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法十四條根本戒 格魯 藏傳佛法 人氣:5230 更新日期:2011/08/14 23:04:30 學習次第 : 進階 密法十四條根本戒 推薦持金剛之諸成就,均來源於上師故, 若不孝敬侮蔑師,根本毀墮第一條。 違背如來諸教導,此乃毀墮第二條。 金剛學友相互間,攻擊不和第三條。 對於眾生若放棄,仁慈之心第四條。 菩提心是法根本,放棄不修第五條。 誣衊自派與他派,諸種教義第六條。 對於未成熟之人,宣說密義第七條。 五蘊身是五種佛,傷害自身第八條。 對於自性清淨法,懷疑不信第九條。 對於黑心惡勢力,實行仁慈第十條。 對於離名相之物,執著名相第十一。 對於有信仰之人,壞其信仰第十二。 密誓規定諸行為,資備不行第十三。 對於智慧種女性,輕視污蔑第十四。 修密者若守此戒,定能生出諸成就。 (拉科仁布且作 多識翻譯) 備註 : 碩博學位審議評鑑申請 上一篇:宗喀巴功德贊 下一篇:菩薩戒根墮罪十八條 延伸閱讀:【政治大學宗教研究所】【政治大學圖書館NCCU】 【台灣師範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台灣大學佛學研究中心】【國立成功大學數位論文全文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