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10/14 00:52:13
學習次第 : 進階

“平等舍”修法口傳教授

格魯教法集成   雍增·墀江仁波切 造 仁欽曲札 譯

菩提心修法有兩種:(一)七因果;(二)自他平等相換。這兩種修心法的前行都含有“平等舍”修法,如《攝般若波羅蜜多論》中說:

  “于諸有情心平等,起父母想饒益心,及以慈心調伏之。”

  這裡所講的“平等舍”與“四無量”中的“平等舍”是不一樣的。“四無量”中的“平等舍”,是由於發現眾生因貪、嗔在輪回中流浪,故而祈願一切眾生遠離貪、嗔而住於“平等舍”。此處所講的“平等舍”是修心,擺脫親、疏與貪、嗔的控制,進而對一切有情生起平等心的“平等舍”。這種平等舍又有兩種差別:

  “七因果”中“知母”的前行“平等舍”,僅是對仇敵、親友、中庸三者遮除親、疏與貪、嗔的“平等舍”,是一種與聲聞乘共同的“平等舍”修法;“自他平等相換”前行的“自他平等”,就不單是上述的“平等舍”,而是一種在思想與行為方面為一切有情拔苦、予樂不分遠近的平等心,是大乘不共的殊勝“平等舍”修法。

  修“知母”前行“平等舍”時,應設想我們面前有特別憎惡的仇敵、極為可愛的親友與非敵非友的中庸三種有情。面對這三種人,我們分別會生起明顯的悅意、不悅意與漠然這三種心。以仇敵為例,觀察一下自己為什麼會對他生起不舒服和不喜歡的心,將會察覺到:那是由於此人在今生曾傷害過我們。於是,應作如下思惟來破除嗔恚:

  “此人在過去多生之中曾作過我的父母和親友,曾幫助我無數次。不僅如此,說不定在今生當中或死亡之前,也可能成為朋友來幫助我。不論如何,有一件事絕對可以確定,那就是在後世解脫輪回之前無數次的受生中,此人將與過去一樣,對我施行無數次的饒益。在過去、現在、未來三個時期,此人已為我、將為我成辦無量的利益,像這樣的至友,如果只以今生一時的少許傷害,就對這位“敵人”生起嗔心而加以拋棄,我不就和兇殘的野獸、非人沒有兩樣了嗎?所以,從今以後絕對不能生起這種惡念。”

  同樣的,對親友生起悅意與貪戀時也應該觀察原因,如此便可發現這是因為他們在今生中成為我們的親屬,或在財物、飲食方面曾照顧過我們。隨後就該作如下思惟來破除貪戀:

  “這位親友在過去多生中曾是我的仇人,我們曾經彼此殺害無數次,吃對方的肉,喝對方的血;而且,在今生死亡之前,他也可能變成我的冤家,對我毫無利益可言;即便在今生中不曾傷害我,也難保在後世中我們不會成為仇敵而互相傷害。如果只因為目前稍有助於我,就對這位親友過分貪戀,不正像貪著於魔女的誘惑或豬貪戀于豬官一樣?因此,我不應對所謂的至親生起貪戀。”

  當我們對中庸的眾有情生起漠然之心,應該想到:

  “此人目前雖然對我沒有特別的利益和損害,看起來似乎與我毫無關係,事實不然,在許多生中,此人曾經是有助於我的朋友或親人,將來也必定會如此,所以將此人拋棄是不合情理的。”

  簡言之,我們應思推過去、現在和未來三世因緣,對敵、友破除貪、嗔,修習使心平等的“平等舍”。

  修“自他平等相換”修心前行之“舍”時,必須對敵、友、中庸三者不分遠近親疏地給予喜樂,消除他們的痛苦,但如果不仔細思考其中的緣由,是不可能產生出這種平等的態度與行動的。這裡分“觀待世俗之能立”與“觀待勝義之能立”二部分來講。


  第一,觀待世俗之能立,又分成“觀待他人之能立”與“觀待自身之能立”。觀待他人又可細分為三因:

  一、縱然在夢中,自己也不願有絲毫痛苦,對快樂又永不知足;同樣的,所有的有情,包括微小的蟲蟻在內,也都想要快樂、不願受苦,所以對他們作取捨的分別並不合理。

  二、假設有十個乞丐前來乞食,由於他們都是來乞討的,所以對他們的施食就不會有親疏之分。同樣的,一切有情缺乏快樂,不要說是無漏樂,就連些微的有漏樂也是少如晨星。正因為他們求樂的心相同,所以應該不分親疏,而平等的為他們成辦利樂。

  三、假如有一群痛苦的病人需要照顧,由於他們身受的苦痛一樣,因此不應起貪嗔與取捨的分別,否則會有過失;同樣的,一切有情都受煩惱三毒控制,全受到輪回總別之苦,所以,對他們無法有取捨之別。

  “從有情的立場來看,這樣的說法似乎言之成理,不過他們與我並沒有多大關係,我又何必去承擔那種責任呢?”這種念頭一來,便應接著修。


  第二,觀待自身之能立。在此也可細分成三因來思惟:

  一、當知我們所求的解脫與一切智,都必須依靠一切有情才能獲得;不僅如此,無始以來的許多生中,一切有情都曾做過我的父母、朋友等親人,並饒益我,所以,不應有敵、友等親疏與取捨的分別。

  二、“雖然他們曾幫助過我,但也曾傷害過我啊?”有這種懷疑時,應當思惟:這些有情對我所作的傷害只是一時的,而直接與間接對我所作的利益卻非常多,以我們現在的情況為例便可了知,因此,不應有親疏與取捨的分別。

  三、不僅如此,由於我們已確定會死亡,而且死期不定,就像關在同一個牢獄的死囚,明日就要一起被處決,今晚還在作自他的分別和貪嗔的分別,實在是無聊之舉。當自己、他人和一切有情都將落入無常鬼之口,還要作貪嗔與取捨的分別,完全無道理可言。


  此外,我們還必須思惟觀待勝義之能立,在此也可細分成三因:

  一、稱損害者為敵、稱饒益者為友,這些都是錯亂心安立與執著的結果。如果這個論點可以成立,那麼,如來的一切種智也應作這樣的認可才是,為什麼佛並沒有將為他抹檀香的人視為親友,也沒有將用刀斧砍他的人視為仇敵,如《釋量論》中說:“于刀割香塗,觀一切平等,說名為離貪。”因此,所謂“敵友”的分類純屬自心錯亂之相。

  二、我們通常將所謂的仇敵與親友看成是永恆的、持久的。如果真是如此,怨敵與親友應該不會有變化。事實不然,中士道修心中有一節是修“無定過患”,當依“父轉為子母為妻”等引文所說,思惟敵友轉變不定的情形。因此,過分執著敵友的觀念作取捨的分別是沒有道理的。

  三、《集學論》中說:“自他惟觀待,妄如此彼岸。彼岸自非彼,觀誰而成此?”我們看待問題往往有各自的角度。例如,對同一個人來講,有人將他視為親友,也有人將他視為仇敵,從而出現兩種迥異的態度;就像此山與彼山是相對的。從勝義的角度來看,這種看法不能成立。所以,執著于一方,作貪嗔與取捨的分別是不合理的。


  在詳細思考了上述九種因由之後,我們應當作出如下五種決定:

  一、如上所述,不論我們是以世俗的理由還是以勝義的理由思惟,對有情心生貪嗔與分別,且作出取捨,是根本站不住腳的;不單如此,這種貪嗔之心將成為現後、久暫千百種傷害與痛苦的根本,如同把我們關入輪回牢獄不得解脫的獄卒,好似牽我們入地獄火中的索命鬼;彷佛讓我們在夢中也不得安寧的毒瘤。因此,我們必須根除這樣的噁心。相反的,為一切有情予樂、拔苦的平等心,對我們目前與將來都有極大的利益,而且是三世諸佛菩薩所履行和將履行的唯一之道,是諸佛菩薩一致公認的修持中心,當思:“不論那些有情是饒益我還是傷害我,我都應該盡最大的努力來斷除貪嗔與親疏之心,在予樂、拔苦的思想與行動上必須做到沒有絲毫的分別!祈請上師本尊加持,使我有能力修持!”同時念誦《供養上師儀軌》中的頌文:

  “痛苦雖微皆不歡,快樂縱多終不足,
   自他不二願加持,見他受樂心欣喜,”

  配合祈禱,決意成就平等心,無論在思想與行動上都願意為一切有情予樂、拔苦。

  二、在思惟自他平等之後,再思惟我愛執的過患。當知:從造不善業受生無間獄,乃至於聲聞、緣覺、阿羅漢偏墮寂邊,以及某些菩薩道行遲緩等現象都是我愛執造成的,換言之,輪回、涅槃二者的所有過患,都是我愛執的習氣所產生的。經多方思惟後,常念:“這個我愛執是產生現後、久暫一切傷害的根本,有如毒的種子一般,不將之根除,將永無安樂之時,因此,從現在開始,刹那都不應受此噁心的支配,祈請上師本尊加持,使我能斷除我愛執!”同時念誦:

  “觀我愛執如重病,引發非愛眾苦因,
   應當怨彼記恨彼,加持除此我執魔,”

  配合祈禱,決意斷除我愛執之惡念。

  三、其次應當思惟他愛執的功德。當知現世的快樂、名聲,以及輪回中天、人的快樂,直到成佛,輪回、涅槃二者的一切幸福,都是仰仗他愛執的力量產生的。經多方思惟,當念:“這些有情是出生一切利樂的根本,基、道、果三階段不可或缺的唯一親友,不論對我施行何等傷害,都應當視他如上師佛陀、愛他如同如意寶般,刹那也不離棄,啟請上師本尊加持,使我能生起他愛執,”同時念誦:

  “愛護諸母令享樂,視為無邊功德門,
   縱使眾生仇視我,愛彼如命願加持,”

  配合祈禱,決意將他愛執作為修持的中心。

  四、再三思惟我愛執的過患與他愛執的功德之後,便應當致力修持這兩種愛執心的互換。那麼,我們是否有能力做這種修持呢?當思:“過去大師佛陀與我一樣在輪回中流浪,然而,佛陀以愛他為重,因此自他二利都得圓滿,終而成佛;我卻因為只顧著成辦自利,結果非但不能成就絲毫自利,更遑論利他,所以才會淪落到目前這種局面。”用這樣的方式思惟兩種愛執的功過,可以幫助我們修兩種愛執的互換。此外,如果我們的心能熟習修持,就能把他人的身體當成自己的。如同稱父母的精血為自己的身體而執為“我所”那樣。思考了這些理由,便可明白我們是能夠做到自他相換的。於是當念:“我能修也必修這個自他相換,祈請上師本尊加持,使我能修自他相換法門!”同時念誦:

  “總之凡愚為自利,能仁專修利他行,
   了知功罪利害心,自他互易願加持,”

  配合祈禱,決意修持自他相換。

  五、將我愛執過患與他愛執功德二者放在一起思惟。例如:由於我愛執的關係,殺害其他有情,受生於地獄、壽命短促;因為他愛執的緣故,斷除殺生,受生於樂趣、獲得長壽,這樣不斷地交替思惟十善業道的妙果與十不善業道的惡果等功過,最後認識到:“總之,我愛執是一切衰損的門徑、他愛執是一切功德的基礎,因此,在任何情況下,我都不應放棄自他相換,且應以它作為修持的中心,祈請上師本尊加持,使我具有這樣的能力!”同時念誦:

  “我愛執即眾苦門,愛護眾母為德本,
   故于自他互易行,修為心要願加持!”

  配合祈禱,決意對自他相換修法產生興趣而修持。

  如果上述這些前行所緣的修習做得恰到好處,正行配合自他相換思惟的取捨所緣,便會自然地修到要點;反之,如果這些前行只是一些空洞言辭,在修正行取捨時,眼睛半睜半閉、裝模作樣地作修法狀,到頭來也不過是修些空話罷了。

  關於共與不共的正行所緣修法,應根據各種引導與上師的教授來修,在這裡就不多寫了。

  口說自他相換如誦咒,事關緊急膽大且妄為,
  師尊父母悉皆拋腦後,空具大乘者名我悲哀。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