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說百法明門論宗旨
作者:單培根
現在學習百法明門論的人多了,因為在佛教教學上取之作為一本法相入門之書。欲明法相,先知百法。能知百法,初入法相之門。此書名百法明門論,書內列舉百法,全書共五百四十二字,舉百法之名已達四百四十字,占全書五分之四。百法明門論被作為一本明百法的入門用了。
百法明門論主要是講百法嗎?此書於百法僅列舉其名,無一句解釋,怎麼可以作為一本說明百法的書?五蘊論分析五蘊為百法,逐一加以解釋,故欲明百法,不如取用五蘊論。今此百法明門論,既以論為名,論者論議,而於百法僅列其名,無一句論議。尋此書中論議之句,惟五句二十五字,即“一切最勝故,與此相應故,二所現影故,三位差別故,四所顯示故。”此五句的意義是說:一切法中八識心法為最勝,五十一心所法是與心法相應而起,十一色法是心與心所二位法之所現影,二十四心不相應行法是前三位有為法之分位差別,六無為法是四位元無為法所顯示。不是解釋百法之各各如何如何,而是說明百法之中識為最勝,一切諸法不離於識。不離於識即是唯識義。
要明瞭一本書的宗旨,應當總觀全文,不可就一部份為說。此論首標舉說:“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以下分一切法”和“無我”兩部份而說。前部份說一切法,分一切法為五位,明五位義是一切最勝故等,列舉五位中所有名數。後部份說無我,言有二無我。總觀此論文句意義之組織,可知此是一本解釋一切法無我之書,其意在說明佛教之中心思想無我義。一切法無我是佛法三法印之一,是三法印之中關鍵。聲聞乘說三法印,今大乘亦說一切法無我,是否有不同的意義呢?世親菩薩造此論,就是解決這個問題。
一切法不外於所知,因為非所知的非所知,怎知其有呢?知其有即是所知。所知不離於能知。無論主觀的,客觀的,總不出於我和我所的關係。世親總攝一切法為百法,又歸納為五種類。在五種的關係中從義理上總結出一切最勝的是識,一切法不離於識,一切法唯識。
原來分析為五蘊,說五蘊外無我,五蘊中無我,五蘊亦非我,故五蘊無我。今分析一切法總攝於識,識有八。其中對境認識而思維的是眼耳鼻舌身意六識。認識自我的是末那識,這是錯誤的識。還有第八識阿賴耶識,作為根本識。不要錯認這阿賴耶識是我。阿賴耶識一名阿陀那識,經說:“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一切法以識為最勝,不離於識,而識非是我。因為我是一是常,而阿賴耶識則是如瀑流之非斷非常。
大乘之說無我,較聲聞乘各部派所說,無我,更進一層,更深刻,更徹底。聲聞乘各部派之說無我,僅是輪回六趣的主體是無實,此為數取趣無我。舍一身,取一身,數數取趣,而無作為主宰的實體可得,無數取趣之自性。今大乘中,則不僅數取趣無自性,為無我,一切法亦都無自性,一切法亦同樣是我。《金剛般若經》說:“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此法無我,是大乘義。世親以唯識義說明一切法無我。
此論是明大乘一切法無我義,無我是佛法之中心關鍵,今用百法以明,使入無我之門,故名百法明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