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就叫「拾糞者」 印度階級悲歌
‧蘿絲.喬治 2010/09/04 |
印度憲法第十七條從一九四九年便廢止了賤民階級,那是非法的。查帕嬪知道這法條,但她還能做什麼?拾荒者從孩童時期便開始拾荒,他們會一直拾荒到死,再由他們的孩子接手。 |
【前言】
「廁所」這個你我每天都要光臨的地方,解決了人類一生的「大」「小」事,其重要性不言可喻,但往往只能做不能說,還希望盡量不被別人發現。本書將大膽闖進這個被人忽略的禁區。當糞便沖下馬桶後,你有想過它們到哪裡去了嗎?馬桶魔術師把它們變不見了嗎?跟著我們進行一趟深度廁所之旅吧。
名字就叫「拾糞者」 印度階級悲歌
多數時候都會滴在她的頭上,查帕嬪(註)說,但季風來臨時更慘。下雨時,蟲會倍增。不過,她每天還是會起床,走路到主人家,徒手撿拾糞便或用罐頭片把糞便刮進籃子裡,再把籃子架在頭上或肩膀上,扛到最近的廢棄物棄置場。她沒有口罩、手套或任何防護衣物。拿到的薪水很微薄,有時甚至沒有。她經常性地罹患痢疾、梨形鞭毛蟲及腦膜炎。她做這個工作,是因為三千年來的社會制度要她這麼做。(註:Champaben,人名,小寫又做「拾糞者」。)
在生命之初,梵天創造了四大種姓階級。從嘴巴而生的是「婆羅門」,擔任祭司、教師與知識份子。從手臂而生的是「刹帝利」,擔任戰士與統治者。從大腿而生的是「吠舍」,擔任行政官員、官僚與商人。從腳而生的是「首陀羅」,是農民與平民。四大種姓內還有上千種細部分類,各與其傳統職業相伴。合在一起便是至今仍深深影響現代印度的印度教種姓制度。人權觀察組織在《殘破的人》報告中稱種姓制度為「世界流傳最久的社會階級制度……依據儀式的純潔性組成的複雜社會群體。」確實相當複雜,視各區域及宗教詮釋而有所變化。但是全印度有個共通點:在種姓制度之下還有非種姓階級——受污染且不可接觸的賤民。他們被稱為賤民,因為他們要處理人類的糞便。
他們過去被稱為bhangi,這個字是由梵文「降級的」及印度文「垃圾」所組成。今日印度稱他們為「設籍種姓」(Scheduled Castes),但運動人士偏好稱「達立人」(Dalits),意指「降級的」或「受壓迫的」,但沒有bhangi的負面涵義。多數現代印度人已經不再遵從種姓職業。跨種姓婚姻更多,流動性更高,比過去都還要自由,但是種姓之外的賤民還是賤民,因為他們仍是負責鞭打動物、焚毀屍體、移除排泄物的人。查帕嬪則是賤民中的賤民,連鞭打動物及焚毀屍體的人都不如,因為她是safai karamchari。按字面解釋為「清潔工」,但譯入英文通常是「人力拾荒者」,在英國人統治印度期間這個名詞更加普及,非但沒剷除還更加延續了這種習俗。這種拾荒完全不具原有的意義。不是撿拾廢棄物或再度利用。查帕嬪不是回收也沒獲得什麼。她移除穢物,也因此被視為穢物。
在印度,大約有四十萬至一百二十萬名人力拾荒者(視統計數據者而有所不同)。僱用單位包含私人家庭、市政單位、軍隊營房及火車營業單位。他們的工作內容是糞便出現在哪裡就要清理,不管是鐵軌上或堵塞的下水道裡。多數時候,他們負責淨空印度的乾式廁所。廁所通常是指在地上有個容器能裝排泄物,但乾式廁所往往沒有容器。通常是兩塊磚頭,按蹲坐距離分開擺在平地上。沒有坑洞。附近可能會有水道或水溝,但那還算奢侈。公用廁所通常沒有門、沒有隔間,也沒有水。目前印度仍有多達一千萬間乾式廁所,而這種廁所之所以仍存在,應該是因為還有查帕嬪等人願意打掃。
我在古加拉特郊區的一個村落裡認識查帕嬪。就跟印度其他省份一樣,古加拉特受限於一九九三年「聘用人力拾荒者及建造乾式廁所(禁止)法案」,人力拾荒成為非法工作,違者可處一年有期徒刑或兩千盧比(四十五美元)罰款。在書面上,查帕嬪根本不存在;在書面上,查帕嬪跟其他村民一樣自由。印度憲法第十七條從一九四九年便廢止了賤民階級,那是非法的。
查帕嬪知道這法條,但她還能做什麼?拾荒者從孩童時期便開始拾荒,他們會一直拾荒到死,再由他們的孩子接手。查帕嬪的婆婆岡佳嬪七十五歲了。她拾荒了五十年。在鄰近的一個村子裡,我認識了涵莎與她的十歲女兒米娜。米娜已經瞭解母親的工作內容,因為她得在母親生病或懷孕時代班。多數人力拾荒者都是女性,因為她們嫁入這一行而別無選擇。人力拾荒者階級的男性時常在事前掩飾自己的職業直到對方來不及反悔,然後便能酗酒逃避骯髒的工作,因為有妻子可以接手幫他們做。有些拾荒者在城市裡擔任下水道清潔員,徒手清除堵塞處,僅有的防護工具是一條繩子。他們經常喪命。去年,接連有三位男子在進入新德里的下水道人孔後因窒息而死亡。
婦女們大方地談論著。她們健談、自信、純樸。我看著她們,想看看她們身上裡裡外外有否有穢物,但都沒看見。她們優雅又美麗,無論是彎身撿拾兩片用來鏟起糞便的罐頭碎片,或示範如何將穢物掃入籃子裡,或是用套著閃亮手環的手臂相當優雅地高舉籃子。她們的住所灰塵很多但不髒,儘管雇主(她們表示正確說法是「主人」)沒給她們肥皂,她們也不得在未經高階村民的許可下自井裡取水。她們遞給我用錫杯裝的水,水是黃色的。「你看看,」陪同我來此的慕克許說,他是當地一個達立組織的運動人士。「看看他們喝的是什麼水。」這杯水讓我陷入了窘境。我想到裡面的病原體及糞口傳染途徑,但也想到她們一定認為我會拒絕喝賤民給的水,因為多數印度人便是如此。我啜了一口,祈禱不會有事卻也覺得不可能,覺得自己很蠢,同時想像病菌與寄生蟲都流入我的腸胃,大肆破壞。
慕克許以前來過這個村子。許多善意的運動人士都來過。「你們經常來這裡,你們這些協會的人,」岡佳嬪說。「然後你們做了什麼?什麼都沒有。」岡佳嬪憤怒極了。她走進屋子裡,拿了裝著兩片印度薄餅的盤子出來。看看這個,她說。這就是我今天的工資。剩菜。私人聘僱的拾荒者通常每間房子每個月可領到五盧比(大約十分錢)。市政日工資是三十盧比(不到一美元),但拾荒者經常接連數個月領不到錢。誰敢反抗他們的雇主?我請涵莎帶我去看她工作的地方時,她拒絕了。想都別想。「我的主人會活生生剝了我的皮。」她非常認真,這攸關生死,的確得三思。
(自蘿絲.喬治之書《廁所之書》,中文譯本由博雅書屋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