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生死書 第十七章 內在的光芒【大圓滿法】
當地光明在一個人死亡后顯現時,有經驗的修行人能夠保持完全的覺醒,與它結合在一起,因而証得解脫。但如果無法認証地光明,我們就會遇見下一個中陰法性的光明中陰。
法性中陰的教法非常特別,這是一種特別的大圓滿法門,幾世紀以來一直被珍視為大圓滿法的核心。
依據大圓滿法,一個人如果對于心性沒有真正的體悟,對于「力斷」法門也沒有穩定的經驗,就無法認証地光明;同理,如果對于「頓超」法門沒有穩定的經驗,就不可能認証法性中陰。一位有成就的「頓超」法門修行人,圓滿和穩定了心性的光明,在世時就已經能夠
直接認識將在法性中陰中示現的諸聖尊。因此,這種能量和光都存在我們身上,雖然目前被隱藏起來。不過,當肉體和粗的心識死掉時,它們就自然被釋放出來,我們真性的聲、色、光乃往外散發。
不過,並非唯有透過「頓超」法門才能以法性中陰做為解脫的機會。佛教密續的修行者,都會把法性中陰的顯現納入他們的修持中。在密續里,諸聖尊原則上是一種溝通的方式。如果沒有形式或某種溝通的基礎,就很難想象覺悟能量的存在。諸聖尊應該被看成是一種人格化的隱喻,來表現諸佛智慧心的無邊能量和品質。把這些能量和品質以聖尊的形式表現出來,可以讓修行人認証和描述它們。在觀想的修持中,透過對于聖尊的取相和與聖尊融合為一的訓練,他將體悟:認知聖尊的心和聖尊本身並不分離。【sm21.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