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觀

丹增嘉措活佛

我很高興來到各位的中心。我知道一些此間的活動;我贊佩各位所持深入瞭解各宗各派的見地與目標。我想先約略講點什麼,然後我們再來一次不拘形勢的討論。

  如果你問:“人有人權嗎?”不錯,人有人權。人怎麼會有人權呢?基於我們的意識裡有一正當的、天生的“我”相,我們自然想要快樂而不想要痛苦,以此“我”相為基之要樂不要苦,就是人權存在的理由。

  應得之樂與應離之苦都有很多等級,百萬千萬的世人皆在追求離苦的樂之道,皆認為自己的方法是最好的。世間所有大的發展計畫——五年計劃、十年計畫——無不依此一對快樂的希求而產生。我們今天在這裡集會的人,所追求的是不同尋常的離苦得樂法。我們主要關心的方法,不是建立在金錢上,而是建立在內心思想的轉變。

  過去有許多賢人提出了改善、訓練和轉化人心的方法。對於所有這些方法,我們都有尊重的必要,因其皆以利他為宗旨。懷著敬意,我們研究這些不同的方法,發掘它們獨到之處,然後找出其中對自己最有幫助、最為適合的方法,以便修行。我們必須依之而行;除非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依之而行,否則這些教訓就沒什麼價值。

  哲學體系中的教義,要靠有修持的心去修;因此,禪修自始至終均極重要,尤其是在開始的時候。也許今天各位可以一邊聽我講經,一邊實做。各位想參加嗎?首先,注意你的姿勢:雙腿怎麼舒適怎麼放;脊骨直豎如箭。雙手作禪定狀,放在臍下四指處,左手在下,右手在上,大拇指端相接成三角形。雙手這樣放,就與身體中內熱發生之處連起來了。

  脖子微向前傾,讓口與齒保持常態,舌尖抵上鄂近上齒處。雙目鬆弛下視——不一定要看鼻尖;也可以看你面前的地板,如果你覺得這樣更自然的話。眼睛不要睜得太大,也不要用力緊閉;留一個縫。有時眼睛會自動合起來;那沒關係。當意識定在目標上時,即使睜著眼睛,你不會受到眼識所見之相的干擾。

  各位中間戴眼睛的人,有沒有注意到摘下眼睛時,由於看不清楚,以致興奮的危險減少,鬆懈的危險增加?各位有沒有發現面壁與不面壁之間的差別?面壁時,你會發現興奮或散亂的危險減少了。此類之事,都可由你的親身體驗來確定。

  在有所觀的禪修法中,所觀的物件可分兩種:外與內。今天,我們不觀想內心,而觀想外物。例如,愛看佛的可以觀想佛身,愛看十字架的可以觀想十字架,或者觀想你認為合適的任何象徵。心中觀想所觀之物在你面前,距你約有四尺,高與眉齊。此物本身高約二寸,並且發光。儘量把它想像為很重要的東西,因為這樣可以使你不致興奮,而它的光明則會讓你不致鬆懈。在你一心專注時,必須朝著兩個目標努力:第一,要令所觀之物清晰可見;第二,要令所觀之物安然不動。

  你心中有什麼出現了嗎?你眼前所看到的東西干擾你嗎?如果是的話,不妨把眼睛閉上,但是眼睛一閉,你是否看到紅色的影像?如果你閉上眼睛看到紅色,如果你睜開眼睛就受所見之物的干擾,那就表示你關心眼識。因此,你應儘量把注意力撤離眼識而放到意識上去。

  影響所觀之物的穩定而令其動搖者是興奮,或是更常說的散亂。為了中止這種情形,應將心更向內收,使高舉之心開始下降。在收心方面想一想冷靜的事物,想一想帶點傷感的事物,是有幫助的。此類思想能多少降低或鬆弛你在修觀時因過於緊張而高舉之心,使你更能專注所觀之物。

  只是穩定不夠,必須還要有明。障明的是鬆懈,引起鬆懈的乃心之過分收縮,過分消沉。先是心鬆懈了;這會使你昏沉,失去所觀之物,好像掉在黑暗裡一樣。甚至還會讓你睡著了。當此種情形發生時,你必須把心提起來。方法是想一想你喜歡的事物,想一想令你高興的事物,或到高處或視野廣闊的地方去。這種方法可使泄了氣的心振奮起來。

  你必須從親身的經驗中去體認自心何時失之掉舉(令心高舉),何時失之昏沉,而抉擇最適當的修法,予以放下或提起。

  你必須念念專注你所觀想的物件。然後,你還要檢查一下,看看所觀是否清晰穩定,好像你是一個角落裡從側面檢視;作此檢查的名為內省。持念之力一強,自省即生,而且省的特殊功能則時常檢視此心有否受到興奮或鬆懈的影響。念力與自省有了良好的發展,你就能防患未然,在鬆懈與興奮發生的前一刻,及時予以制止。

  總之,以上所說即使以觀想外物來修禪定的方法。另一種禪修法是直觀自心。儘量任心活潑自在,不要檢討過去,不要計畫未來,不要起任何念頭。你的意識在何處?是在眼,還是在什麼地方?你很可能覺得意識與眼有關,因為我們對世間的覺知,大部分是因視覺而有。這是由於我們過去太依賴五官的知覺(五識)了。然而,我們可以確定另外有一意識;例如,一有聲音分心,我們就注意不到眼前的事物了。這顯示出五識之外的意識在注意耳識所聞之聲,而沒注意眼識所見之色。

  長期不斷修行,可使我們終能看出或感到識是唯明唯知之體,任何事物都可出現其中,而且一有適當之緣,識就能反映任何物件。只要不遇引起概念的外境,心即住於無相之空,猶如清澈之水。它的本質唯有經驗。知此心性,我們就算是初次找到內觀禪修法所觀的對象。修此禪觀,最好是在早晨頭腦清醒靈敏之時,地點要安靜。

  此外,還有一種禪修法,能令人見一切現象的究極之性。一般而言,現象分兩種:一是身心諸蘊,或為“我”所用者;另一是用此諸蘊之“我”。為了確定此“我”之性,我們舉個例子來說明。當我們說約翰來了的時候,其中有一被稱為約翰的人。試問這個名字是指他的身體嗎?不是。是指他的心嗎?假若是指他的心,我們就不能再說“約翰之心了”了。身心乃人之所用。由此看來,似乎有一與身心分立的“我”。例如,當我們想:“唉,我這討厭的身體!”或“我這討厭的心!”時,在我們生而具有的看法上,心本身不是“我”,對不對?那麼,此非心非身的約翰又是什麼呢?你也應對你自己,對你自己的“我”感,提出同樣的問題——就身心而言,此“我”究在何處?

  當我的身體生病時,雖然身不是我,但由身病即可斷定我病。其實,為了“我”的福祉與快樂,有時還必須切除身體的某一部分。身雖不是“我”,但與“我”有關;身體的痛苦可作為“我”的痛苦。同樣的,當眼識所見時,我們心裡會覺得是我在看。

  什麼是“我”性?你對“我”相有何看法?當你的心不造作,或不產生任何人為的概念時,你是不是覺得你那個“我”與你的身心分立?但你若去找它,找的到嗎?例如,有人向你問罪,說:“這是你偷的”或“這是你弄壞的”,而你覺得:“我沒有幹那種事!”此際之“我”,現何種相?是堅實相嗎?當你想或說?“我沒幹那種事!”時,你心裡是否出現一個堅實、不動、有力的東西?

  此時出現之似為堅實、具體、獨立、自成、自主之“我”,實際上根本不存在,而此處所說的不存在即是所謂的“無我”。在不加分析、不予追究的情況下,“我要這樣那樣”或“我要做這個那個”之中的“我”,被斷定是有根據的,但獨立或自主之“我”的不存在,則構成了人之“無我”。此“無我”是在以分析追究的方式去找“我”是所發現的。

  這種本來無我的道理是真諦,亦即終極的道理。不加分析的平常覺知中所出現的“我”是緣起之“我”,可用作一般所說的行為、行為者等等的依據,是名俗諦。在分析“我”之生存方式和身份時,顯然“我”雖在表面上似乎本來就有,其實並不存在,極似幻影。

  “我”的究極之性——空——就是這樣分析出來的。正如“我”有此空性,所有其他為“我”所用之現象也是自性空。一加分析,這些現象都找不到,但若不予分析追究,則確都存在。其性與“我”之性相同。

  依俗諦,有“我”,亦有快樂,故鬚髮悲心和利他之心;依真諦,則一切現象的究極之性是自性空,故也須修智慧。悲智雙修,智即加深,有二相對之感減退。由於心住空義,有二相對之相轉淡,同時心也更為精細。當心精細至極時,終於轉化為最根本之心,也就是本來的淨光心。此心於禪定中當下證空,與空一味,全無有二相對之相,與空合一。凡共此一味者,於中無不能現,此即所謂“一切一味,一味一切”。現在,也許我們可以討論一下了。各位有什麼問題嗎?

  問:為何在早晨修行禪觀比較好?

  答:有兩個主要的理由。在身體方面,一旦你習慣了,早晨所有神經中樞都是清醒的。這有利於修行禪觀。而且,單就時段而言,也以早晨為佳。此外,如果你前一天晚上睡得好,早晨你會更有朝氣、更為靈敏;這是我們能親身體驗到的。晚上有時我無法作適當思考;然而,經過一夜睡眠,早上醒來,前一天晚上想不通的事,自動顯得清楚了多了。這表示心力在早晨遠比在其他時段為敏銳。

  問:能否請你談一談觀咒為聲?

  答:關於在禪觀中能觀的咒語,外有口誦之聲,內有心念之聲。還有自起之聲,如入息出息自現為咒音。

  修者可將咒文排立於心處扁平月輪的周邊,或立於月輪之光內。想像你在咒文中間,就像身在屋裡,如果你覺得這樣做舒服的話。你若感到識的主要部分在雙目四周,那就可以想像光在目後,接著堅強認定自己處於光的中間,將光與識下移至心處咒輪的中央。你若是多做幾次,即可逐漸感到自己就在咒輪的核心。然後,你在咒輪中即可環讀四周的咒文,不是用口,而是用心,也就是念咒而不用口。在這一方面,有多種不同的修法。

  問:對治厭修禪觀最便利的方法是什麼?

  答:有五種過失,被認定為禪觀之障。第一是懶惰;第二是忘了與所觀物件有關的忠告,也就是忘了所觀物件;第三是鬆懈和興奮;第四是當鬆懈或興奮時,未能使用對治之法;第五是當鬆懈或興奮已被克服時,還繼續使用對治之法。上述五種情形名為五過。對治五過之法有八。對治懶惰之法是:首先,依智得見禪定之價值而起信,禪定的主要價值在於如若無禪定,上道不可得。其次,依對禪定的善性的確認,而起希求其善性之心。複次,依希求心而起精進。最後,因精進故,得柔順忍,令身心俱離逆境而能用之於善,並且所為之善悉皆有力。此四是對治第一過——懶惰——之法。

  初修禪觀時,每次修行時間不宜過久,不可用功過度,最長約為十五分鐘。重要的不是修行時間的長短,而是修行品質的好壞。修行過久會困,結果變得一修就想睡。這不僅是浪費時間,而且是以後很難去掉的習慣。開始時,每次修行時間要短,修行次數要多——甚至每天修八次或十六次——然後,當你習慣於禪觀的修法時,你的修行品質自會進步,每次修行的時間自會加長。

  禪定進步的徽像是,雖然每次修行的時間很長,但你覺得一會兒就過去了。反之,你若覺得修了很久,而實際只修了一會兒,那就表示你應把每次修行的時間縮短。初修時,這一點可能非常重要。

  問:佛法中談到認知有不同的層次,每一層次皆有其適當的物件,請問在各層次做不同認知者是誰?

  答:識分許多層次,以不同的方式去認知物件,但都同樣是明與知的連續,都同樣是以依相續之識而指定之“我”為認知者。這解答了你的問題嗎?

  在佛教中的各種宗派中,有些宗派斷定各類之識皆“我”之本身。不過,無上最深的中觀應成派所斷定之“我”,只是依相續之識而指定之“我”。

  問:識與“我”有何區別?

  答:“我”有多種不同之相。一種是“我”似乎與身心五蘊實不相同,似乎是永恆的、單一的、自主的。一種是,在未顯得與身心五蘊實不相同時,“我”似乎在負荷五蘊,或為五蘊之主,似乎是一實存自足之“我”。一種是“我”似乎非由某種覺知所見之“我”相來斷定,而是從“我”本身的特殊存在方式著眼來建立“我”。一種是“我”似乎本來存在或當然存在,不像是依名而存。還有一種是儘管“我”似乎當然存在,但所想像之“我”只是純“我”而已。此最後一種想像是上述幾種唯一有根據的認知。

  “我”是什麼?一加以分析研究,“我”即不可得。身心五蘊中、五蘊相續中或五蘊和合中,都不能斷定有任何為“我”者。當一卷有斑紋的繩子,因在暗處而被你看成蛇時,繩的各部、各部的總合及各部的相續,都不能被斷定是蛇。此蛇只能藉害怕之人的心力而存在;在繩那一邊,沒有可確立的為蛇的東西。

  如上例所說,“我”之得名所依據的身心五蘊,無論是分開來看,合起來看,還是就其在時間上的延續來看,於中都找不出有任何可斷定為“我”的東西。而且,也完全不可能找到一個與“我”之得名所依據的身心確實分立之我。現在,你若開始認為“我”因此而根本不存在,則你的想法就會被傳統有據的認知所破。“我”之存在是明顯的事實。

  “我”之存在為經驗和有據的認知所證明,但“我”在其得名所依據的身心裡卻找不到。因此,“我”有名無實,藉名義或概念之力而存在,也就是藉一種主觀的力量而存在。“我”在名義上以何為依?“我”之有名無實的存在,乃靠其得名之所依來斷定。

  至於“我”之得名所依據的身心五蘊,其中尚有許多粗細的層次,最精細者是運行於一切生中的無始之識。故說“我”之得名是靠無始無終相續識的命名之立;無始無終,相續識是名命的主要基準。“我”徒俱虛名,其名乃依此相續識而有。結論是,除了藉名義之力而存在之“我”外,實無有“我”,實無自立之“我”。缺少自立,即“無我”義。

  你也許會問:“如果‘我’等是藉概念之力而存在,那麼是藉誰的概念而得名的——是藉我的概念、你的概念,還是藉過去、現在或其他的概念?”這也是想用分析的方法去找指定的物件;你找不到。因此,藉概念本身之力而存在者,僅藉概念之力而存在。佛說一切現象有名無實,而名義本身也是有名無實。空本身即是空。連佛也是自性空。因空而得以避免落入執虛有為實偏見;因一切現象緣起,並非全無,而得以避免落入執一切為無的偏見。

  問:識起自何處?

  答:我們說識從識生。識必定從識而生,因為識不可能以物為基本因而出生。分子不能造出唯明唯知之體。物不可能是識的本因,而識也不可能是物的本因。雖然唯識宗主張物與識同體,幾乎是說除了識以外什麼都沒有,但此非中觀應成派的主張,因其為理論所破。應成派是將識與物分開來看。

  除了斷定認為前識之續外,別無他法;如是則是無始,轉生也無始。一般之心無始;心心相印,無始無終。但特殊之心則有始而無終的,也有無始而有終的。

  問:我的問題與二諦有關。俗諦以能所自有為前提,而真諦則說能所非自有。這似乎很清楚,但一說俗諦與真諦無異,我就覺得很難理解了。

  答:即使依俗諦,應成派也不承認能所自有。由於誤解了應成派的看法,較低的宗派乃說應成派落入無的一邊;這顯示出連較低的宗派都認為應成派,即使依俗諦,也不主張能所自有。

  我們不說二諦為一,而說二諦一體。事實上,二諦是互不相容的。例如,手心手背皆屬一手,但同一手之手心與手背互不相容。同樣的,當俗諦上存在之“我”被斷言是基礎,其自性空被斷定是其存在方式時,此自性空即“我”之性,即“我”之根本性質或“我”之屬性,而此“我”就是自性空的基礎。“我”及其性空是一體,但“我”是俗諦上有據的認知所發現,而“我”之自性空則是真諦上有據的認知所發現,故“我”及其自性空是互不相容的——是其一,即非其二。因此,用術語來說,二諦不一不異。

  “我”或任何其他現象之所以是空,主要原因在於緣起。獨立與不獨立是二分法;除其一,即立其二。例如,就人與非人而言,是人即不是非人,反之亦然。在決定某一現象是否獨立時,斷定其不獨立,即含有其獨立性空之義,也就我們所說的“自性空”。同時,當某一事物因緣起故仍然被證明為空時,其依緣而起乃依有而說。非有則無能依。熟悉了緣起之理,只要是有,就足以證明其自性空。不過,由於大多數的學說,都認為有即是自有,不是自性空,我們乃用緣起理來深究有之含意。

  問:可否請您談一談五佛?

  答:五佛乃五族如來,是以五大、五蘊、五煩惱、五俗智來說明。我們先看人生的五大:地、水、火、風、空。此五大是淨化之本,應淨化成五佛族。至於色蘊,當我們死時,此粗劣之身不再與我們同行,而是由一較細之色蘊為我們的中陰身,直到轉生來世為止。因此,若在考慮色蘊時不作精細之分的話,我們就可以說色蘊相續不斷,無始無終,此色蘊的淨化之相名大日如來。

  識分為心與心所。有六心及五十一心所。心所中有一組是五種無所不在的心所,其一是受。此藉受蘊。受蘊的淨化之相名寶生如來。想蘊的淨化之相名阿彌陀如來;行蘊的淨化之相名不空成就如來;最後,識蘊的淨化之相名阿閦如來。

  五蘊雖可分為精細二相,然五族如來僅指那無始以來就有的精細五蘊。

  問:精細五蘊與五族如來相等嗎?

  答:精細五蘊終將轉化為五族如來。此五蘊目前可說是與煩惱為伍。煩惱除時,此五心所並不起精粗的變化;其性依舊,但因已離煩惱之過,而成為五族如來。所以,你若問五族如來目前是否即在我們的相續身心之中,答案是此五行所現正為過失所縛,既然佛不可能有過失,此五心所就不是佛。人雖尚未完全成覺,然成佛之因素已在;故此現存于我們相續身心之中的五心所乃是佛種,名為佛性或如來藏。

  更明確的說,如果你只考慮最精細之心及其所乘之氣或活力的話,則此心本身的明與知,以及相關的活力,即是將轉成佛性與佛神者。此最精細之心將轉成無所不知之識——佛心;轉成佛心者是此心,非外來之心。換言之,佛性天生,非來於外。

  事實如此,因為心的本體,心的唯明唯知之性,不為煩惱所染;煩惱不住於心的本體。即使在我們起煩惱時,心的本體和心性,仍是唯明唯知,也就因此我們才能除去煩惱。

  認為凡境的五族如來現存於我們之中,即如說凡境的三中佛身現與我們同在一樣,這種想法是適合的。但若說無垢、成覺、全無過失、具諸善性之佛現存於我們之中,那就不適當了。你若攪動池塘之水,水即變為渾濁;但水本性並不髒。讓池水恢復平靜,泥土自會下沉,還給你清淨之水。

  如何除去煩惱?煩惱之除,非藉外力,亦非聽其自然;煩惱之除,要藉對治之力,要藉禪觀的對治之力。茲以忿怒為例來說明之。一切忿怒之起無不因有錯誤概念的驅動和污染。當我們對某人發怒時,那個人是什麼樣子?你心中對那個人的看法如何?你對那個人的瞭解如何?那個人似乎是自立之主的,而我們就認為那個人真是堅實有力的。同時,我們自己的情緒也似乎是實在的。

  我們發怒的物件和我們自己都似乎是實存的,仿佛是藉二者本身的特色而建立起來的。二者都似乎是當然有力的存在。但如我以前所說,沒有事物真是這樣實存。我們對自性空的認識有多少,我們那自性有的概念,及此概念對忿怒的助長,就會減退多少。

  我們起貪心或嗔心時,覺得某一事物好得不得了,或壞得不得了,而過後回想起來又覺得那時候的看法可笑。這顯示我們的感覺把本來沒有的好壞加了上去;我們由此可知自己的感覺非真。這些受煩惱影響之識沒有任何可靠的根據。由於用分析的方法尋求某一事物的自性,心乃藉正常的推理確定其無自性,此種識則有可靠的根據。這有如在法庭上的辯論,一方是以理智和真理為基礎,另一方則不是。一當有了足夠的證據,有正見的一方終將在辯論中勝過對方,因為正見經得起分析。

  心不可能對同一事物同時有相反的看法。因此,對某一事物,你一熟悉其非自性有,那就不僅無法在當時產生自性有的概念,而且與非自性有相反的概念也會因正悟的增強而普遍減弱。

  為了能生此慧,我們乃修禪觀,原因是我們的心力目前並不很強。我們目前之心是散亂的;它所具之能,猶如用發電之水,須經導引,始能產生大力。我們達次目的之道,是以禪觀修心,導之令生大力,那時心即可用在智慧方面。由於成覺所需的一切要件,都是我們自心本具,故不應於他處尋求成佛。

  關於淨化煩惱,乃是就此嗔識唯明唯知的本體而論,才說它可淨化成阿閦如來。如我以前所說,即使在我們起煩惱時,煩惱也不會污染心性,而且煩惱本身充滿了明與知的因素。嗔是一種識,由於是識,故有唯明唯知之心,縱然它對事物懷有不正確的想法。

  因此,成佛的要件雖與我們同在,但還不是真正的佛果。你若覺得現在既有成佛之因,一定也有佛果,那就犯了法稱大師所指出的下述主張之過——在一小蟲停留的一片草葉上,有此蟲未來將轉生的百隻大象,因此蟲的相續身心中已具如是轉生之業。不過,轉生為象的種子與五族如來的種子有所不同,前者是由行為所新積之種,而後者則是天然存在於我們心中之種。

  問:您認為太陽或太陽神與五族如來之一有關嗎?

  答:你的問題雖然簡單,但須詳細答覆。日神與月神在佛教中可說是普通之神。要想瞭解層次之別,必須先劃分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每一界中都有不同團體之神。無色界中有四個主要的團體,色界中有十七個。欲界中分兩類:一類是神的團體,另一類是非神的眾生團體,如人類。欲界之神又分六種:(一)四天主;(二)三十三天;(三)夜摩天;(四)兜率天;(五)樂變化天;(六)他化自在天。日神與月神可能屬於三十三天。所有這些神都仍為輪回所縛。

  問:能否請您談一談壇城的性質?

  答:壇城一般意義是擷取精華處。壇城這個名稱依文義而有多種用法。一種壇城是將整個宇宙,包括大小各洲,以心念獻給尊者。而且,還有彩繪壇城、禪定壇城、彩沙壇城、一般菩提心壇城、究竟菩提心壇城等之分。由於修之者可得其精義,故名之為壇城。

  這些繪畫或建造的形象,我們雖可稱之為壇城,但主要的意義是要我們自己進入壇城,取其精華,也就是親手加持。壇城是莊嚴之所。由於入壇即得加持而生證悟,故稱壇城為擷取精華處。

  問:怎樣選師和知師可靠?

  答:應按照你自己的興趣和性情去選,但要善加分析。在未奉某為喇嘛或上師為師之前,必須先調查一下,看看他是否合格。律藏中說,正如由水面的波動可知水面之下有魚,師之內在品性,也可在觀察其外在行為一段時間以後,略有所見。

  我們須調查為師著的學問——解答問題的能力——以及他是否行其所教。有一部密續中說,你必須非常仔細的調查,即使這樣做需要十二年之久。這就是選師之道。

  我很高興看到各位認真考慮這些問題並且認真發問。現在我們可以靜下來修禪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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