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論頌講記 二
入中論頌講記 二
演培法師
無因論者,通常總是籠統的說為無因,實際主張無因的,亦有他們不同的觀點,三法度論卷下,說有三種差別:一是說性無因,謂萬物性中,其生不是因於他的,為什麼?如極猛利的荊棘,其刺是尖尖的,試問是那個把它削成這樣的?假定找不出一個能削其尖利者,就證明它是無因而成的。又如高高的山嶽,是誰把它堆起來的?深深的大海,是誰把它挖成的?黑黑的烏鴉,是誰把它塗成的?白白的羽鶴,是誰把它洗成的?如找不出一個頭來,就不得不承認是無因而自然的。一是說偶無因,謂萬有諸法,都是偶然生成這樣那樣的,如大水的泉源,有草墮在其中,與之合流一處,不用說,這是偶然如此的,說不出它的原因來。或者偶有風來,吹向東南西北,一切隨其自然,說不出它一個所以。當知諸法皆是如此。一是說無而無因的,即一切法根本找不出一個源頭,‘此中無所有,雲何生?由何生?何處生?此非有所有’。這種種說法,都是有過失,不能成立的。且以萬物說性應生來說:當其生長萌芽時,就不須作田業,亦不須加以灌溉,可是事實不然,因為不加灌溉,不作田業,其芽是永遠不得生的。
四生皆不得生,難道諸法真的不生?如說諸法不生,則與世間相違,因為世間明白見有諸法生的。佛法回答說:諸法生,是不否認的,但不是上面的四生,而是緣所生的。緣生無性,就是無生,所以中觀論在歸敬頌後,開宗明義的第一頌就說:‘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四生的妄計破了,其他的一切執著,不破而自破,這是非常重要的論題,所以在正顯空義文中,特先從破四生下手。
癸二 別破四宗
子一 破自生
醜一 破勝義自生
彼從彼生無少德 生已複生不應理 若計生已複生者 此應不得生芽等
盡生死際唯種生 雲何彼能壞於彼 異於種因芽形顯 昧力成熟汝應無
若舍前性成餘性 雲何說彼即此性 若汝種芽此非異 芽應如種不可取
或l性故種如芽 亦應可取故不許
上面總破四生已講過了,以下來講別破四宗。於中,先破自生。複又分為二種,即破勝義自生與破世間自生,前者是就道理上破,後者是就世間所見破。現在這三頌半,就是破勝義自生。
前面說過,主張自生的,是印度數論派。數論對宇宙萬有開展狀況順序的說明,是以二十五諦為根本的原理。萬有諸法的開展,是由自性與神我的合作。自性為物質的本體,神我為精神的本體,由此二者密切的合作,產生中間的二十三諦,所以數論之說,很有點近於二元論的思想。
自性與神我,如何合作,以開展萬有諸法?據數論說:自性的特能是變化,神我的特能是受用。當彼神我動了想要受用的念頭,自性立刻就為其變生宇宙萬有,供給神我來受用。而這神我與自性的關係,恰好猶如跛者與盲者一樣:謂神我雖有智的作用,然而不能發生活動,就好像有眼睛而沒有足的人一樣;至自性雖有活動的作用,但不能生為其活動之源的動機,就好像有足而沒有眼的人一樣;神我為使自性有活動力,自性為使活動動機的實現,於是彼此相互合作,得有諸法的生起,就好像跛子與瞎子合作而有行動自如的一樣。
然彼自性為什麼具有這變現的功能?因彼自性具有三德,即喜德、憂德、合德。而這三德,如以佛法名詞來說,喜即貪,憂即嗔,合即癡。喜性是輕動的,憂性是沉重的,合性是昏闊的。此三種性,當其保持平衡狀態時,自性不發生什麼變化,也就無所謂有諸法的產生;假使失去平衡狀態時,自性就發生種種變化,而有變起諸法功能的表現,所以說名自性。
數論說自性變生萬法,並沒有明顯的自生痕跡,因在數論的典籍中,找不到自生這個名詞,為什麼現在我們要判定他是屬自生派?以彼執著萬有諸法的根元是自性,而且在這自性未生萬有諸法之前,於中老早就有具體而做的諸法存在,到了自性變生萬物的時候,不過是將自性中原來存在的具體而做的東西開展出來而已。所以自性變生萬法,也就自然含有自生的意義。
自性,不但能起萬物,亦能收攝其所變化,即神我受用了自性變化出的萬物,被萬物之所束縛,不得自由自在,於是經過一個相當時期以後,神我對於諸受用境,不禁發生極端厭患,要想脫離萬物的束縛,於是就用功修定,到了定修成就,得到了天眼通,發現自性變化的一套把戲,這時自性感到非常不好意思,乃又將所變起的萬有諸法,收攝到自性中來,因而神我擺脫萬有的束縛,而獲得自由解脫。根據這個來說,數論同樣是講生死流轉與涅槃還滅的。但因執有實有自性,不能正確的建立流轉還滅。
如你數論所說“彼”一切法,各各“從彼”自己所“生”,則我認為自己生自己,“無”有“少”許“德”用可言,換句話說,就是一點意義都沒有。為什麼?當知生是顯現義,即從來所沒有的,現在顯現而有了,是為生的意義。若彼法從彼生,彼既已經有了,還要再生做什麼?而且事實上,自己決定不會生自己的,如母親只能生小孩,不會再生母親。所以“生已複生”,亦即從顯現中再顯現,是“不應”道“理”的。如人從房間出現到講堂裏來,說是接著再顯現一個,那豈不變成了兩個人?而且有已複生,亦即如常說的頭上安頭。不論從那方面說,都是講不通的。
“若”自生論者一定要“計”執“生已複生”的話,那就犯了一種過失,即“此應不得生芽等”。如以黃豆來說:黃豆是大家共認的,彼此間沒有什麼諍論,現在所成為諍論焦點的,即黃豆的生起,是自生還是怎樣生的?若如一般學者所說是自生的,那黃豆所生的,應該還是黃豆,不應生芽、生枝、生葉、生花、生果等,可是事實所見到的,黃豆生芽而不是生種,種子既不再生種子,你說自生自,是不能成立的了。如你仍要堅執白可生自,那中間的芽枝花葉等的各階段,豈不是都沒有了?同時,種子生了已後,仍然再生種子,自己有力量可以生起,當就再沒有其他的東西,可以阻止他不繼續的生,如是“盡生死際”,應該“唯”有“種生”,種複生種,成無窮過。
彼自生論者挽救自己的主張說:你根本沒有瞭解我的意思,所以你說我有生生不已的過失,我根本就不承認。要知我說種有芽性,是種與芽有其前後性的種滅芽生,只是彼此同在而不是同時發起,芽生起來的時候,就是種滅去的時候,所以沒有你所說的種生種的過失。; 現在我們就來破斥他道:你原來說芽即是種,現在又說芽生能壞於種,那我倒要問你:同是一個東西,二萬何彼”自己而“能”破“壤於彼”自己。依常情論,自己只有愛護自己,絕對不會毀滅自己,毀滅自己的,只有與自己敵對的另一東西。假使你定要說,同是一個東西,亦可毀滅自己,那就不但芽壞於種,亦應種壞於芽,可是事實不然,所以你說種芽是一,是不合道理的。
再進一步說:若如你說種芽是一體的,那就應該種芽是一樣的,兩者沒有一點兒差別。可是事實不然,“異於種”子之“因”的“芽”,其“形”態,其“顯”色,其滋“味”,其“力”用,其“成熟”等,都與種子不同的。就形態言:種子是圓的,芽是長的;就顯色言:種子是黃的,芽是綠綠的;就滋味言:種味有點甜甜的,芽味有點苦苦的;就力用言:種無治病的功能,芽有治病的效用;就成熟言:芽是由變化而成熟的,種卻沒有成熟的現象。如是一切的差別,都是源於種芽不同而來,假定如你所說種芽是一體,則此一切不同的現象,在“汝應”該是“無”有的。設若因此承認種芽有所差別,則自生說又不得成立。
自生論者為堅執自己的主張,乃又救前過失說:種芽是一體,這是絕對不成問題的,所以發生種種的差別,則是緣於時間不同而來。如同是一個人,因隨年齡不斷的增進,可以分為童年、少年、青年、壯年、老年。儘管生命體經過幾大階段的轉變,但人還是那麼一個人,並沒有成為幾個人的差別。當知種子位上具有芽性的一切,也是如此。所以有種種不同的現象,不過是種子發展到某一階段之所使然。這是一體轉變的說法。
現在再為破斥道:“若”如你說芽從種子生起以後,即“舍”去了二剛” 一階段的種子之“性”,而完“成”其“餘”的芽“性”等,這同樣的是講不通,因為果真如此,芽性是即不是種性,“雲何說彼”種性“即此”芽“性”?換句話說,你為什麼要說彼豆種性就是此豆芽性?
再者,“若”如“汝”自生論者所說“種”子與“芽”彼“此非異”的話,那就又有可取或不可取的過失。就事實來說:種子是不可見的,芽是可見的,以芽從種,種子不可見,其“芽”亦“應如種不可取(見)”。量雲:
芽應不可取(見)——宗
汝許種芽同一性故——因
如種————————喻
複以種從芽說,芽是可見的,其種與芽,既然是同“一性故”,則“種如芽,亦應”該是“可取”的。量雲:
種應可取(見)———宗
汝許芽種同一性故——因
如芽————————喻
但事實上,誰都知道:種既不能如芽的可取,芽亦不能如種的不可取,所以頌文結論說:“故不許”。以現在的話說:因是之故,如上所立的因明量,不得成立。
醜二 破世俗自生
因滅猶見異果故 世亦不許彼是一 故計諸法從自生 真實世間俱非理
若計自生能所生 業與作者皆應一 非I故勿許自生 以犯廣說諸過故
破勝義自生已經講過,今講破世俗自生。勝義破,是在道理上破,世俗破,是就世間現見破。假定你仍執著種子與芽是同一體性的話,那我敢說你與世間所見相互違背,因於世間明明白白的見到:其種子之“因”雖然“滅”了,而“猶見”到“異”於其因的“果”相存在。如黃豆是能生的因,豆芽是所生的果,若如汝說因果是一,能生的黃豆因滅了,所生的豆芽果亦應滅,可是事實不然,豆種儘管滅了,豆芽仍然存在。由此看來,你所說的能生因與所生的果是同一體性的話,不但在道理上不能成立,就是在共知共見的世間有情亦不承認,所以頌說“世亦不許彼是一”。
因為這樣的關係,“故”汝“計”執“諸法”是“從自”己所“生”的話,不論是在“真實”道理上講,不論是在“世間”現見上講,都是沒有道理可說的,所以說“俱非理”。
月稱論主在此破世俗自生,不但破一般自生論者,而且還隱隱的破中觀家的清辨派。清辨著有一部般若燈論,是解釋龍樹中觀論的。燈論在破四生時,說到自生的不可能,明白的表示諸法勝義不自生,反過來就是許有世俗自生,雖沒有明文可指,但意思卻是如此。月稱論師認為:勝義自生固不可能,世俗自生同樣是不可能,所以二諦並破,清辨所許的世俗自生,自亦在被破之中。
進而再出自生過說:“若”如汝所妄“計”諸法是“自生”的話,那你就犯有很大的過失!要知講到生,必然就有“能”生與“所生”的差別,能生的是因,所生的是果,因有因的性,果有果的性,二者絕對不同,可以說有差別。若汝自生論者自認為因果是同一體性的話,那你承不承認生有能生所生?如承認有能所生,其能所生,亦應如因果是一,果然如此,那你又從什麼地方分別能所?還有“業與作者”亦“皆應”該是“一”。業是所作,作者是能作,能所非常分明的,假定諸法因果是同一體性,那能作者與所作業,也應是一。如黑板是所作的業,人是能作者,若果二者是一,那黑板豈不就是人,人也就是木頭的黑板?世間那有這種道理?事實上,“非”是同“一故”,所以“勿許自生”。假定硬要說是自生,那就犯有很多過失,所以說“以犯廣說諸過故”。
諸過,如以能所生說:母是能生的,子女是所生的,假定能所是一,那母親豈不就是子女?子女豈不就是母親?這末一來,世間的父子母女如何分別?再以能所作說:陶師定能作,瓶盆是所作,假定能所是一,那陶師就是瓶盆,瓶盆就是陶師,這末一來,世間的物我就無法可分了。更以能所燒說:火是能燒的,柴是所燒的,假定如你自生論者所說能所同一體性,那豈不是火就是柴,柴就是火嗎?這末一來,全世界的森林占面積百分之八十,那整個世界豈不成了火海?我之所以堅決不承認諸法是自生,就因為有這種種過失,所以我勸你還是放棄自生的執見,以免為這種種過失包圍而無法突出。
子二 破他生
醜一 泛破他生
寅一 破真實他生
卯一 破他即不生
若謂依他有他生 ;火焰亦應生黑閣 又應一切生一切 諸非能生他性同
上面破自生,曾說生即不自,自即不生,破他生亦然,即他即不生,生即非他。此頌是就他即不生來破。
數論派是因中有果論者,所以他主張自生;勝論派是因中無果論者,所以他主張他生。他生,不但異學勝論如此主張,就是在佛教中,也有他生論者。如小乘學者、大乘唯識,還有中觀宗的清辨派,都是主張他生的。現在這裏破他生,不唯是破勝論派,主要在破佛教本身中的他生論者。
我佛大沙門所常說的‘諸法因緣生’,小也是屬於他生嗎?如凡他生即要破的話,那釋迦佛的言敵,豈不也在破斥之例?不錯,諸法因緣生的因緣,似含有他生的意義,但佛所說的因緣,是無實自體性的,所以不犯他生的過失,一般說的四緣生諸法,以為有實在的四緣性可得,這就成為所破的對象了。因此,中觀學者破因緣生法,是破其實有的妄執,而不是破如幻的因緣。
關於因緣,南方論部,最多說有二十四緣,在論事中亦說九緣;北方論部,舍利弗阿昆曇論有十緣說,在西北印度的有部、犢子部、正量部,則說四緣,而四緣說,早在施設足論中,已被議論。中觀論說:氣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就是本此而來。但這是經過精練而成的定說,所以中國佛教學者,大都是講四緣。
四緣生諸法,所生諸法雖多,要不出於色心二法,如實說來,色法生起,只要因緣與增上緣,所緣緣與等無間緣,是用不著的,心法生起,則須四緣具備。小乘學者認為四緣,各各有他獨立的實在體性,所以中觀家認為如此四緣生諸法,根本即不能生。
唯識學者主張一切法從種子生,種子在未來,現行在現在,所以從種子生現行,沒有自生的過失。而種生現是因緣生,所以他的思想,十足是他生論的思想。
上來所說各家,不論他們的說法,有著怎樣的不同,我們把他總歸納在他生論中,子以破斥。
“若謂依他有他生”者,是說依於這個他,而有另外的他生起。現在我們所要問的:能生的他與所生的他,是不是有他們的各自獨立性?不用說,他生論者,是認為他們有絕對的差別自性的。在道理上講,具有各別不同自性的,是不能生的,假定你們認為自性不同而可以相生的話,“火焰亦應生黑合”才對!火焰出生光明,這是誰都知道的,火焰出生黑合,這是世間所無的,可是現在以光明與黑合望于火焰,光明是他,黑合也是他,他與他之間,沒有什麼不同,火焰既能生光明的他,當然亦可生黑合的他。量雲:
火焰應生黑合:—宗
是他性故———因
如光明————喻
反過來說:火焰不能生黑合的他,亦應不能生光明的他,因為他與他是相等的,要不生就都不生。量雲:
火焰應不生光明——宗
是 他 性 故——因
如 黑 闇——喻
光明從火焰生,這本是大家所承認的,原無什麼問題。現因他生論者,說火焰有火焰的獨立自體性,光明有光明的獨立自體性,從獨立的火焰自體中,既可生他獨立的光明自體,當然亦可生他獨立的黑合自體。火焰生黑合,你承認嗎?我相信,不但他生論者不承認,任何人亦不會承認的。若不承認火焰能生黑闈,就不應說有實自性的他生。
再說,因果如真各有獨立的實在自性,那就因性不是果性,不是果性的因而能生起果法來,除因以外,其餘所有的一切法,亦應能生這一果法,為什麼?因為都不是果性的緣故,所以說“又應一切生一切乙。如人應從馬生,馬應從人生,稻應從石頭生。量雲:
非因應能生果——宗
非 果 性 故——因
如汝所執因——喻汝所計執的因,不是屬於果性,而能生起果法,其他所有一切非因,亦不屬於果性,自應如所執因,能夠生起果法。
如稻芽從稻種生,這是大家所共認的,假定如你他生論者所說,非因可以生果,石頭非稻芽因,亦應生稻芽果。如你所說稻芽有稻芽的獨立自性,稻種有稻種的獨立自性,稻芽不是稻種,稻種不是稻芽,石頭有石頭的獨立自性,石頭不是稻芽,稻芽不是石頭,不是稻芽的稻種,既然能生稻芽,不是稻芽的石頭,自亦應能生稻芽。假定說一個可生,一個不可生,這是不合道理的。量雲:
石頭應生稻芽——宗
非稻芽性故———因
如汝稻種芽性有別——喻還有,麥種子不是稻芽的自體性,麥種子亦應生稻芽,可是現實世間並無此事。又如鵝鴨,各有它們的獨立自體性,假定不同自體性可以生的話,鵝應生鴨,鴨應生鵝,事實不然!所以如你所說,因果體性不同能生,那就‘一果應從一切因生,一因應生一切果,一切因應生一切果,因果混亂,成大過失’!為什麼會有如此過失?“諸非能生他性同”故。能生是因,不是為因的一切法,叫做非能生,如稻種是生稻芽的,稻種為能生,非稻種的其他一切法,都是非能生。他性,就是非果性,不是果性的反面,自然就是因性。因性與非因性,都不是果性,彼此是相同的,當然不可說因能生,非因不能生。如稻種稻芽各有體性,二者風馬牛不相及,說稻種能生稻芽,諸非能生法不能生稻芽,這在道理上,怎能講得通?
卯二 破生即非他
辰一 破因果異時他生
由他所生定謂果 雖他能生亦是因 從一相續能生生 稻芽非從麥種等
如甄叔迦麥蘧等 不生稻芽不具力 非一相續非同類 稻種亦非是他故
芽種既非同時有 無他雲何種是他 芽從種生終不成 故當棄舍他生宗
上來雖說他生犯有眾多的過失,但他生論者仍執他生的道理是對的,所以特再挽救自己的所說:謂凡“由他所生”的,決“定謂”之為“果”,這不論是誰都承認的。至於因望於果,“雖”然亦屬是“他”,但以具有“能生”的作用原故,“亦”可說他“是因”。然為果之他的因性,有親疏的差別,親因固然可生,疏因則不能生。如母是子的親因,母子之間有著直接的親切的關係,所以說母能生子。其他風馬牛不相關的諸法,對某一法或可為親因,但對此法的關係,是很疏遠的,所以不得謂之能生。因此,我們他生論者主張他生,並不是說一切法都能生。如稻種望於稻芽是他,而種芽的關係是直接的,所以說稻種能生稻芽,其他諸法與稻芽沒有直接的關係,當然是不能生。同時,稻種望於稻芽的能生,還須具備兩個條件:一、“從一相續”,即因與果,要能前後同一相續,麥種望於稻芽雖然是他,但前後沒有相續的力量。二、“能生”,是說那東西的本身,要具有能生性。稻種望於稻芽,不但具有相續義,亦複具有能生義,所以稻種能“生”稻芽,“稻芽非從麥種等”生。如稻芽望於石頭,二義俱無,所以石頭不生稻芽。麥種望於稻芽,雖具有能生義,但缺少相續義,同樣是不能生稻芽的。所以我說他生,沒有一切生一切的過失。
現在本於中觀的正見,再度破斥他說:你自以為這樣解說,問題就可得到解決,但我告訴你,過失還是存在的。如“甄叔迦(花樹)”、如“麥”幹、“蓮千千“等”,望於稻芽,不用說,是屬於他,因為是他的關係,所以我們認為這些“不”能“生”起“稻芽”,為什麼?因它們“不具”有能生稻芽的“力”用。凡是能生,必須具有功能力用,然後方可有生。同時,前面說過,能生的東西,一定要具有前後相續才可生,甄叔迦等望於稻芽,“非一相續”所攝,更“非”是“同” 一自“類”相續,所以說甄叔迦等不生稻芽。非一相續,不具力用,不能生他,這是因明學上所說立敵共許的,現在就以共許的道理來破斥他說:假定你他生論者承認是這樣的話,那我告訴你:你所說的“稻種”望於稻芽,“亦”應如甄叔迦麥蓮等,“非” 一相續,非自同類,不具能生稻芽的力用,為什麼?因“是他”的原“故”。這個他,是敵體的他,即彼此各有獨立的自體,稻種望於稻芽,既是敵體相對之他,你說由他而生怎麼可能?這,現在不妨立一因明量如下:
汝稻種應不生稻芽—————宗
於稻芽非一相續非同類故——因
如甄叔迦麥蓮等——————喻他生論者說:你的理由我不能承認,如人由少而壯,由壯而老,這明明是同一相續,為什麼種芽不是同一自類相續?要知你所說的因果,是異時因果而非同時因果,所以你所說的他,是另一個敵體的他,芽種既不同時,有種的時候無芽,有芽的時候無種,彼此不是各別相對獨立存在的,然而他生,要在彼此相對上說,有此無彼,有彼無此,怎麼可說種芽是同一自類相續?又怎麼可說是從他生?量雲:
稻種於稻芽應非一相續非同類:宗
非稻芽性故————因
如甄權迦麥蓮等——喻如甄叔迦麥蓮等,望於稻芽,各有獨立自體性,你是你,我是我,所以不是同一自類相續,稻種望於稻芽,如你所說,亦是各有獨立自體性,你是你,我是我,互不相關,何得謂之同一自類相續?如我望於你,你有你的獨立自體,我有我的獨立自體,彼此毫不相干,怎麼可說是同一自類相續?所以你說種芽同類相續,是不能成立的。
“芽”是果,“種”是因,這因果兩者,“既非同時”而“有”,明顯的表示出,因果在時間上,是有前後差別的,且這是立敵共許的。因果既不同時,當然有種是就無芽,有芽是就無種,再明白的說:在你正當放下種子之因的他時,而芽果之他還沒有顯現,即有稻種之因,尚無稻芽之果,既“無”稻芽之“他”存在,“雲何”可說“種”子“是”芽之“他”?關於這個道理,如從種芽同時來說:種因是存在的,芽果也是存在的,存在的種因之體,望於存在的芽果之體,可以說種為他。現在種子有,芽的影子還沒有見,怎麼可說種是芽的他?如以世間的父子關係來說:對待兒子方可稱之為父,假定一個男子,從來沒有生過兒子,試問怎麼可以稱之為父子總之,只要你認種芽各有獨立的實在自體,則所說的稻“芽從”稻“種生”,無論如何是不可能的,所以說“終不成”。因此之“故”,現在我得勸告你:從上種種說來,他生既不可能,那你是就應“當棄舍他生宗”,不要再一味的固執他生之說。
辰二 破因果同時他生
巳一 立宗
猶如現見秤兩頭 低昂之時非不等 所生能生事亦爾
他生論者聽說因果異時不能生,想想是有他的道理,但仍執著他生是對的,於是轉而妄計因果同時而生,這三句頌文就是彼所立宗。所謂:“猶如現”實世間所“見”的以秤秤物,一斤重的東西放在秤上,假定重了,秤的一頭,就會昂起,假定輕了,秤的一頭,又會低下,如剛剛放在一斤上面,其“秤兩頭”,“低昂之時”,並“非”是“不”相“等”的。經說:‘如秤兩頭,低昂時等’,一點假都作不得的。現見的事實是這樣,當知“所生”之果與“能生”之因,也是如此,換句話說,就是因果同時,所以說“事亦爾”。
因果同時,在小乘學派中,是有部所主張的,在大乘學派中,是唯識所主張的。依唯識的意見,因果是絕對不可異時的,假定異時,前一刹那的滅與後一刹那的生,就脫節而無以聯繫,因果失去聯繫,必將成為有因無果,有果無因的形勢,事實,因果須在彼此的關係上建立,既然異時而無關係,還談什麼因果的建立?唯識者本於此一認識,所以就堅決的主張因果同時,謂果生時,其因不一定就減,而是因正滅果正生的同時存在。中觀論講記說:‘如唯識學者說種幹生現行,是同時有的;現行熏種子,也是同時的;成立三法同時’。這種思想,在大乘稻芊經中,也有說到,如經說:“雲何不斷?非過去種壞而生於芽,亦非不滅而得生起,種子亦壞,當爾之時,如秤高下而芽得生,是故不斷’。此說種因之滅與芽果之生,在時間上是很快的,即滅即生,前後相續,如秤兩頭,高下時等。由此可見因果是同時的。這是彌勒菩薩為舍利弗說的,唯識家可以引為教證,但據月稱論師的看法,這是顯示因果的如幻如化,而不是說他生的因果同時,所以從此證明因果同時之說,不一定能成立的。
巳二 破因果有無不同時
設是同時此非有 正生趣生故非有 正滅謂有趣於減 此二如何與秤同
此生無作亦非理 眼識若離同時因 眼等想等而是他 已有重生有何用
若謂無彼過已說
如你他生論者所說因果同時,在你或自以為可以成立,但在道理上仍然是不得成立的。為什麼?“設”如汝說,如秤兩頭,低昂“是同時”的,可是“此”能所生的因果,仍不得謂之同時,因為彼此所諍的他性,還是屬於“非有”的。再者,你所說的因果同時與秤兩頭的低昂時等,並不完全相同的,因為秤這東西,不論在低昂時,或不低昂時,其兩頭都是同時可得的,至於因果,縱然如汝所許,亦只是在因滅果生時,有其同時的現象可得,假定是在不生滅時,共同時現像是決不可得的。而且嚴格說來,因滅果生,並不真的能夠同時。
“正生趣生故非有”者:所謂正生,並不是說真的已經生起,而是說他正在趣向於生的一途,實際是還沒有生的,如種子正趣向於生,而還沒有芽的生起,在這正趣向於生的過程中,若以三世的時間說,是還在未來的,從未來來於現在的過程中,還沒有生,你怎麼可說他是生?所謂不滅,並不是說真的已經滅了,而是他正在趣向於滅的途中,亦即將滅還沒有滅的時候,實際是還沒有減的,所以我們仍然承認它定有,雖它還沒有滅,但已趣向於滅,如以三世的時間說,是還在現在的,從現在向過去的大道前進,事實未滅,你怎麼町說他是滅?所以說“正滅謂有趣於滅”。
依上所說,從時間看:生是從未來來現在,正生顯示還在未來;滅是從現在到過去,正滅顯示還在現在;現在是有,未來是無,有無有著前後,“此二如何”可以說它同時而“與秤”的低昂時等相“同”?是以你所說的因果同時,不應道理。
他生論者聽了上面所說的過失,於是又來加以挽救說:不錯,你說同一法體,有無不能同時,這道理是對的,我接受你所說,但每一法體,都有它作用,這是誰也不能否認的,我認為即此作用能引生果,為什麼?囚法體雖然滅了,但仍有餘勢作用存在,如能生稻芽的稻種法體,雖爛壞而不存在,但稻體中所遺留下來的餘勢,可以引生稻芽,在作用上,因果能所同時,是沒有問題的,所以上面你所說的過失,在我足不能承認和接受的。
現在我們再來破斥他道:用是從體上發出來的,離體就沒有用,所謂用是不離體的,如稻種是能生的因體,能生的因體壞了,還有什麼作用發生出來?再如人的說話寫字,是從生命體上發出的作用,而這作用是絕對不能離開生命體的,如用離體就失去所依,失去所依,作用就無,如人生命結束,還有說話寫字的作用嗎?所以說“此”所“生”果,假定是“無”有“作”者,“亦”是“非理”的。
他生論者又據經說挽救自己的過失道:吾人的眼識生起,一定要有限等根及作意等心所,為它的同時因,然後才能生起,既然經中佛曾這樣說過,現在我說因果同時,又有什麼過失?
不錯,經中佛是這樣說的,但你要知佛說因果同時,只是說明因果的互相觀待,並沒有說,因有因的獨立自體,果右果的獨立自體,可是你所說的同時因與果,彼此有共各別獨立的自體,則你獨立自體的“眼識,若”是“離”開了“同時因”的“眼等”根,受“想等”的心所,“而是”另外一個獨立存在的“他”,那末,眼識既然老早“已”經“有”了,現在再以眼根等為同時因,重行生起一個眼識,而這“重生”的眼識,試問“有何”作“用”呢?重生的眼識,可說毫無意義。“若謂”於眼根等外,從來是就“無彼”獨立存在的眼識。果真如此,那就又犯了有因無果的過失,關於這種“過”失,在前面“已”經“說”過,現在不再重說。
總之,凡主因果各別有其自體,不論是說因中有果、無果,在道理上是都講不通的。關於這個問題,可參看中觀論的觀因果品。
巳三 依四門破他生生他所生能生因 為生有無二俱非 有何用生無何益 二俱俱非均無用
在破真實他生文中,這是最後依四門總破他生。四門,就是有門、無門、亦有亦無門、非有非無門。假定他生論者,一定主張果從他生,那我們就來在這四門中推求,看看他是從那一門生的,若發現它是從某一門生的,自然可以承認果從他生,若在四門中發現不到其生,所謂果從他生,自然不能成立。
前面說過:能生是因,所生是果,頌文說的“生他所生”的所生,是指所生果說的,生他就是指的“能生因”。綜合來說:能生他之果法的,我們就稱它為能生因,因能生起其他果法的原故。可是現在我們要問:你這所生法的他(為生),是從“有”而生?還是從“無”而生?是從亦有亦無二一俱”而生產還是從非有非無俱“非”而生?不談生則已,講到生,要不出於四門,而且於四門中,必居其一。
關於四句之說,在中國佛教中,特別是在真常大乘中,最喜歡用的方法,而且認為這是最極圓融的說法,並自以為到了不可思議的境界。但在中觀家看來,諸法不出有無二者,即不是有就是無,除此而外,如有所說,就是多餘的,所以亦有亦無,非有非無,只是語言上的三昧而已。因為,亦有就是有,亦無就是無,根本沒有超出有無的範圍;非有就是無,非無就是有,同樣沒有超出有無的範圍。如此,有無既然有了,再來一個亦有亦無,非有非無,試問用來做什麼的?還有,我們先得審訂一下:有無是不是可以成立的?假定可以,在有無外,再來一個亦有亦無,乃至非有非無,那還有些道理可說,可是事實上,有無本身的成立,尚且是個大問題,再來一個亦有亦無,非有非無,試問又怎麼能夠成立?無怪中觀學者,說亦有亦無是相違論,非有非無是愚癡論。現在這裏說有四門,是隨順世俗而安立的。
現在我且問你:你的所生果法,究是怎樣生的?假定你所主張的所生果法之他,在還沒有生起以前已經有了,既然“有”了,何必再生?生了又有什麼用?所以說“何用生”。如這裏從來沒有樹,可說從這空間生起一棵樹來,假定這裏原來已有樹的存在,要想從這同一空間生一棵樹出來,在事實上是絕對不可能的。若說生了可以再生,如是生生不已,是就犯了上面所說的無窮過。假定你所認為的所生果法之他,在未生以前,本就沒有的,先無怎麼能夠生果?“無”所生的他果而說有生,根本是就失去意義,所以說“無何益”。關於有無不能生的道理,現在仍以世間母生子的事實來加說明:如某人家子已先有,不是從現在的母所生的,怎麼可以說是母生?若是先來原無有子,女人未生兒女,怎可稱之為母?假定你所說的所生果法之他,不是從獨有獨無生的,而是從亦有亦無的二俱生的,這更是戲論。因為有實自體的法,不是有就是無,決沒有第三者,如佛教所說色法的分析,分析到最後不可再分析時,不是落於有,就是落於無,更沒有什麼亦有亦無可說。有無尚不能生,亦有亦無又怎麼能生?亦有亦無尚不能生,再說是從非有非無的俱非而生,同樣是不可能的。因為‘非有同無,非無同有,仍是亦有亦無’,所以“二俱俱非”能生果法,都是沒有用的,所以說“均無用”。從四門中推求他生,根本發現不到他生的可能性,因而真實他生,絕對不能成立。
寅二 破世間他生
卯一 敘他生宗
世住自見許為量 此中何用說道理 他從他生亦世知 故有他生何用理
上面破真實他生,是在道理上破他生不能生,這裏破世間他生,是在事實上破他生不能生。通常有句話說:‘事實勝於雄辯’,他們只重事實,根本不談道理,事實是這樣的,有目所共睹的,還說什麼道理?你說真實他生不可能,我亦承認,而世俗中有他生的因果,你亦不得否認。對於這個破斥,比上破真實他生更難,因為你說他不對,而他可以舉出事實來給你看,所以難破。
世間他生論者說:現實“世”間的人,不管那一個,都是依--“住”於一自”己之所“見”到的以為真實。如有人說某事怎樣,問他怎麼知道的,他會毫不遲疑的告訴你,這是我親眼所見到的,試想這個親眼所見到的力量多大?“許為量”的量,以現在的話說,就是知識,古代印度,就是把知識說為量的。量是度量,含有標準的意思。如長短,只要用尺一量,就可得到決定;輕重,只要用秤一量,就可得到決定;好歹,只要用心一量,就可得到決定。我們所得的知識,在這現實的世間,假定是真實的、正確的、無謬的,即名為量。古代印度,說有很多量,佛經為我們介紹的,有五量,就是現量、比量、聖教量、譬喻量、神通量。從此五種,判斷法的有無,所以皆各為量。後來經過學者的簡化,只剩有現比二量。現量是直接感覺,親切證驗到的知識,不是經意識思索過的;比量,是從比度推論得來的知識,亦即是經過思索而後有的。量之為量,只此二者,再沒有其他的量。唯識學者,在這二量以外,更說一個非量,實在是不大妥。所謂非量,就是不是知識,不是知識,怎可名量子
本頌所敘世俗的他生宗,是即近於現量的,現量境界,是世間每個人有目共睹的,而且是明明白白的事實,所以叫做自見,自見亦即哲學上的自明,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共知,不需要運用什麼推理的方法來說明或證明,所以說“此中何用說道理”?如在廚房明白的見到灶中在燒火,若有人問那是不是火,你當然可以如實的告訴他是火,何須再以煙來推比一下,然後再說它是火?假定這樣,那豈不是多餘?當知“他從他生”,如世間的子從母生,“亦”是“世”人所共“知”共曉的,為有目者之所共見的,“故有他生”果法的這同事,你是不可否認的,既為不可否認的事實,就照事實而說好了,“何用”再講什麼道“理”?他更進一步的強調世間知識的重要性說:從種生芽,這是世人所共見的,你能不承認嗎?如不承認,就與世間相違,還有什麼可說的?他以世間共許的,來建立自己的他生宗,如沒有相當善巧的智慧,是沒有辦法破掉他的執著的。月稱論師,為了破掉他的這個妄執,不直接的先從世俗來破,而先分別世俗與勝義的所在,然後再針對他的妄執,而子以徹底的破斥。
卯二 破世間他生執
辰一 分別一一諦
巳一 總說二諦
由於諸法見真妄 故得諸法二種體 說見真境即真諦 所見虛妄名俗諦
他生論者既執世俗他生,現在就來破他世間他生執。首先我們要知道的,所謂世間現見,未必就是靠得住的,如眼識現前所見的器物,只能見到他們表面的現象,並不能見他們內在的真相,加以吾人無始來,由於名言虛妄分別熏習之力,雖能見到諸法從他而生,然並不能見有自性因果的他生。當知現在所諍的,是諍世人所見的他生,是不是有他的實有自性,你怎麼可以以他所見的他生,來責難我所說的無自性他生?所以現在我得從事實的真假中,來說明這個問題。
先從二諦說起:諦是真實不虛的意思,佛法向來說有二種,就是世俗諦與勝義諦,而這二諦,是在一法上作兩種不同的看法,並不是真有兩種不同的東西。唯識家說:在同一個依他起法十,如見到它的圓成實性,是即成為勝義諦;若不能通達它的如幻,就成偏計執的世俗法。中觀家說:在同一個緣起法上,如你見到它的幻有不實,是即所謂世俗;若能通達它的空無自性,是即所謂勝義。“由於”我們對蘊處界等一切“諸法”,所見有所不同,或者見到它的真實,或者“見”到它的“虛”妄,“故得諸法二種體”。如見諸法是刹那生滅的,是即見到諸法的真相,若于無常生減法上誤認為常,那就錯了。如雲駛月動,月本不動的,因雲的推駛,好像月在動,你若不明白這個道理,以為真是月亮在動,那就大錯特錯。又如舟行岸移,明明是舟在行,兩岸並不曾移,而在你的錯覺上,以為岸也在動,自然是錯誤的。你以為自所見到的就許為量,但所見到的是否正確,實在是個大問題,老實說,我們不能完全信任自己的見聞。
什麼是真諦?“說”是“見”到諸法的“真”實“境”界,“即”是“真諦”,而這真諦,是聖者智慧之所見的,確實如此,絲毫沒有錯亂。什麼是俗諦?謂“所見”到的諸法“虛妄”境界,“名”為“俗諦”,而這俗諦,是凡夫錯亂心識之所見的,錯亂心識所見的世俗境,本不可以叫做諦的,但隨順世間共同認為如此有的,所以世俗於凡夫,稱之為諦。
巳二 明世俗諦
妄見亦許有二種 謂明利根有患根 有息諸根所生識 待善根識許為倒
無患六根所取義 即是世間之所知 唯由世間立為實 餘即世間立為倒
無知睡擾諸外道 如彼所計自性等 及記幻事陽焰等 此於世間亦非有
如有翳眼所緣事 不能害於無翳識 如是諸離淨智識 非能害於無垢慧
世間他生論者,以世間共見作為他生有力的證明,現在就來分析一下:世間所共見的,有沒有可靠性。根據上面所說,虛“妄”所“見”的,“亦許有二種”的。二種分別,大體上說:一是真實的,一是非真實的。前者亦可說是正確的,後者亦可說是顛倒的。如佛經中所常說的陽焰,是水蒸氣所假現的水相,根本不是真實的,而這不真實的水相,在一般人的認識中,是很容易瞭解其不真實的。另外吾人所見的清拎之水,具有解渴和灌溉的作用,我們就不易瞭解它是假,而把它認為真實的了。不但普通的觀念,是這樣的看法,就是一般學者,也有這樣的說法。如西北印度說一切有部所安立的二諦,就是約假有無自性與實有自性而安立的。他們認為:和合統二叫後相續所成的現相,說它是假,是世俗有,這是沒有問題的;但青黃等色,是有實在自體的,而且是勝義(真實)有的,不可說它是假。‘依中觀者看來,此二類中一般所謂不實的,不全是主觀的產物。如遠望馬路,越遠越狹,但路何嘗是越遠越狹?認識的越遠越狹,是錯亂的,但並不是主觀的錯誤,因為這還是因緣關係而現為如此的。就是用照像機去照,也是越遠越狹的。又如放筆在水杯中現有曲折相,此筆的曲相,也決不淒是認識的錯亂。這錯亂的現相,幻、化、陽焰等,是假有的,也即是空的,但不是甚麼都沒有,不過此不是實相,是錯亂的幻現吧了。龍樹也曾說:‘幻相法爾,雖空而可聞可見’。說錯亂,說假名,說空無實性,不是甚麼都沒有。空宗說空不礙有,即以此為理論的依據。反過來說,一般人所見為千真萬確的,也並不就是實在的。關於此,如薩婆多部以青黃赤白為實有自性的;但依科學者說,這不過光波的深淺強弱所致。如光線起變化時,所見也就不同了。如有以體積為實有的,實則不可析不可入的極做不可得,即不會有體積的實性。容積的擴大與收縮,並無固定的實體可得’。
在此,我們首要知道,人類的認識,是從那裏來的?一般的心理學者或認識論者,論到認識的來源時,雖有經驗派與理性派的不同;但依佛法來說,人類的知識,是從六根而來,而意又為認識的泉源。既然如此,我們就得探討六根有沒有毛病:沒有毛病的六根,“謂”之“明利根”;有毛病的六根,謂之“有患根”。明利根,就是清清淨淨的根,沒有一點兒毛病;有患根,就是有損壞的根,是殘破不健全的,而且這在六根,都可能有的。如眼生翳,是為有赤眚病,乃至意有顛倒錯亂,是為心理的病。
“有患諸根”,是即指的有病的六根,前五根有病,因為是生理上的,固然沒有問題,意根是心理的,怎麼也會有病?當知眾生從無始來,意根為惡習及諸錯誤思想所熏,現在產生種種顛倒見解,這不是病是什麼?諸根所以成為有患的,約有三種原因:其一是病態的,其二是由藥物之所傷害的,其三是由幻術之所傷害的。不論出於什麼原因,諸根一旦有了病患,那對境界的認識,自然就成了問題。如眼根患了眩翳,為眩翳之所蒙蔽,從眼根“所生”的眼識,去見客觀外在的一切,自然就會見有各種不同的相貌現前:如發毛相、旋輪相、蜜蜂、蒼蠅、青、黃、赤、白等的差別形相,都是不時現前的。因為有這些形相現前,所以不能見到諸法的真相。再如鼻根患鼻塞症,從鼻根所生的鼻識,就香臭不辨,分別不出什麼是香是臭的了。又如舌根生舌識,是嘗味的,但若舌根有了病,從其所生的舌識,就辨別不出苦辣鹹淡了。再如意根生意識,是分別邪正是非的,但若意根為顛倒邪見之所熏習,從其所生的意識,就會邪正不分,以邪作正,以正為邪。所以有患諸根所生的認識,雖可說是世俗,而在世俗之中,亦不得稱為真實。不真實就是顛倒,所以頌。說:
“待善根識許為倒”。此中所說善根,就是前說的明利根。有患諸根所見的境界,望於明利根所見的境界,確是顛倒不真實的,所以我們認為它是倒世俗。明利根所見的境界,雖有無明障覆的錯亂,但沒有現見的顛倒因,如餡障等,而為世人所共知共見的,望於有患根所見的境界,確是正確得多,所以待倒世俗,特名為正世俗。
“無患六根”,就是明利的六根,亦即沒有病的六根。以此六根“所取”的境界--“義”,“即是世間之所”共“知”共見的,你是這樣的認識,我是這樣的認識,他也是這樣的認識,彼此所知所見,含有共同性,沒有什麼可諍論的。如明利的眼根所生的眼識,見到廣大的晴明空,個個都是這樣見的,絕對沒有兩樣。又如青黃等色,在正常的眼根、眼識以及一定的光線之下,青的大家同樣認為是青的,黃的大家同樣認為是黃的。由於這些現有諦實性,一般人很難瞭解它的虛妄亂現,所以就把它誤認為是真實的,但這樣的真實,亦“唯由世間”眾生共同“立為”真“實”而已,如以聖者的智慧,深入的加以觀察,是不是真實,自是另外一個問題。
除了上面立為真實的正世俗而外,其“餘”有患諸根所見的是妄非真,不但超世間的聖者,知道它是虛妄不實,“即”使在這“世間”眾生,亦把它“立為倒”世俗,而知其非實有的。如空穀傳昔,如海市蜃樓,如水中月,如空中花,這些誰都知道它是假有非真的,因為事實是不可得的,假使有人誤將這些認為真實,不是顛動是什麼?倒世俗之所以為倒世俗,原因亦在大家所公認的。
中觀今論說:‘雖有此正世俗與倒世俗的分別,但正世俗經如實的觀察,漸漸顯露出它的幻現性;即實有定性不可得,無不是待緣而似現的。似有時間相,而始終不可得;似有空間相,而中邊不可得;似有生滅相,而來去不可得。即此而悟為虛妄錯亂,以易解空比喻難解空。易解空的幻、化、影、響,也還是可見可聞的,宛然現有,心境間有一定的規律;一般以為諦實有的,仍是虛誑的、性空的,但不礙緣起的幻有,不礙因果法則的確立’。原來佛法所說諸法當體即空的空義,是很不容易瞭解的,亦非一般世人所能接受的,因為世人對於六根太過自信,而世間的知識卻又都是從六根來的,不論那個見到的都是這樣,你要說它本性是空,世人怎肯就此承認?這是難解空。可是諸法當體即空,是諸法的本性如此,並不因為世人不承認,我們就不說它是空。不得已,只好以有患諸根所見的顛倒不實,說給人聽,使人先相信這是空的,然後再進一步的告訴他:不但倒世俗是空無所有的,就是正世俗亦是無自性空的,是為以易解空來明難解空,亦即世俗中分為正世俗與倒世俗的所以。
本於上面的分析,可以明確的知道:世間一般“無知”無明所昏“睡”所騷“擾”的“諸外道”們,“如彼”妄想“所計”執的“自性”、神我、大自在天、梵有的虛妄分別識,以此虛妄分別識去緣諸法境界,不用說,所見的一切,自然是虛幻不真實的,本此虛妄所見如幻不實的境界,要想違害聖者無垢清淨慧所見的諸法實相,當然同樣是不可能的。無垢慧所見的境界,是極正確而真實的,如見諸法本自空寂,相如幻化,而虛妄分別識所見的諸法,以為他們各有其實在自性,為此實有自性見之所蒙蔽,不能見到諸法的真相,現在想要以此顛倒不真實的東西,來難聖者淨智所見的諸法真實空性,自是不能如願以償的。不特如此,反過來,以聖者淨智所見的諸法空性,來破幾夫妄識所見的實有性,倒是恰到好處的。因為一切法的真實性不可得,如翳目所見燈光輪相不可得,其理由是一樣的。再簡單的說:以虛妄破真實足不行的,以真實破虛妄是可以的。
巳三 別釋二諦
午一 世俗諦
癡障性故名世俗 假法由彼現為諦 能仁說名世俗諦 所有假法唯世俗
在別釋二諦中,先明世俗諦。諦有真實不顛倒的意思,即確確實實是如此的。而世俗的世,是遷流的意思,俗是虛浮不實的意思,所以凡為世俗,必然是遷流不住虛浮不實,為什麼說它為諦?關於這個道理,現來略為分析一下:從世俗諸法的相上去看,確是遷流不住虛浮不實的,然而站在眾生位上來看,世俗卻是真實不虛實有其性的,眾生為什麼會認世俗為真實?因眾生恒被愚“癡”無明妄想執著之所“障”蔽,使一切諸法真相給蓋覆起來,所謂以有色眼鏡來見一切,一切如其有色眼鏡所見,因是之“故”,“名”為“世俗”。古代譯者,有將世俗諦,譯為覆俗諦,其原因亦在此,因為世俗的梵文,本就含有蓋覆的意義。
虛浮不實就是假法,這個“假法,由彼”愚癡無明,非諦而假“現為諦”,所以“能仁”世聳,也就隨順世間,“說名世俗諦”。現實世間存在的一切,不管有情無情,都是因緣假合的,亦即如幻不實的假相,可是眾生為無明所蔽,不瞭解萬有諸法的空無自性,以為和合的假相,有各自獨立存在的個體,於是就成了諦。
於此,在世俗境上,先來分別一下現境與執境的不同:現境,就是現前有實在相現起的境界,如現前的森羅萬象,它本身是個什麼樣子,就還它一個什麼樣子,以凡夫的立場說,可謂這是人人所有的境界。執境,是執著而有的境界,如幻術師所幻現的幻象幻馬,本不是真實的現境,但無知的蒙童,不知它的如幻不實,在這上面執為是實象馬,自然是個錯誤的妄執,而此妄執要到什麼時候才可破除?唯待蒙童慢慢長大,知識逐漸增長,自然就可了知它是幻現,而不再執為真實。萬有境界,也是如此。但此執境,不是人人有的,智慧高的,體認它的非實,不會再於其中起執。如佛教聖者,體悟諸法緣起性空,不特不執為實,且亦不為幻現所轉。
在此應當要知道的:就是“所有”因緣和合的“假法”,假定可以稱為諦的,亦“唯”有在“世俗”中說名為諦,在世俗以外,到勝義之中,就不可稱為諦了,或在凡夫的認識中以為是諦,到佛菩薩的智慧觀照之中,就不得稱為諦了。佛法雖說二諦,實質只有一諦,就是勝義諦;世俗諦,嚴格說來,是不夠資格叫做諦的。如有經說:氣諸比丘!勝義唯一,謂涅槃不欺誑法,一切諸行皆是虛妄欺誑之法’。般若經說:‘諸法無所有,無所得,愚夫不知,謂為無明’。由無明所起的妄執,到般若智觀現前的時候,體澄諸法畢竟空性,一切幻相自然就不現前。所以有說:凡夫是世俗而又是諦,羅漢及菩薩是世俗而非諦,而佛則是二諦並觀的。
午二 勝義諦
如眩翳力所遍計 見毛髮等顛倒性 淨眼所見彼體性 乃是實體此亦爾
勝義的勝,是超勝、殊勝、特勝的意思,義就是境界,所謂勝義,是即超特殊勝的境界,而這境界,是聖者清淨智慧所觀察所認識的,是超常識的境界,本自清淨,本自空寂,所以唯空是最超特最殊勝的境界,但此境界甚深難解,現在特用譬喻來加說明。
“如”眼患了眩翳,以此“眩翳”之“力”,使眼在明淨物上,見有毛髮等相幻現,不用說,此所幻現的毛髮等相,是不真實的,但在眼睛有病的人看來,不但不知道它是幻現,而且堅固的執著自己所見的毛髮等相,是千真萬確的,而且隨其病目所見到的是什麼狀態,就妄執其為真實,實際這都是無有的,所以如“所遍計”所“見”的“毛髮等”相,根本出於“顛倒性”而來,完全是虛妄的。
若以“淨眼”在明淨物上“所見”,只是見到“彼”明淨物的“體性”,除此更不見有其他的幻相。如以遠離眩翳過患的淨眼見晴明空,所見晴明空是天朗氣清,就是天朋氣清的晴明空,像這樣見到的,“乃是”明淨物的真“實體”性,一點虛幻假相都沒有的。
“此亦爾”者,這是合法。謂此諸法勝義諦,也是像這樣的。緣生諸法,本是空無自性的,但以凡夫的有漏心識去見它時,反而不能見到諸法的實相。如欲真正見到諸法實相,必先離去凡夫的有漏心識。有漏心識所見到的,總在生減、斷常、一異、來去中打轉,從來沒有跳出這個範圍,所以也就始終不能見到諸法真勝義諦。唯有割斷這些實有自性的繩索,不為生滅、斷常、一異、來去之所韁縛,才能見到諸法空性,唯有諸法空性,才是諸法實體。
普遍如此、本來, 如此、必然如此的勝義,唯識與中觀,雖都同樣的講到,但彼此大有出入。如唯識說勝義無自性,不是勝義本身無有自性,而是約離遍計執所執獨立自在的我的自性之所顯的。解深密經勝義諦相品說:‘若勝義相與諸行相一向異者,應非諸行唯無我性,唯無自性之所顯現是勝義相’。中觀說勝義諦,就是諸法空性,若於其中有絲毫有的自性存在,就不是諸法的勝義諦。
辰二 破他生執
巳一 破依俗難真
若許世間是正量 世見真實聖何為 所修聖道複何用 愚人為量亦非理
世間一切非正量 故真實時無世難 若以世許除世義 即說彼為世妨難
科文的依俗難真,意思是說:依凡夫所見的世俗,難聖者所證的真理,但這是不可能的,所以需要加以破斥。如你所主張的世俗他生,以為世人所共知共見的,就以為它是真實的,並且以此作為真理的標準,則世間上的每個人,都應老早巳見諸法真理了,假定真的人人巳見真理,那又要聖者出現到這世間來做什麼?所以頌說:“若許世間是正量,世見真實聖何為”?當知聖者之所以出現到這世間來,是因我們眾生知識不夠,認識不正確,沒有辦法見到真理,這才希望有位智慧高超已經體悟真理的聖者出現世間,來為我們開闢一條趨向真理的大道,使我們循著這條大道,走入真理的寶宮。是以吾人若要進入真理寶官,第一應當承認自己的知識有所缺陷;第二亦應承認聖者具有圓滿的智慧,並已徹底體悟宇宙人生的真理。老實說,世間雖不可說沒有真理的存在,但世人真正能夠通達諸法真理的,敢說沒有一人,所以出現世間的聖者,為世人指示的修行聖道,是還值得我們如法修習的,若如你們所說,世人都已見到真理,那還要修聖道做什麼?所以說“所修聖道複何用”。如入見道位的聖者,已經見到真理,但還要踏上修道的路程,繼續不斷的修學聖道,為的什麼?因在見道位上所見的真理,還沒有圓滿,為求真理的圓滿體見,所以繼續修道,也就有其意義、價值、功用、效果。總說一句:若以世間“愚”癡之“人”所見到的一切,作“為”諸法的正“量”,那我告訴你:這是一點道理都沒有的,所以說“亦非理”。為什麼?頌說:
“世間一切非正量”,因世間所見的一切,並不就是諸法的真理,不能從此作為真理的標準,換句話說,凡夫的現比二量,不是衡量真理的正量,只有在世俗方面,有其相對的正確性,所以源於六根而有的世間知識,在世間的範圍內來說明它,自是未嘗不可的,但以勝義的立場來看,則其可靠性,當然大成問題。不說別的,即以科學的知識與一般的知識對比,就可發現一般的知識是不正確。如我國向來所說的天圓地方,在古代人類知識簡單的時候,認為這是千真萬確的,而且是深信不疑的,可是到了科學發達的近代,人類知識的逐漸提高,乃發現到大地原來是球形的,並不如一般人所想像的是方形。這末一來,以科學的知識推翻常識的認識,固然沒有問題;若以常識的認識推翻科學的所知,自是不可能的。眾生的離淨智識與聖者的無垢慧比較,簡直是沒有辦法可以相比的,所以以聖者所證的勝義空的境界,來破你們世俗真實他生的不可得,可說是破得恰到好處,絕對不犯世間相違的過失的,所以頌說“故真實時無世難”。這個問題的來源是這樣的:他生論者說,我所說的世俗他生,乃依世人共知共見而說的,而你現在偏說世俗他生亦不可能,這不是世間相違是什麼?現在性空者回答他說:假定我是站在世俗諦的立場說他生不可得,確有如你所說犯了世間相違過,所以頌說:“若以世”間共“許”的道理,去破“除世”間另一共許的“義”理,是“即”可“說彼為世”間有了“妨難”,犯了相違的過失,但我是站在勝義空的立場說他生的不可得,所以沒有如你所說犯了什麼世間相違過,世俗與勝義是兩同事,今用勝義道理破世俗妄執,並不否認世俗上的一切法,不過是以勝義加以說明而已。如說一切法性空,是就勝義說的,不是就世俗說的,若說世間一切皆空,那就成大過失了。
巳二 破世間他生
世間僅殖少種子 便謂此兒是我生 亦覺此樹是我栽 故世亦無從他生
這是正式破他生執的一個頌文。世俗他生論者,既重事實而不論理,現在不妨以事實來破事實。
如一個人的新生命的完成,業識種子固是主要的條件,但若沒有父精母血為增上緣,新生命還是沒有辦法完成的。經說‘三事(父精母血及種子識)和合受生’,就是這個道理。所以“世間”的人們,對於子女生命的完成,“僅殖少”許的“種子”,可是等到新生命脫離母體,母幹已是各自獨立的生存,但世間做父母的,不管子女年齡長到多大,如果見到有人間道這是誰的孩子,“便謂此兄是我”所“生”,他們從來沒有把子女看成有它各自獨立的自體,仍然是將子女看成自身血肉的一部份。世間母子,如各認為有其獨立自體,你可說是從他而生,可是世人沒有像你這樣看法,怎麼可說從他生呢?
上以動物為喻,現再以植物來說:如人在二十年前種了一棵樹,到二十年後來看這棵樹,不管它長得多麼高大,但是與人談起來的時候,總說這樹是我親手所栽的,所以說“亦覺此樹是我栽”。依于世人這個說法,似乎只有一體的觀念,並沒有看成客觀外在的獨立的它,怎麼可說是從他生?因為如上所說的原“故”,即使在這現實“世”間,“亦無從他”所“生”的東西,你怎麼可說‘他從他生亦世知,故有他生何用理’?
醜二 別破唯識
寅一 舉中觀以顯正
卯一 開示正理
辰一 顯畢競空
巳一 標
由芽非離種為他 故於芽時種無壞 由其非有一性故 芽時不可雲有種
泛破他生,已經講完;從此以下,別破唯識。唯識思想,亦可說是他生論者,所以現在別加破斥。未破唯識以前,先舉中觀所說,以顯正義,然後例破唯識,以示其妄。
緣起中道,龍樹中論,是以八不顯示的,亦即空有無礙的,所以諸法的空寂窪,不能偏執於那一邊,若有任何所偏,即非緣起中道。如以非斷非常顯中道妙理來說:種能生芽,這是所常說的,但芽從種生,不是種子壞了,而後有芽生起,假定種壞芽生,是即離種有芽,則犯斷的過失。要知諸因果法,彼此定有聯繫,若在彼此之間,失去相互聯繫,自然歸於斷滅。怎樣才不會犯斷滅過?謂“由”所生“芽非離”能生“種”而“為”獨立的“他”,換句話說,芽種不是絕對各別的,即芽生起以後,其種子的能生性,仍是存在的,因是之“故”,“於”有“芽”的“時”侯,其能生的“種”子,並“無”毀“壞”。講到壞,有兩種:一是種相壞,如種子放在泥土中,等到芽生出來了,其種子相就腐朽敗壞,這是一般人所說的種壞。一是種性壞,即種子的功能性失去了,再也沒有生芽的可能性,這是重在種的性能說。種生芽的種子變化,只是種相的腐爛,而非種性的毀滅。若說芽生起了,種子即歸斷滅,父親生了兒子,豈不應該死亡?事實不是如此的,種芽的因果關係,絕對是離不開的,所以芽生了,種子的能生性仍存,彼此仍有密切的關係,所以非斷。
反過來說,若芽生起以後,還有種子存在,芽種各有它的獨立自體,是就又犯了常見的過失。但事實上,從種生芽,“由其”芽種“非有”同“一”體“性”的原“故”,所以“芽”生起“時”,“不可雲有”獨立自體的“種”子存在,所以非常。
緣生諸法,如幻如化,所以非斷非常;若有自性,即非緣生,必落斷常二見。龍樹中論觀法品說:‘若法從緣生,不即不異因;是故名實相,不斷亦不常’。總之?種不即是芽,所以非常;芽不離於種,所以非斷:緣起中道,是非常亦非斷的。
巳二 顯
午一 反顯
若謂自相依緣生 謗彼即壞諸法故 空性應是壞法因 然此非理故無性
顯中的反顯,就是從其他學派所說不正確的理論中,反顯中觀家所說的空義是正確的。此中主要是破唯識說。唯識學的根本要義,是說虛妄的遍計所執,是假名而無自相的,緣生的依他諸法,是自相有而非假名的。龍樹雖說諸法無自性,但在唯識者看來,只是說的遍計執假名無自性,不是說的依他起假名無自性,可是在中觀者說來,特別在龍樹本人的意思,所謂諸法無自性,是指一切法而言,遍計依他無不是假名無實自性的,假定遍計是假名無自性,依他不是假名無自性,那所說的空義,只是空了一分,沒有空得徹底。是以空有兩宗,從來諍論不休,其所諍的,就是這個依他的有無。依他起有,這是大家都這樣講的,但這個有,是自相有還是假名有,彼此的觀點,就有了紛歧。自相有,就是自性有,自體有,亦即真實有,這是唯識所主張的,所以稱為有宗;假名有,就是如幻有,無自性,亦即是空,這是中觀所主張的,所以稱為空宗。
照唯識家的意思:遍計執是假名有,這是沒有過失的,因為它本來就是沒有的,若依他起也是假名有,這過失是就很大,因為這末一來,一切善惡因果,都不能夠建立,而生死流轉,也就談不上。中觀家說:“若”如你唯識所“謂自相”有法,是“依”於眾“緣”而“生”的,換句話說,依緣所生的依他起法,假定真的是自相有的話,那見道的聖者,悟證諸法空性,豈不是“謗彼”自相有,而“即”破“壞”一切“諸法”了嗎?果真如此,所謂“空性”,亦“應是”破“壞”一切諸“法”的主要“因”素了。聖者見道,不論唯識中觀,都說是見到諸法的室性,若如唯識所說諸法自相有,則於見道時,應見自相有才對,為什麼是見室性?所以見空性,就因諸法自性是本空的。般若經說:‘法自性空’;阿含經說:‘若有一法可取,如來便有罪過’;寶積經說;‘若諸法實相本來不空而有者,是則顛倒’。大小乘的一貫思想,都是顯示這緣起性空的真理。若法本來不空,現在由修空觀的力量,使合諸法空了,這不是破壞一切法是什麼?可是事實不是這樣的,所以說“然此非理”。由於所說不合道理,是“故”諸法決定“無”自“性”空。
唯識家,一面承認依他起是自相有,一面承認悟證時所見是空,足可反顯唯識所說是不究竟的;中觀家,以緣生如幻顯示諸法空性,沒有唯識所說的過患,所以我們要堅定的深信,諸法是畢竟空的。
午二 正顯
未一 空無所得
設若觀察此諸法 離真實性不可得 是故不應妄觀察 世間所有名言諦
于真性時以何理 觀自他生皆非理 彼觀名言亦非理 汝所計生由何成
諸法的空無所得,是中觀家的要義,但空決不礙於假有,這是最要弄清楚的。依中觀家說,佛說的二諦,不但勝義諦是空無自性的,即世俗諦也定空無自性的,所以緣起性空,是觀察真理的最極究竟的宣說。不過講到觀察,有世俗觀察與道理觀察的兩種:前者是觀世俗諦的,後者是觀勝義諦的。以觀察的方法觀察所觀的物件,一定不能觀察錯了,觀察錯了問題很大。明白點說:對勝義的觀察,定要用道理觀察,對世俗的觀察,定要用世俗觀察。
是以,當吾人正去觀察世間諸法時,絕對不可運用觀察真理的方法去觀察。“設若”運用觀察真理的方法,“觀察此”世間“諸法”,那就很容易犯上破壞世間諸法的過失,因為道理觀察所得,只是得到真實理的空性,決不能得到世俗諦的諸法,所以說:“離”了所得的“真實性”外,是沒有世俗諦法“可得”的,不可得,即破壞了世俗諦法,一切善惡因果,亦被破壞無餘,落於斷見,成大過失。由“是”之“故”,“不應”以虛“妄”的錯亂的“觀察”真理的方法,觀察“世間所有名言諦”。
名言諦,就是世俗諦。世俗諦法雖多,要不外于名言熏習與種子熏習兩大類。前者是屬語文方面的,亦即身語方面的,後者是屬思想方面的,亦即意業方面的。世間的名言諦,只能用世俗方法去觀察,決不可運用觀察真理的方法觀察。如以空理觀察世間名言諦,一切名言諦皆不可得,可能產生兩種不良的結果:一是使令眾生生怖畏心,眾生執有執慣了的,一旦聽說這也是空那也是空,不免生起怖畏,認為如真皆空,那還得了?二是使合眾生生反對心,謂一切法,明明白白是有的,你為什麼要說空?如真如你所說是空,破壞世間一切諸法,那你就落於惡趣窒,成大邪見。
其實,中觀所說空,並不破壞世間法,因為世間一切法,本來當體即空的,只是觀察的角度及方法不同而已。如站在高處遠眺,只見前面的境界,是一片空闊無際,並不覺得有什麼,若問為什麼會所見如此,因為站在高處的關係,亦即是說,因立腳點的不同,所以所見的境界不同,雖見前面空闊無際,但並不否定後面有物體的存在,不過沒有同過頭來去看而已,假定回頭向後一看,自足另有一番境界。所以不能以前面所見的生際,而難後面物體的存在。
這個道理,以開悟來說:如禪宗說的三十年前,見山是山,見水是水;三十年後,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最後三十年,見山還是山,見水還是水;而這所見的山水,與最初所見的山水,確有很大的不同,而這不同的根本所在:即三十年前的見山是山見水是水,是沒有透過空性的自相有的山水,而最後三十年所見山還是山水還是水,是已透過空性的假名有的山水,至於三十年後所見山不是山水不是水,則是悟證空性時所見的境界,亦即以真理觀察所見的山水如幻如化,無實自性可得。如以唯識學的立場來說:見山不是山,見水下是水,足以根本智證悟法性空所見的境界;見山還是山,見水還是水,是從根本智起後得智,觀察世間如幻有的境界。如配合這裏的觀察來說:根本智觀空,是真理觀察,後得智了幻,是世俗觀察。所以以真理觀察一切法空,絕對不是破壞一切法,而是如其自性木空的如實觀察。普通不瞭解這個道理,以為空宗說一切法空,是破壞一切法的,殊不知諸法的自性木空,而緣起如幻有的,所謂‘不壞假名而說實相’,正是這個道理。因此,空宗的思想,與唯識說的勝義空無自性,世俗依他自相有,是不同的。若依唯識的觀點,真理觀察,可說不自生不他生,緣生依他是自相有的,不可說是沒有自生他生,如世間法亦無自生他生,那就有破壞一切法的過失。
依照唯識學者所說:以勝義觀察,因為勝義是空無自性的,可說沒有真實的自生他生。以世俗觀察,因為世俗是有自性相的,不可說是沒有自生他生。現來對這加以破斥說:世間一切諸法;假定真有自相,則就決定沒有辦法町以成立緣生的他生。為什麼?因此智慧“於”抉擇“真性”有無“時”,不論你“以”任“何”一個道“理”加以觀察,所謂實有自性的自生他生,是都沒有道理的,所以說“觀自他生皆非理”。如以龍樹中觀所說的八不來說:你用一異的道理來觀察,自他生的自性因果,固不可得;你用斷常的道理來觀察,自他生的自性因果,亦不可得;你用生滅的道理來觀察,自他生的自性因果,仍不可得;乃至你用來去的道理來觀察,同樣是沒有自他生的自性因果的。不但以勝義觀察,諸法是如幻假名,空無自性;就是在名言世俗中,以這樣的道理來觀察,其實有自性的白生他生,同樣是不可得的,同樣是不合理的,所以說“彼觀名言亦非理”。於勝義世俗雨方面觀察,既然都是空無自性了不可得,則“汝所計”著的有自性的自生他生,究竟是“由何”種道理而得成立?
世俗自相有,不但唯識宗是這樣的主張,就是中觀的清辨師,也是這樣說的,如彼所謂世俗有自性,勝義無自性,正是這一思想的流露。可是中觀的正統,從龍樹到月稱,都是主張世俗亦無自性的,所以這裏破世俗有自性,不但破唯識學者,亦破清辨論師,乃至其他一切主張實事諸師,都在破斥之例。
在此或有人說:你中觀家,既說一切法空,又說不壞世間諸法,為什麼不承認自生他生?諸法既不自生他生,試問又是怎樣生的?中觀家同答說:我雖不承認實有自性的自生他生,但並沒有否定如幻的緣生,緣生諸法,雖是自性本空,而幻相宛然存在。你若承認諸法緣生如幻,一切法生又有什麼不可?當知唯有勝義畢竟空,世俗如幻有,始能建立二諦,二諦始能無礙;若世俗有自相,勝義無自相,不說二諦無礙不可能,就是二諦建立亦不可能。
未二 空不礙有
如影像等法本空 觀待緣合非不有 於彼本空影像等 亦起見彼行相識
如是一切法雖空 從空性中亦得生
依於土來分析,可以明白瞭解,中觀家的思想,不但勝義諦畢竟室無自性,就是世俗諦亦是如幻不可得的。勝義空的道理,佛教學者,大都還能承認,世俗無的道理,一般難以接受。殊不知空宗所說世俗空無自性,並沒有否定世俗的幻相有,亦即是說,緣起諸法,無不可以成立的。這個道理,極為深刻,所以現在特舉喻來說明。
喻在經典中,有說六喻的,如金剛經,有說八啼的,如仁王經,有說十喻的,如般若經。般若經的十喻是:如幻、如焰、如水中月、如虛空、如響、如幹闊婆城、如夢、如影、如鏡中像、如化。經說這是顯示諸法空性的,所以空宗認為這是通喻,即是通喻一切法空無自性的。唯識對這十喻,側重別喻來說,即每一喻各有所喻。本頌所舉的影像喻,即般若十喻中的第九喻。
“如影像等”,等是等於陽焰水月等。影像,是指鏡中所現起的像。鏡中的影像,不是真實有,這是誰都知道的,然而其“法”雖然“本”來是“空”,但“觀待”各種因“緣”和“口”的時候,並“非”是“不有”影像的顯現。鏡中的影像生起,大概需要具備三個條件,就是鏡子、光明、面貌。如是三方面的關係會合在t起,鏡中自然就有影像顯現,而且確確實實足如此的,雖說確然有影像存在,但不可把它認為實有,如果以為是實有的,那我就要問你:這實有的影像,原來是存在那裏的?若說原在鏡中,而徙鏡中來,就不應該需要光明和面貌;若說原在光中,而從光中來,就不應該需要面貌和鏡子;若說原在面中,而從面中來,就不應該需要鏡子和光明。可是事實,在三方面推求,其實有影像,皆空無所得,甚至你將鏡子打破,要想找個實有影像也是找不到的。既然實有影像不可得,可見影像的顯現,是在種種關係和合下而有的。這樣,所以即空而有,空不礙有,亦即是說,在空無所有下,幻相還是可得的,決不破壞諸法的假相,所以不要因為聽到空,就以為什麼都沒有而恐怖起來。
觀待緣合而有的“於彼本空影像等”,不但有他們的假相,而且有他們的幻用,能夠生起見者的眼識,使見者對鏡而知如何修治面容。可見假相是存在的,是觀待因緣而有的,不過缺乏因緣的和合,是就不得生起而已。假有的假,很多人對它生起誤解,以為假有是什麼都沒有,其實所謂假,是指實自性的無有,不是說幻相亦不可得。龍樹說:‘真相雖無,假相是有’。由此假相,;可以引生吾人的眼等,所以說“亦起見彼行相識”。如鏡中的影像,我們確實的見到,見彼行相的眼識,亦是依彼而生起的。 .
“如是”依於上面的譬喻來看,可知“一切法雖”然是“空”無自性的,但“從空”無自“性中’,諸法“亦”還“得生”的。如鏡中像,觀待緣合而有,諸法生起,亦各要有條件。中觀論說:‘四緣生諸法’,諸法雖多,要不外於色心二法。色法的生起,要有因緣與增上緣的二者,缺少任何一緣,不得生起。心法的生起,要四緣完全具備,缺少任何一緣,亦不得生。各種條件具足,諸法當然會從空性中生起來。如識是空無自性的,根境等和合即生。一切法緣合得生,所以空是不礙有的,在空性中可以建立一切法的。反過來說,諸法如真有它的實在自相,反而真的不能成立,因為實有自相的東西,彼此的自體互相相礙的。
巳三 結
二諦俱無自性故 彼等非斷亦非常
這是對二諦說的總結。二諦,就是世俗諦與勝義諦,而這是佛所宣說的,亦是佛弟子所共認的。站在空宗的立場說:勝義諦固是空無自性的,世俗諦亦是空無自性的,所以說二一諦俱無自性故”。換句話說:勝義諦是畢竟空的,世俗諦是如幻有的,這是空宗的根本思想,亦是阿含經的根本大義。中觀家的意思:諸法畢竟空,假定專在勝義諦中說,那是空得不徹底的,必須世俗諦上也是空無自性,才是究竟的開顯空義。
可是後代大乘學派,在二諦俱無自性上推論:唯識學派說,所謂勝義畢竟空,我是承認的,所謂世俗如幻有,我可不能接受,因為緣生的依他,是自相有的,不能說他假名無實,假定世俗亦是假名無實,則因果等就無法建立。所以如你空宗所說世俗假名,不但破壞了依他起,同時亦破壞了遍計執,因為遍計執是依依他而有的,現在依他起既不可得,那裏還有什麼遍計執?足以世俗唯假名,唯識學者,無論如何不承認的。真常學派說:所謂世俗如幻有,我是承認的,所謂勝義畢竟空,我可不能承認,因為如來藏、佛性等,都是真實有而不空的,他們側重勝義諦,不能在一切空中建立假名有的如幻大用,所以要在勝義中建立真實的清淨法。上述雨大派,觀點雖有不同,而其一空一不空的思想,卻是一致的。即唯識者說勝義空而世俗不空,真常者說世俗空而勝義不空,如以二諦俱無自性的觀點來看,他們聽說的空,都是不徹底的,不能理解緣起性空的無礙。嘉祥大師批評一空一不空之說,等於一張桌子有兩個抽屜,一個是空的,一個是有的,空的放在一邊,有的放在一邊,不能人于中道妙觀。一定要二諦俱無自性,才能顯示一切法空的真義。
因為二諦俱無自性,所以“彼等”因果諸法,“非斷亦非常”。非斷非常,這是從時間上觀察的。世間諸法,假使有實自性,從時間方面看:假定前面是一個樣子,後面又是一個樣子,前後間斷不能聯繫起來,就將落於斷的一邊;假定前面是這個樣子,後面仍然是這個樣子,前後沒有變化而永如此,就將落于常的一邊。所以龍樹說:‘若有所取,非斷即常’。怎樣才能遠離斷常之過而顯示彼等非斷非常?這須要透徹瞭解無自性的緣生因果法,因為諸法是眾緣和合而生的,所以緣聚則生,而因果非各有自性,是以非斷;緣散則滅,而因果非同一自性,是以非常。如是諸法,空不礙有,有不礙空,真正到達空有無礙。若你認為諸法有實自性,不管你足在勝義中或世俗中執有自性,那你都免不了非斷即常的過失。
辰二 成業果用
由業非以自性滅 故無賴耶亦能生 有業雖減經久時 當知猶能生自果
如見夢中所緣境 愚夫覺後猶生貪 如是業滅無自性 從彼亦能有果生
如境雖俱非有性 有翳唯見毛髮相 而非見為餘物相 當知已熟不更熟
故見苦果由黑業 樂果唯從善業生 無善惡慧得解脫 亦遮思惟諸業果
這是正式成業果有的一種文。業果,簡單說,就是從業感果。講到業果,首要瞭解它的思想來源,因這不是佛教特有的思想,而是印度宗教哲學界共有的思想,在大聖佛陀沒有出現到這人間前,業果思想,早就流行於印度的每個角落,佛陀出現證覺以後,木于緣起正法的正見,體察流行的業果思想,在原則上,接受他們的業果說,而子以適當的修正,使其圓滿正確,乃成為佛教特有的業果思想。佛陀的正確業果說,為後代佛弟子所共認的,沒有那個對這有所懷疑,如有對業果說信任不過的,佛法就認為他是大邪見人。
如此說來,中觀家說一切法空,豈不是破壞業果成邪見人?這在中觀家無論如何是不承認的,因為諸法雖空,決不破壞業果,不但沒有破壞,而且唯有從空性中,始能真正的建立業果,為了說明這個道理,所以這裏特別成業果有。
業果如何有,未說明以前,先來討論一下關於業的問題。業之所以成就,是由造作而來,凡所造作的,即屬有為法,有為法的定義,是即有生有滅。造作而有的業,當然是有生滅的,雖然刹那不住的生滅,但滅後仍然可以感果,於足在此就發生了一個問題:即業滅了,是存在呢?還是不存在?假定滅了仍然存在,業力不失的意義,雖然保持住了,但與諸行無常的法印相違,而且不免犯了常住之過;假定滅了不復存在,雖與諸行無常的法印相契,但又失去感果的意義,似又不免犯了斷滅之過。再說,所謂業力存在,存在在什麼地方?究是怎樣保持的?這都是重要的難題,佛教各派學者對此,各各提出理論說明,而有種種不同的業說,其原因在此。關於這些,在中觀論的觀業品,有極詳細的說明,現在略指幾派的說法如下:
中觀論講記觀業品的開頭說:‘說一切有部,成立色法的無表業,以三世實有的見地去說明他。但有的以為無表業是假色。經部譬喻師,根據世間植物種果相生的現象,說業是熏習於相續心中而成為種子。正量部的學者,根據如字在紙的券約,說業的不失法,犢子與經量本計,主張有我,以我為作者受者。業力是重要的問題,也是佛教發展當中的一個主要問題。種種說法,雖各各自圓其說,然在性空正見的觀察下,這都是似是而非的,意見更多困難更甚的,不能解決此重要教義’。因為如此,所以中觀論對這一一洗破。中觀論所破的,是小乘務學派的說法,大乘學派的唯識說,中觀論中沒有破到,木頌現在所要破的,卻是針對大乘唯識的賴耶說。
唯識學上的阿賴耶,本來負有幾種特殊任務的,這裏說明業之所以能感果,不過是其所負的任務之一。據唯識家的意思:由業感果,既為不可否定的事實,由誰員此任務,自然是個值得重視的論題。如說業力存於色身當中,當欲色二界有情色身存在的時候,似還勉強可說,欲色有情色身一旦崩潰,還有無色界有情沒有色法,那豈不是業力無所存了嗎?所以業力存在色身之中,是不可能的。如說業力存在六識當中,不但前五識是有間斷的,就是第六識亦有間斷的,當彼六識活動時,你說業力存在其中,似還勉強可說,但當六識間斷時,特別是入無想定,生無想天的有情,六識活動完全停止,業力豈不是沒有地方可存了嗎?所以業力存在六識之中,亦是不可以的。如說業力存在第七末那識中,同樣是不可能的,因為這是染汙識,而種子有染淨的差別,染淨不能並存,所以不得存於第七識中。然則怎辦?唯識者說:這須要有個實有自體的,無覆無記的,相續不斷的,遍於三界的阿賴耶識,才能擔當得起受熏持種的重任。
上來大小乘各派所說,在理論上,雖一家比一家說得精密,但因同認業有實在自性,結果,都不能成立從業感果的意義。現在不妨先來破斥唯識的賴耶說。一切有為法都是刹那生減,這是佛弟子所共認的。因此,你所說的阿賴耶與業力,同樣是刹那生滅的,既然都是刹那生滅的,那我就得問你:業滅能不能感果子如說業滅不能感果,則你賴耶滅了,亦複不能感果;若汝賴耶滅後,是可感果的話,則業力滅後,亦應如賴耶可以感果,業既可以感果,還要你的阿賴耶識做什麼?因為業滅,在中觀家看來,不是實有自性的毀滅,而是如幻假相的幻滅,幻滅即顯示業的本身仍然存在,以此去感果就可以了,無須阿賴耶識在中間做個橋樑,所以說“由業非以自性滅,故無賴耶亦能生”。這是中觀的特有思想,亦是佛陀的根本思想,實是值得我們對它加以深思的。現再依中觀的正義,略說一點如下:
中觀論觀業品有頌說:‘諸業本不生,以無定性故;諸業亦不滅,以其不生故’。業是刹那生滅的,中觀家也是這樣看法,但因業是緣起幻化的,所以它的生滅,不是實自性的生滅,而是如幻的生滅,即當眾緣和合時,似乎有業的現象生起,但當你去如實推求時,就將發現其中沒有它的實在自性,因為業生而來的時候,並沒有它的一個來處,也不是從中生起一實在性的業力來,假使有一實在性的業法新生起來,則法界中是即增加一法而為增益,可是事實諸業本來就沒有生,還談什麼增不增加?但是所謂不生,並不是說緣生亦沒有,當眾緣和合時,還是有生的,不過沒有他的決定性的自性生而已。生起的業力,到了滅的時候,是不是真的滅而不有了呢?不是。要知滅不是有一實自性的法滅去,如果真的有一實自性法滅,則法界中是即減少一法而為損減。可是法界諸法,是不增不減,不生不滅的。所以一切諸法本來不滅,所以本來不滅,因為本來不生,有生才可有滅,不生怎會有滅?我們所以見有業相生滅,這是因果現象的幻生幻滅,並不是有一實在性的東西在起滅。
業雖如幻,但如幻的業用,在沒有感果之前,並不是消失的,所以吾人如造了業,不管是善業不善業,不論是經多久的時間,縱然是滅而過去,但因緣成熟的時候?自然而然的就去感果,沒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或破壞的。所以說“有業雖滅經久時,當知猶能生自果”。佛教徒所熟知的一首頌說:‘假使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或有人說:今生造業,來生受果,甚至經過數百千生,乃至經過百千萬劫,時間上有了這麼長的距離,所造之業為什麼還能存在而感果子佛在經中舉喻說:磁有吸鐵的力量,燼管磁與鐵有著空間的距離,但是磁能吸鐵,是其必然的力量之所使然,當知業能感果,其道理也是如此。
業滅經久不壞而感果的道理,恐人不易理解,這裏特舉夢喻,以例業能感果。夢的幻化不實,這是誰都知道的,但當你在夢中,見到你所緣境界時,固不覺其虛偽不實,就是夢醒以後,有時對於夢境,還在發生留戀。如男的在夢中夢到絕色佳人,女的在夢中夢到英俊男子,醒了以後,這些明明已經幻滅而成過去,但為貪心所使的眾生,仍為夢中所見的男女生起貪心。又如夢中夢到大量珍寶,以為自己從此發了大財,等到一覺醒後,明知那是假的,但在自己心中,不知覺的生起我有這麼多珍寶才好的貪心,所以說“如見夢中所緣境,愚夫覺後猶生貪”。夢境是虛假而無實自性的,而且醒後夢境已經滅去,尚且有其引發貪心的作用,“如是”當知“業”力雖已“滅”去而“無自性”空的,但是仍然從彼發出一股力量來,感受新的生命果報,並不因為它的滅無自性,就無感果之功,所以說“從彼亦能有果生”。可見業果性空,而業果宛然,不失不壞。
在此或者有人這樣問道:業力是有兩部分的,一是已經感果的業力,一是尚未感果的業力,而且不論已感果未感果,其業力都是無自性的,無自性的業力滅了,既是仍然可以感果,那就不問已感未感,其業都應繼續不斷的受果,假定這樣,由業感果,沒有限制,則豈不是永遠受業力支配,而且業果雜然紊亂了嗎?為了解答這個責難,所以現在特別說明因果的分齊性或局限性,不是永遠無限制的感果下去。如龜毛兔角是空無自性的,翳眼所見毛髮等相也是空無自性的,“如”此兩種“境”界,“雖”然“俱”是“非有”實在“性”的,但在眼中“有”眩“翳”的看來,“唯見”空中的“毛髮”等“相”,“而非見為”其“余”龜毛晃角“物相”。業力無自性滅,“當知”也是如此。即吾人所造的各種業,在其因緣未熟,還未感果以前,雖然說是滅了,但還有力量存在,而這存在的業力,到了相當時期,一旦因緣成熟,自然要感果的,但已熟而感果的業,雖說同樣無自性的滅去,因其潛在的力量,已經全部消失,不會再成熟感果,所以說“已熟不更熟”。簡單的說一句,不管造什麼業,只能感受一次果報。如我們過去造了人趣的業,今生感受人生的果報,到了這個生命體結束,過去的業力亦隨之盡失,決不會以同一業力,再感人趣的果報。如要再來做人,續得人類報體,就得再造人類的善業,不造人趣的善業,而想得人趣的樂果,無論如何是做不到的。
正因為是這樣的緣“故”,所以佛法常說,有如是因必有如是果,絲毫都不錯亂一點的。如所“見”的是“苦果”,就可知道一定是“由黑業”之所招感的,若所見的是“樂果”,同樣亦可想像“唯”是“從善業”所“生”。依於向來所說:假使吾人造的是黑業(惡業),那將來所感的一定是惡趣苦果;設若現在造的是白業(善業),那將來所感的一定是善趣樂果。但這說法,是約總報體說,如約別報來說,人趣的樂果,不一定是純樂的,是所謂苦樂參半的,因此我們亦可說:在這現實世間,見到人們受種種痛苦的逼迫,就可知道這是他過去生中所造黑業而來,見到人們衣食富足享受快樂,就可知道這是他過去生中所造白業而來。一分眾生,不瞭解這個道理,聽說一切法空,就生極大怖畏,其實這是不必要的,因為一切法空,並無礙於緣起因果,並不亂於業果法則,決不因諸法如幻,而使因果無有規律,而破壞因果的整然性,所以業雖滅為過去,而同樣的可以感果,且不同因感不同果。
“無善惡慧得解脫”,這是說的解脫業。無善惡,就是非善非惡,從字面上看來,好像是說的無記業,但在下面加了一個慧字,是就不能當作無記業來看了。如上說的善惡業,都是以自我為中心而造成的,亦即是有煩惱夾雜在裏面的,不但惡業是有漏業,就是善業亦是有漏業,現以空慧通達善惡業的空無自性,不再為善惡業力所轉,是就可以得到解脫。或說以空無我慧為中心,不再從自我出發,則其所造的就成無善無惡的出世間的無漏業,清淨無染,不感世間的生死果報,由此當然就可獲得真正解脫了。
“亦遮思惟諸業果”,這是說業果境界的徽細,不容我們加以思惟分別。經中常說:‘業力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因為這是佛菩薩清淨智慧所有的境界,凡夫的有漏知見,足沒有辦法思量得到的。如世間不仁不義下講道德的人,照因果律說,他們應該不得好報的,可是事實上,他們偏偏是享的樂果;相反的,急公好義常行仁慈的善人,所得反而是悲慘的苦果,什麼都不能如意,甚至生活都無法維持,有人看到這一尖銳的事實,就對業果加以思惟,要想切實瞭解業果道理,到了思惟不出一個所以然來,對於業果就生懷疑,由疑而謗,這是很危險的。其實,因果關係,錯綜複雜,而且通於三世,不唯局限在現在的,有的過去造現在受,有的現在造未來受,有的更要遠溯過去的過去,有的是要留到未來的未來,我們對這現實因果關係,都還沒有辦法搞得清楚,何況過去的過去,未來的未來?不說我們凡夫,思惟測度不到,就是得通的羅漢,亦未瞭解得徹底。經中有這麼一個故事:佛在世時,有個老者,想要出家,最初去請求舍利弗、目犍連等剃度,他們觀察他沒有出家的善根,出了家又不會得到佛法的受用,所以就沒有接受他出家的要求。後來老者又去請求佛陀,佛見他的善根成熟,須即度他出家為僧。出家後不久,他即證到阿羅漢果。舍利弗等見這情形,感到莫明奇妙,於是就去問佛,以何因緣如此。佛告訴他們說:老者的善根雖不深厚,但在過去做樵夫時,一天在山中遇到老虎,急切無法時爬上一棵樹,隨口念了一聲鹵無佛,所以就種下瞭解脫善根。這樣說來,業果是多麼的不可思議!證果得通的大阿羅漢,尚且不能窮源盡底的瞭解,我們是什麼人?怎能從思惟中,盡悉業果的深義?然則怎辦?只有深信因果,相信造如是業,必感如是果報,古德所謂‘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這是時間的問題,不是不報的問題。月稱論師有感如此,所以特地告誡我們:不要思惟複雜的業果,只要深信業果的不失。
卯二 會通餘敦
說有賴耶數取趣 及說唯有此諸蘊 此是為彼不能了 如上甚深義者說
如佛雖離薩迦見 亦常說我及我所 如是諸法無自性 不了義經亦說有
如中觀者說,有了業力,就可感果,不須阿賴耶及相續心等,做死生間的橋樑,別人就可拿其他經中,說有阿賴耶等,來加以責難:假定真的如你中觀家說,無有賴耶亦能生,那佛在解深密、楞伽等諸大乘經,為什麼要說阿賴耶?當知佛說阿賴耶,就是為了成立業果輪回的,若你中觀不須賴耶等,豈不是與聖教相違?現在答覆他說:不錯,經中是說有阿賴耶的,不但“說有”阿“賴耶”,而且還說有“數取趣”,以“及說唯有此諸蘊”。關於阿賴耶的必要,因為這是生死輪回的主體者,沒有這個,生死就無法建立。數取趣的梵語,叫做補特伽羅。趣是果報,取是取向,數是不斷,合起來說,就是不斷的取向諸趣之中,感受不同的果報,名為數取趣。這本是我的異名,如外道的神我,時而到天上,時而來人間,不息的在生死中流轉。唯有此諸蘊,是顯示五蘊組合的自我,固是了不可得,而組合自我的五蘊要素,不能說沒有,此即我空法有教的宣說。佛在經中曾經說過這些,我絕對接受而不否認,但你要知佛說這些的用意,而我認為:“此是為彼不能了”解“如上一所說“甚深”最甚深的畢竟空“義者”而“說”的,並不是真的有個實在的阿賴耶等。如說唯有此諸蘊,是對能接受我空而不能接受法空的眾生說的;至對我法二空都不能接受的眾生,則說阿賴耶、數取趣、如來藏等。當知這都是如來的方便說,不是佛陀的真實義。如楞伽經雲:氣順有情意所說諸經,是權便義非如實言。譬如陽焰實無有水,欺惑渴鹿。彼所說法,亦為令諸愚夫歡喜,非是聖智安立之言。故汝唯應隨順其義,莫著其文’。又有經說:‘諸佛為除愚夫無我恐怖,及為引誘執我外道,說空、無相、無願等句義,諸法無我,無現行境,名如來藏,故與外道說我不同。現來菩薩,不應於此而執為我。欲令諸墮我見意樂有情,安住三解脫境速成正覺,為利彼故說如來藏。是為遣除外道見故,隨如來藏無我義轉’。本於經中這一宣示,我們可以明確瞭解:這是為令舍離無我恐怖,及為漸引著我的有情,趣向無我的真義,所以以此法無我空性為因,成立說如來藏,但這與說有我,二者絕對不同。說如來藏的用意是如此,當知說阿賴耶等的用意亦然。佛陀說法,不是隨自己的心想,要怎樣的說就怎樣的說,而是隨眾生的心意,要怎樣說始怎樣說的。楞伽經中對這曾舉喻說:‘譬如醫生非隨自樂,於各病者而給諸藥,是須隨順病者病相。如是大師宣說唯心亦非自樂,是隨所化意樂增上’。就是依于眾生的心理如何要求,而為其說怎樣的法。唯有這樣,才能使眾生真正得到法益。如不能接受法空性的眾生,你硬要為他宣說諸法空性,不但不能使他得益,反而使他生起顛倒,以為一切真的都沒有了,而落於斷滅見,這過失可大了。聖龍樹父子曾經這樣說過:在我與無我的兩類之中,為了不使眾生發生不必要的毛病,寧可為他先說我義,因為執著有個我,充其量不過不能了生死,但為了保持自我的發展,有時還能做些善事,甚至積極的要求向上,一旦以為無我,那就很可能的,什麼非道德的事,都做得出來,結果,只有趣於墮落的一途,這是佛所不願見到眾生如此的。
上面說到佛說唯識等,是為一般不解甚深空義的眾生方便假說的法門,現在再舉喻以說明這個道理。
薩迦見,就是薩迦耶見,中國譯為身見或我見。佛陀遠離了薩迦耶見,只要是佛教徒,不管是小乘大乘,是都承認的。“如佛雖離薩迦”耶“見”,但佛在大小乘的經典中,“亦常說”有“我及我所”。如說我在過去行菩薩道時如何,我過去生中作國王時,是怎樣的愛護老百姓,我所化的國土怎樣,我諸弟子是怎樣的,諸如此類,在佛經中,到處可見的。當知我及我所的宣說,是語言帙達上所不可缺的。我們說話,固然要說到這個,諸佛說話,同樣要說到這個。在語言的表達上,雖同樣的說到我及我所,但在彼此的意許上,就有著很大的差別。如眾生說到我及我所,在內心中,自然而然的泛起一種實有感,以為有實在的自我及我所;可是斷除薩迦耶見的佛陀,雖同樣的說到我及我所,但在佛的內心中,從不認為這些是實有的。如所化的眾生,所化的國土,佛既不把眾生看為實有,亦不把國土視為實在。金剛經中說的:‘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經中又說:‘如來所說三千大幹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可見一佛所化的區域以及所化眾生,都是假名而沒有實在自性的。
佛是真正通達諸法無自性空的,諸法在本質上看,亦千真萬確是空無自性的,既然如此,解深密經,佛為什麼又說有自性?中觀家答覆說:要想瞭解這個問題,先得知道佛說的教典有兩大類:一是佛說的了義教,一是佛說的不了義教。而了不了義的分別,由於各家的立場不同,解說頗不一致。唯識據解深密經的三時教分判:謂初說阿含是我空法有,次說般若是萬法皆空,這都是不了義的,唯有第三所說深密,才是真正中道了義。
中觀家不是這樣說法,而是如此安立了不了義的:于初轉*輪中,如果是說人法無自性的,這當然是了義的,假定唯是破除異諸蘊相,自立實體補特伽羅,說人無我及說蘊等諸法有自相的,是不了義。於二轉*輪中,宣說人法皆勝義空或自相空,唯于世間名言假說而有,若是認為諸法有自相的話,不特出世的解脫不得成立,就是世間的系縛亦不得成立。因為系縛解脫等,都是緣起而有的,所以這都是自相空的。因此可以知道:凡能通達諸緣起義及性空義的大乘,是即真正究竟了義。於三轉*輪中,雖同樣的宣說大乘·,但若於自相的空無自性中,以為不能安立系縛、解脫、業果等的,如瑜伽宗諸師所許,謂說諸法無自性,是如來的密意說,應該是遍計執為假名安立,是無自性,依他起是自相安立,為自相有的。若諸人法是勝義無,那是完全沒有正理的。若說勝義有或自相有,因果等的一切建立,才不會成為問題。像這樣說的,亦即是不了義。不特說有自相是不了義,就是說有阿賴耶識、說無外境、說究竟種性決定,都同樣是不了義的。總之,幾唯識學者所認為了義的,即由宣說無自性的般若教,顯彼一切皆非了義。
於此,唯識家或許提出一個問題來:假定這樣,佛為什麼說阿賴耶o·中觀家答覆說:所謂阿賴耶,是指什麼說的?唯說空性名阿賴耶,並沒有一個阿賴耶的實在自體。這如佛在楞伽經中所說我說空性是如來藏,其道理是一樣的。楞伽經中佛又告訴大慧說:氣大慧!空性、無生、不二、無自性相,皆悉遍一切經’。如此,反過來說,凡是講有、講生、講有自性、講有獨立體,都足不了義經。“不了義經亦說有”,這沒有什麼不可的,了義經中決定是說無自性空。
寅二 舉唯識以破他
卯一 敘唯識宗
不見能取離所販 通達三有唯是識 故此菩薩住般若 通達唯識真實性
猶如因風鼓大海 使有無量波濤生 從一切種阿賴耶 以自功能生唯識
是故依他起自性 是假有法所依因 無外所取而生起 實有及非戲論境
為破唯識執,先敘唯識宗。所謂敘唯識宗,就是先將唯識宗的根本宗要,中心思想敍說出來,看看唯識家的核心論題,究竟是在什麼地方。上面舉中觀以顯正,是站穩自己的立場,這裏舉唯識以破他,是認清對方的論題。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不僅是軍事戰上的重要策略,亦複是思想戰上的不二法門。如不把握對方的中心思想,等到他理窮東扯西拉的和你詭辯,那你就很難取得決定性的勝利。唯有緊握住對方思想的扼要,子以痛切的一擊,使其沒有迴旋餘地,即想詭辯亦不可能,則勝利自然就屬於自己了。
唯識學足大乘佛法的重要一派,在印度與西藏,長期與中觀家進行不妥協的思想論諍。不過唯識的派別,說來亦是很多的,不是我們現在所要說的。然而他們有一根本要義,就是有心無境的思想,亦即通常說的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的思想。如我們觀察現前客觀外在的一切物相,初看起來,好像各各有他的實在自體,但若深刻的加以觀察,那你就將發現,一切外在的境界,沒有一法不是虛妄分別心之所變現的,亦即法法都是虛妄分別心之所攝的,在遍計性所見到的種種,如果實際采究起來,只是種種心識而已。不過,從虛妄分別心中,生起別體的能取所取,能取是見分,所取是相分。這能所取,在眾生位上,把它看成各別有其獨立自體的存在,於是互相對立起來,不能通達有心無境的唯識義。要知能取所取,是屬遍計所執,虛妄分別是依他起。依他的虛妄分別心是有的,遍計的別體能所取是無的。如辨中邊論頌說:‘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正是顯示這一思想。又成唯識論卷八更明白的說:‘有義三界心心所法,無始妄熏,雖各體一而似二生,謂見相分即能所取,如是情有理無,說為計執……聖教說虛妄分別是依他起,二取名為計所執故’。凡是偏計所執,一定無實自性。所以在吾人的認識上,如果覺得心外有境,或是覺得境外有心,這都是顛倒錯誤,不能認識諸法的真相。
從虛妄分別心中所現起的能取所取,不是別體對立的,而是互相相關的,即能取的見分離了所取的相分不可得,而所取的相分離了能取的見分亦不可得。真正通達諸法唯識的行者,是很能瞭解這個道理的,所以“不見能取”的“離”開“所取”而有,亦不見所取的離開能取而有,二者都是虛妄分別自性的,因此“通達”欲、色、無色的“三有唯是”心“識”所現,離開了心識,二取是都不可得的。因為通達三界所有唯是心識,進一步的依五重唯識觀去修,從淺入深,由顯至做,“故此”第六地“菩薩”,安“住”在“般若”空慧中,依般若空慧悟證到唯心之理,在依他起上,徹底的遣除依名計義、依義計名的遍計執,就可真正“通達唯識真實性”。換句話說,就證得二空所顯的圓成實了。所謂勝義、真如、唯識實性,都是一體異名,所以唯識三十頌說:‘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所以通達唯識真實性,就是通達諸法勝義、真如、圓成。
諸法皆從種子生,而種子含藏在阿賴耶識中,所以非建立阿賴耶識不可。這個道理是很深細的,所以先說譬喻。“猶如”大海,深廣無涯,大海中的海水,原是平靜無波的,但為什麼會生起波濤?而且後浪推前浪的波波相續,湧進不已?當知是“因”外來的“風”力,不斷的“鼓”動“大海”,所以就“使”平靜無波的海水,“有”了一個波濤接著一個波濤的“無量波濤生”起。這是我們在這世間,明白所見到的事實。
阿賴耶識等於大海一樣,所以經中有時稱為藏識海。為什麼會從藏識海中生起一切諸法來?因賴耶識中含藏了一切諸法種子,而這諸法種子,都由前七轉識熏習下來的,如眼識見到一個什麼境界,立刻就有一個種子熏習到阿賴耶識中去,耳識聽聞到一種什麼聲音,立刻又有一個種子熏習到阿賴耶識中去,如是,鼻嗅香,舌嘗味,身覺觸,乃至意知法,末那緣其所緣,都有種子熏習下去,因阿賴耶的不斷受熏,所以藏識海中就含藏了許多種子,一旦遇到外面的境界之緣,立刻就“從一切種”的“阿賴耶”識,“以自功能生”起諸法。功能就是種子,如說種子功能為義,就是指此。如豆種生豆芽,就因為它有能生的功能性。不但外界諸法,是從自功能的種子生,就是內根六識,亦從自功能的種子生。如眼識的生起是從眼識自種子生的,耳識等亦然。不但識是自種子生的,就是眼根的生起,乃至身根的生起,亦同樣的是從眼根自種子乃至身根自種子生的。總而言之,一切諸法,都是從自功能生的。而這一切功能性的種子,都含藏在阿賴耶識中,以阿賴耶識為自性的,所以一切法“唯識”。關於這個,在攝大乘論及成唯識論,都有詳細的說明,欲知其詳,可以參閱。
諸法是由因緣而生起,這是大家所共認的。但中觀與唯識所說的諸法緣起,顯然有著很大的不同:即前者是以‘性空緣起’為主,而後者則以‘自性緣起’為木。性空緣起論者,謂所有的外境,都是因緣和合的幻有,而無實自性空的。自性緣起論者,認為所有諸法,各有獨立自性·而這獨立性的東西,就是含藏在阿賴耶識中的種子。一切諸法唯從一切種的阿賴耶生,這顯明的是在因果上說明唯識道理的。但唯識學發展到成唯識論的時代,一般講唯識者,已經重視認識論的說明,而忽視因果相生的關係了。
由“是”之“故”,我們知道:“依他起自性”的諸法,皆從賴耶為自性的自種子而生起的,並不是從所取的外境而生,因為這樣的關係,所以依他起是實非假,不但不可說它是假,而且還“是假有”諸“法所依”之“因”。如此似現的能取所取,上面說過,是假非實的,但這假有的,定要以實有的為依,然後才可似現,如果所依的沒有,其假有的亦即不得成立,如所說的‘依實立假’,正是這個意思。“無外所取而生起”,是說依他起法,因為是從自種子生的,即使沒有外界的所取境,亦同樣的能生起的,是以其體“實有”,絕對不可認為是假有法。“及非戲論境”者:戲論境,即是言說境界,於所緣上,加了某種符號的,不能瞭解唯心所現的真實義,換句話說,就是依名計義,依義計名的遍計境。依他起法,是離言自性,即離言的十八界性,不是言說戲論所能緣的。這,中觀唯識兩家的看法,倒是一致的。因中觀家,亦說緣生諸法,是不可說而離戲論所緣的。
卯二 遺唯識執
辰一 遮無境唯心
巳一 遣夢喻
午一 總責
無外境心有何嚨 若答如夢當思擇 若時我說夢無心 爾時汝嚨即非有
外境有無,空有兩宗的立場根本不同:唯識說無外境,中觀說外境有。現在中觀對唯識總加責難說:若如你說外境是無唯內心有,而這“無外境七”,究“有何”者為“喻”加以澄明?關於這個,唯識所舉的譬喻,木有好幾個的,但在本頌文中,只舉出夢喻及翳喻的兩種。在未說明二喻以前,先來說明一個外境非實的例子
中觀今論舉一例說:‘這境相空的最好例子,如一女人,冤仇看了生嗔,情人見了起愛,兒女見了起敬,鳥獸望而逃走。所以奸惡、美醜,都是隨能觀心的不同而轉變的,境無實體,故名觀空’。
同過頭來依夢喻說:“若”汝“答”為“如夢”,那我得告訴你:你“當”好奸的“思擇” 一下,看看這個比喻,足不是能夠成立你的有心無境。夢,俗語說‘智人無夢’,佛法說‘佛無睡夢’。除此而外,一般人是都有夢的。但夢是真實還是假有,不免成為問題。有部學者說夢境是實有的·,經部學者說夢境是假有的。大乘的唯識、中觀,同樣認為夢境無有實在自體。
做夢,都是在睡眠中。吾人晚上睡眠,前五識停止它的活動,唯有意識在那裏發生作用,不知覺間大做其夢,是為夢中獨頭意識。如夢到飛機轟炸,或夢見山洪暴發,當你正在夢時,不特覺得賁有其事,而且感到無限惶恐,奸像真的有那境相顯現,殊不知這完全不是實在的境界,俗語所謂‘日有所思,夜有所夢’,那裏實有飛機炸彈?那有真的山洪暴發?從這夢喻非真顯示看來,所以唯識家認為:我們現在於一切時、一切處所見到的種種外境,也如夢境一樣的不是實有,而是唯識之所變現的。你問我無外境心有何喻\我所可能舉的譬喻,夢喻是最強有力的一個。
中觀家並不認為夢喻可以成立有心無境,所以特地要他對所舉的夢喻,好好的加以考慮。要知夢心是有的這個論題,必須立敞共許才行,但中觀家認為:不但外境是如幻假有,即夢心亦是如幻假有,“若時我”對你“說夢”中“無心”的話,“爾時汝”所舉的夢“喻即非有”,換句話說,是就不能成立了。
不過這裏要知道的,就是中觀破唯識,不是說他的喻說不對,而是說他境唯心現的錯誤。本來,依境生識,識能了境,誰都這樣說的,有什麼諍論的?所以彼此發生爭執,在於外境是否心現。唯識家不承認心外有境:因為境是心所變現的,所以只有內心而無外境。
唯識的夢中有心無境說,中觀家雖子以破斥,但有兩派的說法不同:一據清辨所說,夢境不是心現,而是心外有的。舉明顯的例說:有些小孩在睡夢中小便,在他模糊的意識中,確好像有個地方可以小便的,所以不知不覺的就小便在床上,怎麼可以說無外境?二據月稱論師來看,清辨以外境有的立場,破唯識外境無的說法,雖也不失為一個辦法,但很容易使人走上實有的一途,不能透入一切皆空的中道,所以月稱不運用外境有的方法破斥唯識,而以心境都足空無所有的方法破斥唯識,謂不但夢境是不可得的,即夢心亦是不可得的,因為心境平等,不能分別此有彼無的。
午二 別破
未一 別遮夢心無境
若以覺時憶念夢 證有意者境亦爾 如汝憶念是我見 如是外境亦應有
中觀家以夢無心顯示彼喻不成,唯識家是不能承認的,所以進而挽救自己的理論說:夢境非有,這是千真萬確無可否認的事實,我們當然是承認的:夢心非有,這有值得再研究的必要,不定就如你中觀家所說的那樣。因為吾人夢醒以後,還能億念夢中所見的境界,假定沒有夢心,怎能億念夢境h既能憶念夢境,證知夢心是有,所以上面你中觀家說夢無心,這是我所不能承認和接受的。
中觀家根據唯識的這一論說,再子以破斥道:“若”你“以”為在“覺”醒“時”還能“億念”自己所“夢”,並且運用語言將自己所夢見的說給人聽,以此來“證”明夢中實在“有意(心)者”,那我得提醒你:當你正在億念時,不但億念夢中的心意,尤其憶念夢中的境界,是怎樣怎樣的,既然證明心意是有,亦當證明境界是有,所以說“境亦爾”。“如汝憶念”時,這“是我”在夢小親眼所“見”的,既然“如是,外境”當然“亦應”是“有”的了。同樣是憶念,不可說心有境無,舉例來說:汝所億念夢見的無量珍寶,應該說他是有的,為什麼?同為覺後所憶念的緣故,如你所承認的億念夢中意識。夢中意識所以覺得它是有,即因覺後所能億念的關係,夢境亦是覺後所能億念的,當如你所憶念的夢中意識是有,假定你不承認,反過來亦可這樣說:你所憶念的夢中意識,不應該說它是有的,為什麼?是因覺後之所億念的緣故,如你所承認的億念夢中境界。夢中境界所以說它沒有,亦因覺後所能憶念的關係,夢心亦是覺後所能憶念的,當如你所憶念的夢中境界非有。
這是中觀家站在心境平等的立場以責難唯識家的所說,有心就有境,無境亦無心,你承認夢中有境,那你夢心就不是無境之心,不然的話,你所說的夢心有夢境無的論說,是就不能成立。
未二 結顯諸法虛妄
申一 凡位夢事妄
設曰睡中無眼識 故色非有唯意識 執彼行相以為外 如於夢中此亦爾
如汝外境夢不生 如是意識亦不生 眼與眼境生眼識 三法一切皆虛妄
餘耳等三亦不生 如於夢中覺亦爾 諸法皆妄心非有 行境無故根亦無
唯識家更來挽救說:你還沒有瞭解我說唯有意識的意趣,一個人在睡眠時,前五識完全停止活動,這是大家所共知的。如色塵境界,是眼識所緣的,可是睡眠時,眼識停止緣於色境的作用,所以這時是沒有色塵的。“設”如你“曰一:在“垂”眠“中,無”有“眼識”活動,是“故”其時“色”境“非有”,所有的“唯意識”活動而已。此活動的獨頭意識,“執彼行相”自起影像,“以為”是“外”在實有境界。不但眼識是這樣的,其餘耳鼻等識亦複如足。“如於夢中”獨頭意識,執諸境界以為是外,當知覺醒之時,由意識執有外境,也是這樣的,所以說“此亦爾”。總結的說明這個意思:吾人平時所緣有的境界,如夢境一樣的,沒有實在的外境可得,所以覺得它是外在實有,這不是境界的真相,而是吾人的妄想執著。
中觀家對唯識這一說明又子以破斥道:“如汝”所說心識以外的境界,在睡“夢”中是“不”會“生”起的,換句話說,夢境是沒有的。假定真的如此,那我得告訴你:不但夢中的外境不生,“如是”夢中獨頭“意識”,“亦”如夢境而“不生”的,為什麼?因在睡夢時,法塵境界也是不現前的。且以眼識為例:沒有色塵境界,夢中能不能生起眼識?如你所承認的,無色眼識是不生的,如是推究意識,沒有法塵境界,當然亦不得生。
如是“眼”根“與眼”所對色“境”,根境和合“生”起“眼識”。所謂‘三和生識’,正是指的這個。而這根境識“三法”,在中觀家看來,“一切皆”是如幻如化,“虛妄”而不真實的。如硬性的把它看成實有,那是絕對錯誤的。因這三法是互相觀待而假立的,就是觀待所見的境界,說有能見的根識,觀待能見的根識,說有所見的境界,離任何一法,都不得成立,如是在相依相待的關係下而有,怎麼可詭它們各有真實自體?
眼的三法是如此,其“餘耳”鼻舌身“等”的各各三法,如缺少了任何一法,“亦”同樣是“不生”的。既是因緣和合而生,就證明瞭它們無實自性。若有以為它們是實有的,那就根本沒有瞭解這些。
“如於夢中”的根境識三是這樣的,當知覺醒時的根境識三亦複如此,所以說“覺亦爾”。“諸法”既然“皆”是虛“妄”不真實的,當知“心”識亦必然是“非有”的。為什麼要這樣的說?因所緣的“行境”是“無”有的緣“故”,所以所依的“根亦”即“無”有,因為所依所緣的根境都沒有的關係,所以能依能緣的心識亦不可得。
申二 聖位凡事妄
此中猶如已覺位 乃至未覺三皆有 如已覺後三非有 癡睡盡後亦如是
從上所說夢的譬喻,使人不期然的發生這麼一個問題:若如唯識所說,吾人在醒覺明瞭的時候,不論在什麼地方,不論在什麼時候,呈現在我們面前的一切現象,皆如夢中所見的一樣,是虛妄不實而唯有識的話,因而問題就來了:做夢的人,當其在夢中夢到什麼時,不特不知道它是假,而且總以為是真實的,但他一旦從大夢醒來,回想夢中所見到的種種,不期然的自覺這是虛假不實,而是自己心識之所變現的。這個道理,為人人之所共許的,亦是人人所易瞭解的。但我們現在明白在醒覺中,可是眼見耳聞乃至身所覺觸的任何一樣東西,只有對它生起實有感,從來沒有把它當作是心識所變,更沒有把它看成是外在假有的,這是什麼道理?
唯識家聽到這責問子以回答說:你這一問,問得是相當好的,現我可以告訴你:你不要以為我們眾生現在都在覺醒中,事實我們都沉醉在無明長夜的迷夢中,從來都沒有覺醒過,在迷夢中看世間的一切,當然不能瞭解諸法的如幻不實,假定你從佛法的實踐中,體悟諸法的真理,證到聖者的果位,獲得所謂真智覺醒,再來看現象界的萬有諸法,那你自然就會知道,所有一切都是唯識無義,這和在夢中不知境界是妄,要從夢中覺醒以後,始知夢境無實的道理,是一樣的。關於這個,攝大乘論所知相分,有一段文說得很好,現在不妨引用在此,作為吾人對這問題的瞭解:‘若於覺時一切時處,皆如夢等唯有識者,如從夢覺便覺夢中皆唯有識,覺時何故不如是轉?真智覺時亦如是轉;如在夢中所覺不轉,從夢覺時此覺乃轉,如是未得真智覺時,此覺不轉,得真智覺此覺乃轉’。
現在本頌亦作如是說:“此”在夢“中”未醒時,覺得夢中所見的境界,歷歷分明的一點不假,“猶如”凡夫在“巳覺位”所見到的種種,以為實有一樣的。夢中“乃至”尚“未”醒“覺”以前,根境識“三皆”是實“有”,這是必然的感覺,我們眾生一直到無明大夢未醒以前,覺得諸法客觀外在的實有,亦是自然的現象。做夢的人,“如”是到了“巳覺”以“後”,自然就會覺知根境識“三”,都是虛假而“非”實“有”的。眾生的“癡睡”大夢“盡後”,亦即到了轉迷開晤覺的時候,那你就會知諸法唯識所變的道理,所以說“亦如足”。所謂‘覺後空空照大千’,正是這意義的寫照。
唯識家舉出夢喻來,本意是為成立心有境無的理論的,當然,在沒有受過空思想熏習的人聽了,覺得這個譬喻說得很對的,但等你聽了中觀家說明這個夢喻,你就將知道,唯識家所說的夢喻,不但不能作為有心無境的例證,而且恰好作為諸法皆空的說明。同樣一個夢喻,由於立場不同,觀點不同,可以作為不同的比喻。不過比較說來:以夢譬喻諸法幻化,更能符合夢的本義。
由有翳根所生識 由翳力故見毛等 觀待彼識二俱實 待明見境二俱妄
若無所知而有心 則於發處眼相隨 無翳亦應起發心 然不如是故非有
唯識家見以夢喻不能成立唯識,於是就又想以翳喻來成立唯識。前半頌,申述唯識的喻義;後半頌乃中觀家就喻破。
佛法常說依根生識,識是所生的,根是館生的。且以眼識來說:所生的眼識見物,是清楚還是模糊,這不在識的本身,而在所依的眼根,眼根健全無病,識的認識就分明清楚;眼根有了翳病,眼識去見晴明的虛空時,就有層出不窮的異相現前,或見空中狂花亂墜,或見金絲毛髮飄蕩,或見群蠅飛舞不息,或見其他種種東西。虛空本是清淨無相的,為什麼會有如此現象?這就是“由”於“有翳根所生”的眼“識”,“由”彼眩“翳”的“力”量的緣“故”,所“見”到“毛”發“等”的種種現象。如此可以證知:毛髮等的境相,不是外面實有的,而是心識變現的。
中觀家批評說:你這說法是不怎麼對的,為什麼?因“觀待彼”有翳眼而生起的眼“·識”所見到的毛髮等相,當他們相互觀待而見的時候,兩者都是明白見到的,不但能見的識是真實有,就是所見的境亦是真實有,所以說二一俱實”。如病眼見空中有華,明眼人告訴他空中無華,他不但不相信,反而駁斥你說,我明明見到華,你怎麼說沒有?你之所以覺得沒有,大約是你沒有見到的關係。可見觀待彼識二俱真實的,你唯識家怎麼可說境妄心實?反過來看:“待”無翳的“明”淨眼“見”諸“境”界時,不但所見的毛髮等相是虛妄而無所見,即能見毛髮等的心識亦是虛妄而無所有,所以說二一俱妄”。如無翳眼見明淨空,什麼幻化不實的相貌都見不到,若如你唯識所說,毛髮等相是心識所現的,為什麼現在不見這些境相?”既無所見,你想以翳喻證成你心實境妄的道理,真可說是夢想而不可能的了。
唯識家又挽救說:你還沒有瞭解我的意思,我的本意是說,沒有所知的外境,而有能知的心生,淨眼不見毛髮等,當然是可發生認識的作用了。中觀家出過說:“若”如你說“無有”所了“知”所認識的客觀外境,“而”唯“有”內在的能緣“心”識存在的話,“則於”有翳眼所見毛“發”之“處”,合無翳“眼相隨”著毛髮之處加以觀察時,共“無翳”眼“亦應”該生“起”見毛“發”等相的“心”識來。為什麼?因你所說的無境有心,其境界的有無,與外在的事物,毫無一點關係,完全是由內心的變現不變現為轉移的,內心變現外境就有外境,內心假定不變外境則無。
事實是不是這樣的呢?“然”在事實上采究起來,並“不”是“如是”的。明白的說:在你有翳眼所見的毛髮之處,在無翳的淨眼之人看來,根本就沒有毛髮等相可得,亦即不見有翳眼所見的種種。因為是這樣的關係,“故”如汝說沒有外境的心是“非有”的。同時亦足證明:外境的有無,不僅是內心的關係,還有其他的因素存在。
午二 約識功能破
未一 破初家識功能性
申一 總遮
若謂淨見識功能 未成熟故識不生 非是由離所知法 彼能非有此不成
中觀家所說不見種種亂相現前,這是人人可以經驗得到的,所以唯識家說的毛髮等相隨心而轉,事實是不可能的。
唯識家聽了以後,又來挽救自己說:你還沒有瞭解我的意思,所以致有這樣的誤會。當知毛髮等相的見不見,問題不在根的有翳無翳,而在識的功能成不成熟。比方無翳“淨”眼見不到毛髮等的錯亂行相,是因見毛髮錯亂行相的心“識功能”還“未成熟”的緣“故”,換句話說,在識種上,還缺乏毛髮生起的外緣,所以見毛髮等錯亂行相的心“識不生”,並“非是由離”了外在“所知法”的關係,而是在於識種的現行不現行。如毛髮等的心識功能成熟,自然就帶起毛髮等相為心識所見,若見毛髮等的心識功能沒有成熟,當就不會帶起毛髮等相為心識所見,但你不能因為見不到毛髮等相,而就否定無有外境之心的存在。如豆種有生芽的功能,這是沒有問題的,但在它的功能沒有成熟前,你要想它出生豆芽,當然是不可能的。
唯識家為什麼要這樣說?這是從他主張一切法由種子生的思想而來的。賴耶識中,無始以來,熏有無量無邊的種子,而這些種子在賴耶中,究竟那些先成熟而發生現行作用,這要看它遇不遇到外緣來決定的:一年碰不到外緣,就一年不能從種子生現行,一劫碰不到外緣,就一劫不能從種子生現行,在種子沒有生起現行前,其功能性總是存在那裏待緣而發的。
中觀家破斥說:若如你這樣講,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因凡一個理論的成立,而所舉出的原因,必須雙方共同承認才行,你現在所說的“彼”功“能”性,在我的立場看來,根本認為是“非有”的,我既不承認你所說的功能,你怎麼可以拿這作為理由?拿我不承認的為因,來成立你所要成立的理論,顯然足犯了能立不極成的過失。所以你唯識家說的識功能未熟而識不生的“此”理論“不成”。
申二 別破
酉一 約已未相待破
已生功能則非有 未生體中亦無能 非離能別有所別 或石女兒亦有彼
若想當生而說者 既無功能無當生 若互相依而成者 諸善士說即不成
龍樹在中觀論破外小,如以時間破時,有時用三時門破,有時用過未門破,現在這裏就是用過未相待門破。唯識家只承認現在有不承認過未有,是所謂二世無者,所以不用三世門破,而用已未門破。
中觀家對唯識家說:你說諸法從識功能生,而功能在賴耶識中,又是那麼無量無邊的多,我得要問你:你所說的功能,是已生的功能?還是未生的功能?且以眼識來說:若是“巳生”的“功能”,已生的功能是屬過去,前一念過去的功能,生後念現在的現行,可是問題就在這裏:前念過去已生的識是刹那滅的,後念現在是刹那生的,以過去滅為因,以現在生為果,在已滅現生中,顯然的含有因果關係,但如你唯識家所說滅成過去是就沒有的了,已生“則非有”,怎麼還能有種勢力生起現在果法?滅為中觀、唯識所共說的,但中觀說滅,只是現象的變化,並不是沒有,而唯識說滅,是即過去非有,非有的前後不能相續,怎麼能生見毛髮等相的心識?
唯識家反過來說:不錯的,已生的已經沒有,沒有確是不能生,現在我想了一想,其識功能是未生的,未生而生,這該沒有過失了。
中觀家破道:不行!同樣是不可生的,為什麼?因未來還未來,在“未生”的識“體中,亦”同樣是“無”功“能”的,功能尚且沒有,怎麼可以說是能生?如人有了兒子,方可說為此子之父,假定一個未結婚的人,根本沒有生過兒子,怎麼可以稱他為父?如是要識生起,方可說有生此識的功能,現在識體還未生起,怎麼會有生此識的功能?所以你說未生,同樣是沒有道理的。
再說種子與識的關係,並不是完全可以分開來的,因為所謂種子,只是以識為自性的功能性,並不是另外有它的實在自體,如果能別之識沒有了,所別種子同樣是不可得的,所以“非”是“離”開“能別”而“有”其“所別”的。假定認為離了能別而有獨立所別,“或”亦應許“石女兒亦有彼”功能性。這話怎講?在中觀家看:石女兒與離能別的所別,同樣都是畢竟無的,畢竟無的所別既能生識,畢竟無的石女兒亦應當能生兄子。所謂石女,是指無子而又不能為淫的女子說的。一個女子連生育的功能都沒有,忽然有人來說,我是石女的兒子,這豈不是笑話?石女沒有生育的功能,既為你所承認,則離能別而有所別,當然如同石女一樣的不能生,假定你認為離能別而有所別的能生,足即也就應當承認彼石女能生兄,此既不生,彼何能生?
唯識家聽了這個分析後,心裏想:過去的已經過去說它不生,是還有些道理;未來的還沒有來,說它不生,令人難以信受,因在我的心裏想,所謂生,不是現在就生,而是約它當來可以生說的。如現在一念從過去生,過去為因,現在為果,有著因果的聯繫性,同樣的理由,現在為因,未來為果,約其當生說,亦是有因果聯繫性的。
中觀家破說:“若”你“想”像為“當生而說”有功能的話,那我得告訴你:現在“既無功能”性的存在,請問以什麼說有當生?當生根本是不可能的,所以說“無當生”。假定現在已有種子存在,推論當來能生,還可說得過去,能生種子的是否存在,已經成為很大的問題,還談什麼所生不所生?
唯識家又說:我之說有能生的功能與所生識,其道理是這樣的:觀待能生的功能,說有所生的心識,觀待所生的心識,說有能生的功能,二者是互相觀待而成的,這有什麼不可?如觀待父親說有所生的兒子,觀待兒子說有能生的父親。
中觀家複說:“若”是“互相”相“依”觀待“而成者”,則正與我中觀的思想契合,可是這樣一來,你得承認諸法是無自性的,因為凡是相待而成的,一定都是非實有的,如長短相待,假有無實。中觀論講記說:“如長短相待,他的初章中假說:“無長可長,無短可短。無長可長,由短故長;無短可短,由長故短。由短故長,長不自長;由長故短,短不自短。不自長故非長,不自短故非短,非長非短,假說長短”。這意思是:從長短的相待相成中,理解無長短的自性(也叫做中)。唯其沒有長短自性,所以是假名的長短(也叫做假)”。‘他從緣起理解到無自性,在無自性上成立相待假’。可見觀待成立的,絕對沒有實在自性可得。
中觀家更說:相依相待而成,你如承認假有,是即失去你們木有主張,因你原來主張,識中所有種子,是一一差別的,諸法都從自生,現在忽說相待無實,豈不違反一向所說?於是問題發生在此:如一向以來所說諸法各有自相可以成立,則你現在所說諸法互相依待而有就不得成;若你現在所說諸法互相依待而有可以成立,則你唯識學派過去所有唯識學者所說皆不得成,所以說“諸善士說即不成”。
酉二 約自他識異破
戌一 顯自他差別
若減功能成熟生 從他功能亦生他 諸有相續互異故 一切應從一切生
上以過未相待破,此以自他識異破。
唯識家說:種現熏生,這是我們的中心思想,我們任何一個心識活動,當其一刹那滅後,必然熏有功能在賴耶識中。且以眼識說,不論它見青黃赤白等的顯色,抑或是見長短方圓等的形色,待其前念眼識滅了,即在眼識滅的一刹那中,熏其種子在八識田中,這個種子未遇緣時,當然不會生起現行,一旦遇到外緣成熟,就再度生起後念識。這樣說來,前念眼識能生後念眼識,該是沒有問題的了。
中觀家破說:“若”如你說前念眼識“滅”時所熏成的“功能”,到了因緣“成熟”的時候,就可“生”起後念眼識,在你以為沒有問題,在我認為仍然犯有“從他功能亦生他”的他生過失。為什麼?因你說的前後念,各別有其自性的,前念不是後念,後念不是前念,如前念見花的眼識,不是後念生起的眼識,後念生起的眼識,不是前念見花的眼識,前者有前者的獨立自性,後者有後者的獨立自性,如是,前念眼識滅了,怎能生起後念眼識?假定前念眼識滅的功能他,能生後念眼識現行的他,則此眼識滅的功能,亦應能生後念耳識現行的他,乃至能生後念意識現行的他。果真如此,以人來說:吉祥生命體上的心識滅了,應生黑耳生命體上的心識,黑耳生命體上的心識滅了,應生吉祥生命體上的心識,你承認不承認呢?事實上是不可能的,我相信你不會承認自他識的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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