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佛法》摘要
※ 以下是摩訶布瓦法師有關修行的重要開示,他是禪修大師阿姜曼的大弟子。
1. 「戒」是對個人身體與語言行為的「外逸」行為給予限制,而對這些行為與其結果負責的是「心」。
2. 所有的業處(禪修的主題與方法)都是為了控制心的「外逸」,不受業處控制的心,於生活中容易生起「外逸」。
3. 用來守護心的法,就稱為「業處」。它們包括:(1)十遍(2)十不淨(3)十隨念(內含佛隨念、入出息隨念等)(4)四梵住(5)一想(食厭想)(6)一分別(四界分別觀)(7)四無色。共有四十種業處,以適合不同根性的人。
4. 們在此將考慮一些常用且令人滿意的幾種方法,包括︰
(1)察身體的三十二個部分︰含頭髮、體毛、指甲、牙齒、皮膚…等等。最初部份稱作「五業處」。
(2)審察佛、法、僧。
(3)入出息念(覺知呼吸的入與出)。
5. 無論採用那一種方法,都要適合一個人的個性,每人的個性不同,規定每人只能使用一種業處,反而會成為一些人的障礙,使這些人不能獲得所應獲得的。
6. 當一個人發現某種禪修適合自己的個性,就要下定決心練習,先做「預習覆誦」,例如以心默念「頭髮」,而不是用口大聲念,同時要使注意力擺在頭髮上。如果默念無法使心專注,就將「預習覆誦」以唱誦的方式重複,借著聲音來抓住心,使心平靜。一定要繼續做預習覆誦,直到心平靜下來才可停止。無論使用何種預習覆誦的方法,都要保持對業處的覺知。以前述的頭髮為例,要保持對「頭髮」的覺知。
7. 如果以「佛」、「法」、「僧」之一做預習覆誦,就要把對它的理解單獨擺在心中。不像其他的業處,此處要覆誦「佛」(或「法」、「僧」),使它一直與心接觸,保持在那兒一直到這預習覆誦「佛」的人與能知之心(覺知者)合而為一。如果一個人的個性適合用「法」或「僧」做預習覆誦,就覆誦它使與心接觸,並維持在那兒一直到與心合而為一,這是與「佛」的業處用相同的方式。
8. 培養覺知呼吸的方法,是以呼吸為心的物件,重點在於覺知並正念於呼吸的入與出。覺知呼吸時,首先要專注在鼻子或上齶處呼吸的感覺;因為這是呼吸的接觸處,可以用它做為集中注意的標記點。如此練到熟練時,呼吸變得愈來愈細,會漸漸瞭解呼吸的接觸性質,一直到覺得呼吸似乎是位於胸部中心或心窩。此後,祇要將注意力集中於此處,不再去覺知鼻端或上齶,也不隨著呼吸入出。
9. 注意呼吸時,也可以一邊呼吸,一邊默念「佛」「陀」作為預習覆誦來監督入出息,以輔助「覺知者」,並使「覺知者」對呼吸很清晰;然後,心對呼吸就愈來愈清晰。
10. 當一個人達到最細的呼吸,內心將是明亮、清涼、寧靜、快樂,並且知道自心,不受任何干擾的影響。即使最後呼吸消失了,也沒有焦慮,因為內心已放下負擔,知道只有單獨的一個心,換句話說,這就是一境性。
11. 藉由上述業處的預習覆誦,以正念控制心,一個人漸漸能夠駕禦心的「外逸」,寧靜與快樂將生起、增長。
12. 禪修練習的真正目的是帶來內心的寧靜,一個人如果無法用預習的方法寧靜內心,就要用誘導的方式馴服它。換句話說,要用智慧來尋找並檢查出哪些事物讓心執著,依智慧的善巧找一個方法來鞭策桀驁不馴的心,直到馴伏于智慧,並使心接受有關執著事物的真相,而後心不再散亂、不安,進入一個寧靜的狀態。這就像一隻「外逸」的動物必須經由不斷的調伏,才能順乎主人的意願。
13. 下面的譬喻可能有助於說明這方法。在一個僅有少許樹木的地方,每棵樹單獨地生長,如果一個人要砍倒任何一棵,他可照己意,在想要的方向倒下,而後可依己意毫無困難地使用它。
14. 然而,如果他要砍叢林的樹木,那兒它的樹枝與其他樹木及枝藤纏繞在一起,他發現不易砍倒,也不易在自己希望的方向倒下。所以伐木者必須運用智慧,小心檢查有那些東西纏著樹木,然後砍掉這些枝藤,最後照他想要的方向倒下並且毫無困難地使用它。
15. 我們與這兩棵樹木有相似的個性。有些人的環境沒有很多的負擔來分他們的心,他們祇要用預習覆誦「佛」、「法」或「僧」的禪修方法,心就能夠寧靜、安詳,進入定的境界,由此作為發展智慧的基礎,且很容易進步──這種方式稱為「以定發展慧」。
16. 但是,另有一類人的環境有許多負擔,承受較大的壓力;他們的個性喜歡東想西想。如果他們使用前述的預習方法訓練自己,不能讓心進入定的寧靜狀態,因此必須小心地以智慧檢查原因,要用智慧來切斷造成他們分心的根本原因。
17. 當智慧對心所執著的事物經過挑剔、檢視,智慧所發現的就勝過心所了知的,因而心將從此進入寧靜的狀態,而獲得定。這類的人必須借著智慧,才能使心獲得定,這種方式稱為「以慧發展定」。透過智慧的運用而穩定地發展定之後,這定又會成為更高層次智慧的基礎。這後面的階段又符合於「以定發展慧」的原則。
18. 一個人若想要訓練心,使其善巧,並且想知道什麼東西是煩惱的背後主謀,就不可讓心執著於研習佛法,過度到變成煩惱。但他也不可放棄研習佛法,因為這也有違佛陀的教導。換句話說,一個人練習禪修培養定時,不要讓心緊緊抓住由研究所學習的東西,否則會生起過去與未來的念頭,此時一個人應讓心安住於現在,也就是他唯一要關心的是當下正在做的事。
19. 總之,如果心可經由預習覆誦於物件而獲得寧靜,就應繼續使用那種方法。但是,如果祇能借著運用智慧,以各種善巧方法克服困難,才能獲得寧靜,那麼就應該運用智慧,以協助獲得寧靜。這兩種訓練方式(以定發展慧與以慧發展定)的成果,就是定與慧的開展。
20. 就名稱與性質而言,定是「寧靜」。定有三種,第一剎那定:心能短期間保持平靜不動,然後就出定;第二近行定:與剎那定類似,但較持久,而後出定。第三種安止定:此定微細、堅定、不動,可持續長時間,並可以隨心所欲地維持在定中或出定。
21.在此,站在「森林佛法」的立場,先簡略地討論一下「近行定」。在近行定中,內心進入寧靜狀態後,並不一直保持在這狀態,而是部份的心會退出來並知道與心相接觸到的不同事情。有時是一些與自己有關的事情,禪修者會看到「禪相」,這禪相有時好,有時不好。一般而言,初階段的禪相是與自己有關的事。如果他不小心,會惹來一些麻煩,因為這種定中生起的禪相是變化萬千的。
22. 有時在自己前面會出現自己死屍的影相、屍體腐爛、腫脹;有時則是別人的屍體;有時是骨架,或散骸;或是看到一具屍首被抬走。當出現這種「禪相」時,聰明的人會將它作為一種「取相」進而變成「似相」,因為這將導至定力更堅固以及智慧更深入有力。一位有能力保持離染、理性態度的人,能從這種禪相中獲益,面對它而培養出正念與智慧。但是有許多天性膽小而易受驚的人,近行定對這種人的心可能有所傷害,因為這定有很多類,許多可怖的經驗可能會出現。例如,出現男人的影相,其體型、顏色、裝扮都很嚇人,呈現出執刀要砍人或吃人。
23. 心中生起的取相是發展似相最適合的基礎。他要將似相的印象印入心中。如此將導入聖諦,例如屍體或部分身體的禪相,是苦諦。
24. 當一個人熟悉於定後,就可以讓心跟隨外來的禪相並找出正發生什麼事情。這對於瞭解過去及未來的事件有價值。
25. 若於近行定出現種種禪相,心要勇敢無懼,並於現象一出現即看出無常、苦、無我這三相,那麼,它們就不會帶來麻煩。
26. 至於外來的禪相,自己雖然不清楚禪相來自外在或出自自己;當一個人熟悉了來自自身的禪相時,就可以知道何者是外來禪相了。外來禪相常與許多不同的人、動物、餓鬼、天神有關,這時與他的定相連系,這些現象的出現,其時間的長短決定於該事件的狀況而定。有時一件事過去了,另一件繼續呈現,並不馬上結束,整幕情景有長有短。當這些現象消失,心出定後,可能處於這狀態已幾小時了。
27. 然而,要知道在這定中出現這些禪相,並不是每人都出現。如果不會出現,無論內心專注多麼久,就是不出現禪相,這種人就是所謂的「以慧發展定」。他們即使內心進入寧靜與專注的狀態,無論有多久,都不會出現禪相,這是因為智慧一直參與著定(一個人不斷地檢查定的狀態,這方式會有效地阻止各種禪相的出現)。
28. 無論發展何種定,智慧永遠是重要的。當一個人出定時,必須以智慧審察四界與五蘊,因為慧與定是法的一對,不可分離,因此如果定無法有效開展時,就必須用智慧協助它。
29. 一個重要的問題是,當出定時,一般人仍然渴望那種寧靜狀態,即使他已有足夠的寧靜去運用智慧來禪修,其寧靜已足夠使他有效地運用智慧,但他仍然想停留在定中,對智慧的開發沒有興趣,這就是黏著於定,且無法從定退出以便更上一層樓。
30. 由於執取與執著的力量,無明的心便徘徊於生、老、病、死,以這方式不斷一世又一世輪回,無論生命層次是高或低、善或惡,一直在三界內輪回。三界內有情的投生種類是無限的,無明的心順著習性,依強弱、善惡等之不同而執取三界內的投生。而後,生到與這心(連同習性)相感應的環境。
31. 無明是控制生死輪回的主宰者,一旦被智慧這個武器所摧毀,涅槃會展現在這位如實行、如實知、如實見的人身上,而不會是其他。
32. 此後,所有自然法,從五蘊、內外六處以至整個三界,都是如實展現的法。心中不再有敵人出現的念頭,所要照顧的,祇有五蘊的變化,一直照顧到它們自然地終止。
33. 從無明自心中滅除後,就能完全自由地對與心有關的自然法做思考、禪修、認識與觀看。眼、耳、鼻、舌、身、意與色、聲、香、味、觸、法也在各自的領域獲得自由,不再像以往一樣受到心的壓制或強迫,也不再受到心的鼓動或激勵。由於此時心已處在法與無私的狀態,對任何事情都不會偏袒,因此不再有任何敵人。這表示心與宇宙的自然法,藉由圓滿的真相而相處于完全安詳、寧靜的狀態。有關心與對心法內觀的用功,至這點才算結束。
34. 讓我們時時反省自己,在精進修行時,不要把注意力擺在「時間」上,而要永遠擺在與所修的佛法相關的「正念」上,不要使正念一下子有,一下子沒有。每當正念跑走了,就要知道「精進的修行」已暫時失敗了,因為「精進的修行」不是指外表的行、住、坐、臥,而是指內在的「正念」或「智慧」。
35. 如果一個人一直有正念來守護並照顧自己的心,因而內心的變化或擾動,想善、想惡二者他都能知道,那麼,我們可以說他在精進的修行。這就是「精進的修行」的意義,至於行、住、坐、臥只是我們必須時時改變的平常姿勢而已。
36. 「正念」是憶持力,換言之,就是一直知道自己。「智慧」是小心的注意並且檢查從外而來所接觸到的東西,或者,注意並檢查自己時時變化而起波動的心,如此使自己一直擁有當下的覺知。此外的練習,不能被稱作「精進的修行」。
37. 不論我們在那兒,我們不可以沒有「正念」。我們必須在任何狀況具足正念—在往返走動時,在吃時,在坐時,在臥時,除了睡覺之時。我們必須做事與「正念、智慧」同在,而後我們才可以說:「我們有正法作我們的護衛者,我們將免於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