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04/11 11:13:43
學習次第 : 進階
密咒道十基礎及甚深口訣乘教授答問
法王如意寶晉美彭措
密咒道十基礎及甚深口訣乘教授答問
蓮花生大師口授移喜磋嘉佛母岩藏
楊奴寧瑪俄些及生幾甯巴取岩
艾曆啤瑪恭桑英譯
黃毅英漢譯
敬禮上師
大師蓮華生於蓮花中生,不受凡胎所染。彼經各種難行,究竟達生命自在之持明位,超生死之流。
大師曾示八萬四千法門,瞭知六道眾生、八類天、魔等之語言。其梵音能利樂一切有情。
其意擁有遍知之證量,其已瞭達超乎生滅之自性,而對本性不會割裂視之。
以此生起應具功德故,其為一切顯著事物之源。且大師善巧于調伏眾生之方便。
其大行乃應諸善逝心,而擁有八類天、魔之心命。
蓮師于鄔金國地界海中小島上生。並修于八屍林,于印度修苦行已,以大悲心故入藏。此為應藏王之願,並令印藏諸國和平故。
此大悲上師納餘:嘉珍國公主磋嘉瑪為明妃,其時餘年十三。餘隻一介女子,具信、大悲、利他、堅定與敏捷而已。
于大師住藏百一十年中,餘承事之,令其歡喜。其時,余紀錄書寫大師所有教授,並藏於岩庫中。
甲一、修行十基礎
甲二、時過患
甲三、十要
甲四、十表面
甲五、十種誇大
甲六、除十過
甲七、十種功德
甲八、十相
甲九、十事
甲十、七種敗壞
甲十一、錯謬之危險
甲十二、四法
甲十三、戒
甲十四、離禪天
甲十五、身語意之三昧耶
甲十六、十五逆境
甲十七、十五順境
甲十八、二十一種徒勞
甲十九、四種不還
甲二十、四不能
甲二十一、善用
甲二十二、五無謬
甲二十三、修六度
甲二十四、三種追求
甲二十五、五種真哀悼
甲二十六、耕耘四法
甲二十七、八種寂靜
甲二十八、魔羅之誘惑
甲二十九、四基本功德
甲三十、五種從根斬斷
甲三十一、調心
甲三十二、五種見
甲三十三、五所得
甲三十四、五種偉大
甲三十五、五掌握
甲三十六、五種多餘
甲三十七、五必須
甲三十八、五妄語
甲三十九、五決定語
甲四十、五徒勞事
甲四十一、六尊貴
甲四十二、四不足
甲四十三、虛榮心
甲四十四、十四應棄
甲四十五、除三病
甲四十六、解脫輪?之道
甲四十七、至誠修法
甲四十八、守三昧耶
甲四十九、恒常之信
甲五十、十三種出離
甲五十一、十三要事
甲五十二、法之道
甲五十三、堅毅
甲五十四、修法之難
甲五十五、安樂之道
甲五十六、歡喜之道
甲五十七、偏離
甲五十八、無可避免
甲五十九、無所得
甲六十、自大
甲六十一、斷善惡之交錯
甲一、修行十基礎
大師雲:“修法者,必先圓滿十基礎。”
磋嘉瑪白雲:“何謂修行十基礎?”
大師雲:
汝應於見決定,瞭悟一切教授,如金翅鳥翱翔於空。
汝應於行堅定,不為威嚇所動,如象過河。
汝應以正定修,除無明黑暗,如暗室中燃燈。
汝應藉教授圓滿目標,於汝自性中解脫諸相,如獲如意之寶珠。
汝應以灌頂進諸次第,離墮輪?之懼,如王子升于寶座。
汝應以三昧耶守護諸根,不令行為空過,如肥沃之地。
汝應以學習自作解脫,於法之各方面嫺熟,如良馬得脫羈繩。
汝應比較一切法源,瞭解佛法一切學理,如蜂覓巢。
汝應收集為一點,瞭知無數教法實為一味,如商人加其盈利。
汝應達知見顯著處,清楚瞭悟一切教法,如達須彌山峰。
藏土之人若欲不以上諸基礎而得學養,實不能得入要義,而僅能為宗見之徒,此為不以以上十基礎而作嫺熟之過患也!
甲二、十過患
蓮師雲:“若不能具足上列之十基礎,汝則有修法不成就之十種過患。”
磋嘉瑪白雲:“此等過患何謂也?”
大師雲:
若不能以見決定,則有肯定之過患。
若不以品行得堅定,則有見與行為不配合之過患。
若不知以正定而修,不能入於法性。
若不以口授圓滿目標,不懂修行之法。
若不以灌頂漸次,非為修法之器。
若不以三昧耶守護根基,所種者只為地獄種子。
若不以學習得解脫,則不能嘗法味。
若不能比較諸法源,則不能打破宗派之界限。
若不能收集於一點,則無能瞭悟諸法根源。
若不能達知見之顯著處,則無以通達法之本性。
未以法修煉之所謂尊師,不知法超乎宗見。其人以偏見互相攻擊。以各乘皆自成立故,勿涉諸爭辯,任運放下。
甲三、十要
蓮師示雲:“修法時應具十要。”
磋嘉瑪白雲:“何謂十要?”
大師雲:
汝應具不動之信為要點,如河。
汝應具無仇之悲之要點,如日。
汝應具無私之舍之要點,如泉。
汝應具無瑕之三昧耶之要點,如水晶球。
汝應具離邊之見之要點,如虛空。
汝應具離沉掉之定之要點,如黎明。
汝應具離取捨之行為之要點,如豬狗。
汝應具離拼除之果之要點,如到純金之島。
汝應渴求法如饑人求食或渴人求水。
總之,令人逃避以法為至要,只以世財為目的。汝于死時實無能將財富帶走者,故無令墮於惡趣為至要。
甲四、十表面
蓮師示雲:“甚多人將修法淪為表面。”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以不信誦經為表面。
無大悲而雲利他為表面。
吝嗇而行佈施為表面。
若為密人不守三昧耶流於表面。
為僧不守戒為表面。
居士不勤修流為表面。
只研學理不修法為表面。
修法而不知法要流為表面。
若不按法而行反而教人乃為表面。
言行不一,指導他人為表面。
總之,吾以厭於聽“有學”之人,不以法降其心者,徒增紛擾;其所大談者,只為表面之說而已。
甲五、十種誇大
蓮師雲:“修法時,有十種誇大。”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佯稱認識法要,實未聞法為誇大。
若未修儀軌,而謂具力(此所謂神通力也)為誇大。
無信而謂得加持為誇大。
若未得定,而謂得達佛境乃為誇大。
若未承事,而謂得師為誇大。
佯稱已得解脫,實未得有傳承之教授為誇大。
若無口傳,而謂證悟為誇大。
從未修法,宣稱解脫為誇大。
若不精進,自謂修法為誇大。
不守三昧耶,而謂得殊勝境遇者為誇大。
總之,若欲輕心修法,不假辛勞者,無乃自誇者,終不成就!
甲六、除十過
蓮師雲:“修法時,勿墮十過為至要。”
磋嘉瑪白言:“何謂為十過?”
大師雲:
汝縱有修行,若不以之作為妄念之療治,則有不善用口授之過。
汝縱已瞭悟自心,若不能以知解脫,使見離二邊,則有不獲不共教授之過。
汝縱有誠信心,若不獲加持,則有不與已得證悟上師聯繫之過。
汝縱勇猛精進,若修法無進境,則有心未完全清靜之過。
汝若于修法時感疲累,則有未悟覺性自然之過。
汝縱作修行,然心仍散亂,則有修法未決定之過。
若境界非由汝心直接生出,則有只於奢摩他中迷失之過。
若覺性之力用,非由汝生,則有不知以諸相作助道自過。
若覺難於離妄念之執,則有不知以五毒為道之過。
若不知於苦困中自處,則有不知如何將心轉離輪?之過。
總之,若自稱修法而內裏充滿過患,又何能達至好之境地歟?
甲七、十種功德
蓮師雲:“汝需十種功德為修行之相。”
磋嘉瑪白言:“何者為此功德?”
大師雲:
若能調伏散亂,為瞭悟覺性自然之相。
若心性之智慧離邊展現,為口訣奏效之相。
若見上師為佛,為對上師生信之相。
若無礙得加持,為成就之傳承不斷之相。
若以覺性生力用時,能無礙改變自心,為覺性能力,鍛煉生功德之相。
若日夜修法仍不覺疲,為達心氣精要之功德。
若修法與否,明覺性無異,為修定得決定之相。
無論何念或相生起,均能悟知法相,則為能以諸相為助道之相。
若諸妄念不起,或起後即可平伏,為即能調伏五毒之相。
若能於苦困中勝,為瞭悟輪?無常之功德。
總之,若法於心生,功德自汝而生。藏人中若無信、不勤、乏智難生任何功德也。
甲八、十相
蓮師雲:“若以法住於心,當有十相。”
磋嘉瑪白言:“何者為十?”
大師雲:
若執著漸減為驅執實相魔之相。
若染著少生,為遠離馳求之相。
若情緒漸減,為五毒於內寂息之相。
若自私漸減,為驅我執魔之相。
若已離尷尬,並無取捨,為染汙概念崩潰之相。
若已無修法者、與修法物件之概念,又不離自性,為見法性母之相。
若見一切生起之意念,均為離執之境界,為能入見與修之道之相。
若知輪涅無分,為圓滿證悟,由內生起之相。
總之,若于何物,乃至汝身,均不執著,乃為離諸染著之相。
若不為苦困所傷,為知一切相,皆是虛幻之相。
若對八風只輕微關注,為知心性之相。
無論如何,若內相外顯,即如樹發嫩葉。如外相他人可見,則如樹結果,可供享用。
甚多行人,連一功德亦無,得悟者甚少,故當勤精進修持也。
甲九、十事
蓮師雲:“對修法者言,須知十事。”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既得人身又聞佛法,為過往生中積集也。
有趣法之意樂,亦遇具口訣之上師,則如盲者覓得如意寶珠。
既得人身,又具信與根器,則為過往所修之善業已醒。
若既富裕,又同時遇到乞丐,即為圓滿佈施之時。
若苦海溢滿時,欲注心修法,為惡業與障礙得清靜也。
若心轉向法之時,突遇仇敵,為引導往安忍之道之時。
若瞭解一切諸相無常,並對所得甚深法要具信,則表示已到出離世間法之時。
若見他人死去,而觸及對死之恐懼,即極大信心生起之時。
總之,若欲先圓滿世間法,再修佛法,即會發覺此乃無可能者!此亦能於輪?中解脫者甚少之故也。
甲十、七種敗壞
蓮師雲:“修法者有七種敗壞。”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若汝信不足,而具智慧,則會被自比為師之敗壞。
若有甚多聽眾,自又以為高位,則會被自認為善知識所敗壞。
若未將佛法置於心中,而自以為高位,則為自以為領袖所敗壞。
若未修法而傳人口訣,則被成為空洞佛法專家所敗壞。
心中無有佛法,而喜無聊爭辯,乃自成為盜世行者所敗壞。
若少修學,又未得教授,則縱具信心,亦為平庸所敗壞。
真正修行人按正教而行,必以智慧解脫,以信調心,以聽法斬斷誤解,摒棄交際,將心融入於法,以修習與自省圓滿其學識,以口訣解放其心,並以見與修得最後決定,然此為甚難也。
甲十一、錯謬之危險
蓮師雲:“入佛之門後,有甚多錯謬之可能,慎之!”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有將以智性研習之老師,誤為以實學與自省解脫之善友之可能。
有將未有修法之空洞佛學專家,誤為于修行中具境界之可能。
有將騙人偽善者,誤為能以佛法調心之尊者之可能。
有將空洞雄辯者之言,誤為具口訣者證量之可能。
有將自誇者高談佛法,誤為具信者修法投入之可能。
總之,以心融入佛法為至要,空談佛法,自稱行人,又自與佛法疏離者,不能于修法中得成就!
甲十二、四法
蓮師雲:“汝當確知所修之法為真法,當確知汝法以之為真實道,汝應確令此道清除迷亂,汝應確使迷亂化為智慧!”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汝若能將諸教法攝為一乘,得離取捨之知見,則汝之修法已成真實之法。
若毗缽舍那生起樂、明、無念之境界,則知其為法身。
總之,不少住於木然的奢摩他境地者,其或轉生於諸禪天,又縱不轉輪,亦不能利樂諸有情者。
甲十三、戒
蓮師雲:“皈依與受戒為修法之根本!”
磋嘉瑪白言:“何時當受皈依戒,又何時當受其他按自生起之戒?”
大師雲:
若懼下道時,應生起皈依戒,敬信三寶。
深信因果時,受居士戒。
遠離諸惡趣時,應受具足戒。
生起大悲,見己與人平等,受願菩提戒。
若以他人比一己更高,受行菩提戒。
若于任何修法,具皈依與發心,並以生圓次弟共,得方便智慧雙運,汝之法已成真實法。
若見、修、行、果與道合,則汝之法已清除迷亂。
于見修中決定,並于修持精進,迷亂已開始轉為智慧。
總之,任修何法,不能合生圓次第、見與行持、方便與智慧者,則如欲以獨足而行!
甲十四、離禪天
蓮師雲:“修法者,應遠離下道!”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勿著樂、明、無念之奢摩他境界。若著之,則無法脫離聲聞獨覺之地也。
藏人每以皈依為低法,僧眾無有紀律,自言修大乘者無菩提心,密乘行者不守三昧耶,瑜伽行者無正定。故此藏人難有悉地
甲十五、身口意之三昧耶
蓮師雲:“修法者,必須守三昧耶!”
磋嘉瑪白言:“如何守三昧耶?”
大師雲:
見上師為佛化作人身者,得覺身三昧耶。
見其語之教授為如意寶珠,得覺語三昧耶。
見其口訣為甘露,得覺意三昧耶。
若對本尊已離取捨,得身三昧耶。
若對密咒決定,得語三昧耶。
若悟心性之自然境界,得意三昧耶。
總之,若心清靜,則戒清靜也。
甲十六、十五逆境
蓮師雲:“修法者,有十五逆境必須離者!”
磋嘉瑪白言:“何者為十五?”
大師雲:
綺語、嘲弄、輕心能障正定,故須遠離棄。
眷屬、朋友、弟子令修法分心,故應離棄。
物質、生意、與享樂使修法散亂,亦應離棄。
得、譽、稱,為修法之絆,應離之。
眠、惰、怠為修法之主敵,應離之。
總之,修法者最危險者為中斷。
甲十七、十五順境
蓮師雲:“修法時,應具十五順境!”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聞、思、修為修法之基本架構。
勤、誠、信為修法之三柱。
見、戒、善為修法之三功德。
不染、離著、離執為修法之三種和合要素。
總之,現無一行者共如上任何之三,故難以與佛法之主旨配合也。
甲十八、二十一種徒勞
蓮師雲:“修法者,有二十一種徒勞!”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若不摒棄傷害有情,發菩提心為徒勞也。
若不守三昧耶,受灌頂乃徒勞也。
若對己之心無裨益,博聞教法徒勞也。
若行功德時,混雜以惡行乃徒勞也。
若行不善,依止上師乃徒勞也。
若為導師,不作修法,並行惡業,為徒勞也。
若為八風所動,乃徒勞也。
若隨一導師,而兇惡以對如母有情者,為徒勞也。
若常作不善,自稱畏地獄,為徒勞。
若不以菩提心,又無虔信,佈施為徒勞。
若不決定堅守,受戒徒勞。
若不調治嗔心,修安忍徒勞。
若常沉掉,修禪定徒勞。
若不慕覺道,修精進徒勞。
若嫉妒及五毒增,修般若徒勞。
若修大乘教法,而無大悲,徒勞!
若不知自性,修定徒勞。
若不實行,受口訣徒勞。
若作利樂有情事,而非由菩提心起乃徒勞。
總之,縱此等皆為徒勞,而作此諸法皆無益,然無知者,不會聽從。
甲十九、四種不還
蓮師雲:“修法者,當具四種不還!”
磋嘉瑪白言:“何者為四?”
大師雲:
常念死,不墮於此生之世法。
積十善功德,不墮三惡道。
具大悲不墮惡趣。
觀空性不墮輪?。
總之,修法者應遠離此世界之關注。
甲二十、四不能
蓮師雲:“修法者,有四種不能,故當棄之!”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若不念死,無有修法之閒暇。
不信因果者,不會放棄惡業,不能成就上道並得解脫。
不怖輪回過患,不知出離,於解脫道不能成就。
若欲為一己得出離解脫,而不為他得解脫之想者,無能達圓滿佛位。
總之,若不轉離規限此生之目標,無法于修法中得成就者,能棄世間法者,實如麟角也。
甲二十一、善用
蓮師雲:“修法者,應善用四無用物!”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善用無用之身者,當守清靜之戒。
善用無用之所有者,發菩提心,並慷慨。
善用無用之好景者,以積福資糧作因,以積慧資糧為果。
善用無用之學識者,當精進修持。
若不能善用彼等,一切所作皆為世法已。
甲二十二、五無謬
蓮師雲:“修法者,應有五無謬!”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汝當無謬守所受之戒!
汝必須無謬修慈、悲、及菩提心。
當觀業因果時,應無謬回避最細之黑業。
當觀上師與佛無二時,應無謬常觀在汝頂上。
總之,觀一切相皆空時,汝當無謬。
甲二十三、修六度
蓮師雲:“修法者,當修六度!”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若無吝嗇或偏見,此為六度之佈施。
若能善巧消除妄念,此為六度之持戒。
若全離嗔憤,為六度之安忍。
若不懈怠,為六度之精進。
若離散亂,又不著味靜慮,為六度之禪定。
若汝喜離概念分別,此為六度之智慧。
甲二十四、三種追求
蓮師雲:“修法者,當有三種追求!”
磋嘉瑪白言:“何者為三?”
大師雲:
下根者,一切追求只為未來世之故,未及其他者,故無法不趣上道。(按:此指六道中之較上者。)
大師雲:
中根者,厭棄輪回,求諸功德,故無法不得解脫。
大師雲:
上根者,只知為一切有情發菩提心,故無法不得圓滿覺悟。
總之,一般人自破曉至入黑所求者,均為此生。被妄亂所困,無法不于來世中,入於惡趣。
甲二十五、五種真哀悼
蓮師雲:“修法者于親屬去世時哀悼,此為正確之法,修法者有五種真哀悼!”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示雲:
當與大師分離,應以祭品哀悼。
與善友別時,應以積集資糧作哀悼。
若竟與師違背,當髮露懺悔作哀悼。
若心為八風所飄,以深出離心作哀悼。
總之,人不知一切之無常者,無法除凈其哀傷。
甲二十六、耕耘四法
蓮師雲:“修法者,當具耕耘四法!”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當以虔信翻心中粗糙之土。
以修持作施肥以改心態。
發菩提心以種善根種子。
如耕夫以精勤將智慧之耙系于方便智慧雙運之耕牛,完全除去五毒。
如上所作,無法不含覺悟之芽,結佛果之位。
總之,甚多人不會為解脫之耕耘,卻對世間之耕作不倦,悲乎眾生!
甲二十七、八種寂靜
蓮師雲:“修法者,應守八種寂靜!”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守身之寂,住於靜處不墮邊見,以此離愛嗔。
守語之寂,住於啞子,以此不會于修法中受與人綺語所擾。
守意之寂,不為散亂所制,能使住於無念法身之自性中。
守意欲之寂,離凈與不凈食物之想,此等令生活簡樸及使空行聚集。
守口授之寂,非器勿說,此能得傳承之加持。
守德行之寂,即時而作不落虛偽,此能得進境,而避收集諸障。
守境界之寂,離諸著相或希冀,並勿將境界語人,此能令一期得大手印成就。
守覺悟之寂,遠離野心、不落邊見而住,此能令覺悟時即得解脫。
總之,不能以縱一食時間而修者,不能于念咒圓滿前守寂靜者,不能閉多言之口者,無能於守寂中得少許成就。
甲二十八、魔羅之誘惑
蓮師雲:“修法者為魔羅之惑然不察者!”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有權勢者為傲慢之魔羅所蔽。
高官為雄辯與污染之魔羅所蔽。
平民為愚癡之魔羅所蔽。
富人為忙碌與致富業務之魔羅所蔽。
修法者為增其資產之魔羅所蔽。
彼等為養兒與眷屬之魔羅所蔽。
彼等為大弟子之魔羅所蔽。
彼等為鍾愛(?+庸)儀之魔羅所蔽。
彼等為仇敵之魔羅所蔽。
彼等為眷屬軟語之魔羅所蔽。
彼等為善妙嚴飾之魔羅所蔽。
彼等為美語甜言之魔羅所蔽。
彼等為其染著之魔羅所蔽。
彼等為美貌與愛慕之魔羅所蔽。
一切染汙之行為,均為魔羅之蔽障。
內心之五毒,為汝心之魔羅。
六根習氣,為外物之魔羅。
著味靜慮為內境之魔羅。
希求大圓滿之果為見之魔羅。
一切無上功德亦均為魔羅。
一切無明與染汙亦魔羅。
最大之魔羅為我執。
其不在任何一處,而只在汝邊。汝必須於內殺之,若能如是者,其不會從外而侵。
甚多人不知此魔羅。
甲二十九、四基本功德
蓮師雲:“修法者,應具四基本功德!”
磋嘉瑪白言:“何者為四?”
大師雲:
具大悲者有正覺心。
離偽善者,能守戒。
無欺詐者,具清靜三昧耶。
離愛染者,無愧具無不共患難之交。
總之,若具誠信,于修法必成;若具決定,必能守戒。若欲修法必須謹慎;如汝心中之骨般穩固。
甲三十、五毒從根斬斷
蓮師雲:“修法時,應將五毒從根斷!”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具嗔者痛苦最大。
愚癡者如畜牲不懂佛法。
大傲慢者,不能積集功德,並多仇敵。
具大貪欲者,不能守戒並多誹謗。
大妒忌者,喜好陰謀。
勿追逐此五毒,從內殺之,並于生時即脫離之。
縱於此五毒者,自製哀愁。
甲三十一、調心
蓮師雲:“修法者,應先調心!”
磋嘉瑪白言:“此何謂也?”
大師雲:
當以慈愛之水,熄嗔心所燒之火。
以強力之藥所成之橋,跨貪之河。
以燃妙察智之炬,驅無明暗。
以精進之鑿,夷平傲慢之山。
以穿著安忍之暖衣,擋嫉妒之風。
總之,此五毒,汝之首敵,若沉溺之,將敗壞輪?三界中之爾。勿令之放任,此甚危險者也。
甲三十二、五種見
蓮師雲:“修法者,應具五種見!”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當見非物質之心性,超乎佛法之語言。
當見若離執著,一切法均自解脫。
見一切境界,均為離物質之大樂。
以尊敬誠言,當見上師為佛陀之示現。
總之,修法者見一切均莫執著。
甲三十三、五所得
蓮師雲:“修法者,應具五所得!”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莫因懈怠棄上師教,應具真切之修持。
當以投入修行具自利。
當以得傳承,具指導弟子之能力而利他。
當以解脫諸相至空性,具無做作之自然本性。
當以具自本面具心與佛無二。
今世藏土行人不得其一,乃無法成就任一所求。
甲三十四、五種偉大
蓮師雲:“修法者,應具五種偉大!”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當有具口授偉大之上師。
此等口授當得深道善巧方便之偉大。
汝當具刻苦堅忍之偉大。
當具希求修法之偉大。
當具決定修之偉大。
除非具足上五,解脫輪回者不會成就。
甲三十五、五掌握
蓮師雲:“修法者,應具五掌握!”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以掌握佛法,當具知一遍脫道。
覺悟法性,讓無生自內而起。
掌握三昧耶,具心之圓滿。
以精勤掌握精要,能作堅忍。
以掌握口授,能應機教授他人。
甲三十六、五種多餘
蓮師雲:“修法者,有五種多餘!”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若無出離輪回之意,虔誠乃為多餘。
若對物質染著不棄,觀空性為多餘。
若不息渴望,修法為多餘。
若不棄執著與憤嗔,闡述口訣為多餘。
若不依方便法,給與明智忠告為多餘。
甲三十七、五必須
蓮師雲:“修法者,應有五必須!”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必須為大師攝受,以得口訣精要。
必須對上師有甚深及日增之誠信,以自然得加持。
必須收集資糧,以令心柔順。
必須使心柔順,以便生起三摩地。
必須生起三摩地,以便速達遍知佛地。
甲三十八、五妄語
蓮師雲:“自謂修行者,有五事為妄語者!”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若仍沉醉此生,而謂怖畏未來投生者,為妄語。
不離欲望,而謂修法者為妄語。
不知因果,而謂了知正見者為妄語。
未越輪回深淵,而謂成佛者為妄語。
甚多人自稱佛法行人,而自欺欺人者,身命盡時,此等妄語,均返害其身!
甲三十九、五決定語
蓮師雲:“修法者,應具五決定語之教授!”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不修持時,境界與證悟決定不生起!
于大乘修法中,若方便與智慧分開,決定墮聲聞乘!
若見與戒不知結合,決定入於謬道!
不見心之真性,決定仍有善與惡行。
不見自性,決定不得佛果。
甲四十、五徒勞事
蓮師雲:“修法者,有五種徒勞。避之!”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隨一不具心要之上師為徒勞。
向一不守戒弟子傳法,乃徒勞者。
不用以實修者,聽法為徒勞。
若不能上進,其心修持為徒勞。
沉於低下法之空言,而不自救為徒勞者。
總之,甚多人之修法為徒勞者,以愚癡故,不知分別。
甲四十一、六尊貴
蓮師雲:“修法者,當具六種尊貴!”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欲掌握正見,當知一切唯心。
於戒律中防偽善故,當令心清靜染著。
以修佈施時無執故,當遠離所得或償勵之希冀。
為調伏修安忍時種種難處故,當遠離對仇敵嗔恨。
以聞思調心故,當能以五毒及逆緣為道。
以能修持故,當避免為“恭敬魔羅”所擾。
然此等行人乃不按佛法而行者。
甲四十二、四不足
蓮師雲:“修法者,當棄四不足!”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空余時修法不足,當無間修持如流水。
只達見鬼魅之境界不足,當以佛法解脫自心。
行為偽善不足,當守自然與當下。
尊敬與承諾不足,當真實承事上師足前。
總之,今世行人,被此等不足所困,于死時如常人死去而業果必熟。
甲四十三、虛榮心
蓮師雲:“此等行人以大傲慢常自誇,比普通人更差!”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其自稱修法並隨上師,其偽裝為師,或雲有甚多僧眾。其自己管理寺院,並作莊嚴供養,其裝作投入修持,並得高戒。其自稱閉刻苦之關,並有最高教授,卻以偽善愚眾,自卻不離世間追求,只導致死時可悔之境!
甲四十四、十四應棄
蓮師雲:“若于內心極欲修法,有十四事應棄者!”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如野鹿之子住於荒山。
食禁食之食,修“攝精華”之苦行。
勿游於大都之上層,行為應保持低調。
作令仇敵歡喜,並斷與家鄉之牽連。
衣被扔之衣,並常自謙仰。
摒棄親友之染著,並斷一切牽連。
求趕過諸佛,並投入修持。
以本尊為最內精要,並誦其真言。
以惡行為最卑劣者並棄之。
對上師開放心懷,並將一切奉獻。
棄輪回於後,並生厭離。
以勝利與人,並勿于權鬥。
自勝之並髮露己過。
如此作者,修法上進,以正法與汝已背離輪?故也。
甲四十五、除三病
蓮師雲:“修法者,當除三病!”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若不除家鄉病,棄汝鄉里,必困於五毒之囚,及墮入下道。
若不除住處之病,棄家園財物之執,必困於執著與我執之牢,無能斷執著之魔羅。
若不除眷屬之病,棄子嗣與家庭,必困於輪回泥沼,無有解脫之期。
住於輪回之宅,不能除此三病,並竟不知為三毒病垢所擾,實甚難忍也。
甲四十六、解脫輪回之道
蓮師雲:“修法者,有解脫輪回之道!”
磋嘉瑪白言:“如何為之?”
大師雲:
若欲生起不共誠信,觀上師外內功德。
若欲與每人和諧,勿遲疑於助人。
若欲與師之心相應,實踐其口授。
若欲疾速得悉地,絕不違犯三昧耶。
若欲離生、老、病、死四洪水,不斷融於法性中。
若欲于修持中無牽,棄諸世間追求。
若欲無動而利有情當修慈悲無量菩提心。
若懼來生入於下三道,此生勿作十惡。
若欲於現及未來世利樂,當行十善。
若欲至心修法,于辛勞及顛沛時修持。
若欲背向輪回,於自心求勝覺悟。
若欲證三身之果,致力積二資糧。
如此修持,當得利樂,不遠離輪回者,無有樂處。
甲四十七、至誠修法
蓮師雲:“若于內心極欲修法,乃有一途!”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修儀軌時,當遠離執著與嗔恨。
正確學習時,當披堅忍之鎧甲。
住于僻處時,勿著食與財物。
欲渴求成就法,依得成就之上師。
若遇尊貴上師,勿違而盡力令之歡喜。
對法有疑時,請問汝師以求教導。
當眷屬叛離時,斷此牽連。
遠離被魔障之擾。
即刻修持勿延。
勿渴伴侶,但求寂靜。
友伴與所有,眷屬與物質,一切虛幻,當棄之。
執著與嗔心增上,勿與人共。
獨居並投入修持。
甚多旁務徒擾修持,當棄之。
總之,不投入修持者,無能得真樂!
甲四十八、守三昧耶
蓮師雲:“修法者,必須守三昧耶。吾見眾人無所作,只破三昧耶,以其不能堅忍故!”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有破戒者,不使人知其師,自言博學,只顧自誇偉大。
有破戒者,本欲供養上師,後又轉意,收回供物作自己財富。
有破戒者,欺師及同修之友。
有破戒者,輕蔑上師,並自炫己名。
有破戒者,遷其過於上師,並竟言三昧耶清靜。
有破戒者,欲點評其無可評論之上師。
有破戒者,雖宣揚上師功德,然乃欲與之競爭者。
甚多頑固之人,自言不聞,即已博學,自言已熟,然未受灌頂,及自言口訣,然實未有。故只有小數能獲加持與能力者。
甲四十九、恒常之信
蓮師雲:“修法者,單言恒常之信,已甚重要,此有十種生信之因!”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了知現有之行為,所得及名聲無樂者。
信黑白業果。
知必死故,乃感厭離。
知財富與所有、子嗣配偶、及眷屬,乃不重要者,以死時不能作伴故。
了知無能選擇來生之境,以剩於何處不定故。
知若不修法,得此圓滿人身後,將空手而去。覺知任生於六道輪?中,何處均不離苦。
聞三寶最勝功德。
知上師不共大行為功德。
與善友游並住於善處。
憶念或生起上者,漸離輪?。然只生起其一亦甚難哉?
甲五十、十三種出離
蓮師雲:“若于內心極欲修法者,當具十三種出離!”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若不出離家鄉,無能勝漫之魔羅。
若不棄家長之作為,無能騰出修法之時。
若具信時而不投入修法,所作業無有了期。
對自己亦無信故,勿謗他人。
若不能棄己所有,無法斷世務。
若不與眷屬保持距離,難斷執著與嗔心。
若不當下修持,不知來生生於何處。
若望未來方作,而非于當下有機會為之,當知將來未必有此機。
勿自欺矣,斷汝希求,並修聖法。
棄諸眷屬與朋友,愛人與所有。若能當下為之,乃甚重要。
勿爭不德之社會地位,而不能帶走者。作諸善行,乃甚重要。
勿為明天籌備此乃需或不需者。以修法為死而備,此為甚必需者。
若投身修法,不必為食與著牽掛。一切任運得,吾從未聞見修法而餓死者也。
甲五十一、十三要事
蓮師雲:“以至誠修法者,當修十三要事!”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依具德上師為要。
長久依具口訣上師為要。
對至勝三寶堅信為要。
離縱最微細不善為要。
晝夜各三觀無常為要。
修法精進為要。
對眾生慈愛為要。
善巧離諸相,及物質執著為要。
對無謬口授,具決定為要。
正守戒律與三昧耶為要。
對自心清明為要。
勿將密法授與不當之人為要。
修法時,竭力並住僻處為要。
若如此修者,修法必成。
甲五十二、法之道
蓮師雲:“若欲修法,此為其道!”
磋嘉瑪白言:“當如何行之?”
大師雲:
若欲了空性,當隨上師。
若欲解脫輪?,當棄家作。
若知必死,當修法要。
若欲修無二,當棄所作。
若欲具功德,當圓滿修持。
若欲離苦惱,當棄隨侍及僕從。
若欲得境界,當常修山法。
若欲離執著,當棄家鄉。
若欲觀景象,當自心之明鏡觀。
若欲得成就,當頂戴上師、本尊與空行。
似無有一人修解脫法者。
甲五十三、堅毅
蓮師雲:“若自心修法者,當具堅忍!”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食物與財富,皆為幻象,故當棄之。
娛樂、名譽及善境皆為大障,故當棄之。
朋友、眷屬與侍從為輪?根本與執著並嗔心之因,故當棄之。
年與月、日與須臾,均損減死前所余之時,故當盡速修行。
無堅毅及正目標者見其眷屬、食物、財富與子嗣為甚珍貴,其以散亂為善境,以友伴為樂,不知年月日之逝去,而卻數其壽,于死之時,其只有自己作引導。
甲五十四、修法之難
蓮師雲:“修法為甚難者!”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此有持邪見之虞。
修法誤為意之造作。
大敵為破三昧耶。
德行為身、語、意不善所汙。
教法為野心所毀。
法為欲得財富所衰。
戒為評論他人而壞。
道誤以執著為實。
謙恭為渴求可欲者所漂。
果誤以為此身得名聲。
無修法之師,至為難堪,而此等行者,令人沮喪。
甲五十五、安樂之道
蓮師雲:“若會者,有安樂之法!”
磋嘉瑪白言:“敬請明示?”
大師雲:
離邊見時,見為安樂。
離沉掉散亂時,修為安樂。
若執著凈如虛空,德行安樂。
心之染垢清靜,境界安樂。
心離苦惱,住處安樂。
邊見清靜,慈悲安樂。
執著自內清靜,佈施安樂。
知食物與財富虛妄,受用安樂。
若無我慢,日用安樂。
若不作家長,離去諸惱,生活安樂。
若不爭得恭敬,友伴安樂。
遠離幼稚與我執,自得安樂。
依具慈悲與口訣上師,自得安樂。
知空性乃於六道一切有情中,安樂而知其為己親屬。
若斷染著時,一切所作皆安樂。
諸相與諸有當下解脫時,大樂而得安樂。
知色聲皆幻時,安樂斷諸苦惱。
覺知本面時,無勤無功而安樂。
一切意念覺為空性,安樂而以一切所見作修。
知此,一切所作皆安樂。
黑暗時期的眾生,永不離我執而無樂,故甚可憐也!
甲五十六、歡喜之道
蓮師雲:“若能隨此等教法,有歡喜之道也!”
磋嘉瑪白言:“如何行之?”
大師雲:
執著與染著乃無底深潭,棄汝家園乃能歡喜。
學思之領域無涯,覺自本心乃能歡喜。
空言綺語無盡,默然乃能歡喜。
世法思惟乃無止者,住於靜處乃能歡喜。
行為無止無作,乃能歡喜。
積財永無厭足,棄所執著,乃能歡喜。
仇敵永難殲滅,自凈其意,乃能歡喜。
所著眷屬永難滿足,斷自希盼乃能歡喜。
輪?根本永不斷,斷我執乃能歡喜。
意念不止,斷意之流乃能歡喜。
總之,眾生不斷我執者,無有歡喜,其長受苦于輪回諸道中。
甲五十七、偏離
蓮師雲:“甚多瑜伽行者偏離,受戒後又還複庸人!”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行人不明自性,大談且卻,從各其他方向說之,乃為偏離!
行人困其自心,不知瞭解,終日作“呆禪”,乃為偏離。
行人所作不檢,卻謂一切唯心,乃為偏離。
磋嘉瑪白言:“如何免之?”
大師雲:
行人若自諸相唯心,並以法身為道,乃無偏離。
行人斷一切思維,具決定見,乃無偏離。
行人以此修持,並以覺為道,乃無偏離。
行人知諸相為助緣,並遠離染著及執著,乃無偏離。
總之,末世時大多行者均偏離,不偏者甚少。
甲五十八、無可避免
蓮師雲:“修法者,有重要事乃難免者!”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當覺自剩智乃俱有時,無可免已得覺悟。
覺輪回自性,乃無間苦惱,並棄離之時,無可免於輪?中解脫。
對諸哲理見解無執時,無可免得無涯學問。
覺知輪回本性,乃無間苦,並離之時,無可免遠離輪回。
以智無定型故,若知如何當下清除五毒時,無法可終於地獄。
今者無人有此等法,故長於輪回中流轉也。
甲五十九、無所得
蓮師雲:“令人修法者一無所得!”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說法者,只知誇大與誹謗。
研讀者,偏于希冀與恐懼。
主會供者,墮於飲食之執著。
修持時,流於沉掉。
生功德時,墮於求恭敬與物質。
得知識善巧時,落於更大渴求。
連于眾多弟子,落于緊張其修法。
甚多行人與法背馳!
甲六十、自大
蓮師雲:“自謂修佛法者,甚欲自誇與自大!”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有以其所得知識與教法自大者。
有以其虔修佛法自大者。
有以其住於山僻處修法自大者。
有以其具大能與大力自大者。
有見財富或可欲境,猶如蠅(蟲+內)嗅血腥者。
見不可欲,或有害者,則奔如犛牛解韁。
對自德行自誇,猶如以孔雀毛上之眼睹物。
又妒他人之德,如犬只守財。
總之,此等自大行人,為其死敵,對此等愚癡執著魔羅者,吾甚覺其可憐也!
甲六十一、斷善惡之交錯
蓮師雲:“修法者,當斷善與惡行之交錯!”
磋嘉瑪白言:“何謂也?”
大師雲:
自我觀念盡時,無法、無業、無業之熟。此其時也,已斷善惡之交錯。
如此,直至自我觀念終,不善行會積集業並得果。善行亦會積集業力,並得其果。
意念盡時,無有善惡行之聚故,無有果可得,此名為“因與緣之盡”,亦名為“勝義諦”。
于未來世,末法中百五十年,人不覺我執,並不知滅其意念故,沉于粗黑業。
自稱具勝義見,並稱慎善惡行之果,乃為下見。
蔑視因果,其自稱已得證悟。
其作輕浮不羇。
其行邪道,自引及引人於謬道。
故莫須臾效之!!!
餘,磋嘉,一愚婦,久事化身大師。于不同時,師教及修法,而余常銘衷無謬記憶,收集後書寫,以利未來世故。
以其不為現世故,余藏此等教法於岩庫,願遇堪能者。
此教授“以問答教法之續”乃於豬年秋季二月二十五日于尖蒲上洞結集。
寶之印、密之印、託付之印。
鄔金上師心嚴訣,今乃於此而示付
普願見聞轉誦者,同證鄔金解脫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