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10/11 11:05:36
學習次第 : 進階

四諦法  佛教根本要義之一

澳門佛教08期《佛法根本要義》   如實

 釋迦牟尼佛在世說法四十九年,我們仔細觀察研究一下,即可發現佛陀的教義和教法一大組織,其內容無論原始佛教與後期佛教,均脫離不出四聖諦範疇,因此四聖諦可說是佛教的基本教理,一切大小乘經典都是由四聖諦開闡出來的。

  “四諦”是佛教根本要義之一,不但是小乘教法所依據的真理,也可通於大乘的教法。“四諦”又名“四聖諦”,在《華嚴經 四聖諦品》中,列有種種不同的名稱,目的為“隨眾生心,適令調伏”。因為眾生根基各個不同,有利亦有鈍,因此施教的內容方法亦有所不同。譬喻對一個小學程度的人,對其講大學課程的理論,等如對牛彈琴,根本不能明白你所講的道理。“四聖諦”就是覺悟者說出其所證、所知的真實原理。通稱為苦、集、滅、道,依此法門而修,成就其道業者,稱為“聲聞”。現在將“四聖諦”的四種意義解釋如下:

  一、苦諦:苦是逼迫性,是說明眾生身心,常備種種痛苦纏擾不安,所以稱為逼迫性。經雲:“三界無安,猶如火宅。”我們這一個現實的世界,充滿著多種的苦,例如:初出母胎,風刀割體,煩惱業力,眾苦交集,稱為“生苦”。隨著歲月增長,發白麵皺,體力減退,舉動言行均不能稱心如意,稱為“老苦”。又人身有四大的不調,精神欠佳,身心感受到病痛,稱為“病苦”。又四大分散,神識相離,茫然自失,業境現前,稱為“死苦”。此外,親朋戚友,名位權利受樂得失的“愛別離苦”。終身榮譽,快樂可愛是欲望所及,求之不得的名“求不得苦”。又怨家仇人及憎惡之事,相遇會見,心中所產生不安的“怨憎會苦”。由色、受、想、行、識五蘊等無常的變易熾盛所生的“五陰熾盛苦”等。總之,“苦諦”是指人們的身心所感受的痛苦。

  苦的分類:在佛法中有三苦、八苦、無量諸苦等說。三苦是:苦苦、壞苦、行苦。遭受到苦事,而感覺痛苦,名“苦苦”;遇到樂事變遷,如富貴的人忽然貧窮而感受到的痛苦,名“壞苦”;對於一切事物的遷流無常,如好境不常,盛筵難再等所引起的痛苦,名“行苦”。

  八苦是:生、老、病、死、求不得、怨憎會、愛別離,五陰熾盛。“生苦”人們在母腹中所感受的痛苦,每一個人的神識在胞胎中就有感受,母親吃熱的食物,胞胎中的意識便感受酷熱的苦;吃冷的就感受到寒冰一樣的冷苦;所以嬰兒初生時呱呱而哭就是痛苦的表現!不過人類的智慧,還不能夠如實證知罷了。“老苦”是年老人所周知的事,紫柏大師說:“白髮從來不怕人,侯王頭上曉霜新。”發白麵皺,氣喘神衰,齒牙動搖,飯食無味,痛苦是很難說盡的。“病苦”也是人所難避免的事,古人說:“英雄也怕病來磨”,病中滋味真有令人難以消受之感,火燒我骨,冷刺我心,寒熱交加的時候,是會令人有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苦。“死苦”是一息不來,便成隔世,神息和軀體脫離的一瞬間,是有如生龜剝般的痛苦。除非修行有所把握能自知時至,身無病苦。“求不得苦”是因為眾生的欲念永無休止,所求不如意稱心便生痛苦。“愛別離苦”是恩愛六親眷屬,忽然別離,其痛苦是不堪言說的,古人說:“世上萬般愁苦事,無非死別與生離”。“怨憎會苦”是怨家路狹,覿面相逢時所生的痛苦,所為不是怨家不聚頭,便是痛苦的表示。“五陰熾盛苦”,五陰是色、受、想、行、識,就是人們身心的本質,也就是眾苦的根本。要是把八苦再加以微細的分析,就成為無量諸苦了。總而言之,纏繞身體的生、老、病、死,無量任何眾生都要面對接受的,且擾心的有貪、嗔、癡等煩惱及隨時的天災人禍,死後有六道輪回之苦,因此人類生存這五濁惡世中,充滿著種種苦所以稱為“苦諦”。

  二、集諦:亦稱為苦集諦。集是招感性,是自己內心所起的無名、貪(無厭的物欲)、瞋(氣忿的言行舉動)、癡(事理不明的自然心理)等所驅使,去妄造一切惡業,依業受報而招集得來的,故稱為招感性。依照佛陀的看法,世界的一切皆由於因果關係而生滅起伏著的,無論怎樣細微的事象,也不能存在於因果關係之外。由於我們不知世界真如的“無明”,生起種種的執著、欲望,皆由身、口、意三方面所造出來的業,而業力積集為業因,招集相應其業的苦報,產生的苦果。換句話說,苦果的遠因是無明等惑,近因是業,就是一切種種惡業,皆由無明生起“我執”,而執著「我想”為根本,所以苦的根本原因歸納是“我想”。現在很多年青人,就因為“我想點就點”,因此造出種種損人不利己之事,“想做就去做”,不顧後果,就因為“我想”、“我執”太重,把“我”放在第一位。現在的苦果是過去的惑業所生 未來的苦果是現在惑業所生的。又苦果存在之處,常伴以惑業,所以惑業與苦果常互為因果,從無始來即迴圈相續不已,反覆的受諸生死苦論。因是能招集生死等,故稱為“集諦”。

  “集諦”所指的是貪等諸煩惱,能集起六道的果報,分開來說,就是“見惑”和“思惑”。“見惑”是照見真理的時候,就可斷除的惑;“思惑”是斷見惑後,還要經過思維,修習真理才可斷除的惑;“見惑”是妄見,不明白四諦的真理;“思惑”是迷情,迷於世間的事情。“見惑”的內容是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貪、瞋、癡、慢、疑十種妄見和煩惱。“思惑”的內容只有貪、瞋、癡、慢,而沒有種種的妄見;因為在見道時(即照見真理之時)已斷去那些妄見了。思惑比較見惑難斷,所以有“見斷如破石,思斷如藕絲”之說。我們眾生有了這“見、思”二惑,所以就要造出許多的善業和惡業,也就要被業力牽引到天、人、阿修羅、地獄、餓鬼、畜生道中去轉那輪回的圈子了。

  三、滅諦:又稱為“苦滅諦”。滅是可證性,是無明煩惱,由集業斷除去我、法二執,貪瞋癡煩惱已盡,生死解脫,眾苦消除,得寂滅境,安住涅槃,故稱可證性。由於生起苦果的近因是“業”,亦即行為,而業是由煩惱所生,煩惱是由無明及因無明所生的我想,及由“我想”而生的執著及欲望等所生的,所以要斷此苦果,須不造業,為著不造業,猶先斷其原因之“我想”,斷了我想見,才能超絕六道輪回,脫出生死苦海,這就是苦滅的涅槃、究竟的解脫,所以說它為“滅諦”。

  “滅諦”是指的滅除煩惱和生死之累,就是“有餘涅槃”和“無餘涅槃”。滅去貪、瞋等煩惱和善惡諸業,就可以不再受三界中的生死,但還有現在殘存的色身,名“有餘涅槃”;要是灰身泯智,連現前的果報色身也拋棄了,就可稱為“無餘涅槃”。

  四、道諦:是指能通達涅槃的道路,或稱為“苦滅道諦”,是達到苦滅解脫,進入涅槃果位的修行方法。道是可修性,既然知道生死諸苦,是由集的業惑所成,同時又知斷了煩惱而證涅槃,因而急需向上再追求斷集的方法(道)。修諸道法,即經、律、論三藏所闡述的道理均是修道內容。簡單來說,略言之則為八正道,廣則為三十七道品,但其大要可以歸納于斷盡諸惑的戒、定、慧三學。

  八正道即:正見、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一、正見:(正確的見解)對於佛法,有正確的瞭解,遠離唯神、唯我、唯物等之荒謬妄見。

  二、正思:(純正的思想)或稱正思維,即遠離邪妄貪欲,作真理智慧的思索。

  三、正語:(淨善的語言)即遠離虛言、粗言惡語、誹謗、妄語、戲論等等之言語。

  四、正業:(正當的工作)即遵守國家法律,嚴持律義,有犯法之事勿作,不作走私販毒的工作,實行高尚而善良的生活。

  五、正命:(合理的經濟)常存著道德、倫理觀念,以謀求正當職業,以維持生命。

  六、正念:(真理的信仰)即正心誠意,遠離妄想顛倒不失正念。

  七、正精進:(積極的精神)向正理方向努力前進,即勤修戒、定、慧三學。

  八、正定:(禪定的生活)身心注於一境,消除一切雜亂,以養成完滿的人格。

  以上八種的正道去,才能解脫無明所集聚的煩惱眾苦,獲得清淨寂滅的境界。至於三十七道品,計有四念處、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及八正道等七科,都是眾佛弟子最重要應學的佛法,現只略為介紹而不詳細解釋。再者戒定慧三學乃是斷盡諸惑,實踐修行的方法,現簡略如下:

  一、戒:就是防非止惡。佛陀為防止其弟子有紊亂的行為,使僧團加清淨和階,逐漸制定大小輕重戒法,使弟子持此戒法,可以具足無量功德,故亦名為“具足戒”,主要為身、口、意三業,及助長定、慧二學。出家比丘有應持的二百五十條戒律,比丘尼則有五百戒條。至於在家居士,設有五戒或十善戒等。

  二、定:又稱三摩提或三昧。即將身心集於一處不使散亂,身心輕安,從定中產生無漏的智慧之意。所謂四禪八定,以至脫離迷妄的本源,超絕一切相對的觀念,以修到寂靜的精神為止,才能得到心清淨無漏的智慧,而斷盡一切煩惱惑業。

  三、慧:即到彼岸的智慧。由以上修持戒、定,便可以證悟四諦,及達到斷惑解脫的最高智慧作用。故總而言之,戒、定、慧三學乃是斷盡諸惑,依之實地真修,便可達到目的,了脫生死,證入涅槃,故”道為可修性”。又“道”為能通義,依諸道法而修,可由凡夫地進入涅槃聖地。所以稱為“道諦”。

  為什麼稱為“諦”呢?“諦”就是真理。它的涵義有二:(一)審察,(二)真實。就“智”的方面說審察,即覺知義;就“境”的方面說真實即不虛義。就是“審察”三界生死,“真實”是苦,不可令樂,故稱以“苦諦”。“審察”貪瞋癡等惑業,“真實”能感三界生死不能避免,故稱“集諦”。“審察”涅槃理體,“真實”寂滅,永離生死,故以“滅諦”稱之。“審察”出世道法,“真實”能令眾生離苦得樂,故稱以“道諦”。

  總之,生生世世受生老病死等輪回逼迫為“苦諦”。眾生念念起妄想執著,生煩惱惡業,積集感生死為“集諦”。行滿道果成佛,諸苦永滅為“滅諦”。時時勤修八正道、戒定慧三學之道為“道諦”。

  先了知生死諸“苦”後,當去追尋苦的根源,於是找出了一個“集”,為了感覺依業受報,生死無量的痛苦,因而急求解脫的真理“滅”,為了要滅苦斷集,求證涅槃,因而集求法“道”。所以說“苦”是“集”的結果,“集”為“苦”的原因,“滅”為修“道”的目的,“道”為求“滅”和斷“苦”的工具與過程。苦集諦為世間因果(迷界生起的因果),滅道諦為出世間因果(悟界生起的因果)。

  佛教中世出世間一切諸法,均逃不出“因果”二字,所謂“果不離因”,無因不成果。就“四諦”來說:苦是集的果,集為苦的因,滅是道的果,道為滅的因。因為若果眾生沒有貪瞋癡等的集因,怎能招感生死的苦果?若無精進道法為因,又怎能證得涅槃寂滅之果?故四聖諦照順序來說,應是先因後果,即為集苦滅道,因為果易曉而因難知,欲使其容易化導,所以先示苦相,令其厭離,次示業因,使它斷集,繼則先示以涅槃清淨之樂,令其欣慕,然後再以道法令其修持,意旨要其“知苦斷集,慕滅修道”。因此之故,而先說果而後說因,故為苦集滅道。

  四聖諦的法門,是佛陀在菩提樹下,實修體驗的結果,為著利他教化,簡單應機來施教的,這即是佛陀成道後,首先在鹿野苑初轉法輪,其時對憍陳如等五比丘所說之法,以後為應弟子根基不同,而重複地說法三次,故亦稱“三轉法輪”。

  一、示轉:“此是苦,逼迫性;此是集,招感性;此是滅,可證性;此是道,可修性。”──是佛陀直接開示四聖諦的真相,令其知苦斷集,慕滅修道,利根一聞即悟。

  二、勸轉:“此是苦,汝應知;此是集,汝應斷;此是滅,汝應證;此是道,汝應修。──是佛陀顧慮到有些根性稍鈍的人,初次聽法恐怕還不能直下承當,故重為警省勤修,中根人聞之依法奉行。

  三、證轉:“此是苦,我已知;此是集,我已斷;此是滅,我已證;此是道,我已修。──是慈悲偉大佛陀,想到一般性較鈍的眾生,一再不能信解,於是便引己為證,諄諄善導地重覆為勉勵著眾生,使鈍根性的至此都能覺悟。

  總結:苦、集、滅、道的四聖諦,是佛陀的根本教義,也是佛陀究竟悟證而說出來覺悟人生的四大真理原則。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