦無一切種子性異熟識者,則成為無有種子並且無有基礎。
即於此中出世間心能現在前時、由其他非此之世間心成為無有故、與彼之趣往成為相成性。諸生於無想非無想處者、無所有處出世間心亦能現在前時即與彼等二趣成為相反。此出世間之所依者、即非無想非無想處之趣,亦非無所有處之趣所依,且亦不應般涅磐趣之所依。
能作善所作,或能作惡所作者于死歿時從下身或下身溫暖逐漸消失;亦若無阿賴耶識者,則不應成。是故生雜染亦若無有一切種子性異熟之識。
雲何世間清淨不應成?如是諸欲界貪著者由未遠離貪著未獲得色纏心故,由欲纏喜心體故,由為遠離欲貪著故,善加行時、由此從欲纏加行生起之心亦與色纏之心無有同時生起及謝滅故,由因此無有熏習故,不應成為種子。此色纏之心過去已眾多世代、為其他心所間隔、亦無有故,此等至心之種子性亦不應成。如是於一切貪著遠離性之種子中亦隨其所應當知。由如是故,若此一切種子性異熟之識輾轉相續傳來者,即是此色纏等至心之因緣;而此加行生起之善心者、即是增上緣;即成就此。
如是出世間之清淨亦若無有一切種子性異熟之識者,不應成立。
雲何出世間清淨不應成耶?“如通過依於他人之言音及依于各自如理作意已、從此為因真正之見生起。”如是為薄伽梵所教。由此從他人言音作意思惟、抑為於耳識,抑為於意識,抑或為於二識中成為熏作習氣耶?此中作意思惟此等法時耳識者且不生起;意識亦為彼相異之散動意識所間隔;若於彼時與如理作意思惟相應之心生起,即於爾時若此熏作聽聞習氣意識者、連同習氣已謝滅成為過去以後歷時已久而無所有者,則以後具有此種子之與如理作意思惟相應之心當依何生起?此無論如何與此如理作意思惟相應之世間心者、與真正之見相應所有出世間之心從來不曾同時生起及同時謝滅。是故非是由此所熏習。由無有此熏習故,此不應成為種子。由如是故,出世間之清淨、亦若無有一切種子性異熟之識者,則不應成。由於此中因聽聞之習氣、完全攝持彼之種子不應道理故。
一切種子性異熟之識者、若為雜染之因者,則此之能對治出世間之心所有種子雲何當成耶?出世間之心者為不共有。由如是故,彼之習氣者、為無有性。此習氣若無有者,則須要說明從何生起耶?乃從此以聽聞最清淨法界等流為習氣所有種子而生起。
若諸聽聞之習氣者,即此亦抑為阿賴耶識之體性耶?若為阿賴耶識之體性者,則雲何應為彼之能對治所有種子耶?若非彼之體性者,則由此故此聽聞之習氣所有種子所依處當視為何耶?
若諸通過依於諸佛陀之菩提成為聽聞之習氣於此處而轉起者,即此同同時共住道理故於異熟識中轉起、猶如乳與水、此者非是阿賴耶。由是此之能對治所有種子性故。此中依於下品習氣成為中中品習氣。依于中品習氣成為上品習氣。由與聽聞、思惟、修習多次所作相應故。
此中下、中、及上品聽聞習氣之種子當視為法身之種子。由是阿賴耶識之對治故,由非是阿賴耶識之體性。由雖是世間,而是出世間最清淨法界等流故、即成為出世間心之種子。
此者雖出世間心尚未出現,然而煩惱雜染之能對治、趣往惡趣之能對治及決定能作一切過失所作之能對治。能隨順際遇佛陀及菩薩。即使為諸福業之世間性,然而亦當視為即是已能總攝於法身之中;及亦當視為總攝於諸聲聞和獨覺之解脫身之中。
此者既已非是阿賴耶識,而是總攝於法身及解脫身之範圍中。如其下、中、及上品,如是如是漸次增長,如是如是異熟識亦漸次銷減並當轉依。
若能轉一切行相所依者,則異熟識一切種子性亦能轉為無有種子及亦即已斷離一切行相。
又如何諸阿賴耶識及非阿賴耶識猶如水與乳同時共住於一切行相當成為銷減耶?猶如由鵝從水中飲乳,於遠離世間之貪著時、猶如通過非等至地之習氣減少、即等至地之習氣增加已、而得轉依。由諸滅盡等引亦說為與識不相遠離故,此者理應與異熟識不相遠離非為此之能對治滅盡等引生起,亦非諸從此定起之本來再現者。由異熟識相續已斷以後除接連相續以外無有其他生起故。
若如有如是計執謂無論如何滅盡等引中由有意識故、即具有心者,則心亦不應理。由不應為等引故、由所緣及行相不可得故、由不善及無記不應理故、由當與善根相應故、由觸可得故、由想及受當現在前故、由唯想變為相續■故、由彼之勢力成為等至故、由思及淨信等善根當現在前故、由能依與依持相離不應理故、由有譬喻故、由除為遍行性外如是無有故、由善、不善、及無記不應許故、此亦不如理。
無論色及心之無間生起、計為種子性,此如上說已非所許。而且從上地無色及無想死歿及從滅盡等引出定之此心亦不應成。
除等無間緣性阿羅漢最後之心亦複應不得成。
若如是者,若無有一切種子性異熟之識者,則雜染與清淨悉不應成。由如是故,此為有性及如所解說之能相亦悉成就。此中頌雲:
“菩提薩垛優良心、斷離前五諸根識,
除所除遣以外時、心者雲何能轉依?
于說成為對治時、非斷離故不應理。
此者即便為斷離,當成無因果差異。
若或遠離諸種子、許為無有事體者,
此無有故、二俱無,非是能成為轉依。”
阿賴耶識之差別為何耶?若總攝者,則當視為三行相或四行相。
此中由三行相習氣差別故、即為三行相。
謂由詮說習氣之差別、我見習氣之差別、及諸有支分習氣之差別故。
四行相者:謂由感引故差別、由異熟故差別、因性中差別、及唯由能相差別故。
此中由感引故差別者:謂若此異熟習氣新生起。此若已告罄者,行為緣識、取為緣有不應道理。
此中由異熟故差別者:謂若此由行及有為緣諸趣異熟。此若無有者,則由無有種子故、諸再生之法不應生起。此中於因性中差別者:謂若彼即於此中以由意執著我為因性。此若無者,則以意執著我為所緣不應成。
此中由能相差別者:謂若彼即此之共有能相與不共有能相者、乃以無受生起之種子為能相與以有受生起之種子為能相。共有者、即是所有器世間種子。非共有者、即是所有各自內六處種子。若諸共有者,即此為無有受生起之種子。
若能對治已生起者,則為非共有所對治分滅。共有者於為他人分別所完全執持時、觀見成為清淨。謂猶如由諸瑜伽師之差異勝解故、於同一事體所看見卻差異可得。此中頌雲:
“許共有縛難斷離,所完全應知非易,
與巨大外在所相、瑜伽師之差異心
彼者亦不為梗阻,諸清淨者之觀見
由佛陀清淨觀照故佛陀刹土嚴淨。”
若諸非共有者,即此等為具有受生起之種子。若無有此者,則器世間、及有情世間生起之差別不應成立。
又有粗重之能相與輕安之能相。
粗重之能相者:謂所有煩惱及隨煩惱之種子。輕安之能相者:謂所有有漏之善法種子。此若無有者,則由異熟故、所依之堪能不應成及堪能之差別成為不應成。
又有已受與未受能相。已受之能相者:謂此善與不善種子之異熟已異熟。未受之能相者:謂以詮說之習氣為種子。由無始時來戲論生起之種子故。此若無者,已作後已作善與惡業由已給與果故而已受盡既不應成,而詮說習氣創新出現亦不應成。
複次、譬喻之能相者:謂由此阿賴耶識猶如幻化、陽焰、夢景、及眩翳故。此若無者,則由虛妄能遍計不應成為顛倒之因性。
又有全部與不全部之能相。諸具有全部束縛所有者、為全部性之能相。諸遠離世間之貪著所有者、為具有殘缺失壞之能相。諸聲聞及菩薩有學所有者、為一分拔除之能相。諸阿羅漢、獨覺、及如來所有者、為煩惱障全部拔除之能相。此全部拔除煩惱與所知障之能相隨其所應當知。此若無有者,則漸次違反雜染不應成。
何故諸善及不善法之異熟說名為無障無記之異熟耶?如是無障無記者與善及不善更互無有違反。若異熟亦成為善及不善者,雜染與還滅則不應成。由如是故,異熟識者為無障無記性。所知所依已解說訖。
第二卷
所知能相品第三
雲何當知所知能相耶?此者若總攝,則三行相:一、依他起能相。二、遍計所執能相。三、圓成實能相。
此中何為依他起能相?謂若具有阿賴識之種子非真正能遍計所攝之了別識。
此又為何?謂一、身具身者受者了別識。二、由此所享用了別識。三、於此能享用了別識。四、時了別識。五、數量了別識。六、方所了別識。七、語言了別識。八、自與他差別了別識。九、善趣與惡趣死亡與生起了別識。
此中若諸身具身者受者了別識,若諸由此所享用了別識,若諸於此能享用了別識,若諸時間、數量、處所、語言之了別識者,即此由為言說習氣種子所生起故。若諸自與他差別了別識者,即此為我見習氣種子所生起故。若諸善趣與惡趣死亡與生起了別識者,即此為有支習氣種子所生起故。
由此等了別識故,即是顯示一切界、趣、生處所攝為非真正能遍計。若諸此等了別識之唯了別識性、由非真正能遍計所攝以顯現非是有及錯誤之義為所依者,即此為依他起能相。
此中遍計所執能相為何耶?謂若其雖無有義,唯了別識,即此顯現為義性。此中圓成實能相為何耶?若其即此依他起能相中此義之能相畢竟無有性。
此中身具身者受者了別識者:謂當知眼識等六界。諸其他了別識為此等了別識之差別。此等了別識者由無有義故、於此所說唯了別識中有何為喻耶?夢景等者、當知為喻。喻如于夢景中雖無有義而唯辨別識性此顯現色、聲、香、味、所觸、房屋、森林、大地、山等種種義之行相所有者都無所有。由此喻故者,於一切中亦當通達唯了別識性。由說言“等”故者、謂諸幻化、陽焰、及眩翳當知為喻。
若如夢景等即便醒時亦盡於一切中唯了別識性者,則喻如于夢景中唯了別識性之覺生起、如是於此又何故不生起耶?謂于諸真實智故清醒時生起。喻如夢景睡眠並未醒時不生起,而於醒時生起,如是于真實智未醒時不生起,而于真實智醒時生起。
由未因真實智醒故、如何比知唯了別識性耶?謂由教及理當可比知。
此中教者:謂佛陀在《十地經》中說,謂如“此三界者唯是心”。
又在《解深密經》中,慈氏菩薩啟請已、薄伽梵所答。“薄伽梵!此三摩地所行境界之影像抑與此心說為差異耶?抑說為非差異耶?”薄伽梵告曰:“慈氏!說非差異。此何以故耶?識者、所緣唯是由了別識所顯。”“薄伽梵!三摩地所行境界之影像若與心非是差異者,即由此心雲何還取即此心?”“慈氏!雖任何法亦不能取法,然而若諸如是生起之心,即此亦如是顯示。喻如以色作緣、還見即此色,而計為觀見影像。於此中者、此色與此顯現影像、即顯現為差異義。如是即如是生起之心亦依此說為顯現差異義。”由此教故、亦即顯示為理。如是於心等至時觀見彼彼青瘀等所知影像,即唯此此還見於心。謂青瘀等無有異義。由此正理故菩薩於一切了別識中應當比知唯了別識性。於青瘀等中亦不應為憶念之辨別識。由此所緣乃現安立顯現故。若諸依聞及思生起之憶念辨別識,即此亦緣於過去故。顯現此者成唯了別識。由此比量故、菩薩雖尚未由真實智覺醒故,然當比知唯了別識。
若顯示諸種種如夢景之了別識,即是依此等眼識等之了別識者、理應唯了別識性,則諸具色眼等之了別識雲何視為唯了別識性耶?此等亦由教和理當知。如前。
若此等亦唯是了別識性者,則此等何故顯現為色性並由相同相續顯示而轉?由以顛倒等之雜染事為能依故。若異此者,於無義中當不顛倒。此若無者,煩惱與所知障之雜染當無所有。此若無者,清淨亦當無所有。是故此等如是生起不應道理。此中頌雲:
“錯亂因、與錯亂體、許為諸色了別識。
若無諸了別識者,非具有色、另亦無。”
何故身具身者受者了別識、由此所享用了別識、能享用此了別識、於一切身中俱時生起並和合生起耶?由生體與享用遍圓滿現前故。
何以故諸如所說種種時了別識等生起耶?由無始時以來生死相續不斷、有情界無有比量、世界無有比量、成辦更互事務之言語無有比量、能享用普遍攝持之差別無比量、享用業果異熟愛非愛之差別無比量、生及老死之差別無比量故。
雲何當安立此等了別識為唯了別識性耶?若總攝者,由三行相故。由盡唯是此故、無有義。由二故者、謂由了別識具有原由與能見故。由種種俱時一齊生起故者、謂由種種行相生起故。如是此等一切了別識者由無義故、即是唯此。眼等了別識等者、謂從色等為原由及此等之辨別識為能見起、乃至身之辨別識為能見者、即是具有原由及能見。
意之了別識者:謂從眼等起、以至法之了別識具有一切之原由、並由意之辨別識所有了別識故者、即是具有能見。由諸意辨別識所有分別及由了別識一切顯現能生起故。此中頌雲:
“唯此、二、及種種性、諸瑜伽者許證知。
於唯心既已悟入,若離彼者、故此亦。”
或有思謂即此意之辨別識從彼彼依持生起時得此此之名。如於思說為身及語業。由於一切依持中種種生起之行相故、顯現為二生起。由此者唯顯現為義、與顯現為能分別故。由於有色界中、意識住在身故。如同此外其他有色根住在身中、於一切所依中亦顯現能取所觸而生起。此中頌雲: “若有無身居洞窟,既遠履、又獨一行。
難調伏心能調伏,我說此為真梵志。”
又由意能領納此等五根所行境界者、如作是說:“意為彼等之依。”
又如所顯示十二處中說六識身者為“意處”。
若于此處安立阿賴耶識之了別識者為義了別識,即於是處亦除此以外之一切了別識者為此之原由了別識。
意識之了別識連同依持者、當知即是彼之能見。由即此等了別識已成為原由者為此之能見生起之原因故、猶如義顯現時能作此生起之依持作用。若如是者,則此等了別識者安立為了別識性。
雲何如其顯現義亦見為無性耶?薄伽梵作如是說:“若諸菩薩具有四法者,則當通達一切了別識之無有義。一、由能知辨別識相違之原由故者:謂由喻如諸餓鬼、傍生、人及天於同一事體中觀見差異了別識。二、由無有所緣之了別識可得故者:謂喻如過去、未來、夢景、及影像可得。三、由無有奮勉亦能知成為無顛倒故者:謂若有義者,則緣於義之辨別識無有奮勉能知真實故、成為有無顛倒。四、由三行相辨別識之隨順智故者:謂于如其菩薩及靜慮者心得自在者、由勝解力如是如是此等義顯現。於諸獲得奢摩他之瑜伽者勤作法毗缽舍那中唯作意即義顯現,諸安住於此獲得無分別智中、一切義不顯現!
若如是者,隨順三行相能知義智及由以前諸成立因故、即成就無有義。
此中頌雲:
餓鬼、傍生、及諸人、以及諸天隨種姓,
由一事體意差異、即許其義不成就。
如是過去及夢景、及影像二行相中,
由所緣非為有故、即應當緣於此故。
若義成就為義者,智不成為無分別。
由此無故,佛陀體、非是許為能獲得。
菩提薩垛得自在,於瑜伽者如是亦。
由勝解增上、地等,事體如是當可得。
此中若誰具有慧,由獲得成就寧靜。
於一切法作意時,如是諸義顯現故。
無分別智現行時,一切義無顯現故。
當通達本無有義,由無此故了別無。
若唯了別識顯現義之所依為依他起自性者,則此雲何為依他起?何以故說為依他起?由依自習氣之種子所生故,由如是故、即是以依於緣之他而起。生已亦不能越於刹那自性而住故、說為依他起。
若以依於此為義無所有而竟顯現是遍計所執自性者,則此雲何為遍計所執耶?何以故說為遍計所執耶?由意之辨別識以具有無比量能遍計之行相為顛倒生起之原由故、為遍計所執。無有自能相而唯有能遍計可得故、說名遍計所執。
若以此畢竟無所有為能相即是圓成實自性者,則此雲何為圓成實體耶?何以故說為圓成實耶?由無變異故、為圓成實。由是清淨之所緣故,由是一切善法中之最勝故,由是最勝之義故,說名圓成實。
又若有能遍計,並有所遍計者,則為遍計所執自性。
此中能遍計為何耶?所遍計為何耶?遍計所執自性為何耶?
意之辨別識者、為能遍計。由具有能分別故。此者由依自詮說習氣種子所生起、了別識依一切詮說習氣種子所生起。由如是故、由無邊行相之能分別故生起,即由能分別一切說名能遍計故、乃說之為能遍計。
依他起自性者、為所遍計。
若于此行相中所遍計於依他起自性上,即為於此之中為遍計所執自性。言“于此行相中”者:即是如何之義。由能遍計如何能遍計?所緣為何?能取何者為所相?為何執著?等起言語為何?語言為何?由何戲論假立能遍計耶?由名為所緣,於依他起自性中取彼為所相,由見執著為此,由諸尋思等起言語,由見聞覺知等四語言假立語言,由於無有之義增益為有故,為能遍計。
此等三自性之道理抑為差異耶?抑而為非差異耶?當說既非差異,亦非是非差異。由異門故、依他起自性為依他起。由異門故、即此為遍計所執。由異門故、即此為圓成實。
由何故於依他起自性說為依他起之異門?由依依他起之習氣種子生起之依他起故。
由此即此為所謂遍計所執之異門為何耶?由是能遍計之原由及由此成遍計所執故。
由此即此所謂圓成實之異門為何耶?由如其遍計所執、如是此畢竟無所有故。
於依他起自性中有幾行相耶?若總攝者,有二行相:一、習氣種子之依他起。二、雜染與清淨自性不圓滿成就之依他起。由此二行相故、為依他起。
遍計所執自性亦二行相:由自性能遍計與差別能遍計所執故。
圓成實自性亦二行相:一、由自性故圓成實。二、清淨圓成實。
又能遍計者,四行相:一、自性能遍計。二、差別能遍計。三、熟練。四、不熟練。熟練者、謂諸善巧於語言之能遍計。不熟練者、謂諸不善巧於語言之能遍計。
又五行相:一、依於名能遍計於義自性。謂如說:此名之義即此。二、依於義能遍計於名之自性。謂如說言“此義之名即此”。三、依於名能遍計名之自性。謂如能遍計於未義之名。四、依於義能遍計於義之自性。謂如能遍計於未知名之義自性。五、依於此二能遍計者、謂如說言“此如是義之體性所有名者即是此”。
若能攝一切者,則為十行相能分別。
一、根本能分別者謂如:阿賴耶識。二、所相之能分別者謂如:色等之了別識。三、顯現所相之能分別者謂如:連同依持眼識等之了別識。四、成為所相之能分別者謂如:由老等、樂受等、貪著等、妨害、及時節故遍轉變等,由捺落迦趣等及欲界等故、此能轉變此。五、成為顯現所相之能分別者謂如:即由此等如作是說之轉變故、此能轉變。六、由他人顯示之能分別者謂如:聞非正法之隨行與聞正法隨行之能分別。七、非如理之能分別者謂如:聞非正法所生起,即此外諸說之能分別。八、如理之能分別者謂如:聞正法所生起,即此由諸法之能分別。九、執著之能分別者謂如:與以非如理作意所生起薩迦耶見為根本六十二見相應之能分別。十、散動之能分別者謂如:諸菩薩之十行相能分別:①無事體之所相散動。②事體之所相散動。③增益之散動。④損減之散動。⑤同一性散動。⑥差異性散動。⑦自性散動。⑧差別散動。⑨如名如是義散動。⑩如義如是名散動。
此中為能對治無事體能分別散動、告曰“菩薩性有”等。為能對治事體分別散動、告曰“不真正隨觀見菩薩”。為對治增益能分別之散動告曰“不真正隨順觀見菩薩名,不真正隨順觀見般若波羅蜜多,不真正隨順觀見行。不真正隨順觀見色,乃至不真正隨順觀見受、想、行、及識。此何以故耶?“如是名者由自性故空”等。為能對治損減之能分別散動、告曰“由空性故非是”等。為能對治同一性能分別告曰“若諸色空性,即此非是色”等。為能對治差異性之能分別、告曰“亦非是色離空性,色性即是空性,空性即是色。”為對治自性能分別、告曰“善現!此所謂色等唯是名”等。為對治差異性能分別、告曰“色者與空性亦非異,色性即空性。空性即色性。”為能對治自性能分別、告曰“善現!謂如:所謂色者、唯是名”等。為能對治差別能分別、告曰“自性者無生、無滅,非是雜染、非是清淨。”為能對治如名如是義能分別、告曰“於虛假名中通過各各別別計度此等諸法由飄忽不相干之客名隨順掛上假立語言。如如隨順假立語言如是如是執著。”為對治如義如是名能分別、告曰“菩薩不真正隨順觀見此等一切名。由不真正隨順觀見故、無有執著。”即是意謂乃至如義如是。乃至如於色如是乃至於識隨其所應當說。對此等十散動之能對治於一切《般若波羅蜜多經》中顯示無分別智。若如是者,由一切般若波羅蜜多之義者、當知與所對治分即具有能對治。
若由異門故、依他起自性成為三者,然而三自性雲何不成為無差別耶?由此異門故,由為依他起故、由彼即非是遍計所執,非是圓成實。由此異門故,由彼為遍計所執,非是依他起,非是圓成實。由此異門故,若諸圓成實、即由此非是依他起,非是遍計所執。
依他起自性於遍計所執自性中如其所顯現何以得知非是彼之體性耶?由立名以前無義覺故。由名眾多即體有眾多成相違反故。由名無確定體可混雜互抵觸故。此中頌雲:
“立名前、覺不起故,名眾多、無確定故,
成彼自體、體眾多,多體雜成互牾故,
諸法本無、而可得,無有雜染、卻清淨,
幻化等如同無有,如是當知如虛空!”
若如其顯現已無所有者,則依他起自性於一切之一切中何故不成為無所有耶?此若無者,圓成實自性即無,雲何不成一切都為無所有性耶?若依他起及圓成實之自性無有者,由當成為無有雜染與清淨之過失故。然雜染與清淨可得。由如是故、非一切都無所有。此中頌雲:
“依他起、及圓成實、若一切行相非有,
則於一切時分中、雜染清淨當成無。”
若諸佛陀薄伽梵宣說極廣博大乘之教法者,即於此中遍計所執自性雲何當知耶?當知由無有之異門顯示。依他起自性雲何當知耶?當知猶如幻化、陽焰、夢景、眩翳、影像、回聲、水月及變化。圓成實自性雲何當知?由顯示行相清淨法當知於四行相清淨法中、①由自性清淨者、謂如:真如、空性、實際、無所相、及勝義。亦即法界。②離垢清淨。謂如:即此不具有一切障礙。③能獲得此之道清淨。謂如:一切順菩提分法及波羅蜜多等。④由能生起此故所緣清淨。謂如:諸大乘妙正教法。由如是此者為清淨之因故、非是遍計所執。由是清淨法界等流性故、非是依他起。由此等四行相故、能攝一切清淨之法。此中頌雲:
“顯生依持如幻等,依於標誌顯示無。
通過依此四清淨、即是顯示圓成實。
此清淨者即自性,離垢、及道、及所緣、
諸清淨之法所有、即由四行相所攝。”
依他起自性何以故顯示作如是說之猶如幻化等?謂由為遮止他人於依他起自性起錯誤性疑難故。其他雲何於依他起自性起錯誤性疑難?由為遮止他人作如此等疑難“雲何無有義而能作所行境界”故、說即如幻化。由為遮止“雲何諸心心所法無義而生起”如是疑難故、說即猶如陽焰。由為遮止“若無有義雲何成為愛非愛享用”如是疑難故、即猶如夢景。由為遮止“若無有義雲何諸善不善業能感生可愛與不可愛果”如是疑難故、說即猶如影像。由為遮止“若無有義雲何種種辨別識生起”如是疑難故、說即猶如光影。由為遮止“若無有義雲何種種語言詮說生起”如是疑難故、說即猶如回聲。由為遮止“若無有義雲何真正攝受三摩地所行境界生起”如是疑難故、說即猶如水月。由為遮止“若無有義雲何菩薩能成辦有情之所作事隨意所意樂如是受生”如是疑難故、說即猶如變化。
薄伽梵依何意趣於《梵問經》中顯示如來生死既不可得,涅磐亦不可得耶?謂於依他起自性中是遍計所執及圓成實自性故,通過依生死與涅磐無有差別意趣顯示。如是即此依他起自性由遍計所執分故生死,由圓成實分故涅磐。
《阿毗達磨經》中依何意趣薄伽梵說法有三、即雜染、清淨、及屬俱分?謂於依他起自性中有遍計所執自性者、屬於雜染分。有圓成實自性者、屬於清淨分。即此依他起者、屬於俱分。通過意趣於此而教示。
于此義中有何喻耶?喻者、謂地質內部有金、即是喻如地質內部有金時、地質界、土、及金三者可得。此處於地界中者、無有之土可得。即如是由火觸已、土者不顯現,而金者顯現。地質界者、謂土顯現時而相反顯現。金顯現時即如是顯現。由如是故,地質界者、即屬於俱分。
如是於了別識中未由無分別智火觸及時、此了別識顯現為非真正之遍計所執自性,而真正圓成實自性不顯現。於辨別識由無分別智火觸及時、此了別識顯現為真正圓成實自性,而不顯現為邪妄遍計所執自性。由如是故,此非真正能遍計之了別識依他起自性者、即屬於俱分。地質內部有金等時如地質界。
薄伽梵有時說一切法常,有時說無常。有時說即非是常、又非是無常。如是依何意趣而說常耶?由依他起自性圓成實分故、為常。由遍計所執自性分故、為無常。由俱分故、即非是常,又非是無常。如是通過依此意趣而說。
如其常、無常、及無二,如是樂與苦等亦無有二,善、不善、亦無有二,空、不空,亦無有二,我、無我、亦無有二,寧靜、非寧靜、亦無有二,有自性、無自性、亦無有二,生、無生、亦無有二,滅、無滅、亦無有二,本來寧靜、非本來寧靜、亦無有二,自性涅磐、非自性涅磐、亦無有二,生死、涅磐、亦無二,由如是等差別故、一切諸佛陀薄伽梵之一切非徑直言詮教法如顯示常與無常等之異門、當即於三自性中通達。此中頌雲:
“如其諸法非是有,如眾多行相顯現;
如是諸法及無法、顯示無有二之義。
此等某分說為無、說為有、極善顯示。
能說為由俱分者、非是有,亦非是無。
如其顯現、如是無,是故能說為無有。
由是如是成顯現,是故亦能說為有。
由無自及體性故、由不住自事體故、
由如所取此無有、故許自性為無有。
由自性無所有故、以後以後作能依,
無生、無滅本來靜、成就自性般涅磐。”
複有由四意趣及四非徑直詮表意趣故、當通達一切佛陀所說。
意趣於平等性者、謂如:說言“即我於彼世彼時成為善能觀照如來阿羅漢正等佛陀”。
意趣於異時者、謂如:“說言由持多寶如來名故、決定當成無上正等圓滿菩提。”及說如是言“唯由發願故、當往生具樂世界”。
意趣於異義者、謂如作是說“若已敬事如恒河沙數佛陀者,則當通達大乘法義。”
意趣於一補特伽羅之意樂者、謂如:對某一補特伽羅稱讚佈施,即於此不稱讚。如於佈施,戒律及某一修習亦如是。此者為四行相意趣。
又四不徑直詮說意趣、於使悟入不徑直詮表意趣者、謂如:於聲聞乘、或於大乘中顯示所謂補特伽羅與法之自性與差別為世俗諦道理。
於能相不徑直詮表意趣者、謂由於是處顯示法之能相故、能顯示三自性。
於能對治不徑直詮表意趣者、謂行於是處顯示為八萬四千之能對治。
於能翻轉不徑直詮表意趣者、謂於是處由聲詮表異義、且能詮表即此義為異。此中頌雲:
“能知無精要、精要。善安住於其顛倒。
煩惱普遍善煩惱。當獲得妙正菩提。”
由欲解說大乘法故、若總攝者,則由三行相故、當解說:一、顯示緣起。二、顯示諸緣起法之能相。三、由標舉已解說之義故當解說。
此中顯示緣起法者:謂諸法依言說習氣生起。如作如是說言“即依此等為彼”。由異熟與轉識等更互為緣而得生起故。此等轉識能相之法即以具有原由與能見之了別識為自性。此等亦為所依之能相、遍計所執之能相、及法性之能相。由此者、即是顯示以三自性為能相。如說:
“依具有原由、能見、當知此等三能相。”
雲何當解釋此等之能相耶?
謂若於依他起之能相中無有遍計所執之能相,而圓成實之能相於此上為有者,則由不觀見和觀見真實故、於同一時間此二者有與無、或不可得與可得、於依他起自性中由遍計所執無有圓成實為有故生起。由此可得時彼不可得故。由彼不可得時此可得故。作如是頌雲:
依他起、無遍計執。于此中有圓成實。
是故此二者亦不可得、可得、為平等。”
何為解說已解脫義耶?
謂如:由先已解說語句之其餘諸語句故、此或依功德之增上力故,或依義之增上力故所顯而顯示。
依功德增上力說者、謂如:據有極清淨慧者不據有二現行,於無能相之法中能最勝趣向。由佛陀之安住故安住。獲得一切佛陀平等性。由不據有障礙故、證知悟徹、具有不退轉法。不為所行境界所引奪。能安立不可思議。洞澈三世平等性。具有周遍一切世界身。具有于一切法無疑惑智慧。據有與一切行相應慧。於法善巧無有猶豫。智慧由一切菩薩真正領受。佛陀住無二妙正到彼岸。如來能無間雜解脫之智慧達究竟,洞悉無有邊與中之佛陀地平等性。由法界無際、由虛空界邊際抵達、到最後邊沿。如是等顯示諸佛陀功德。即此所謂據有“最清淨慧”語句之差別者、當知為諸其餘語句。若如是者,即是極善解說法性。此言“據有最清淨慧”者:謂此諸佛陀薄伽梵之最極清淨慧者、當知十九功德所攝:(魏譯同、陳譯、隋譯、及唐譯作二十一。)
謂由①於所知極善無礙轉功德,②能知有與無無二之能相最勝清淨真如之功德,③佛陀之能作任運相續無斷安住之功德,④安住於法身、意趣與事業無有差異之功德,⑤已修習一切障能對治之功德,⑥無敵於一切外道之功德,⑦雖於世間生起而不為世間法所引奪之功德,⑧能安立法之功德,⑨能授記之功德,⑩於一切世界中示現受用及變化身之功德,(11)解決疑惑之功德,(12)能由種種行運轉之功德,(13)善巧當來諸法出現之功德,(14)如其勝解能如是顯示之功德,(15)由無能量身方便調伏有情之功德,(16)於平等法身中、能成就諸到彼岸之功德,(17)如其勝解能如是示現不共佛陀刹土之功德,(18)佛陀三身之境界普遍不分辨之功德,(19)盡生死邊際能安立饒益及安樂有情之功德,及諸無盡性功德所攝。
依義增上說者:謂若菩薩具有三十二法者,則菩薩說名為菩薩。
何謂三十二耶?謂由利益與安樂一切有情之增上意樂、使悟入一切智智、及如何我隨應估量一切智,摧毀我慢,平穩增上意樂,不虛偽慈愛,於親非親心平等,乃至涅磐最後邊畢竟親愛,措詞適當,微笑誠言,大悲無限,於諸承擔無有退弱,意無厭倦,不以聞及義為滿足,於己諸錯誤見為過失,於他錯誤不惡言教斥。於一切威儀能磨瑩菩提心,不希望異熟行施,不依一切複有趣生受戒律,於一切有情以無惱怨為忍,以真正總攝一切善根為精勤,以舍離無色界為靜慮,以具有方便為般若,以四能攝事所攝持為方便,於諸具有戒律者與諸違犯戒律者無二慈愛,殷重聞法,殷重住阿蘭若,不喜世間繁雜,不希欲下劣乘,重視大乘之勝利,能遍斷離惡友,親近善知識,遍淨治四梵住,以五神通遊戲,依託智慧,不捨棄諸住正行與邪行有情,一語句決定,能珍重諦實,以菩提心為前行。如是所說,即由此諸句當知亦善差別初句。
於言“當利益及安樂一切有情之增上意樂”中、此“利益及安樂之增上意樂”句者:當知由十六業差別。此中十六業者:謂一、輾轉相續加行業。二、無顛倒業。三、不需他促主動加行業。四不錯亂業。五、不雜染求業。由三句更加解說:於饒益與妨害無有隨染著與嗔恚,於他生中亦隨轉起。六、由二句故、由隨順此之語業及身業。七、安樂與痛苦無二平等性業。八、無怯縮業。九、無反轉業。十、遍攝受方便業。十一、由二句故、與樂欲所對治分相反之業。十二、相續不斷作意業。十三、由真正六波羅蜜多加行及能攝事體加行七句故,為勝進行業。十四、由親近妙正士夫、聽聞正法、住阿蘭若、遍斷離不良分別、由二故作意功德、由二故友伴功德、由六句故,為成就加行業。十五、由無能量遍清淨:獲得威力、及證知功德三句故,為能成就業。十六、由遍攝集資糧、攝禦會眾功德、無疑教授並教誡、由法與財統攝為一、心非具雜染、由此四句故,為建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