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淨行品〉講義〈六〉
《華嚴經》〈淨行品〉講義〈六〉
南亭法師
第七、問具足十力
雲何得處非處智力、過未現在業報智力、根勝劣智力、種種界智力、種種解智力、一切至處道智力、禪解脫三昧染淨智力、宿住念智力、無障礙天眼智力、斷諸習智力?
此是如來十力智的境界。力者,力用,智慧之力用,故曰十力。“雲何得”者,如之何方可獲得此十力。
一、“處非處智力”者:“處”者,道理之義。如事物之表、精、粗,也即是自相、共相也。二、知三世“業報智力”者:如是因,如是果。所謂:“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業”者,業因;“報”者,報果。三、“根勝劣智力”者,知眾生根機智愚之力。四、“種種界智力”者,于眾生種種不同之境界,普能了知。五、“種種解智力”者,知多眾生之各別知解,猶老師知學生之程度也。六、知“一切”眾生“至處道智力”者:如修五戒、十善之行,可至人間、天上;修八正道之無漏法,可至涅槃。七、“知諸禪解脫三昧智力”者:諸“禪”:世間禪、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乘禪。“解”脫:淺言之,八解脫;深言之,則第一卷經諸菩薩及各部神眾及〈入法界品〉中諸善知識,各個皆有一解脫門也。“三昧”者,空、無相、無願之三三昧。廣言之,則有無量百千三昧。三昧有多解釋,姑以息慮凝心為義,實與禪定無多大差別也。八、知“宿住念智力”者,即宿命通而加無漏涅槃之智力。九、知“無障礙天眼智力”者,以天眼通見眾生生死及善惡業緣之智力而無障礙。十、“知永斷習氣智力”者:煩惱、所知二障,皆有正使與習氣之分,如酒瓶有酒,酒就是正使;酒倒光了,還有酒味,酒味就是習氣。自他有無習氣,皆能悉知。
第八、問十王敬護
雲何常得天王、龍王、夜叉王、乾闥婆王、阿修羅王、迦樓羅王、緊那 羅王、摩羅伽王、人王、梵王之所守護,恭敬供養?
此五果中之增上果。增上者,增長之義。由自己具備德學,又得天龍八部以及人王之大力所擁護,則佛法更興盛也。
前八為護法八部。“夜叉”華言名疾捷鬼,有空行、地行之別。“乾闥婆”雲尋香神,帝釋天之樂神也。“阿修羅”雲無德或非天。先世以嗔心而行施,故得近於天之果報,性好 爭,有天之福而無天之德也。“迦樓羅”雲金翅鳥。“緊那羅”雲大蟒神或腹行神。“摩 羅伽”雲人非人,似人而有一角。“梵王”色界梵天之天王。
第九、問雲何得為一切眾生之依等
雲何得與一切眾生為依、為救、為歸、為趣、為炬、為明、為照、為導、為勝導、為普導?
第十、問于一切眾生中為第一等
雲何于一切眾生中為第一、為大、為勝、為最勝、為妙、為極妙、為上、為無上、為無等、為無等等?
第九、第十之二段明等流果。等流者,平等而流。此二雲何,乃從悲智之心流出。疏文又說:“由本願力,為依、救等;由本行力為第一等”。
九中“為依、為救”者,眾生流浪於生死苦海,我當救之以為依處。“為歸”者,令眾生離諸怖畏故。“為趣”者,令眾生至一切智故。“為炬、為明、為照”者,破一切無明故,令得智光滅癡暗故,令住究竟清淨故。“為導、為勝導、為普導”者,引眾生令入真實法故,與眾生無礙大智慧故。“勝”表優勝,“普”表普遍。十回向初有此文,大同小異。
十中“就佛果略釋其相。如來功德”大“海”成“滿”,更無所少,故稱第一。此句為總。“大”者,體包法界。“勝”者,自利圓滿。“最勝”者,利他究竟故。“妙”者,煩惱障盡故。“極妙”者,所知障盡故。“上”者,望下無及故。“無上”者,望上更無故。“無等”者,望下無儔故。儔者,類也。“無等等”者,望同類之修行者是無能等故。
以上二十個雲何,不啻為十信菩薩開了一分課程進度表。學佛是百劫千生的事,我們不要以此為苦。譬如我們做人,要見賢思齊,也不是一生一世的事。所以,我們要精進、勇猛,切勿懈怠而自毀前程。智首菩薩的問題,至此已竟。
二、文殊師利答
爾時文殊師利菩薩告智首菩薩言:“善哉!佛子!汝今為欲多所饒益,多所安隱,哀湣世間,利樂天人,問如是義。”
此下,文殊師利酬答智首之問。於中分二:一、標因成德,酬其舉德;二、指事顯因,酬其征因。上來經文即一、標因成德。標因之因即“善用其心”句,成德之德即第二、十個雲何〈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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