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亭老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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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經》〈淨行品〉講義〈七〉

《華嚴經》〈淨行品〉講義〈七〉

南亭法師

此文殊師利菩薩讚美智首菩薩提出來的問題,其利益之廣大、深遠,非可言喻。善哉,讚美之辭。饒益、安隱,皆利益之相也。哀湣世間,所以說其廣大;利樂天人,所以說其深遠。

佛子!若諸菩薩善用其心,則獲一切勝妙功德,于諸佛法心無所礙,住 去、來、今諸佛之道,隨眾生住,恒不舍離,如諸法相悉能通達,斷一切惡,具足眾善,當如普賢色相第一。一切行願皆得具足,於一切法無不自在,而為眾生第二導師。 

善用其心句,微妙至極。禪宗亦以心不附物為指示學人的入處。疏鈔曰:心覺,神明之奧。心正,則萬德攸歸。1”“善用者,即後面之一百四十一願,觸境入玄觸境,事也;入玄,理也。也就是於一切事,皆能會歸於心,心亦理也。如菩薩在家,事也;知家性空性空,理也。會事入理,為修行之要。

文殊菩薩的意思是說:佛子!若諸菩薩善用其心者,則獲一切勝妙功德。菩薩在日用平常之間善用其心就可以一切勝妙功德勝謂獨尊,妙謂離相。又,德無不備曰勝,障無不盡名妙。一百一十門功德,皆在其中。然勝妙功德是總,總酬第一個十句中十種三業也。

于諸佛法下九句是別。句雖有九,義亦有十,如次酬上十段之德〈第二、十個雲何〉。一、于諸佛法心無所礙者,即初、第一、堪傳法器德。第二、十雲何中第一個雲何,以其具足念、慧、覺悟故。二、住去、來、今諸佛之道,即第二、雲何成就眾慧德,三世諸佛唯以佛慧為所乘故。三、隨眾生住,恒不舍離,即第三、雲何具道因緣,成就種性,欲樂方便,常以眾生為所緣故。四、如諸法相,悉能通達,即第四、雲何得十善巧,義無惑也。五、斷一切惡,即第五雲何,七覺、三空,揀擇棄惡,無越此故。六、具足眾善,即第六雲何,得六度、四等〈四無量〉。七、當如普賢色相第一,即第八雲何,由此故得十王敬護。八、一切行願皆得具足,即第七雲何,成就十力,得佛果位,方具足故。九、於一切法無不自在,即第九雲何,與一切眾生為依、為救、為炬、為明等。十、而為眾生第二導師,即第十雲何,于一切眾生,為第一、為大等。今才發心,道亞至尊,故為第二導師。然晉譯本雲2 而為眾生第一導師。故知第一、第二,譯者意也3 。以第十何末為無等等,乃以第一為得當也。

餘以為疏鈔將佛子!若諸菩薩善用其心下之十句配合上文智首菩薩所問二十何所得功德,也就是將第一個何得無過失身、語、意業,乃至第十何得智為先導身、語、意業,將這十件事做好,則獲一切勝妙功德;再將善用其心下之第二句以下之九句配合第二、十雲何如于諸佛法心無所礙者,即得第一堪傳法器德,甚無謂也,則第一、減少了智首菩薩二十雲何問題之重量,第二、也分化了下文一百四十一種行願之功德。智首菩薩深為重視二十雲何,文殊菩薩似乎很輕鬆地以善用其心一語了之。其實,善用其心一語為答文之總綱。則獲一切勝妙功德一切勝妙功德又為以下九句之總,九句又為一百四十一願之總,一百四十一願又為二十雲何之答辭,前後 鎖,益見意趣之深遠。

佛子!雲何用心能獲一切勝妙功德? 

此二、指事顯因,分三:一、總征,二、別顯,三、總結成益。指事,如菩薩在家,指事也。當願眾生下三句,即顯因也。經文中的雲何用心一句,即上文善用其心句。此文即也一、總征也。也就是如何善用其心,而能獲得一切勝妙功德呢?

二、別顯

一、菩薩大願,深廣如海,在〈十回向品〉中詳為宣說,不止一百四十一願,此僅示於體式而已。惑障雖有輕重,然皆憑此為淨。所有勝行,由此能行。

二、然此諸願,句雖有四,事但有三,義開為六。言三事者,謂初句為眾所依事,依此事而發願也;次句願所為境,即當願眾生句中之眾生,以眾生為發願之對象;後二句是願境成益,就是願物件的眾生成就利益,如知家性空,免其逼迫。再開為六者,即願所依中有二種人:一者是發願者自己,二是他人或其他的事物等;次句願所為境亦有二種,即能發願者及所願眾生;三句願境成益亦有二種;一者自益由此諸願成前諸德故,即第二十個雲何;二者益他由此發願,願眾生故〈待續〉。

【注】:

1《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十三:今初,先標其因,謂善用其心, 心覺神明之奧,心正則萬德攸歸。

2.出自晉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六〈淨行品〉第七:悉如普賢大菩薩等,成就如來,一切種智,於一切法悉得自在,而為眾生第二尊導。

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十三:十而為眾生第二導師,即是上文於眾超勝, 上求第一唯佛一人,今才發心,則道亞至尊,故雲第二。然舊經中,亦雲而為眾生第一尊導,故知第二譯者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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