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1/16 22: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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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諦義理的建立

第一節 二諦的早期中國解釋

鳩摩羅什1所譯《大智度論》中的二諦討論,出於其四悉檀(siddhantas)的表述2。「悉檀」一詞指方法、教導、原則或目的(method, teaching, principle, or objective)。四悉檀如下:世界悉檀、各各為人悉檀、對治悉檀、第一義悉檀3。
首先,世界悉檀指佛陀隨順眾生的喜好,因而教導世間法,以使他們能夠接受他的教義。《大智度論》說:
若實無人者,佛云何言:「我天眼見眾生?」是故當知有人者,世界悉檀故,非是第一義悉檀。4

*本文翻譯自Venerable Dr. Chang Qing, A Study on Chi-tsang’s Erh-ti-I(The meaningof the Two Truth)Chapter 2, Ph.D.Thesis submitted to the University of Bristol, 1988.

1 鳩摩羅什的生平見《高僧傳》中他的傳記,T50.330a-333a。另見 RichardH. Robinson, Early Madhyamika in India and China,頁71-73。關於鳩摩羅什生存年代的討論,見Richard H. Robinson, Early Madhyamika in India andChina,頁244-247,注1。
2 見《大智度論》,T25.59b17-61b18。
3 Paul L. Swanson, Foundations of T’ien T’ai Philosophy,頁23。
4 見T25.59c7-9。英譯文見Paul L. Swanson, Foundations of T’ien 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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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一段中,佛陀用他的天眼觀看眾生,佛陀知覺眾生的存在是從世界悉檀的觀點。在世俗世界中,眾生將事物看成實有。
然而,從勝義的觀點看,一切事物都是假有的。那是因為一切事物都不具自性,只是依因待緣而有。因此,一切事物在世俗世界中是假有,而非實有。這是佛陀之所以只從世界悉檀的觀點將眾生視為真實存在的原因。
第二,各各為人悉檀指佛陀因應眾生個別根機利鈍而說
法。
第三,對治悉檀指佛陀的教導是造成眾生苦惱的病的對治方法,如以慈心對治貪欲,以因緣觀對治愚癡。關於佛陀採用因緣觀來引導愚癡眾生,《大智度論》說:
今云何言愚癡人應觀因緣法?
答曰:愚癡人者,非謂如牛羊等愚癡;是人欲求實道,邪心觀故生種種邪見。如是愚癡人當觀因緣,是名為善對治法。5如同上文所指出的,愚癡人指因邪心觀而產生邪見的那些人,因此,因緣觀用於對治這類根性的人。
第四,第一義悉檀指佛陀教導諸法實相,以使眾生能夠真Philosophy,頁24。
5 T25.60b6-10。二諦義理的建立 109正獲致覺悟。
Swanson說:「《大智度論》在許多地方論及二諦,可歸為下面四種使用類型。可從兩個方向來看待同一個真理,或者說:(1)有二諦,但 (2)它們並非是矛盾的。(3)二諦之間有世俗言說上的差異,但(4)它們是相依的,亦即,它們是相即的或究竟同一的」。6他接著從《大智度論》引用一些文句來解釋二諦的這四種類型。此處,《大智度論》主張二諦是相依且相即並無矛盾。例如,Swanson引用《大智度論》中二諦相依的命題:
若名字、因緣、和合無,則世俗語言眾事都滅。世諦無故,第一義諦亦無。二諦無故,諸法錯亂。7這是顯示二諦相依的證據。
關於二諦是相即的,Swanson引《大智度論》中《大品般若》經文說:
「世尊!世俗諦、第一義諦有異耶?」
「須菩提!世諦、第一義諦無異也。何以故?世諦如即是第一義諦如,以眾生不知不見是如故,菩薩摩訶薩以世諦6 Paul L. Swanson, Foundations of T’ien T’ai Philosophy,頁30。
7 T25.365a6-8。英譯文見Paul L. Swanson, Foundations of T’ien T’aiPhilosophy,頁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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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諸法)若有若無。」8在這一段中,必須注意到「如」在世俗諦與第一義諦之間並無
差異。此處,「如」一詞意指諸法實相。也就是說,基於二諦的「如」的觀點,它們是相即的。這是因為世俗諦的如指實相,那就是空;同樣的,第一義諦的如,無疑也是指實相——空。
二諦的相依只關涉到二諦本身。另一方面,二諦的相即意指二者均具有相同的「如」。這兩個論點的主要差異在於「如」。
因此,《大智度論》主張二諦是相依且相即的。
總之,由《大智度論》對二諦的四種類型的闡釋,我們了解《大智度論》受到中觀哲學的影響。如Swanson 說:
與《中論頌》(Mulamadhyamakakarika)相較,其教義因此可被視為具有較積極傾向的「正統的」中觀哲學,其積極的進路對中觀哲學在中國的發展有極大的影響。9
在《不真空論》中,僧肇(374-414)處理「心無」、「即色」、「本無」三種見解。然而,僧肇只對每個見解給予簡略的說明,隨後對見解的立場做簡短的評論。例如,關於「心無」
見,僧肇書寫如下:
8 T25.653b9-13。英譯文見Paul L. Swanson, Foundations of T’ien T’aiPhilosophy,頁33。
9 Paul L. Swanson, Foundations of T’ien T’ai Philosophy,頁33。二諦義理的建立 111
(說明:)心無者,無心於萬物,萬物未嘗無。
(評論:)此得在於神靜,失在於物虛。10在這一段中,僧肇批評這個主張「心無」見的學派,駁斥說此派只了解到神靜的重要。僧肇的目的是在對治「心無」與萬物存在的見解。因此,僧肇指出神靜必須被體得。「物虛」的表達似乎意指事物的無自性。事物是無常的,因此事物的名稱被視為假名。在這方面,僧肇又說:
《摩訶衍論》云:「諸法亦非有相,亦非無相。」《中論》云:「諸法不有不無」。11
《中觀(論)》12云:「物從因緣故不有,緣起故不無。」13經云:「真諦、俗諦謂有異耶?答曰:無異也。」此經直辯真諦以明「非有」,俗諦以明「非無」。14
10 Liu Ming-wood, Madhyamaka Thought In China,頁54。另見T45.152a15-16。
11 見《肇論》,T45.152a28-b1。英譯文見Walter Liebenthal, Chao Lun,頁
57。至於所引《中論》論文見T30.36a27-28。
12 《中觀論》是《中論》的異名。
13 《肇論》,T45.152b29-c1。英譯文見Walter Liebenthal, Chao Lun,頁60。《中論》,T30.33b11-14。
14 T45.152b15-17。英譯文見Walter Liebenthal, Chao Lun,頁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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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主張在這個脈絡中僧肇受到中觀哲學的影響是合理的。15如Swanson所指出的,僧肇在解釋二諦時使用「非有非無」的用詞是不適切的,他說:
漢文詞語「有」和「無」用為兩個不同的意義,取決於它們是被肯定還是被否定。……因此,「非有」在萬物雖有世俗存在但無實在自性這樣的意義上被肯定;「非無」在萬物雖無實在自性但它們不是完全虛無這樣的意義上被肯定。……僧肇解釋說勝義諦意為「非有」,世俗諦意為「非無」,而「非有」和「非無」在究竟上具有一致的意義(T.45,152b17)。進一步的論證指出人無法接受事物為非有的虛無的立場,因為這是極端的斷見(ucchedadrsti);人也無法
接受事物有實在自性的立場,因為這是極端的常見(nityadrsti)(T.45, 152b26-28)。既然事物不是完全的虛無,斷滅論是謬誤的;既然事物並無實在自性,常見是錯謬的。16
以上所引Swanson的說明指出透過「非有非無」的套語來解釋二諦的觀念是有問題的。僧肇可能忽略了「非有」與「非無」對於解釋二諦是不恰當的用詞這個事實。一言以蔽之,可以合
理的說僧肇使用「非有」與「非無」二詞以解釋二諦是受到中15 廖明活於其Madhyamaka Thought In China 書中支持此一看法,見頁37及67。
16 Paul L. Swanson, Foundations of T’ien T’ai Philosophy,頁35-36。

二諦義理的建立 113觀思想的影響,而且他使用它們以破斥「心無」、「即色」與
本無」的三派傳承。
Swanson說:「在道宣(596-667)的《廣弘明集》中,匯集了二百九十六篇有關佛教的文獻。其中一篇〈解二諦義〉(T.52,247b-250b)記載由梁朝昭明太子(502-557)所倡議與主持的對二諦的一場討論。」17根據昭明太子的說法,二諦是由「(客觀的)境」與「(主觀的)智」衍生的。18他寫道:
明道之方,其由非一。舉要論之,不出境、智。或時以境明義,或時以智顯行。至於二諦,即是就境明義。若迷其方,三有不絕;若達其致,萬累斯遣。19如同上文所指出的,昭明太子斷言二諦的意義來自「(客觀的)17 Paul L. Swanson, Foundations of T’ien T’ai Philosophy,頁57。18 「(客觀的)境」指客觀的境界(objective sphere),如心的對境、眼的色境、耳的聲境等。「(主觀的)智」指對客觀境界的智識(knowledge of the objectivesphere)。
19 英譯見Whalen Lai, ”Sinitic understanding of the two truths theory in the
Liang dynasty (502-557): Ontological Gnosticism in the thoughts of PrinceChao-ming” (Philosophy East and West 28, no.3,July 1978),頁343。另見Paul L. Swanson, Foundations of T’ien T’ai Philosophy,頁59。Lai 和Swanson 的譯文有不同之處。在這段引文中,Lai 將「三」譯成三諦(threetruths);相反地,Swanson 則譯為三世(three ages)(過去、現在與未來)。
(譯者按:「三」應與「有」連文,與下文的「萬累」相對為文,指欲有、色有、無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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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而理解二諦的行則運作於(主觀的)智上。為了支持其二諦的意義為「(客觀的)境」的命題,昭明太子接著嘗試去解釋它。如同Swanson所說的,這是相當模糊的陳述,雖然他略作
嘗試去釐清他的主張。20事實上,在太子與法雲(467-529)21之間有一段關於「(主
觀的)智」與「(客觀的)境」的區別這個問題的對話。
(法雲)諮曰:「聖人所知之境,此是真諦,未審能知之智為是真諦?為是俗諦?」
答曰:「能知是智,所知是境。智來冥境,得言即真。」
又諮:「有智之人為是真諦?為是俗諦?」
答:「若呼有智之人,即是俗諦。」22在這一段中,昭明太子指出「(客觀的)境」與「(主觀的)智」之間的差別。就昭明太子而言,真諦指超越世俗世界的(客觀的)境而得的(主觀的)智,也是為(主觀的)智所了知者。俗諦指概念與言說的(客觀的)境。昭明太子依據(客觀的)境來說明二諦。另有一個例子顯示昭明太子使用(客觀的)境的理論以定義二諦,20 見Paul L. Swanson, Foundations of T’ien T’ai Philosophy,頁59。
21 法雲,《成實論》師之一,精於《法華經》,傳記資料見《續高僧傳》,T50.463c13-465a19。
22 T52.249c18-22。英譯文見Paul L. Swanson, Foundations of T’ien T’aiPhilosophy,頁67。

二諦義理的建立 115
昭明太子說:
《涅槃經》言:出世人所知名第一義諦,世人所知名為世諦。23
既然昭明太子定義二諦為屬於「(客觀的)境」,說他將它們視為二種真實是合理的。如 Lai 所說:
太子已消化了可觀數量的中觀的邏輯。雖然他不是完全免於對二諦做本體論的理解,但他已認知到兩種真實的觀察面向性質(perspectival nature)。24藉由提出在究竟上是一個真理兩種觀察面向,太子確實解決了這兩種真實之間的矛盾。然而,他的解決不是一逕完美的,在論文之後所集的問答(太子徵求這些回應),浮現出二「境」的二「體」如何彼此關聯的問題。25Swanson也評論說:「太子的論文在許多方面是不盡令人滿意23 《廣弘明集》,T52.247c16-17。另見 Whalen Lai,”Sinitic understanding ofthe two truths theory in the Liang dynasty (502-557): Ontological Gnosticismin the thoughts of Prince Chao-ming”,頁344。
24 Whalen Lai,”Sinitic understanding of the two truths theory in the Liangdynasty (502-557): Ontological Gnosticism in the thoughts of PrinceChao-ming”,頁347。
25 同上,頁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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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他肯定二諦的一體,但有關它們的關係是不清楚的。」26因此,可以合理的說昭明太子主張二諦屬於「(客觀的)境」是相當含糊的。
在這篇文獻最後的結論中,昭明太子使用曖昧的用詞「有」與「無」以定義二諦的內容。他寫道:
真諦離有離無,俗諦即有即無。即有即無,斯是假名;離有離無,此為中道。真是中道,以不生為體;俗既假名,以生法為體。27
再次的,昭明太子使用「有」、「無」二詞,將真諦定義為離有離無,俗諦為即有即無。這正好與僧肇使用這二個詞語以定義二諦的內容是相同的。如先前所提到的,這是由Swanson所
指出的對「有」與「無」的相當含糊且不精確的使用。
根據廖明活的說法,吉藏時代《地論》師的主要人物之一慧遠(523-592),是具有代表性的。在他的不朽著作《大乘義章》中的二諦義部分,慧遠用一整卷的篇幅闡述二諦。28除了
宣說世諦與第一義諦之外,他也介紹被視為世諦的異名的「等26 見Paul L. Swanson, Foundations of T’ien T’ai Philosophy,頁61。
27 《廣弘明集》,T52.247c22-25。另見Paul L. Swanson, Foundations of T’ienT’ai Philosophy,頁61;及Whalen Lai,”Sinitic understanding of the two truths theory in the Liang dynasty (502-557): Ontological Gnosticism in the thoughts of Prince Chao-ming”,頁344。
28 見Liu Ming-wood, Madhyamaka Thought In China,頁139。

二諦義理的建立 117
諦」觀念。慧遠說:
言等諦者,等謂齊等、統攝之義。世法非一,不可別論,等舉諸法,故云等諦。29
如上文所指出的,慧遠定義「等諦」為諸法的統攝。因此,他視「等諦」為世諦的異名。雖然慧遠提出二諦有二種類型30,然而,他強調二諦名稱的建立並不意謂名稱能夠彼此對比。31
就慧遠而言,雖然有七種方式去區分二諦32,但它們依據二諦的「事」與「理」為基本理論。33基於這個理由,慧遠寫道:
「事」「理」相對。「事」為世諦,「理」為真諦。34在這一段中,慧遠依據「事」與「理」定義二諦為世諦和真諦。
既然慧遠主張事法為世諦、俗諦和等諦,「理」指諸法空,是第一義諦和真諦,因此,他似乎喜用世諦與真諦。3529 《大乘義章》,T44.482c22-24。
30 事法:世諦、俗諦與等諦。理法:第一義諦及真諦。見T44.483a4-5。
31 見T44.483a3。
32 七種方式為:(1)情理,(2)假實,(3)理事,(4)縛解,(5)有為無為,(6)空有,(7)行教。見T44.483c22-25。
33 見T44.484a15-16。
34 T44.483c2-3。
35 於《大乘義章》中,慧遠使用「第一義諦」一詞,可能對比於其他用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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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然有慧遠採用不同觀點說明二諦的這個事實,他實際上依據「事」與「理」以定義二諦。例如,他使用「體」與「用」二詞以定義二諦,他寫道:
真性自體,說為真諦;緣起之用,判為世諦。36
這是相當含糊的陳述,因為慧遠只建構一個精簡的句子以定義二諦。他並未進一步闡述二諦的「體」與「用」之間的關係。
在這方面,慧遠藉由使用「體」與「用」以定義二諦來應用「事」與「理」的義理,雖然他在這個段落中並未述及此點。似乎判為世諦的緣起之用屬於「事」,這是因為緣起之用處理的是無常的現象世界。同樣地,真性自體屬於「理」。就慧遠而言,真性自體是使有情能夠體證實相的理。
此外,慧遠也使用「有」與「無」的用詞以定義二諦。他說:
因緣假有以為世諦,無性之空以為真諦。37例如,如果「第一義諦」對比於「俗諦」,可稱之為非俗;如果對比於世諦,則可稱之為出世。然而,真諦只有一次用以對比世諦。例如,世諦對比於真諦,可稱之為妄諦。見T44.482c29-483a3。為了避免諦的名稱在互相對比時可能產生的混淆,慧遠於是採用世諦與真諦的名稱,而非採用世諦與第一義諦。就慧遠而言,可以對比於世諦的真諦,不應與其他用詞相對比。
36 T44.483c20-21 及T44.484c25-26。
37 T44.483c5。

二諦義理的建立 119
在這一段中,雖然慧遠避免將「有」與世諦及「無」與真諦做簡單的等同,但他對二諦的定義是含糊的。慧遠並未述及在二諦中「有」與「無」之間的關係。再者,慧遠提出「有」與「無」可應用於二諦,38然而,他的主張有若干問題。如Swanson說:
「如此,對於慧遠而言,世俗諦和勝義諦包含有與無的正確面與不正確面,取定於理解的水平或解釋此用語的學派。」39
既然慧遠是主要的《地論》宗人物之一,他對二諦的闡釋必然受到《地論》宗的某種影響。慧遠也從「依持」和「緣起」二個方面檢視世諦與真諦之間的關係。這兩方面處理真心,或
稱為如來藏的概念。40廖明活說:
「緣起」面意謂虛妄的現象秩序源自真心;「依持」面意謂虛妄的現象秩序由真心所持。總之,在《大乘義章》中,二諦的觀念已被同化於《地論》宗的形上架構內,成為瑜珈行派(Yogacara tradition)擁護的唯識(ideation-only)教義的一部分。
41
即使廖氏主張《大乘義章》中的二諦概念已被同化於《地論》宗的形上架構,它實際上仍附屬於「事」與「理」的基本指引。
關於「依持」和「緣起」的二個面向,慧遠說:
38 詳細說明見Paul L. Swanson, Foundations of T’ien T’ai Philosophy,

頁79-80。另見《大乘義章》,T44.484b22-c14。
39 Paul L. Swanson, Foundations of T’ien T’ai Philosophy,頁80-81。
40 見T44.483c14-21。
41 Liu Ming-wood, Madhyamaka Thought In China,頁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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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就依持以明二(諦)者,妄相之法以為能依,真(心)為所依。能依之妄,說為世諦;所依之真(心),判為真諦。……若就緣起以明二者,清淨法界如來藏體緣起,造作生死涅槃,真性自體說為真諦;緣起之用,判為世諦。42如這一段所指出的,「依持」面處理妄相,因此,它屬於「事」這個基本指引;「緣起」面處理介入緣起活動而造作生死涅槃的如來藏義理,因此屬於「理」的基本指引。
《成實論》為訶梨跋摩(250-350)撰寫於第四世紀。43在《成實論》中,訶梨跋摩寫道:
諸佛賢聖欲令世間離假名,故以世諦說。44又世諦者是諸佛教化根本,謂布施、持戒……。若以此法調柔其心,堪受道教,然後為說第一義諦。如是佛法初不頓深,猶如大海漸漸轉深,故說世諦。45在第一段引文中,訶梨跋摩論證諸佛與賢聖教導世諦,為了讓眾生能夠遠離執著於假名的觀念。他嘗試去顯示世諦的重要。
42 見《大乘義章》,T44.483c14-21。英譯文見Liu Ming-wood, Madhyamaka
Thought In China,頁139。
43 見Liu Ming-wood, Madhyamaka Thought In China,頁88。
44 見T32.327a25-26。英譯文見Paul L. Swanson, Foundations of T’ien T’ai
Philosophy,頁84。
45 T32.327b4-5。英譯文見Paul L. Swanson, Foundations of T’ien T’ai
Philosophy,頁84。

二諦義理的建立 121
至於第二段引文,訶梨跋摩也強調世諦為諸佛的根本教義。他緊接著論及吾人之心可用世諦的方法加以調柔。似乎必須先了知世諦,而後始能夠理解第一義諦。他甚至引用佛法和大海的
例子以表明世諦的基本功用。依我之見,訶梨跋摩較集中關注於世諦,而非第一義諦。46《成實論》對二諦的定義似乎相當含糊。它解釋二諦為區隔的真理。在這個脈絡下,它並未顯示二諦之間的關係。
在《成實論》中,訶梨跋摩也以「有」與「無」二詞定義二諦,他說:
問曰:若說無我亦是邪見,此事云何?
答曰:有二諦。若說第一義諦,有我是為身見47。若說世諦無我,是為邪見。若說世諦故有我,第一義諦故無我,是為正見。又第一義諦故說無,世諦故說有,不墮見中。
如是有無二言皆通。48在這一段中,訶梨跋摩提出世諦為「有」,第一義諦為「無」
的主張是正見。根據訶梨跋摩的說法,如果我們定義世諦為「無」,第一義諦為「有」,那是不正確的。然而,訶梨跋摩46 關於此點,必須注意《成實論》的陳述異於《中論》第二十四品的「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T30.32c16-17) 英
譯文見Liu Ming-wood, Madhyamaka Thought In China,頁136。
47 林忠億,《佛學名詞中英巴梵彙集》,頁99。
48 T32.316c1-6。

122 正觀雜誌第三十 六期/二 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將二諦視為區隔的真理,且未說明二諦之間的關係。其次,訶梨跋摩又說:
又若說世諦故有,則不須復說第一義無。49這一句提供我們重要的線索,《成實論》用「有」與「無」二詞以定義二諦是含糊不清的。又相較於第一義諦,《成實論》較為強調世諦。如先前所提到的,訶梨跋摩認為世諦的教導是為了使人捨離假名的執取以獲得解脫——第一義諦。因此,他主張如果我們談論世諦的有,可以不必談論第一義諦的無。也就是說,訶梨跋摩將第一義諦斷言為無。正如Priestley說:「龍樹於是視有與無同為不實;但訶梨跋摩卻將無視同終極真理。」50關於吉藏對擁有各自的二諦解釋的《成實論》師智藏(458-522)和僧旻(467-527)的強烈批評,將於下一章中討論。

第二節 二諦的建立及與三論宗的關係
一、二諦的建立
三論宗對二諦的最為詳盡和全面的解釋見於吉藏的《二諦
49 T32.316c26。
50 C.D.C. Priestley, “Emptiness In The Satyasiddhi” (Journal of Indian
Philosophy 1, 1970),頁36。

二諦義理的建立 123
義》,其中可找到到闡說二諦義理的各種理由。除此之外,還有其他一些由吉藏所寫的相關於這個論題的著作。在《二諦義》
中,吉藏寫道:
然師(法朗)臨去世之時,登高座付屬門人:「我出山以來,以二諦為正道。說二諦凡二十餘種勢,或散或束,或分章段或不分,分時,或開為三段。乍作十重。所以為十重者,正為對開善法師二諦義。」51這一段顯示吉藏極尊敬他的師父(法朗),並真正繼承了其師的教導,依據二諦作為佛法的主要原理。獨特的解說是得自其師的關於二諦的「十重」解釋,這是為了對治《成實論》師智藏而作的。「十重」這個用詞的討論可見於吉藏的著作《大乘玄論》中。這又提供吉藏用以建立二諦的論點之一。
佛教的中道被描述為非有非無。龍樹在《中論》開卷處將焦點集中於八不52,其中第二對述及「常」與「斷」。八不是龍樹思想的主要特色之一,其目的是蕩除一切根植於眾生無知
51 T45.78a27-b2。開善法師指智藏(458-522),是有名的《成實論》師之一。在《二諦義》中,吉藏喜用寺院名稱來稱呼僧人,而非僧人的法號。
智藏的傳記,見《續高僧傳》,T50.465c7-467b27。
52 八不指不生(anutpadam)、不滅(anirodham)、不常(awawvatam)、不斷(anucchedam)、不一(anehartham)、不異(ananartham)、不來(anagamam)、不出(anirgamam)。英譯見Kenneth K. Inada, Nagarjuna: A Translation of hisMulamadhyamakakarika with an Introductory Essay,頁25。另見BrianBocking, Nagarjuna in China: A Translation of the Middle Treatise,頁14。

124 正觀雜誌第三十 六期/二 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的極端見解。在《三論玄義》中,吉藏引《大般涅槃經》並說有二種見解生於眾生的心中,即「斷」與「常」。53眾生具有執取這兩種見解的一邊的傾向,使他們落入輪迴,障礙他們獲
得解脫。在《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的〈見蘊品〉中,包含對這些錯誤見解的廣泛討論。54
吉藏於《大乘玄論》中說:
《成實》師釋文云:以相續故常,念念生滅不自顧為斷。以見斷常故,所以不信不常不斷,須廣破。55斷見與常見代表眾生的重病。提出二諦意在療治這兩種錯誤的見解,而代之以世俗與勝義的概念。吉藏又說:
外人既聞非有非無,即謂無復真俗二諦,便起斷見。是故第二說而有而無以為二諦,接其斷心。56在這一段中,吉藏論證建立二諦的理由是為了救濟抱持非「有」非「無」的斷見者。建立二諦的理由是為了破斥諸如「斷與常」及「有與無」的二種極端見解。
「教諦」是吉藏二諦義理的主要特色,我們將在下一章中更為詳盡地說明這個主題。吉藏指出「教諦」就像眾生的醫藥,53 T45.14b25-26。54 T27.987a-1004a。55 T45.28a1-3。56 《大乘玄論》,T45.20a13-15。

二諦義理的建立 125
既然眾生無病就不需要醫藥。57病指斷見與常見。如果病已痊癒,就不再需要任何藥物。
同樣的,如果一個人捨棄這二種錯誤見解,就不需要「教諦」。斷常二見是以八不中道的兩者而呈現,如先前所提到的。
龍樹提出八不來根絕這些極端見解,是為了顯示現象事物的真實本性——中道。吉藏了解到二諦的教義是佛法的一個重要且基本的部分,而且唯有佛陀所說的法能對人類有益。此外,他
的師父(法朗)也強調二諦的重要。吉藏非但建立二諦,也修正了他認為其他較早學派如《成實》學派等關於二諦所犯的錯誤,如此可以解釋他對「教諦」的倡導,這是他對佛教哲學的
原創貢獻。
在《三論玄義》中,吉藏寫道:
問:經何故立二諦耶?
答:此有兩義。一者,欲示佛法是中道故。以有世諦,是故不斷;以第一義,是故不常,所以立於二諦。又,二慧(二智)58是三世佛法身父母,以有第一義故生般若,以有世諦故生方便。具實慧方便慧,有十方三世佛,是故立二諦。又知第一義是自利,知世諦故能利他,具知二諦即得共利,故立二諦。又有二諦故佛語皆實,以世諦故說有是實,第一義故說空是實。又佛法漸深,先說世諦因果教化,後為說第一義。又成就得道智者說第一義,無有說世57 同上,T45.73a5-7。58 二智指權智與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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諦。又若不先說世諦因果,直說第一義,則生斷見,是故具明二諦也。59於這段引文中,吉藏解釋經典何以建立二諦的二個理由。這二個理由似乎是佛教中相當重要的觀念。此外,吉藏自己給出另外四個理由,這四個理由是通過他對二諦的理解而給出。
在《淨名玄論》中,吉藏說根據佛菩薩們的說明,「正道」原本沒有「有」與「無」,為隨順眾生,我們才說「有」與「無」。
60吉藏了知宣說二諦是一種善巧方便的形式,雖然他運用二諦以進一步發展他自己的解釋,及破斥其他學派的錯誤主張。
然而, 他明顯地不會執著於他的教義,而是只用它為善巧方便。「正道」或究竟真實是超越言說表述的。在《百論疏》中,吉藏說:
既一,云何立二諦耶? 

英國布里斯特大學博士 釋長清著 南華大學宗教所助理教授 黃國清譯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