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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貴慈誠羅珠仁波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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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益有情九觀察之一
慈誠羅珠堪布
今天要講的題目,叫做《饒益有情九觀察》。也即菩薩利益眾生之時的九種觀察方法。
一、觀察的必要
為什麼要觀察呢?菩薩利益眾生的時候,雖然發心是為了度化一切眾生、饒益一切有情,但事情的結果能不能真正利益眾生,還需要一定的善巧方便。如果沒有善巧方便,則雖然發心很好,出發點也很純正,但結果卻未見得很理想,所以,在饒益眾生的時候需要觀察!
我們都是修大乘佛法的人,而大乘佛法的中心思想,就是利益眾生。做任何一件事情,首先考慮的是利他,然而,在此過程當中,許多人會被遇到的各種問題所困擾,不知道該做不該做,如何才是正確的取捨。經常也會有人問類似的問題,我想,學習了這九種觀察方法以後,大體上能夠解決這些問題。
《饒益有情九觀察》,出自華智仁波切之手,是作者的一個筆記。華智仁波切,是寧瑪派的一個非常了不起的大成就者。他的名字,有些中文書裡翻譯為“巴楚仁波切”,還有些翻譯為“巴珠仁波切”等等,雖然有各種各樣的稱呼,實際上是一個人。此文言簡意賅、通俗易懂,非常適合我們學習。
華智仁波切在這個筆記中講到:任何一個修學大乘佛法的人,自從發了菩提心以後,唯一的工作,就是直接或間接地饒益有情。無論是聽聞、思惟、念經、磕頭等等,中心就是饒益有情,出發點就是利益眾生,然而,就像剛才提到的,雖然出發點或者動機相當不錯,但凡夫在做任何一個事情的過程當中,也會發生很多問題。如果這些問題解決不好,就不一定能真正地饒益眾生,非但如此,同時還極有可能會對眾生造成不同層次的傷害,所以,大乘修行人需要有智慧,需要理性的取捨,假如沒有智慧而盲目行事,即使想利益眾生,也會遭遇諸多問題而難以辨別,因此,學習九種觀察尤為重要!
阿底峽尊者曾經說過:利益眾生的人,最好能有神通。
雖然大乘佛法不會專門追求神通,不過也強調神通,因為利益眾生需要有神通。如果有神通,就能對一件事的結果和過程瞭若指掌。通過神通觀察,認為某件事情對眾生有利益,就可以放心大膽地做,否則就可以放棄。要有這樣的抉擇能力,必須具足神通。
阿底峽尊者又接著說:如果沒有神通,就應該精通比較靈驗的圓光術。
什麼叫圓光術呢?圓光術屬於占卜打卦的一類,西藏到現在還有,非常靈驗,比普通的打卦還要靈。通過它可以看到未來的一些事情,不是算出來的,也不是通過打卦而得來的,而是利用一個鏡子,由修法成功的圓光師或瑜伽師修持念咒以後,就可以從鏡子裡看到未來將要發生的一些預兆。
圓光術並不是有些人解釋的所謂“封建迷信”,“用來欺騙錢財、麻痹民眾的一種手段”。雖然在這個世界上,有很多東西用我們的常識無法解釋清楚,然而卻真實存在。當然,除了佛陀的智慧以外,任何一個神通,或者類似於圓光術之類的占卜打卦,都會有漏洞,不會百分之百地準確。不過,由修成了的人去觀察,絕大多數能達到很高的準確率,結果多半不會有錯。
如果既沒有神通,又不懂圓光術,像我們這樣的普通人想去饒益眾生,該怎麼辦呢?唯一的方法,就是運用我們自己的智慧,去分析某件事情的過程和結果,然後做出取捨,認為該做就做,不該做就不做。這是比較適合我們的一個理想方法。
我們都正在發菩提心,儘管不一定每個人都有相當標準的菩提心,但大家都很嚮往菩提心,歡喜大乘佛法,願意發心去做饒益眾生的事,因此就更應該懂得這些觀察方法。
二、觀察的方法
(一)第一個觀察,是觀察自他利害。
1、總的原則。如果對自他雙方都有直接和間接的利益,原則上任何事情都可以做。
為什麼說原則上呢?因為我們往下還要觀察一些其他內容,所以只是強調原則上可以做。
大小乘的原則是不一樣的——如同一個倒立的金字塔,頂寬下窄。小乘戒律制定得清清楚楚,只要超越了這個範圍,不談什麼對眾生有利或是無利,不允許的就是不允許,因此在每一個言行舉止方面,都有嚴格的規定。而大乘佛法的重點,就是利益眾生,只要沒有任何自私心,純粹為了利益眾生,無論是戒律也好,做任何一件事情也罷,各個方面都有一定的寬鬆,都留有餘地。不過,這個寬鬆度需要有菩提心作基礎,有了穩固的菩提心基礎,做起事情來,從表面上看無論是善還是惡,實際上都是大乘佛法。儘管如此,這個餘地我們一定要清楚,不是說大乘佛法不需要戒律,而是強調它需要有菩提心的基礎!這是第一句話。
2、任何事情,只要對自己或他人有傷害,即便看起來是善法,原則上都放棄。這裡講得比較籠統,詳細的細節,下面還要分析。
3、任何事情,如果對自己有利,卻對眾生有害,原則上要放棄。無論是做這件事的過程,或者是最後的結果,只要對眾生造成傷害,原則上不能做。
大乘佛法一再強調自輕他重,自輕他重不是一個口號,也不是一個理論,它是一種高尚、切實的行為。只要是修學大乘佛法的人,都應該瞭解並修持這個修法。
4、任何事情,在做的過程當中,假如對自己有傷害,但是對眾生卻有利益,我們選擇做還是放棄呢?也許很多人會說:“要做!”,但實際上面對這個難題,我們還是需要慎重考慮。
雖然從高層次的大乘境界來說,如果對眾生有利,則哪怕對自己有傷害也應該做,然而,倘若從細節上詳細分析,則佛也沒有這樣要求所有的大乘行人。
佛的意思,是要讓我們根據自己學佛的層次來判別決定,觀察自己屬於哪一個階段,然後再作不同的選擇。
大乘修行人的修行境界,可以分成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剛剛起步學習大乘佛法,正準備發菩提心的時候。像我們這裡的很多人一樣,還沒有進入到大乘的資糧道、加行道,目前還不屬於真正的大乘修行人,但也許不久的將來,會成為一個真正的大乘修行人;第二個階段,是處於大乘資糧道和加行道的階段;第三個階段,是從一地到十地的菩薩。十一地,就是佛。佛是不需要這樣觀察的,除了佛以外,其他的大乘修行人都可以有不同的選擇。
停留在第一個階段的人,雖然聽聞了很多大乘佛法,內心也很羡慕大乘修行人,喜歡大乘修法,但畢竟自己還沒有發起標準的菩提心,還沒有真正走上大乘道,連資糧道都沒有開始,更談不上五道十地了。即使不久的將來,會很快在心相續中生起世俗菩提心,可是,現在還不是菩薩,只是一個預備的菩薩,是還不具備標準菩提心的凡夫。
佛告訴我們,處在這一階段的人,就好比是一棵剛剛生長出來的藥樹苗芽,需要好好保護。如果能善加保護,使它茁壯成長,將來它長大以後,就可以製藥,解決許多人的病苦。
打個比方說,假如一個病人患了一種特殊的病,需要吃一種特別的藥才能治好他的病,然而,在任何一個藥房裡,都沒有現成的這種藥,只有栽培藥苗並使其長大以後,病人才有機會服用這個藥。那麼,在這個藥苗還沒有長成之際,保護這個苗芽是不是為了保護這個病人呢?回答是肯定的。當然,我們也不能出於純粹自私的目的——為了偷懶,或者因為害怕麻煩,而把自己說成是藥苗,這是不合理的。只有有了菩提心,才可以說“保護自己是為了保護眾生”,這才符合實際情況。
換言之,這一階段的人首先不要急著去饒益眾生,保護自己最關鍵,因為這個階段的人,還沒有太多的能力去利益眾生,利益眾生的結果也不是很理想,不但起不到很大的作用,反而會在饒益眾生的過程當中,因眾生的不理解等等,而使自己受到傷害。而且這個傷害很可能會成為根本上的傷害——使自己生起厭煩心,認為大乘佛法發菩提心利益眾生很難,進而退失大乘發心,轉修小乘佛法。
一旦退失,就不一定有再次修學大乘的機會了,至少在這一生當中不一定有修學大乘的機會了,這的確非常可惜,所以,停留在這個階段的人,還是儘量不要傷害自己。這裡所說的“不傷害自己”,並不是說不要自己受苦,不要自己辛苦,而是要保護自己學佛的積極性,保護自己的菩提心、慈悲心,這才是最關鍵的問題所在!這一點非常重要!你們一定要記住。
譬如說,本身財佈施是很簡單、容易的,不過,假如在財佈施的過程中遇到了騙子,我們能做到他要什麼我們就給什麼嗎?肯定做不到。如果做不到,是不是就違背了大乘佛法的原則呢?如果是。那我們這些剛剛起步的人,就根本沒有辦法修學大乘佛法了?於是,我們就會被這些問題困擾住。
再舉個例子,如果有人向我們索要車子、房子等貴重物品,我們即便給他了,在物質生活方面也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但是,如果真的要忍痛割愛把房子、車子給別人,心裡還是沒有辦法接受。
因此,有些人會覺得學修大乘佛法與現實生活之間,不但有一定的距離,而且處處充滿了矛盾,此時,學會如何保護自己就顯得異常重要了。
其實,大乘佛法留有這樣的選擇餘地,需要這樣的過程,並不是說今天發了菩提心,就一定要馬上將身體等所有自己最珍惜、最喜愛的東西佈施出去,而是根據自己的心力,能夠承受多少,就佈施多少。這樣選擇回避,並不違背大乘佛法。
當有一天我們心裡生起了真正標準的菩提心,證悟了空性,得到了菩薩一地的果位,那時,連自己的肉體都可以欣然佈施,其他身外之物就更不在話下了。從那以後,就可以放心大膽地利益更多的眾生了。
第二個階段,就是菩薩五道十地裡面的資糧道和加行道。停留在這個階段的人,雖然也是凡夫,但已經有了標準的菩提心,對空性等大乘觀點也有了一定的瞭解,具備了豐富的修行經驗與體會,雖然還沒有達到一地以上的菩薩境界,但相對第一階段的人來說,利益眾生的條件也比較成熟。
如果這一階段的人在發心過程中受到損害,就需要觀察自己與眾生的利害輕重。
比如說,如果做一件事情對眾生有利,對自己有害,但自己的菩提心卻不會因此而退失,修學大乘佛法的積極性也不會受影響,只是在生活上或其他方面受到一些傷害,然而對眾生不單是生活上的幫助,而且對他以後走上解脫道、獲得佛的果位有相當大的利益,那麼就一定要去做。
下面講第二、第三個觀察時,還要針對這一情況作詳細講解。
第三個階段,就是菩薩、聖者的層次,大乘佛法的聖者,是已經超越了凡夫境界,證悟了一地以上的菩薩。
菩薩無論做任何事情,都可以完全不考慮自己。因為菩薩已經真實地證悟了空性,所以不會有太大的痛苦,即便有也不會退轉,學習大乘佛法的積極性永遠也不會受到損壞,只要對眾生有利,任何事情都可以做。
以上所述,是第一個觀察的內容。第一個觀察告訴我們,停留在第一個階段的人,可以回避許多事情,儘管對眾生有利,還是可以不做。即使不做,也不會違犯大乘戒律。佛也允許在這個階段保護自己,這一點對我們來說比較重要。
(二)第二個觀察,是觀察利害輕重,也即觀察對自己與眾生損益的輕重大小。
1、如果一件事情直接或間接對眾生有極大的利益,但對自己也有一些傷害,不過傷害不是很嚴重,不可能從此就不發菩提心、不學大佛法或者乾脆不學佛了,無非是在身體、心理上,或者生活方面上受到一些傷害,既然利益大於損害,那麼無論任何事情,理應選擇去做。
我前面提到過一些原則性的選擇,但此處是詳細的剖析。
2、如果做一件事情,對眾生有利,對自己有害,但是對眾生的利益微不足道,而自己受到的傷害卻非常嚴重,則可以考慮放棄。
那麼,其中嚴重不嚴重的界限在哪裡呢?雖然也可以考慮如果錢全部佈施出去了,生活上會遇到一些困難等因素,但最關鍵的,是要看菩提心會不會受到傷害,學佛的積極性會不會受到影響,有沒有因果取捨上的疑慮。如果這些有問題的話,就可以選擇不做。
此時的保護自己,實際上就是保護眾生。不像現在有些人所說的:“保護動物,就是保護人類自己”,這句話雖然聽起來很好,非常符合佛教的宗旨,但如果再深入分析一下,他們所謂的“保護動物”,其實就是先讓他們多多繁殖,以後自己可以吃更多動物肉,用更多動物皮,或者讓更多的動物來幫自己解決一些問題,這個說法的立足點,完全出於自私自利,絲毫沒有利他心。
我看過一個紀錄片,片名叫做《為什麼不能吃它們?》。想必你們都看過了吧!在看了裡面的有些內容以後,我感覺很失望!他們請了很多專家、學者來分析,怎麼樣保護動物,怎麼樣保護環境等等,說到最後有些人還是認為,吃動物是正大光明、天經地義的,只是吃法上應該人道一點。
還有一個紀錄片,紀錄了電視臺邀請很多專家、學者,分析人應不應該吃野生動物的過程。我聽出來的結論就是,除了野生動物之外,其它的動物吃不吃根本不需要討論,吃是理所當然的。
此處所講的,是真正的利他心,沒有絲毫的自私動機,否則就不叫大乘佛法。符合大乘佛法的所有言行舉止,都應從純粹的利他心出發,無論通過哪種表達方式,只要有自私心的成分,就不能稱為大乘佛法。
3、如果一件事情對眾生的傷害和對自己的傷害一樣大,該怎麼取捨呢?那就要看自己的境界了。
假如是停留在最底層境界的人,也可以考慮不做。即使不做,也不會犯菩薩戒,不但不會犯菩薩戒,而且也是一種很理性的選擇,這很重要。
如果是停留在第二個階段的人,則可以考慮做這件事情。儘管對眾生的利益沒有超過對自己的傷害,但自己的菩提心卻不會因此而退轉,修學大乘的積極性也不會受到影響,所以有理由考慮以利益有情為重。
如果是第三階段的登地菩薩,就根本不需要觀察了,菩薩隨時隨地、面對任何事情,首先都是考慮眾生,無需考慮自己,因為菩薩已經證悟了無我空性,對他來說,名利、錢財等等都是可有可無的過眼雲煙,即使在名利、地位、身體等任何方面受到損害,菩薩也根本不會像凡夫那樣受到很嚴重的傷害,根本不會妨礙他利益眾生的事業。
(三)第三種觀察,是觀察生命的等次。
也許有人會問:佛教不是主張眾生平等嗎?尤其是,佛陀還提倡任何眾生都不允許傷害,所有有情都要度化,那為什麼要觀察生命的等次呢?
當然,如果兩個生命需要救助,而我們也有能力和條件營救兩個生命,這種情況就不需要觀察兩個眾生的生命等次了,但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譬如說,在兩個眾生當中,我們只能救一個,又該如何選擇呢?
再舉個例子,假如有人在海上航行時,不幸掉落海中,而救生艇只能載兩個人,卻有七、八個人急需救援,如果此時救援的人是學大乘佛法的佛教徒,他是沒有選擇地隨便救兩個人,還是有選擇地觀察呢?佛告訴我們,此時還是需要有所取捨。如何取捨呢?就是觀察生命的等次。
生命的等次以什麼來區分呢?
1、在六道輪回中,當然人是高等的生命,除了人以外,旁生、餓鬼、地獄眾生,都是低等的生命,從某種角度來說,天人、非天也是低等的生命。因為人有智慧可以修行,可以選擇解脫道,如果能走上解脫道,自然可以自利利他,而其他道的任何一個生命,都不如人類,只能得過且過、隨波逐流地完成自己的世間生活,無法自由地選擇出世間的解脫道,更談不上度化眾生了,因此,佛陀便以此來區分生命的高等和低等。
從小乘佛教來說,無論是居士戒,還是出家人的戒,都有殺、盜、淫、妄、酒的禁忌。其中的殺生,指的就是殺人,只有殺人才會犯根本戒。
為什麼殺人犯根本戒,殺動物不犯根本戒呢?在小乘戒律裡面,這是個很關鍵的問題,這說明,小乘佛法也認為生命有層次。
盜戒亦是這樣,只有偷人的東西,才會犯根本戒,偷動物的東西不犯根本戒,其中也是這個原因。
當然,從生命本身來說,無論是人也好、動物也好,都最珍愛自己的生命,但是,對整個人類或者整個眾生來說,某個生命的存在,對其他生命產生的影響和奉獻卻是不盡相同的。佛陀曾明確地說過,在整個宇宙生命界當中,如果人的因緣條件成熟了,不但可以解決自己的生老病死,還可以自利利他,可以引導其他生命解脫,因此,人生的機會非常非常難得,從這個角度來說,人與動物的生命價值有點不一樣。
有人會問,佛教強調的眾生平等,意義又是什麼呢?眾生平等是從眾生自己的角度而言的——無論他的生命或是他的存在,對所有眾生或者人類有沒有貢獻,他都會非常珍愛自己的生命,害怕失去自己的生命,就此而言,我們要尊重每一個生命,哪怕是螞蟻、蚯蚓、飛蛾,都應平等相待,不能傷害任何一個眾生,這就是佛教所特有的“眾生平等觀”。在這一點上,其他宗教並不這樣認為。
佛陀出於全方位的考慮,確定了什麼時候眾生是平等的,什麼時候眾生是有等次之分的,分得相當清楚,不同的情況下,應該有所取捨。
這種區分方式,與生物進化論裡面講的“因為一些動物還沒有來得及進化,人已經進化了,所以人類才是高等動物”的觀點是完全不同的。很顯然,其中高等、低等的界定,並不是根據進化的程度,而是看能不能自利利他。
2、如果需要營救的生命同樣是人,也需要觀察:對整個生命或人類社會有貢獻的,是高等的生命;只能養活自己而沒有任何奉獻的,就是低等生命。
應該先救哪個人呢?當然要去救對眾生有利益、有奉獻的人了。
在學佛的人與不學佛的人之間,只能選擇救一個人的話,救誰呢?可以肯定的說,要救學佛的人。當然,這不是因為學佛的人是我們的同伴才去救,佛早已證達了自他平等,不會有這種片面、偏私的看法。但是,得到人身是很難得的機會,而信仰佛教,走向解脫道更是千載難逢的機會,如果此時我們不救他,卻救了不學佛的人,豈不是太可惜了?!對另外一個人來說,他只是出於本能地珍愛自己的生命,從未有過修行的境界,只是普通的人身而已,即便失去以後,還會有機會得到,雖然機會不多,但還是會有的。比較而言,修行的機會卻稍縱即逝,因此還是要救學佛的人。
如果同樣是兩個學佛的人,又該如何選擇呢?那就要看對方是修學大乘還是修學小乘的了。雖然學小乘的人跟普通人有著很大的差別,機會也非常難得,但與學大乘佛法的人比較而言,還是有著高低差異的。
學大乘佛法的人如果能繼續活下去,能有繼續修行的機會,他的修行會給許多人帶來幸福、帶來解脫,而學小乘的人即使修行成功,最高的境界也就是自己的解脫,對眾生的解脫沒有太大的利益,所以首先要選擇學大乘的人。
3、筆記當中還說,無論做任何一件事,如果對畜生等一些低等生命有幫助、有利益,卻對人類有傷害,這件事情做不做呢?佛說,從宏觀的角度來看,原則上不做,但假使從細節上考慮的話,就需要有一些前提條件和要求。
反過來說,如果一件事對高等眾生有利益,卻對低等生命有傷害,這件事情做不做呢?原則上可以選擇做,但是要觀察。譬如說,以我們的能力、條件,只能救一個眾生,是不是肯定要救人而不救動物呢?這個不一定,需要通過觀察來決定。如果被救者是個壞人,得救後對其他生命有著極大的傷害;而動物儘管對人類或其他生命沒有什麼貢獻,卻也不會破壞其他眾生的生存、生活,可以說無利無害,那麼,如果有機會的話,還是寧可選擇救動物。雖然救人一命是很光彩的事情,但如果後果對人類和其他生命不利,就要放棄,所以,特殊情況一定要經過慎重觀察而決定。
事實上,從佛教的角度來看,確定營救物件的衡量標準,就是對整個生命或人類的貢獻與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