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15 00:40:03
學習次第 : 進階
唯識二十論講記(下)
見悲青增格西
複雲何知佛依如是密意趣說有色等處。非別實有色等外法為色等識各別境耶。
他宗問:你(唯識宗)憑甚麼說佛是有密意而說色法,而不是因為真的有色法而說有色法?
頌曰。「以彼境非一。亦非多極微。又非和合等。極微不成故」
有部、經部認為有離識的外境,唯識宗說不可能,若有離識的外境,一定是以一、或多、或和合的情況成立,不會超過這三種情況,因為這三種情況都不成立,所以沒有外境,(下文會證明沒有外境)。即有外境不是事實,所以是佛的密意。這裏也說明大小乘都承認佛說了不符合事實的話,所以雖然是佛說的話,但是知道不符合事實,一定是別有密意。
唯識宗以下認為實有(緣起)才有生果的能力,只要不是實有就不能產生眼識等。有部、經部認為色法是所緣境,透過它可以產生眼識。唯識宗就問:如果透過色法可以產生眼識,那色法是實有的嗎?下部答是。(不是實有就不能生果,所以必須答是。)唯識宗再問:色法是一還是異?分析之下就色法不是實有的,就破除了有部、經部外境為實的觀點。
有部、經部認為色法是有無方分的微塵所構成,如桌子的基本結構是由沒有東南西北方的微塵累積成可見的微塵,再由可見的微塵堆積成桌子,若是心法則是由無剎那分的心識所構成。如同前說,這些色法、心法可以再創造出不相應行法。因為色法自己是極微所造,所以極微是實的,其他被創造出來的都是虛的。唯識宗就問:產生眼識的所緣境如何產生?下部答:如桌子是所緣境能產生眼識。唯識問:桌子是實有嗎?下部答:是。唯識問:但是桌子是有方分的,它可以再分割,並不是實有?下部答:它仍有實有的成分。唯識問:指出實有的成分是甚麼?下部答:是無方分的微塵。唯識宗:所緣緣要能被看到才能產生眼識,無方分的微塵並不可見。唯識宗就指出有部、經部所說實有的成分並不可見,可見的又不是實的,所以找不到一個能產生眼識實有的境,也就破除有部、經部外境為實的觀點。重要的觀念是:唯識宗以下認為只有實有才能生果,空不能產生緣起。對有部、經部來說,桌子等是所緣緣,但是對唯識宗來說,這些是無法成為所緣緣。所緣緣是眼識產生的因素,所以一定要是實的,唯識宗在破除了外境後,又找不出成立法,所以只能將心留下,說「三界唯識」--即識的部份是實有,外境是虛的。中觀宗就拿唯識宗破下部的方式破除唯識宗的觀點。唯識宗自己在破除下部時可能也知道存有問題,但是不知道安立之法,所以只能在內心上建立。
這邊不是在問說如桌子是一或是多?而是問說實有能產生眼識的東西是一或是多?因為都不是,所以找不到外境。通常會說唯識宗說沒有外境,所謂的沒有外境指的就是這種情況。唯識宗也會說房子等存在(在唯識三十頌中說),也會區分常法、無常法,心法、色法、不相應行法,但色法等不是外境。唯識宗說色法非眼識的所緣緣與說異體空是相同的,與不承認無方分的微塵也是相同的,確認這個很重要,如果不是這樣理解,說明對異體空的理解尚未掌握。
論曰。此何所說。謂若實有外色等處。與色等識各別為境。如是外境或應是一。如勝論者執有分色。或應是多。如執實有眾多極微各別為境。或應多極微和合及和集。如執實有眾多極微皆共和合和集為境。且彼外境理應非一。有分色體異諸分色不可取故。理亦非多。極微各別不可取故。又理非和合或和集為境。一實極微理不成故。
唯識宗破有外境的方法是先假設有外境,此外境是以一、或多、或和合的方式存在。若是以一的話,它的存在是如勝論師所說的方式存在,(說外境是一的說法很多,這邊的取材是勝論師的說法),之後再加以推翻:若是如勝論師所說的就不對了,因為…。若是異的話,它的存在就如有部所說的方式存在,如此就不對了,因為…。若是和合的話,它的存在方式就如經部所說的方式存在,如此就不對了,因為…。因為三者都不對,所以外境就不存在。
勝論師對說有得、實有、…等六義存在,透過這六義解釋一切法的現象。(解釋一切法:佛教是分常、無常,無常再細分下去。)勝論師所說的六義中有「實有」一項,「實有」是基礎元素,構成其他的物,如桌子是從地水火風此種元素所產生。勝論師會說有母微塵、子微塵,母微塵細微不可見,作用之後會產生子微塵,之後子微塵會再成為母微塵,輾轉再生出眾多的子微塵,而母微塵、子微塵的自性又不一樣,一個是原始的體性,一個是出生的體性。依其說法,高山等是子微塵所組成的,我們看到的是子微塵,其背後尚有不可見的母微塵,所以勝論師的概念中有二個高山,一個是看得到的山,一個是看不到的山,母微塵產生子微塵,子微塵生出高山,能生眼識,高山即是外境,但是母微塵與子微塵是異體,唯識宗破除他們的觀點就是從異體這角度來破除--「有分色體異諸分色不可取故」:「有分色」指的是母微塵,「分色」指的是子微塵。高山中哪里有一個與它體性不同的高山?推究的結果沒有「有分色」這樣的色,如此就破除了外境的存在。有部的觀點也不對,外境存在也不是以多的方式,因為個別的微塵看不到;經部的觀點也不對,外境存在也不是以和合的方式,因為有極微並不合理。在破除內、外道觀點的過程中,是否瞭解他們對微塵的看法並不重要,破除的重點不在他們的看法上,不管內、外道對極微的描述為何,若完全沒有極微的存在,任何對極微的描述都不成立,所以重點是有沒有極微存在。沒有外境是因為沒有組成的東西,為何沒有組成的東西?因為沒有極微。除了唯識以外,每一個宗派都會說有外境,外境是如何組成的又有種種說法,所以在唯識宗在破除他宗時,有時候就從微塵的存在來破除,有時候會從組成來破除,但根本點是破除極微。問有沒有外境與問有沒有極微是相同的,若極微存在即有外境,若極微不存在即無外境。
要思考為何破除極微與三性三無性有關?依他起是依因而起,外境是不是依他起?如果是的話就會有外境,如果極微不成立,不能依因緣成立外境,則外境不存在。談異體空時會一再剖析一與異,如色法是有方分或無方分,山是有方分或無方分,是有方分就可以再分析下去,一再分析的結果,有沒有一個不可分的微塵?這些動作的目的就是在找尋是否有實有,若可以再分割就不是實在的,接近假有;若有一個如如不動的組成分子,這個東西就是實有,若是連組成份子都不是實有,就沒有實有存在。這些也不是針對有沒有外境在作討論,討論這些眼所不見的微塵是在討論因生果。由因生果是佛教徒、外道都在說的,但是甚麼樣的因才能生出甚麼樣的果各宗各派說法不同,唯識以下都認為實有才能生果,虛幻不能生果,但是中觀宗的看法剛好相反,只有虛幻才能生果,實有不能生果。佛陀說出了「緣起」一詞,弟子聽到了就有二種不同的想法,一個聽成是很實在的,一個聽到的是幻化的,如中觀宗聽到緣起會認為是空,緣起是為了瞭解幻化而被宣說的。在《緣起贊》中說,緣起是讓我們瞭解空性的無上之法,但是這樣的工具被其他人說成是實有,這就如同水都變成易燃物一樣—沒救了。
唯識以下認為實在的才能生果。問桌子是不是實在的?都會說出一個實在的理由。有部、經部回答:其組成份子有不可破的微塵,這樣的回答想表達的是它有實在的層面,從而說出有能生果的能力。對唯識宗來說,若承認它有能生果的能力,即說明它是實有,所以唯識宗會否定它有能生果的能力、有實在的成分。唯識宗為何說萬法唯心造?因為他們認為內心是實在的,有能生果的能力,外在是不實的、虛幻的,不能生果。雖然有部、經部認為全部都是實有,唯識宗認為內心是實有,外在是不實的,但是他們有共同的特點,就是認為只有實有才有生果的能力,若是不實的即不能生果。因為有部、經部、唯識宗都說有實有,所以被稱為實事師(小乘一定是實事師,大乘中,唯識宗是實事師。)
「以彼境非一,亦非多極微,又非和合等,極微不成故」這個偈頌是針對不同的宗派別別破除,我們無法對這些宗派的宗義做瞭解,真的去瞭解可能也不會清楚了知,因此還不如針對為甚麼要破除極微去思考。勝論師會說「有分色」、「分色」,由這二個組合產生外境,無論他們對極微的描述為何,他們的觀點就是外境是由不可破的極微所組成;同樣,有部、經部也對極微有不同的描述,組合的方式也各各不同,但是內、外道的共同點就是外在是實有、極微是實有。所以只要破除極微的存在,他們的觀點就不成立,因為極微完全不存在,實有的極微是甚麼樣子就不必提了。以下說明為何沒有極微。
雲何不成。
他宗問:極微為何不成立?
頌曰。「極微與六合。一應成六分。若與六同處。聚應如極微」論曰。若一極微六方各與一極微合。應成六分。一處無容有餘處故。一極微處若有六微。應諸聚色如極微量。輾轉相望不過量故。則應聚色亦不可見。
唯識宗:將你們(下部)所描述的極微放在中間,再將六個極微從六方(東南西北上下)向中央的極微逼近,當六方的極微觸碰中央的極微時,東方的極微觸碰的位置,西方的極微會不會碰到?若是處碰點不同,說明極微還可以分割,如此就不是無方分的極微;若是處碰點相同,東方的極微、西方的極微與中央的極微三者在同一位置上,這樣就是同一個極微,如此千萬個極微堆積起來都不會超過一個極微的大小。因為二者都不成立,所以沒有極微存在。「極微與六合,一應成六分」:觸碰點不同,則會分成六方,不成為無方分極微。「若與六同處,聚應如極微」:色法的特質是同一個位置容不下其他的色法,如虛空可以與物品並存在同一個位置,但是色法不可以,所以說「一處無容有餘處故」。同一個位置若有六個極微,則只會有一個極微的大小,千萬個極微累積也不會超過一個大小,而極微不可見,累積的色法也就不可見。
加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言。非諸極微有相合義。無方分故。離如前失。但諸聚色有相合理有方分故。
有部說:無方分的極微不會觸碰,所以沒有你所說的過失。極微雖然是無方分,但是聚色是有方分的,可以聚集成外境。此處有部說無方分的極微(細色)不會碰觸,有方分的聚色(粗色)會碰觸,可以形成外境。
此亦不然。頌曰。「極微既無合。聚有合者誰。或相合不成。不由無方分」
唯識宗:極微沒有聚合,那你說的聚合是甚麼?粗色難道不是極微組成的嗎?是的話就沒有離開極微的範圍,極微既然不能聚合,它所組成的東西又為何可以聚合?
如果是在說同一種標準的聚合(觸碰),很難回答唯識宗的這個問題。若是有部、經部回答:粗、細色聚合的標準不同,即粗色的聚合並不同於細色的情況,如此就可以回答唯識宗的問題,但是有部、經部沒有這樣回答,所以就被破除了。
論曰。今應詰彼所說理趣。既異極微無別聚色。極微無合聚合者誰。若轉救言聚色輾轉亦無合義。則不應言極微無合無方分故。聚有方分亦不許合故。極微無合不由無方分。是故一實極微不成。又許極微合與不合。其過且爾。
(唯識宗)沒有一個聚色相異於極微,極微既然不可聚合,聚合的又是誰?如果回答聚色也不可聚合(如此回答有部、經部就輸定了。)則剛才就不應該說「無方分極微不可以聚合,聚色可以聚合」這樣的話。聚色有方分都不能聚合的話,無方分就不是極微不能聚合的原因。所以沒有一個實有的極微。說極微合與不合都不是重點,在有部、經部來說外境是實在才可以生果,但是不管如何外境都無法成為實有,如此極微合與極微不合的理由都有過失。
若許極微有分無分。俱為大失。所以者何。頌曰。「極微有方分。理不應成一。無應影障無。聚不異無二」論曰。以一極微六方分異。多分為體。雲何成一。若一極微無異方分。日輪纔舉光照觸時雲何餘邊得有影現。以無餘分光所不及。又執極微無方分者。雲何此彼展輪相障。以無餘分他所不行。可說此彼輾轉相礙。既不相礙。應諸極微輾轉處同。則諸色聚同一極微量。過如前說。
(唯識宗)極微若有方向,則可以分割,不能說是一,若極微無方向,就不應該有影子、成為障礙,有分、無分都有過失。論說:無方分微塵若可以分成六方,成為多分,就不能說是一。若一個極微沒有六方,那受到日光照射時,就沒有辦法區分有被照射到的一面(會產生影子),與沒有被日光照射到的一面。如同房子被日光照射會有被日光照到的一面與日光所不及的一面。若極微無方分,這種極微所組成的房子也不應該說有方,不應該有被日光所照與日光所不及的差別。如果極微是無方分,那二物相互碰撞時就不會有障礙,而有穿透的情況,如同拍手時,因為有障礙才會有拍擊,若無障礙則無法相互拍擊。因為有分的話就不是一,無分的話就不會有影子、障礙的情況,所以有分、無分都有過失。這是從有分、無分說,與前面討論有沒有聚合破除的方法是相同的。
雲何不許影障屬聚不屬極微。
他宗問:為何不可以說聚色有障礙,極微沒有影子與成為障礙?
豈異極微許有聚色發影為障。
唯識宗問:你難道認為有一個與極微不同屬性的聚色嗎?
不爾。
他宗:沒有一個與極微不同屬性的聚色。
若爾聚應無二。謂若聚色不異極微。影障應成不屬聚色。安布差別立為極微。或立為 聚俱非一實。
唯識宗:若聚色與極微是同體,如此聚色也應該沒有影子、也沒有障礙才對。以下說出唯識宗對色法的看法:聚色是安立的,極微也是安立的,並不是真實的。對唯識宗來說,可以有一個極細微,但不是不能再分割、如如不動的實物,是還可以再分割,但是安立出來的微細狀況。
關於有沒有外境?唯識會說沒有外境,中觀宗會說有外境,除此之外,分析方式都一樣,也就是說,理論架構相同,但是二者對有無外境的觀點不同,會有這樣的差異是,唯識宗認為因為是安立的,所以沒有外境;中觀宗認為是安立的還是可以有外境。中觀宗會說諦實空,對中觀宗來說,虛可以說有,虛並不是代表沒有作用;唯識以下都是說諦實有,虛就無法有,二者的差別是對於存不存在的想法不同:對唯識以下來說,色法一定要是實在的存在才是存在物;對中觀宗來說,非常不實在的也可以說存在。總之,經部以下會說有無方分的微塵,所以有外境;唯識宗說沒有無方分的微塵,所以沒有外境,也就是說,對唯識宗來說,要有外境一定要有無方分的微塵;中觀宗說沒有無方分的微塵,但是可以有外境,中觀宗與唯識宗的差別是,中觀宗可以安立虛妄的法。
何用思擇極微聚為。猶未能遮外色等相。
他宗:你為何要區分極微與聚合,不管如何,外在就是有色法的相,分析是無用的。
此複何相。
唯識宗問:到底是甚麼相?
謂眼等境亦是青等實色等性。
他宗:就是親眼所見等,如看見青色。
應共審思。此眼等境青等實性。為一為多。
唯識宗:這個值得詳細思考,親眼所見如青色等是一還是多?
設爾何失。
他宗問:是一還是多又如何?
二俱有過。多過如前。一亦非理。頌曰。「一應無次行。俱時至未至。及多有間事。並難見細物」
唯識宗:看得到的東西是一或是多二者都有過失,多的話,過失如前—可以再分割就不是實的,若是一的話,也會有過失,(一的概念就是名稱與內容完全等同。)看到外在東西若是一的話,行的時候就沒有次第,如我們會先去到台中,才到嘉義,若是一的話,去到台中等於去到嘉義;若是一的話,今天到了甚麼地方與沒到甚麼地方都沒有差別,因為到過的地方就是沒到過的地方,沒到過的地方就是到過的地方;若是一的話,也沒有這是你的地方,這是我的地方的差別,也不可能有難見的細物,因為如細菌與大象等同,看得到大象也就可以看得到細菌。
論曰。若無隔別所有青等。眼所行境執為一物。應無漸次行大地理。若下一足至一切故。又應俱時於此於彼無至未至。一物一時。理不應有得未得故。又一方處。應不得有多象馬等有間隙事。若處有一亦即有餘。雲何此彼可辯差別。或二如何可於一處有至不至中間見空。又亦應無小水蟲等難見細物。彼與麁物同一處所量應等故。若謂由相此彼差別即成別物不由餘義。則定應許此差別物。輾轉分析成多極微。已辯極微非一實物。是則離識眼等色等。若根若境皆不得成。由此善成唯有識義。
若沒有別別的青色等,親眼所見的都是一,如此前腳所踏之地與後腳所踏之地就相等,沒有從此處至彼處的差別,腳下所踏的地就是一切地;也就沒有已到與未到的差別;也就沒有擁有甚麼與未擁有甚麼的差別;也不應該說有大象待的地方、馬待的地方等,因為大象待的地方也就是馬待的地方;若是一的話,這個與那個也沒有辦法辨別,或這個與那個之間也沒有中間;也沒有水蟲等難見的細物,因為水蟲與大象相等。他宗是說外境親眼可見,為何唯識宗的回答一定要涉及一與異?我們會以為我們所見的東西很真實,夢很虛幻,但是進一步想,如同地板等能不能再分析?是可以再分析的,可以分析的東西就會成為不實的。只要是異就可以一再分析至極微,前已證明極微不是實的,所以根、境都不成立,如是成立唯識之義。
諸法由量刊定有無。一切量中現量為勝。若無外境寧有此覺。我今現證如是境耶。
他宗問:諸法是由量勘定,一切量中以現量為標準,如果沒有外境,如何有眼識等現量,我親眼所見就是證明?有部、經部因為親眼可見,所以會認為眼識很標準。
此證不成。頌曰。「現覺如夢等。已起現覺時。見及境已無。甯許有現量」論曰。如夢等時雖無外境。而亦得有如是現覺。餘時現覺應知亦爾。故彼引此為證不成。又若爾時有此現覺。我今現證如是色等。爾時於境能見已無。要在意識能分別故。時眼等識必已謝故。剎那論者有此覺時。色等現境亦皆已滅。如何此時許有現量。
唯識會認為:看見桌子的眼識是先要有桌子為因,後產生眼根中桌子的像,這個像又被眼識所讀取,再傳送至意識,而有「我看見了」這種覺受。因為第六意識有「我看見了」的覺受,所以他宗認為一定真的有外境,沒有外境怎麼會說「看到了」?但是仔細去想,說「我看到了」,是說出內心的感受,與外面存在的桌子有很大的差距。眼根是真正看到桌子,眼識看到的已經是影像,傳到意識已經是影像中的影像,接著才說「我看到了」,所以說「我親眼所見」是很不精確的。(唯識宗)現量與夢一樣,生起「我看見了」覺受時,如前所說,見(眼識)及境(桌子等)都已經沒有了,哪里還有「親眼可見」呢?論說:如同作夢時一樣,雖然沒有外境,但是可以也有現見的覺受,所以其他時候生起現見的感覺也是一樣,所以你的理由不成立。又,生起「我看見了」這樣的覺受時,能見境的眼識等已經沒有了,是意識分別「我看見了」。以剎那論者的觀點,色等境也已經沒有了,哪里還有現量。
要曾現受意識能憶。是故決定有曾受境。見此境者許為現量。由斯外境實有義成。
他宗:雖然意識認為「我看見了」時,眼識等已滅了,但是曾經現前看過才有意識的能憶,所以推論回去,可以有見境的剎那,這個就是現量,這樣就可以證明有外境。
如是要由先受後憶。證有外境理亦不成。何以故。頌曰。「如說似境識。從此生憶念」
論曰。如前所說雖無外境。而眼識等似外境現。從此後位與念相應。分別意識似前境現。即說此為憶曾所受。故以後憶。證先所見實有外境。其理不成。
唯識宗:由回憶來證明有外境並不合理。眼識是似境的識,而不是真正看到境的識,由此才產生回憶。如前所說,並沒有實有的外境,但是眼識等會現似外境。緣念過去時,分別意識顯現似前境,這就回憶過去所領受的。所以回憶不能證明先前有外境。
若如夢中雖無實境而識得起。覺時亦然。如世自知夢境非有。覺時既爾何不自知。既不自知覺境非有。寧如 夢識實境皆無。
他宗問:如同夢中沒有外境可以產生識,我們會知道夢是假的,看到的外境不是假的,既然不能夠自己知道境是不實的,怎麼可以說如夢一樣沒有外境?
此亦非證。頌曰。「未覺不能知。夢所見非有」論曰。如未覺位。不知夢境非外實有。覺時乃知。如是世間虛妄分別串習惛熟如在夢中。諸有所見皆非實有。未得真覺不能自知。若時得彼出世對治無分別智。乃名真覺。此後所得世間淨智現在前位。如實了知彼境非實。其義平等。
唯識宗:這個也無法證成。夢要等到醒時才知道夢境不是事實,未醒時並不知道夢不是實有。世間人虛妄分別如在夢中,未覺醒時不知道所見的都不是實有,得到見道位--現證異體空時才是覺醒,之後才能了知外境不是真實。
若諸有情。由自相續轉變差別。似境識起。不由外境為所緣生。彼諸有情。近善惡友聞正邪法。二識決定。既無友教此雲何成。
他宗問:你(唯識宗)認為因為自己的心相續差別而看到似外境現起,不是由外境為所緣緣生起眼識等。如果只是內心轉變差別而生,就不可能有人教導甚麼,那接近善知識聽聞正法,接近惡友聽到邪法,而生起善、惡決定,這些如何成立?即得見道位之前都在作夢,完全與外在無關,就沒有有人說法這件事,如此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都不成立了。
非不得成。頌曰。「輾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論曰。以諸有情自他相續諸識輾轉為增上緣。隨其所應二識決定。謂餘相續識差別故。令餘相續差別識生各成決定不由外境。
唯識宗:這些不是不可以成立。唯識宗會認為心很重要,你聽到的法都是自己想出來的,除了唯識宗以外都會說法是佛所說的,所以般若心經是佛說的法;但是在唯識的宗義下,般若心經是觀自在菩薩與舍利子心中現起的。也因如此在其他的宗派來說是可以聽聞佛陀說法,但對唯識來說,法是自心顯現出來的,是因為佛陀的功德力與自己的增上力,所以有似佛陀說法的情況顯現,因此是間接從佛聽法,並無法直接從佛聽聞。「輾轉增上力」就是如諸佛的願力與自己的祈求,這些輾轉增上的力量,所以心中隨其所應而產生夢到佛菩薩的樣子、聽聞佛法等,這些都是自己心中想出來的。如果某人心中所想皆是殺盜淫妄等不善,就會相應於這些事,所碰到的也都是這些事。
若如夢中境雖無實而識得起。覺識亦然。何緣夢覺造善惡行。愛非愛果當受不同。
他宗問:如同受五戒不能喝酒,若因為喝酒而殺了人,是犯酒戒,而不是犯殺戒,因為已經被酒迷惑了心智。同樣在夢中也不能控制心智,所以有人在夢遊的情況下殺人,也不算犯殺戒,但是清醒的時候,殺人卻是犯殺戒。若如同夢可以沒有外境而產生識,覺醒的時候也一樣,為何覺醒的時候,造作會有善、惡果報,但在夢中卻沒有果報?
頌曰。「心由睡眠壞。夢覺果不同」論曰。在夢位。心由睡眠壞勢力羸劣。覺心不爾。故所造行當受異熟。勝劣不同非由外境。
唯識宗:睡眠讓心的力量泯滅,但是醒得時候不是如此,清醒的時候造作的善、惡當受異熟,夢中與清醒時果報的差異並不是由於外境。
若唯有識無身語等。羊等雲何為他所殺。若羊等死不由他害。屠者雲何得殺生罪。
他宗問:甚麼叫做「殺羊」,如果只有內識顯現而無外境,如此就沒有人殺羊,沒有殺羊者,屠夫為何會有殺生罪?
頌曰。「由他識轉變。有殺害事業。如鬼等意力。令他失念等」論曰。如由鬼等意念勢力。令他有情失念得夢。或著魅等變異事成。具神通者意念勢力。令他夢中見種種事。如大迦多衍那意願勢力。令娑剌拏王等夢見異事。又如阿練若仙人意憤勢力。令吠摩質呾利王夢見異事。如是由他識轉變故。令他違害命根事起。應知死者謂眾同分。由識變異相續斷滅。
唯識宗:因為屠夫的意識轉變,所以有殺害這件事,如同鬼等以意力使他人有精神異常、得怪夢,或令他人做某些事。具有神通者以神通力可以讓他人夢見種種事,如大迦多衍那[5]、阿練若仙人[6]的公案,這二個公案說明可以用意力讓他人起變化。所以雖然沒有外境,但是是屠夫的殺害的意念生起,讓宰殺的物件生命結束(「眾同分」指命)。這邊是說屠夫不是拿真正的刀殺死真正的羊,是以意念殺死羊,屠夫方面是:屠夫拿起意識現起的刀去殺意識現起的羊。也會有真正的羊,這只羊自己的意識會現起屠夫拿起刀,刺向自己,就死了,所以羊是自己死的,不是屠夫殺的,雖然羊是自己死的,但是羊沒有自殺的念頭,是屠夫有殺羊的意圖,因為屠夫有殺羊的念頭,所以屠夫有罪。所以是二者意力相互影響的結果,為了說明這個合理性,就引了二個公案說明。
複次頌曰。「彈吒迦等空。雲何由仙忿。意罰為大罪。此複雲何成」論曰。若不許由他識轉變增上力故他有情死。雲何世尊為成意罰是大罪故。返問長者鄔波離言。汝頗曾聞何因緣故。彈吒迦林。末蹬伽林。羯陵伽林。皆空閒寂。長者白佛言。喬答摩。我聞由仙意憤恚故。若執神鬼敬重仙人。知嫌為殺彼有情類。不但由仙意憤恚者。雲何引彼。成立意罰為大罪性過於身語。由此應知。但由仙忿彼有情死理善成立。
(唯識宗)彈吒迦等為何會成為空城、仙人為何會憤怒、為何世尊說意罰是大罪[7],這些是如何成立的?若不允許意力讓別人死亡,為何世尊會說意罰是身語意三者中最大的。鄔波離是外道,當時有一外道認為身語意三者,身業最重、語業次之,最末才是意業,並派弟子向世尊挑戰,世尊就說了彈吒迦等會成為空城[8],是由於仙人憤怒所引起的,說明意罰大於身語二業。如果認為彈吒迦等會成為空城是因為仙人的修行很好,有天龍等護持,有人得罪了仙人,所以天龍等去懲罰這些人,所以才會成為空城,不是由於仙人憤怒,以意力去殺害的話,為何世尊要說意罰最重,所以可以知道,是仙人殺的。
若唯有識。諸他心智知他心不。
他宗問:如果唯有識,他心通能了知他心嗎?神通是一種現量,除唯識以外,現量是要親見境,所以他心通就要親見他心。所以問題就成為他心通是否知道他心?
設爾何失。
唯識宗:知不知道又如何?
若不能知何謂他心智。若能知者。唯識應不成。
因為唯識宗說所顯現的都與自己有關,若具他心通者通他人的心,說明具他心通者就是他人,若不如此,具神通者不能現起他人的心。他宗:若具他心通者通他人的心,唯識義就不成立;若具他心通者不通他人的心,就沒有他心通了。
雖知他心然不如實。頌曰。「他心智雲何。知境不如實。如知自心智。不知如佛境」論曰。諸他心智雲何於境不如實知。如自心智。此自心智雲何於境不如實知。由無知故。二智於境各由無知所覆蔽故。不知如佛淨智所行不可言境。此二於境不如實知。由似外境虛妄顯現故。所取能取分別未斷故。
唯識宗說:具他心通者會通他人的心,但是不是如實了知,具他心通者會現起自己顯現的「他心」,透過此瞭解真正的他心。他心通是知道他心的,但不是如實的知道,如同自心知道自己在想甚麼,但是不是如實知道。為何說自心不能如實了知自心?因為無明。了知自心與了知他心二種心智因為被無明所覆蓋,所以對於佛陀不可言說的境界不能了知,因為這二種心智未斷除能取、所取的分別,仍有似外境的顯現,所以不能如實了知。
問:佛陀因為沒有無明,所以可以如實了知他人的心,如此佛陀會不會與他人同一心識?答:佛陀雖然能夠如實了知,但並不是真正看到,是如同鏡子一般,如實映照出他人的心,不是直接看到。
唯識理趣無邊決擇品類差別難度甚深。非佛誰能具廣決擇。頌曰。「我已隨自能。略成唯識義。此中一切種。難思佛所行」論曰。唯識理趣品類無邊。我隨自能已略成立。餘一切種非所思議。超諸尋思所行境故。如是理趣唯佛所行。諸佛世尊於一切境及一切種智無礙故。
唯識義理有無邊差別,以智慧抉擇難度很高,除了佛以外,誰能廣泛的抉擇,我已經盡力宣說唯識的義理,其餘的差別義理,超過尋思的境界,要圓滿的宣說,只有佛陀才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