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12/24 20:51:58
學習次第 : 進階
密乘十四條根本戒釋
特別提示:準備或已經接受密法灌頂者,一定要學習此《密乘十四條根本戒》,不曾且不打算接受密法灌頂者,請勿閱讀下文。
十四根本墮罪懺悔頌
梵文:班紮兒 亞那 莫拉 巴德
漢譯:金剛乘之根本戒
頂禮大聖文殊童子!
諸法清淨即上師,蓮花足前作頂禮。
十四根本之罪墮,如續所授作懺悔。
總之金剛持明尊,皆雲依師獲悉地。
若于上師作誹謗,此乃罪墮第一條,觸犯一條作懺悔。
違背善逝之教言,此乃罪墮第二條,觸犯二條作懺悔。
嫉恨金剛諸道友,此乃罪墮第三條,觸犯三條作懺悔。
若於有情舍慈心,此乃四條諸佛曰,觸犯四條作懺悔。
諸法根本菩提心,舍其即為第五條,觸犯五條作懺悔。
誹謗自他之宗派,此乃罪墮第六條,觸犯六條作懺悔。
于諸未熟凡庸前,若傳密法違七條,觸犯七條作懺悔。
五蘊五佛之本體,毀損自身為八條,觸犯八條作懺悔。
自性清淨一切法,若生疑惑為九條,觸犯九條作懺悔。
若於十惡怨敵者,恒作慈湣為十條,觸犯十條作懺悔。
超離名言等諸法,分別思量十一條,觸犯十一作懺悔。
侮辱具信之有情,此乃罪墮十二條,觸犯十二作懺悔。
不依受用誓言物,此乃罪墮十三條,觸犯十三作懺悔。
智慧自性即女性,若作譏毀十四條,觸犯十四作懺悔。
舍離此等密咒師,定能獲得諸悉地。
倘若違犯三昧耶,即成邪魔之攝受,
現受種種劇痛苦,未來墮入地獄道。
故應斷除傲慢心,且識自心無迷亂。
平等住之上師尊,所具資財敬供奉。
初由妙聖三皈依,菩提心等諸律儀,
倘若於己具利益,咒師應依並修習。
此乃阿奢黎阿巴列著述也。善哉!
釋迦牟尼佛曾曰:“吾趨入涅槃後,戒為汝導師,本師敬鄭重,僧眾前宣說。”《別解脫經》亦雲:“戒為趨善趣,渡河之橋樑,趨入解脫域,戒如階梯也。”由此可見,持戒乃成就解脫之基石。在諸乘戒律中,違犯別解脫戒固然有過失,但是與違犯菩薩戒相比,則顯得微不足道;如是違犯菩薩戒,已有極大過咎,然若與違犯密乘戒相比,亦不足掛齒。故密乘戒(諸宗均以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為共同誓言)乃三戒之中最嚴厲的戒律,萬不可掉以輕心,應嚴格守持。
無上竅訣大圓滿法乃諸乘之極頂,具備根器之弟子依此可捷徑證得佛果。然蓮師曾雲:修持無上密法如蛇入竹筒,若未直上趣入解脫,即為直下墮入地獄。誠然!修持密乘者若未清淨執守密乘十四條根本戒,亦未及時懺悔,縱如何通達諸宗教理、日夜精進修持,一念之差亦可墮入金剛地獄。譬如一位日殺萬人的眾生,壽命百年,其罪愆深重,命終將墮入無間地獄,亦不會墮入金剛地獄。而金剛地獄之苦遠超於所有地獄,如海難量,求出不得,更難聞佛法。
如今在漢地,雖然學密法者眾,然而很多人唯以貪求灌頂傳承、得不共密法為炫耀之資本。但是若未細緻瞭解灌頂誓言而盲目受灌,此後未能守持,則反為墮入金剛地獄之因。因此,受灌頂前應細緻瞭解所依誓言,若暫時難以行持,則萬勿草率從事。如今我等已值遇清淨具德上師與直指解脫之勝妙法寶,身語意三門已獲上師及諸佛菩薩之殊勝加持,如是依照無上竅訣大圓滿之教授修持,終證菩提不難做到。然而時時護持自心,執守清淨戒律則遠非易事。目前汝等放棄世間利益投入出世間修法,功德故然不可思議,然若因違背密乘誓言自斷解脫前程,反墮入金剛地獄,則無有較此更愚癡者!佛子行曰:“無戒自利尚不成,欲成他利誠可笑,故於三有無希求,守護淨戒佛子行。”因此,通達密乘戒之含義,清淨執守,護戒如目,勵勵懺悔乃為至要,由是傳授密乘十四條根本戒。
頂禮大聖文殊童子!
此頂禮句乃譯者(普巴紮西仁波切)所加,依此頂禮句即知本論含攝諸乘之要義。上師乃一切諸佛菩薩之總集,亦為文殊智慧勇士。“頂禮大聖文殊童子!”可獲得上師與諸佛菩薩無二之勝妙加持。
諸法清淨即上師,蓮花足前作頂禮。十四根本之罪墮,如續所授作懺悔。
1.總之金剛持明尊,皆雲依師獲悉地。若于上師作誹謗,此乃罪墮第一條
歷代傳承祖師無有未依止上師而成就者。第一,一切善知識都是釋迦牟尼佛之化身。釋迦牟尼佛示現涅槃時,為阿難及一切信眾授記:“末法時代,我呈現善知識之相度化你等眾生。”如是具德善知識已超越輪回,我等依止具德善知識精進行持,亦必趣入解脫正途。第二,上師乃十方一切諸佛菩薩之總集。故上師為修持密法之根本,上師之相即為一切諸佛菩薩本體與事業之顯現。如傳承祖師龍薩娘波尊者于《金剛精要?耳悅前行引導文》中曰:“上師身為僧、語為法、意為佛,俱集外三寶。總集加持之根本、賜勝成就之來源、一切事業之主尊,為內三根本。(具備)密意不動之法身、無遮顯相之報身、事業無勤之化身,為密三身。上師為九寶至尊之本體,故應起信念也。”第三,大恩上師之恩德遠遠超勝於諸佛菩薩。我等現在得以修法,需以諸佛菩薩所造經論為依,故一切諸佛菩薩的恩德不可思議。然今生能通達從因地成辦果位之理趣完全仰賴于根本上師的慈悲賜予。如無垢光尊者曰:“(上師)于所化眾生前,其恩較佛更大,具如是功德,今生便成熟解脫深道。”
由此可見,上師乃修行是否成就之重要對境,親近具德上師並生起敬信,乃趣入解脫之關鍵。面對如此殊勝的上師,弟子若做少許的供奉乃至令師歡喜,都將圓滿二種資糧,最終獲得解脫;弟子若令師不樂乃至做少許惱害,必將成熟沉痛之惡果。《觀世音金剛橛續》曰:“依止導師得成就,若于彼師起誹謗,其受地獄劇痛苦,如若此境暫脫離,百千俱胝劫之中,亦難見聞佛法也。”
因此初步進入佛門,依止上師以前,應先謹慎地觀察和選擇上師。如蓮師曰:“不察上師如飲毒,不察弟子如跳崖。”若未加辨別而盲目依止非清淨具德上師,則共墮深淵。然而,一旦依止上師,則不能再觀察上師過失,一切皆為清淨之相。如是持戒尚應恒護自心,善巧方便。往昔,我初到亞青寺時,在一位堪布面前受過不少灌頂。一次,幾位僧眾在我房間裏聊天,話題漸漸轉移到這位元堪布身上,幾乎就要談到這位堪布的過失了。此時,我立刻打斷話題,對他們說:“如果你們要談論任何人的過失,請立刻離開房間。這位堪布是我的灌頂上師,他在我心目中永遠是清淨的。”
《功德藏》雲:“自己未調自心前,迷亂觀察無量罪,善星精通十二藏,見師行為狡詐相,善加思維改自過。”善星比丘雖親近釋迦牟尼佛二十餘年,通達佛祖教授之一切法義卻未融入自心,仍以庸俗煩惱心揣度釋迦牟尼佛一切行持,終墮惡趣。有者若未加觀察而依止上師,之後難以平息自心對上師的分別念,則應于信心中暫時離開上師,以免因一念之差造下誹謗上師之重業。
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第一條乃最重之戒條,若違犯此條,即違犯一切戒律,故行者當慎之又慎。
2.違背善逝之教言,此乃罪墮第二條
違背上師的教言即為違犯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的第二條。何謂上師之教言?即恒時調伏自相續。上師不斷為我們傳講成就解脫之種種方便道,目的就是為了幫助我們斷除五毒煩惱而獲證菩提。如今,我等已獲上師之圓滿攝受,聽聞無上竅訣法之殊勝法要,若仍疏於依法調伏自心,即為違師勝教。
3.嫉恨金剛諸道友,此乃罪墮第三條
嗔恨、嫉妒、誣衊金剛道友之一切心念及言行皆為違犯第三條。吾等修行佛法的目的是調伏自相續,若未持清淨平等心而觀待金剛道友過失,則已經違犯了本戒條。傳承祖師無垢光尊者於《究竟勝義之教言——精要明鏡》中雲:“未修習自過自調伏而觀無邊淨相,以貪嗔之發心故不入大乘法門。”
現今,有者往往口頭自稱凡夫,眾生為佛;行為中卻自居聖者,以自己的標準或凡夫對外相的伺察意衡量他人之賢劣,指點導師、道友如何行事。如同自相染汙,卻著力擦拭鏡子,以煩惱心執著於改變外境,不但外境不會隨凡夫的煩惱心而轉,自心的執著反而會以煩惱心造煩惱業,甚至造成金剛道友之間的不合和。若果如此,即使以信心為出發點,則已經背離聖教。
有些人強調親身經歷、親眼所見抑或聽他人親口宣說如何如何,於是就凡夫心隨凡夫轉,傳播是非,甚至導致金剛道友之間不合和。然而細緻觀待,只有釋迦牟尼佛才能夠真正遍知因果。凡夫的伺察怎能了知外相顯現背後真正的密意呢?即便對於外相上對釋迦牟尼佛未生毫許之敬信、甚至百般陷害的提婆達多,《妙法蓮華經》中亦雲:“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六波羅蜜。慈悲喜舍。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紫磨金色。十力。四無所畏。四攝法。十八不共神通道力。成等正覺。廣度眾生。皆因提婆達多善知識故。告諸四眾。提婆達多。卻後過無量劫當得成佛……”因此,是非之正謬並不重要——眾生正因為執著無明二取分別方成凡夫,現今若以暇滿人身固執於世間瑣事之是非高低,則成輪回之因。我們修行的目的是清淨自心的煩惱而逐漸與上師相應,最終成就解脫。如果仍同往昔般,以凡夫心隨凡夫的煩惱和外相是非輾轉漂泊,那麼永無脫離輪回苦海之日。常言道:是非止于智者。因此,勤觀己過,莫論人非,善調自心,方為要道。誠如禪宗六祖慧能大師于《六祖壇經》雲:“世人若修道,一切盡不妨。常自見己過,即與道相當。”
以上三條為密乘戒之核心,若違犯上述任何一條,則密乘十四條根本戒及基於上師三門而支分的大圓滿二十七條根本誓言悉已失毀,故當慎之。
4.若於有情舍慈心,此乃四條諸佛曰
誠如無垢光尊者於《究竟勝義之教言——精要明鏡》中曰:“三界六趣之有情無一未曾做過自己父母,若未以相續大悲菩提心而發清淨誓願,則不能開啟利他寶藏之門。”此中慈心為清淨平等無緣之大悲心。無論親朋、怨懟,悉垂慈湣。有者問:“華智仁波切于《屠夫真言》中曾曰:心善身語善。是否隨順眾生一切願望即為慈心善舉?”此乃斷章取義,亦非究竟。所謂慈心當依佛法正見為準則,以智慧行持方為要道。世人若遇世間違緣,常尋求種種護身符對治所謂魔障,然究竟之護身符乃慈悲心。故行者應時時護持正念,勿對任何有情舍離慈心。
5.諸法根本菩提心,舍其即為第五條
《入菩薩行論》中雲:“珍貴菩提心,眾生安樂因,除苦妙甘霖,其福何能量?”故發菩提心為大乘之基礎,菩薩戒之學處。此中菩提心主要指世俗菩提心,若因外境煩惱而生捨棄度化某眾生之念,則違背了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的第五條和大乘根本誓言的第一條和第二條。《入菩薩行論》中雲:“菩薩戒墮中,此罪最嚴重,因彼心若生,將損眾生利。雖僅一刹那,障礙此福德,因損有情利,惡趣報無邊。”故應時時守護菩提心。
諸位行者應在守持第三條根本誓言基礎中恒時淨觀,若是違犯第三條,則第四條、第五條均易失毀。
6.誹謗自他之宗派,此乃罪墮第六條
佛教乃聖諦,為清淨、平等、真實之意。釋迦牟尼佛針對不同根機傳授八萬四千法門,後學依此安立眾多支分及門派,行道雖異,原理一如,皆為調心之方便,故切勿贊自毀他,而違犯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的第六條。吾將紅教華智仁波切《自我教言》、喇嘛仁波切教言、黃教《三主要道》、薩迦派《離四耽著之教言》、白教米拉日巴尊者教言等彙集為《諸宗派精要寶藏》,意令甯瑪派行者既了知諸宗派之要義,又以普遍、無偏袒之信心執萬法攝一之竅訣實修。如今吾等因希冀生生世世快樂而趣入佛門,非為尋求煩惱。若以世俗分別念評判其他宗派之高下賢劣,既非善法亦非功德,望行者慎之。
7.于諸未熟凡庸前,若傳密法違七條
吾等現前所授無上竅訣大圓滿法乃諸宗之極頂,若於不具根機之凡夫前隨意透露密法教言、儀軌以及調整身心之一切方法,皆違犯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第七條。吾之所以將如此深密之法付諸於汝,乃信任汝等皆為清淨弟子,意願汝等依此獲得恒時安樂。然汝亦應反觀自心,若未惜密法而隨意向他人講授,則不僅斷送自身解脫之前程,亦為上師帶來違緣,縮短密法住世時間。吾今身體之所以多病固有往昔業力成熟之可能,然法王如意寶和喇嘛仁波切亦曾授記:“汝之病體乃傳講密法過於深廣所致。”故汝等應時時護持密法,謹慎抉擇為要。
8.五蘊五佛之本體,毀損自身為八條
“五蘊五佛之本體”乃密宗真實見解,超勝下乘派認為五蘊不淨、需經修法清淨而能成佛的見解。在執受本體當下,一切顯現皆為本體之莊嚴, 身體亦為壇城。如今我等多數已受過灌頂,並聽聞了無上竅訣法的甚深教授。因此,經過上師及諸佛菩薩加持,身體非為凡庸之軀殼,乃五方佛之壇城,故當愛惜,應避免無義摧殘身體之極端苦行。
9.自性清淨一切法,若生疑惑為九條
無上竅訣大圓滿固有直指解脫之勝妙,亦當針對根機。若以自性清淨之究竟果位的詞句(如《金剛經》之“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令根機未熟者徒增迷惑,則違犯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第九條。因此,即使為他人傳講正法,亦應針對現前根機,逐步引導,勿令生疑,甚至造成謗法之因。同時,作為修學密宗的弟子,在眼見耳聞一些自己目前尚無法理解的甚深法義時,亦應以清淨心觀待,一切均為自己根機、智慧太過薄弱而非法義偏邪,絕不能心生疑惑或誹謗。
10.若於十惡怨敵者,恒作慈湣為十條
“十惡怨敵”指損害上師、佛法、眾生等怨敵,此等惡性眾生極難調伏。因為佛教正法旨在利益一切眾生悉得恒時安樂,故損害上師及正法,即損害一切眾生。次第根機行者暫時不具度化之力,當於內心懇切發願不捨棄的同時,以清淨心遠離。成就者具度化能力,故行種種寂靜或忿怒之方便度化。若未以智慧抉擇,僅以相似慈悲心親近、垂湣如是“十惡怨敵”、破戒弟子,實非明智之舉,如是則違犯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第十條。
11.超離名言等諸法,分別思量十一條
未證得諸法實相,而以凡夫意念造作、揣度究竟果位之名言如法界、法性、智慧、覺性、本覺等等,自心執著於此,或者以此向他人講授,即違犯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第十一條。如自心未了悟空性,而向他人言說:“萬物皆空。”他人面對山河大地等相,難以理解甚至誹謗佛法,即違犯此戒。
12.具足信心有情者,破斥傷心十二條
對於密宗有一定信心者希求正法,汝若斷定此人不夠資格而令其回避、將其排斥在外,甚至障礙其求法,如是令具足信心者傷心,即違犯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第十二條。道友之間尤當注意此條,修學密乘固然要求根機、因緣具足,然以凡夫分別之見判斷他人根機、因緣並非妥當,由是障礙他人修法機緣則更為犯戒之舉。
13.不依受用誓言物,此乃罪墮十三條
密宗作為諸乘之頂有諸多殊勝方便,例如會供時陳列酒肉,然此酒肉並非凡夫滿足口腹之欲之食品,與甘露丸等同屬殊勝加持品,故稱之為誓言物。此時若執著於酒肉之相而拒絕受用,即違犯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第十三條。眾所周知,小乘和因法相乘均有斷絕酒肉之戒條,此因二乘之見解未至究竟。如未具解毒之力而遠離毒性以免受到損害。密乘乃究竟果位之見解,並具備殊勝方便,如同具備以毒攻毒之力,直接將毒性轉為藥用,故能於執受見解的當下受用少許誓言物,如以手指沾酒塗抹嘴唇等。
然需了知,受用誓言物時仍需謹慎觀待自心,若以貪執之心,無論受用酒肉抑或甘露丸,均不如法。往昔我在高原,一直提倡戒酒。有者就在會供時買大量酒,待加持後再喝,此為貪心煩惱,故當斷絕。如今我等雖已步入密乘之門,但作為凡夫,遠未具備密乘究竟之見解和清淨之功德,故尚不能稱為密宗弟子,因此平時應以顯宗見解行持。如日常以茶供護法,非以酒肉為供品。在不具備究竟見解和功德的前提下,于諸佛菩薩面前供肉,如同將兒子的肉擺在母親面前,如是非法外相之舉應該摒棄。
14.智慧自性即女性,若作譏毀十四條
密宗見解樹立在內心平等智慧之上,六道眾生本體如來藏功德並無區別,故男女亦無區別,男性代表方便,女性代表智慧。往昔阿難祈請釋迦牟尼佛准許女性出家而縮短700年佛法住世時間,是站在小乘和大乘見解中,將女性作為產生極大過失之因。如今作為密乘行道者,若譏諷、譭謗女性,則違犯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第十四條。
妙音龍多加參尊者在《甘露心滴》中曰:“諸佛稱讚淨戒律,根本教法律寶藏,如何教導遵照行,獲得善趣戒為本,諸乘之基為戒律。”故作為一個密宗弟子,守持清淨戒律極其重要,若能如此行持,依靠行為培養修持而創造見解,則解脫指日可待。
然而,作為業力沉重的凡夫,行道過程中產生諸多妄念在所難免。而因果毫釐不爽,故應當及時懺悔為要。《三昧耶莊嚴續》曰:“倘若其人謗上師,至作七次及十次,以大慚愧懺悔淨。若超自歲作懺悔,金剛薩埵不攝受。”意即平時如果不慎違犯戒律應當天懺悔;如果過夜才懺悔則需要付出數倍的代價;若仍然未及時懺悔,4、5天后就需要通過會供的方式懺悔;如果未及時懺悔的罪業數量超過自己的歲數,即使金剛薩埵亦不攝受,縱然做大懺悔也只能少許縮短苦報時間,決定墮入金剛地獄。因此,作為密宗修行者,每日晨起必須念誦21遍金剛薩埵百字明或者108遍金剛薩埵心咒,以懺除當下過失及失壞之戒律。
尚需了之,懺悔需以慚愧心行持,若將金剛薩埵心咒當作犯戒之保護傘,一邊念著金剛薩埵心咒一邊行犯戒之事,則不如法。
我等進入佛門的目的是為了調伏自相續,故當時刻觀待自心,若所修見解並未成為五毒煩惱之對治力,則是否心行於法很難所言。《屠夫真言》中雲:“調伏自心即佛教。一切時中觀自心,隨時隨處觀自心,刹那不散觀自心,當下當下觀自心。”故吾等應時刻守持十四條根本誓言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