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線上廣告 依可見度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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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編譯賴美君/綜合外電
Google公司12日宣布,未來只有被看過的廣告才向客戶收費,成為第一家採取這種新收費方法的主要線上廣告商,旗下200多萬個刊登顯示廣告的網站將受影響,堪稱重大變革。
Google顯示廣告產品部副總裁莫罕說:「假如你是廣告主,沒人看到你的廣告,其他都不必說了。假如你是行銷人員,沒人看到廣告你何必付錢?」
沒有人看廣告已逐漸成為規模1,170億美元線上廣告業的大問題。行銷人員付費刊登的線上廣告估計有近半數沒有人瀏覽,原因是出現的位置不佳,大多數都得把網頁捲到底才能看到。
Google採用剛起跑的市場標準,追蹤線上廣告是否被見到,只有顯示廣告的50%以上在螢幕可被見到超過1秒,才算「可見」。Google的技術不僅能判斷廣告是否可見,還能判斷有哪些部分被看到。
不過,Google無法得知網友是否真的看了廣告,或在觀看網頁其他部分。
莫罕說,雖然線上廣告呈爆炸性成長,仍只占整體行銷支出的五分之一。協助行銷人員評估廣告效益,有助吸引更多廣告支出。依「可見度」收費是Google品牌廣告部門未來數月重大宣布的第一項。
【2013/12/14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