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習止觀坐禪法要 分類:身心整合
禪定

修習止觀坐禪法要
淨界法師

 

‧  “小”止觀 ---- 文簡義該,名之為小。

 

‧ 研究“修習止觀坐禪法要”之目的:(折服現行煩惱)

 

佛者,覺也,引導我們覺悟宇宙人生之真實相。初學佛者,應覺“苦”的相貌。“苦”為四聖諦之第一諦,亦為修學佛法之匯歸處。若無法生起對“苦”的覺悟,則無法匯歸所修學之聖道。

 

‧ 苦的相貌:(佛雲:諸行無常 諸法無我 涅盤寂靜)

 

苦的相貌應由“諸行無常”、“諸法無我”來理解。亦即是觀察“現前”之身心。三惡道之苦尚未出現,眾生無法觀察三惡道之苦,故佛陀要眾生瞭解苦的相貌,是由觀察“現前”之身心而來。

 

諸行無常 ---- 現前之身心刹那刹那地幻滅。

 

諸法無我 ---- 在此生滅變異的擾動相中,我們完全無法主宰(無主宰性)。

 

‧ 眾生之身心猶如失去舵手的船,隨著波動的流水,向石頭(老、病、死)駛去。可見眾生之身心分分秒秒,不斷地趨向老、病、死。此即為佛陀要眾生瞭解的“苦的相貌”。

 

‧ 三界眾生之身心,分分秒秒,皆處於苦諦之中,不斷地被無常大火燃燒。故《法華經》雲:「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眾苦充滿,甚可怖畏」。

 

‧ 此種無常、無我的相貌,實為我們念念無明妄想所顯現,此無明妄想刹那刹那不斷相續,生死果報亦刹那刹那不斷相續,此生故彼生,此有故彼有。因此欲息滅此苦惱之果報,必須先息滅無明煩惱。而息滅無明煩惱即必須由“止”、“觀”下手。由此可知修習止觀的目的是為折服我們的現行煩惱,若能息滅煩惱,則業力亦可息滅,果報亦隨之息滅。

 

‧ 此課程理論少,主要闡述修習止觀之次第,每一次第皆匯歸於現前煩惱。

 

 

 

◎  將述此義,大科分四:

 

 

 

甲一、解釋標題

 

甲二、作者略史

 

甲三、隨文釋義

 

甲四、結示勸修                         今初

 

甲一、解釋標題

 

乙一、總釋標題

 

            止觀

 

 修習                法要

 

            坐禪 

 

 

 

‧ 天臺宗將標題分為人、法、喻三類:

 

人:能修習受持之人,分為因人、果人。

 

       因人:因地修習之人,在因地之中修習法門,尚未完滿,故稱因人,例如“菩薩”即為因人----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果人:所修的法門已完滿,故稱果人,例如如來、佛 ----《 大方廣華嚴經》。

 

  法:宇宙之軌范,智者大師將法分為教法、行法、理法。

 

  喻:譬喻;例如《大乘妙法蓮華經》以“蓮華” 譬喻此大乘妙法,以淺顯之譬喻,使令我們瞭解深妙之理。

 

‧ 由人、法、喻三類標題,開出七種立題之法1.單人2.單法3.單喻4.人法5.人喻6.法喻7.人法喻。

 

‧ “修習止觀坐禪法要”為單法立題,其中包括“修習止觀”及“修習坐禪”二法。修習止觀為教法;修習坐禪為行法,即下手處。

 

‧ “修”:蕅益大師雲:「磨練身心、對治習氣名之為修」。亦是說以止觀磨練我們的身心,進而消滅我們的習氣。故“修”,即修正習氣。

 

‧ “習”:數數地熏習,一次又一次地熏習,非一次即成,必須不停地串習,由淺入深,由生轉熟。

 

‧ “禪”:禪那,靜慮。靜(止)慮(觀),即為止觀。

 

‧ “坐”:止觀為心地法門,通於行、住、坐、臥四種威儀,但就初學而言,以坐姿最易相應。身體的擾動(行),易產生掉舉,臥姿易昏沉,障礙止觀,而坐姿既不過於擾動,又不如臥姿昏沉,故為最中道之威儀,亦為修習之下手處。

 

 

 

乙二、別釋止觀

 

 

 

丙一、止觀功德

 

 

 

一、【解深密經】雲:「慈氏,若諸聲聞、若諸菩薩、若諸如來,所有世間及出世間一切善法,應知皆是此奢摩他、毗缽舍那所得之果。」

 

‧ 慈氏:即彌勒菩薩。

 

‧ 若諸聲聞、若諸菩薩僧寶。

 

‧ 如來:佛寶。

 

‧ 聖人(佛、聲聞、菩薩)之內心可結集無量無邊之功德法財,故稱之為“寶”。此寶可分成二類:1.所有世間善法 2.出世間善法。

 

‧ 世間善法:即有為法,聖人自受用之身心輕安寂靜樂。聖人他受用(眼、耳、鼻、舌、身、意)之堪能性非常強,可隨時隨處顯出不可思議之神通變化。例如聖人見眾生若應以地獄得度,則現地獄之相狀使之得度;若見眾生應以極樂世界得度,則現極樂世界之依正莊嚴使之得度。

 

‧ 出世間善法:即涅盤。聖人雖能神通變化,但心不浮動,知一切皆為畢竟空,無我、無我所,安住於畢竟空法性之中。

 

‧ 眾生之眼、耳、鼻、舌、身、意猶如爛瘡,常流膿血,不動則已,一動則煩惱惡業現起;而聖人之眼、耳、鼻、舌、身、意,動則功德流露。為何有此差別?由於聖人之內心皆是禪定、智慧(皆是此奢摩他、毗缽舍那所得之果);而眾生之內心皆是顛倒、散亂,故有此差別。

 

‧ 《法華經》:佛雲「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諸佛方便說」。並描述自心狀態「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佛雖為他人開出五乘法,但自受用大乘法門,念念安住於大般涅盤,隨順常樂我淨之功德,由於定慧,而生種種三昧,並以慈心三昧、首楞嚴三昧、海印三昧……等等之神通變化度化眾生。

 

‧ 由此可知聖人之所以能生世間、出世間善法,皆是因地修行奢摩他、毗缽舍那(止觀)而來。

 

 

 

二、【佛遺教經】雲:「如等比丘,若攝心者,心則在定,心在定故,能知世間生滅法相,是故汝等常當精勤修習諸定。若得定者,心則不散。譬如惜水之家,善治堤塘。行者亦爾,為智慧水故,善修禪定,令不漏失,是名為定。」

 

‧ 佛陀要比丘,二六時中,閑寂靜處,息諸緣務,經常攝心,念所

 

受法,如此心才能安定,心寂靜安定後,才能深入觀察(知)世間生滅法相(諸行無常、諸法無我之真理)。亦是說必須依止“定”的因緣,才能生智慧,才能見諸行無常、諸法無我之生滅法相。因此,佛陀勸勉我們,應當經常專一相續,精勤修習諸定。

 

‧為何“定”能生“智慧”?若心有定力之攝持,則不會散動,增長寂靜明瞭之心。若心散亂,則易忘失,內心模糊不清,不易起觀,所緣境不易現前。

 

‧ 水能洗除污垢,欲保存清水,必須造圍牆(堤塘),使水不流失。修行人,欲累積智慧水,則必須造禪定的堤塘,才能使智慧水不流失。

 

 

 

三、【大寶積經】雲:「滿設恒沙界,珍寶供養佛,不如一日中,出家修寂靜。」

 

‧ 此處佛陀將有為的功德(滿設恒沙界,珍寶供養佛)與無為的功德(出家修寂靜)做比較。若以恒沙數的三千大千世界之珍寶供養佛,其功德比不上一日出家修寂靜的功德。

 

‧ 世間樂可分三種:

 

1.             五欲樂 ---- 此樂夾雜許多的過患,受用五欲樂之同時,內心亦會升起無數的煩惱罪業,無法控制。「譬如美食,夾雜毒藥,初雖美味,終成大患」。五欲樂猶如夾雜毒素的甜美食物,若每日食用,則累積毒素,終有一日暴發病患。世間的五欲樂(財、色、名、食、睡……),雖是由過去的有漏善業所招感,受用五欲樂之同時,亦創造末來之苦因。故佛陀要我們訶責、遠離五欲。

 

2.                 三昧樂 ---- 為較清淨之身心安樂,雖有安樂,心仍保持在寂靜住。例如四禪八定之三昧樂,有喜、有樂、有舍受,但都不離心一境性,永遠保持在寂靜明瞭的狀態。

 

3.         涅槃樂 ---- 為最高層次的樂。

 

‧ 修習止觀即是要達到三昧樂、涅槃樂。

 

‧ 若出家後,放下外在塵勞,每日有一定課,對止觀保持歡喜心,閑寂靜處,息諸緣務,即使未得禪定,也未進入聖道,但所栽培的善根不可思議,「滿設恒沙界,珍寶供養佛,不如一日中,出家修寂靜」,珍寶供養佛無法成就解脫,但修習止觀,念念之中生起解脫分,趨向聖道。可見修習止觀之重要。

 

 

 

丙二、止觀體性

 

        

 

         「以善緣心,心一境性,諸三摩地,悉皆攝為奢摩他品。」            

 

                              --------【菩提道次第略論】--------

 

 

 

  「止」 「獨處空閒,作憶思惟。複即於此能思惟心,內心相續作意思惟;如是正行多安住故,起身輕安及心輕安,是名奢摩他。」                  --------【解深密經】-------

 

 

 

 

 

         「又凡揀擇如所有性,盡所有性,諸善妙慧,悉皆攝為

 

           毗缽舍那品。」    -------【菩提道次第略論】-------

 

 

 

 「觀」 「彼由獲得身心輕安為所依故,即於如所善思惟法內,                

 

      三摩地所行影像、觀察、勝解、舍離心相。即於如是三摩

 

      地影像所知義中,能正思擇,最極思擇、周偏尋思、周偏   

 

      伺察,若忍若樂若慧若見若觀,是名毗缽舍那。」

 

--------解深密經】--------

 

 

 

‧ 必須瞭解“止”及“觀”的相貌,才能止、觀等持,不偏向止,也不偏向觀。

 

《止的體性》:

 

菩提道次第略論】

 

‧ 止的相貌:因地 ---- 必須「以善緣心,心一境性,諸三摩地,悉皆攝為奢摩他品」。

 

‧ 以善緣心 ---- 無貪、瞋、癡。若內心專注於貪、瞋、癡,例如一心想偷他人的財物,則雖內心專注,但非善緣心,則不能稱之為“止”。

 

‧ 心一境性 ---- 先選一所緣境,並專一相續地安住於此所緣境,

 

‧ 諸三摩地 ---- 三摩地,等持,平等不掉舉亦不昏沉,平等持心,於一境轉。

 

‧ 智者大師指出,所緣境不要選在眉間、頭頂等高處,否則氣血易往頭部沖,而造成頭痛,念佛時若太注意耳朵,亦容易頭痛。故所緣境應儘量往下降,例如肚臍或依止大地。

 

【 解深密經】

 

‧ 修止的環境 ----「獨處空閒」,此為適合修禪定之環境。獨處即一人獨處,若無法獨處,則須與同修止觀的人同住。“空閒”即無太多的瑣事,否則耗損精神、體力,坐禪時易昏沉、掉舉。

 

‧ 修止的方法 ---- 「作意思惟。複即於此能思惟心,內心相續作意思惟;如是正行多安住故」。

 

‧ 思惟 ---- 即善取所緣境的相貌。若修數息觀,則以出息、入息為所觀境,於心中分明顯現“息”(所緣境)的相貌。若修念佛,則一句彌陀念誦聽,念從心起,聲從口出,音從耳入,於此一念心思惟阿彌陀佛的身相。

 

‧ 作意 ---- 欲取所緣境的相貌,則必須作意,所緣境的相貌不會自然生起,必須作意。百法將“作意”解釋為二意:

 

1.     警覺 ---- 「警覺應起心種」提醒自己,例如告訴自己“我現在要修止觀”。

 

2.     引導 ---- 「引心令趨至境」引導此一念心趨向所緣境。

 

‧ 取到所緣境的相貌後,相續不斷地作意思惟此所緣境的相貌,不間斷地取此所緣境(相續作意思惟)。

 

‧ 禪定並不是三二天,或是打個佛七就能得到,必須長時間不斷地串習(如是正行多安住故),因此蕅益大師雲:「滴水長流則能穿石」,水滴雖小,但長久不斷(“勤”每日有一定課,相續不斷)滴在同一個地方(“專”所緣境根本法寶不變),則日久必能穿石。

 

‧ 若能如是的修行,則能起身輕安及心輕安,此即是名奢摩他。

 

‧ 天臺智者大師將所緣境的相貌分為三類:

 

1.     眾生法界 ---- 一般小乘教法,其所緣境多屬眾生法界之五蘊,例如觀察身、觀察息、觀察受蘊、觀察其明瞭心、觀察法……..等等以凡夫之有漏五蘊為所緣境,為可思議境。

 

2.     佛法界 ----為不思議境,密宗、淨土宗之所緣境多屬佛法界,例如觀察佛之正報莊嚴、觀察佛之依報莊嚴、觀察佛之名號功德……..等等,可與他力感應道交,產生皈依的心。

 

3.     心法 ---- 天臺宗、唯識的所緣境多屬心法。

 

  《觀的體性》

 

菩提道次第略論】

 

‧ “止”為無分別住,無法分別所取所緣境之善惡,而“觀”則需經過名言學習,揀別選擇二空真如之理(如所有性)。

 

‧ 如所有性 ---- 為一切法的真諦理。如者,不變也,即二空真如,不會隨因緣改變,不論造惡業、善業,空性一切法如,不會改變。雖然造惡業,內心會產生惡的功能,使令我們得不可樂果報;造善業,內心會產生善的功能,使令我們得可樂果報,但就空性而言,仍舊不變(如),不會隨因緣改變。

 

‧ 盡所有性 ---- 為世俗諦理,即十法界的差別相。

 

‧ 觀察揀擇如所有性(真諦理),盡所有性(世俗諦理),皆屬諸善妙慧,悉皆攝為毗缽舍那品。

 

【 解深密經】

 

‧ 觀的依止 ---- 觀的生起必須依止身心輕安。觀必須以止做基礎,有止之後內心處於明瞭寂靜之狀態,才能觀察揀擇如所有性,盡所有性,才能生起身心輕安。

 

‧ 觀的方法 ---- 身心處於明瞭寂靜之狀態後,就著曾經學習過的法意,觀察此法,並於三摩地中表現出此法意(所行影像)。

 

‧ 所行影像 ---- 行,造作。即在三摩地中,來回觀察此影像。

 

‧ 我們的身心不斷地變異,虛偽無主,此無常、無我為諸法之真理、諸法之真實相,為本質境。欲以無明顛倒的心觀察無常、無我之真理,則必須從依止佛陀的聖教名言開始,例如「世間無常,國土為脆,四大苦空,五蘊無我,生滅變異,虛偽無主,心之罪淵,行為罪藪,如是觀察,建立生死」,由語言文字中,體會身心之無常、苦、空、無我。此觀察屬影像,與本質仍有距離,但不離本質。

 

‧ 本質的影像顯現後,以此明瞭寂靜之心,依止此名言不斷觀察,因而得到深刻的理解(勝解),此時再將之前所觀的影像舍離,再一次的觀察、勝解、舍離心相……觀察、勝解、舍離心相…….

 

‧ 例如欲觀察苦諦,厭離娑婆,皈依彌陀。此時從觀察無常、苦、空、無我下手,瞭解每一刹那的身心都不斷地變異(“無常”),不斷地趨向老、病、死,由此可知無常逼惱即是“苦”,苦即是空,空即無我,無法主宰。此即苦的相貌(影像),由於觀察苦的相貌而產生勝解,依此勝解而產生對三界的厭離心,對苦諦產生更深一層的體會,此後再舍離心相,回到無分別住。

 

‧ 例如畫一幅風景畫,第一次畫,似像非像,捨棄之後(舍離心相),再重新觀察、作畫(勝解)、捨棄(舍離心相)………如此不斷重複,每一次畫都比前一次進步,終有一天能畫得和真實的風景一樣。同理可知,若能一次又一次重複觀察苦諦、勝解、舍離心相,則能一次比一次契入。此即為修觀的方法。

 

‧ 修觀的種類 ----1. 正思擇,2. 最極思擇,3. 周偏尋思, 4.周偏伺察。

 

‧ 正思擇 ---- 觀一切法空之智慧。

 

‧ 最極思擇 ---- 假觀,分別十法界的因果。

 

‧ 周偏尋思 ---- 覺照觀察,“尋思”為較粗之觀察。

 

‧ 周偏伺察 ---- 覺照觀察,“伺察”為較細之觀察。

 

‧ 修觀的功德 ---- 1.若忍2.若樂3.若慧4.若見5.若觀。

 

‧ 若忍 ---- 透過修觀,觀察法意,則可加強信心,對佛所宣說之真理,多一分的隨順忍可。

 

‧ 若樂 ---- 觀察真理,瞭解真理即為功德相狀,法即是寶,因此內心法喜。

 

‧ 若慧 ---- 抉擇,即為觀的自體,為一總相,可細分為“見”“觀”二種慧。

 

‧ 若見 ---- 對境界產生了別的作用(量),此了別的作用有時正確,有時錯誤,而分為現量、比量、非量。“見”則屬現量,內心的智慧見到真理,此為聖人親證無謬之境界。

 

‧ 若觀 ---- 藉相推踱,以佛陀的名言推踱,屬比量,為凡夫之境界。

 

‧ 止觀即「由“念”住心由“慧”觀察」。故修習止觀不離“念”及“慧”二心所。有時修念(止),有時修慧(觀),二者相互調適。

 

 

 

丙三 止觀差別

 

 

 

一、        小止觀 ---- 即今【修習止觀坐禪法要】,亦名【童蒙止觀】。

 

二、        漸次止觀 ---- 明止觀淺深次第功夫,即【釋禪波羅蜜】。

 

三、        圓頓止觀 ---- 明天台「圓頓妙觀」,【摩訶止觀】。

 

四、        不定止觀 ---- 明止觀淺深不定,能大能小,即【六妙門】。

 

‧ 小止觀 ----即修習止觀坐禪法要所修習之止觀,因文字簡要,故名為小,又稱為童蒙止觀,為修習止觀之基礎課程,務實地引導修習止觀的下手處,道次第明確,為調伏煩惱之必修課。小止觀亦為其他三種止觀的基礎。

 

‧ 漸次止觀 ---- 說明止觀由淺入深之次第,即【釋禪波羅蜜】。其中解釋四禪八定(釋禪),說明每一種定之內涵,由淺入深。亦解釋到彼岸之智慧(波羅蜜)。【釋禪波羅蜜】之內容主要有二:1.發菩提心之相貌,2.修習止觀之方法。其中修習止觀之方法與小止觀所述修習止觀之法極為相似,但其內容較小止觀深廣、詳細。

 

‧ 圓頓止觀 ---- 說明天臺「圓頓妙觀」,【摩訶止觀】。一心三觀,即空、即假、即中,為不思議之圓頓妙觀。

 

‧ 不定止觀 ---- 說明止觀淺深不定,依修持之人不同而有所不同,能大能小,能淺能深,即【六妙門】。

 

‧ 六妙門 ---- 六種使令我們趨向涅盤之微妙法門。(【法界次第初門】----- 智者大師)

 

1.     數 ---- 攝心在息,從一到十。即以“息”攝心,數出息或數入息,從一數到十。

 

2.     隨 ---- 系心依息,知出知入。較“數”微細,此時不再數息,只注意當下的“息”,知出知入,不再計數。

 

3.     止 ---- 息止靜慮,名之為止。此時內心明靜不動。

 

4.     觀 ---- 分別推析,名之為觀。起觀分別此“息”是無常、無我…..。

 

5.     還 ---- 轉心還照,名之為還。回轉返照這念能分別的“心”亦是無常、無我、覓之了不可得…..。

 

6.     靜 ---- 心無所依,妄波不起。內心雖無依止處,無我、無我所,妄波不起,但仍了了分明。

 

‧ 數、隨、止屬定 。觀、還、靜則屬觀。此六妙門皆以“息”為所緣。不屬次第止觀,亦不屬圓頓止觀,隨修持人之智慧不同而有所不同。

 

 

【1】

 

 

‧ 修止 ---- 以善緣心,心一境性。最初要揀擇一根本所緣,例如以佛號為所緣,此後,專一相續安住在此佛號上,此即為“止”。修習止,可使散亂浮動之心,達到明靜不動。此時,內心之煩惱罪業,被禪定的力量暫時壓住,但尚未消滅,如石壓草,尚未除根,故應接著修觀。

 

‧ 修觀 ---- 揀擇如所有性,盡所有性。根據聖教量,觀察諸法之 真諦理及俗諦理。本課程主要之修觀為“四念處”。

 

 

 

修習止觀坐禪法要補充講表

 

 

 

壹、附表一 ---- 四念處

 

‧ 四 ---- 法門之數量;有四個法門。

 

‧ 念 ---- 能觀的智慧。

 

‧ 處 ---- 所觀的境界。

 

‧ 四念處 ---- 以四種能觀的智慧(不淨、苦、無常、無我),觀察四個處所(身、受、心、法)。

 

‧ 四念處可破除五蘊身心的四種顛倒(常、樂、我、淨),由於此四種顛倒,使我們產生無數的煩惱罪業,令我們無法解脫。由於內心攀緣依止身、受、心、法,而生常、樂、我、淨四種顛倒。故欲破除此四種顛倒,必須依止身、受、心、法來破除,故名四念處。

 

 

 

貳、觀身不淨

 

恩愛情迷,四大緣生,妄有身。

 

膿血交相潤,臭穢常無淨;

 

饒你會莊矜,畫囊盛糞;

 

一旦神離,不復堪親近。

 

切莫把未爛骷髏認作真。

 

【觀身不淨】

 

‧ 能觀:不淨的智慧。

 

‧ 所觀:色身。

 

‧ “觀身不淨”為一色法。

 

‧ 色身為果報中之正報,凡夫愛著世間的果報,其中以愛著色身為第一。故應先破除愛著色身之顛倒。凡夫以美食滋養自已的色身,以美好的衣服莊嚴色身,皆屬於對自己色身的執著,即為“身見”。若愛著他人的色身,即為“欲心”。“身見”及“欲心”皆由色身而起,故應觀察色身不淨的真相(觀身不淨)。

 

‧ 恩愛情迷,四大緣生,妄有身:說明色身的緣起(種子不淨),臨命終時會先進入夢覺的狀態,此時前六識皆不活動,之後則進入中陰身,此時八識俱全(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能夠了別六塵境界,中陰身依止過去業力,而發現父母交媾,循業發現,由於業力的推動,則動一念恩愛情迷,此時阿賴耶識與父精母血之色法四大和合(即投胎)而入母胎。由此可知,煩惱業力(恩愛情迷)為因,父精母血之四大為緣,由此因緣而構成虛妄的色身(妄有身),此色身無自主性,由煩惱業力而生,自己無法作主,無真實性,故稱“妄有身”。此處蕅益大師亦作「種子不淨」之暗示,煩惱業力(恩愛情迷)、父精母血皆不淨,因此色身為不淨之結合,故「種子不淨」。

 

‧ 膿血交相潤,臭穢常無淨:外相不淨;色身有時會長膿瘡,傷口則膿血交雜。而色身的九孔常排出屎尿等臭穢不淨之物,故色身的外相不淨。

 

‧ 饒你會莊矜,畫囊盛糞:內相不淨;眾生妝扮自己的色身,事實上,色身就如畫了眼耳鼻口的皮囊(畫囊),囊內裝滿了膿血屎尿,故色身的內相不淨。

 

‧ 一旦神離,不復堪親近:死後不淨;第八識離開後,色身即會腐敗青黑、膨脹、破裂、流出臭穢膿、腐爛………最後剩一堆白骨,故色身的死後不淨。

 

‧ 切莫把未爛骷髏認作真:結勸;色身只不過是一堆未爛的白骨,切莫愛著此未爛骷髏(色身)。

 

‧ 念佛感應錄:有一念佛人,臨終時說一偈頌:

 

八十年來,拖著皮袋;

 

如今放下,何等自在。

 

‧ 有一老菩薩,一生念佛,晚年時得知自己患肝癌,三日無法入眠,由此可知,凡夫害怕失去色身,故平時必須調伏對色身的愛著,否則臨命終時不容易捨棄色身。

 

‧ 《瑜伽師地論》:凡夫認為這念心即是我,為常一不變的主宰者,而色身即是我所依止的房子,依止此房子(色身)受用一切的境界,房子一但破壞,我即會痛苦,由此可知,凡夫對色身之執著。

 

 

 

參、        觀受是苦

 

妄想驅馳,吸攬前塵作所依。

 

業感原無意,苦樂隨因異;

 

苦果實堪悲,酸辛難比;

 

世樂雖榮,享盡愁還至。

 

切莫把五欲塵勞枉自迷。

 

【觀受是苦】

 

‧ “觀受是苦”為一心法。

 

‧ 受:納;心與六塵接觸而產生受,此受虛幻無自性,可分為苦受、樂受、舍受(不苦不樂受);“觀受是苦”即是要觀察這些“受”皆是苦惱。

 

‧ 觀身不淨、觀受是苦,主要對治凡夫的愛煩惱;觀心無常、觀法無我,主要對治凡夫的見煩惱。

 

‧ 凡夫的愛煩惱,可分愛著“色身”及愛著“受”二種,例如品嘗美食,此時第六意識產生樂受,因此而愛著此樂受,並希望此樂受經常出現,而渴望此美食再出現,其實並不是愛著此美食,而是愛著此樂受,若是愛著美食,則不斷地食用此美食,應愈吃愈樂,不會厭膩,事實不然,多吃必膩,可知愛著的是心與境和合所生的樂受,而不是愛著此美食。

 

‧ 觀受是苦,即是瞭解一切受皆是苦惱,破除對受的執著。

 

‧ 妄想驅馳,吸攬前塵作所依:根的緣起;受必須依止根(感官的功能)而生。“根”是由妄想攀緣之心,向外賓士流動而生,並抓住此六塵境界不放(吸攬前塵),因此成就了六根(所依),亦說明六根為妄想(心法)及前塵(色法)的和合,故由此可知受無自性,為妄想驅馳,吸攬前塵所生。

 

‧ 所依:唯識學將六根名為所依,即為六識所依止,六識必須依止六根才能有了別的作用。

 

‧ 業感原無意,苦樂隨因異:說明行苦的相狀;因緣果報亦無自性,刹那刹那地隨眾生因地的善惡業力,而生苦樂果報。此種變化擾動,即是苦。

 

‧ 苦果實堪悲,酸辛難比:說明苦苦的相狀;由於身心的變化,而生種種痛苦的感受。例如身體衰老、生病、面對死亡、怨憎會(與怨家相會)、求不得、五蘊熾盛…..等等的苦,以及三惡道的苦,辛酸難比。

 

‧ 世樂雖榮,享盡愁還至:說明壞苦的相狀;受過去善業的招感,世間亦有種種的快樂,例如美好的眷屬、各式各樣的財寶、身體健康、長相端正莊嚴…..等等,使令我們感到一時的快樂、榮耀,但此快樂、榮耀無法久住,當此善業力享盡,苦惱的感受即會生起。故善導大師雲:「假饒金玉滿堂,難免衰殘老病,任汝千般快樂,無常終是到來。」世間的快樂,皆是由業力而產生,當業力結束,快樂便消失,壞苦到來,其苦的勢力比苦苦還大,更不易消受。

 

‧ 切莫把五欲塵勞枉自迷:結勸,不應被五欲塵勞所迷惑。佛法要眾生放棄五欲樂,其積極目的是要我們追求三昧樂(明靜不動內心之輕安樂)及涅槃樂(斷煩惱聖人內心殊勝之寂靜樂)。

 

‧ 五欲樂有諸多的過患,可分二方面來觀察:

 

1.     就當下:「譬如刀上蜂蜜,不足一餐之美,而有割舌之患。」說明追五欲樂之當下,即有痛苦的感受。五欲樂雖甜美,但追求五欲樂必須付出很大的代價,如刀上蜂蜜,舔愈深則割愈深。世人為追求男女欲、名、利,甘願做牛做馬以換取樂受,而不知世上除五欲樂外,尚有其他殊勝之樂。

 

2.     就來生:「譬如美食,夾雜毒藥,初雖美味,終成大患。」說明樂受為善業所感之可樂果報,但此樂受卻夾雜毒藥,享受樂受之同時,也享受毒藥,多次累積,便受毒害。雖然因過去的善業力,而享受五欲樂,但享受之同時,會產生貪、瞋煩惱(毒藥),多次享受五欲樂,貪、瞋煩惱便不斷地串習,終將墮落,導至大患,產生下一期不可樂果報。

 

‧ 故佛陀要我們訶責五欲樂,追求三昧樂及涅槃樂。四禪中的初禪----離生喜樂地,“生”即是世間的五欲。修禪定之人,調伏世間五欲後,而產生喜樂輕安的三昧樂即為初禪。此時,會覺觀到所有的欲妄皆為負擔,調伏五欲後,身心輕安,內心寂靜,心一境性。故煩惱調伏一分,內心就多一分解脫、輕安。雖然捨棄五欲樂,但得到輕安樂,故蕅益大師勸勉我們「切莫把五欲塵勞枉自迷」。

 

 

 

肆、        觀心無常

 

  迷卻真常,緣氣紛紜集一腔。

 

離彼前塵相,分別成何狀;

 

饒你會思量,終歸罔象;

 

過未無蹤,現在原長往。

 

切莫把流注心機作主張。

 

【觀心無常】

 

‧ “觀心無常”對治“見”煩惱。

 

‧ 所觀:可明瞭分別之心,即第六意識。

 

‧ 觀察此明瞭分別之心,刹那刹那地改變,即無常。

 

‧ 迷卻真常,緣氣紛紜集一腔:明瞭分別心之緣起;迷失了真常之佛性,即《大乘起性論蘊》所雲:「真如不守自性,一念不覺」。因此妄動攀緣,此妄動一次又一次地擾動(紛紜),因而形成妄想分別心。

 

‧ 妄想是由一次又一次的妄動(等流習性)所生,故妄想亦無自性。

 

‧ 離彼前塵相,分別成何狀:空間無常的相狀(能分別之心無常);若將所攀緣的六塵除去,此能分別之心則不可得。例如以分別之心觀察我們的眷屬親人,而生起“愛心所”;若以分別之心觀察我們的怨家,則生起“瞋恨心所”;若將所觀的眷屬親人及怨家除去,則“愛心所”及“瞋恨心所皆不可得,可見此能分別之心,由因緣而生,離塵無體,無自性可得。

 

‧ 饒你會思量,終歸罔象:空間無常的相狀(能分別之境無常);能分別之心,觀察所得之境界,皆虛妄不實。例如每人對榴連認識皆不同,有人以最好的名言稱讚,亦有人以最壞的名言排斥,但此二種名言,皆不是真實的榴連。由此可知,當外境(榴連)進入內心,經分別之心觀察後,所感受的境界,已和真實境界有出入。故蕅益大師雲:「饒你會思量,終歸罔象」。

 

‧ 過未無蹤,現在原長往:說明時間無常的相狀;過去心不可得,前一秒鐘所起的念頭,這一秒鐘已無法找;末來心不可得,下一秒鐘將起何念頭,這一秒鐘已無法得知;現在心不可得,這一秒鐘的心,刹那刹那地生滅,無法安住,亦了不可得。

 

‧ 切莫把流注心機作主張:現前這一念明瞭的心性,必須假借因緣而生,無法離開因緣。故蕅益大師勸勉我們:「切莫把流注心機作主張」。不要讓此分別心做主人翁。

 

‧ 外道的禪定,到達四禪時,則無喜樂的感受(舍受),此時內心“明靜不動,猶如止水,一切萬法,皆於中現”,其心猶如平靜不動之水,可顯現出所有的境界。外道誤以為此念心即是常樂我淨,常住不動,即是涅盤,殊不知此明靜不動之心,是由禪定的因緣而生,一但失去禪定,則明靜不動之心亦覓之了不可得,故此心無自主性,不可稱為涅盤。可知此明靜不動之心亦是“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覓之了不可得,不可執著。

 

‧ 初學者之內心不容易做到無住,常遊畢竟空,若欲使心不執著,則應將心依止於一法寶,例如依止於阿彌陀佛,即是以阿彌陀佛為本命元辰,捨棄過去所有的依止,一心歸命阿彌陀佛,以阿彌陀佛為本來面目,煩惱妄想一起,則一心念佛,斷除妄想,使之無法相續。如此一來,妄想分別的等流性,逐漸被佛號所調伏,佛號的力量亦隨之增強,此時,業力亦會隨之改變,所謂「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煩惱罪業隨內心妄想之水流動,當妄想之流水被調伏後,煩惱罪業亦會隨之改變。故初學淨土法門者,不容易做到無住,故強調依止阿彌陀佛,相信阿彌陀佛萬德法具,依止阿彌陀佛,則會有種種功德。捨棄過去所有的自我名言分別心,完全依止一句佛號,則能破壞過去所有的煩惱罪業,所謂「罪從心起將心懺,心若滅時罪亦亡」,調伏種種的分別煩惱,種種的罪業亦會隨之調伏改變。

 

 

 

伍、觀法無我

 

藏性周圓,循業隨心法法全。

 

和合因緣舛,戲論須排遣;

 

外道枉糾纏,盲無慧眼;

 

妙有真空,覓我同陽焰。

 

切莫把十界依他作本然。

 

【觀法無我】

 

‧ “觀法無我”對治“見”煩惱。

 

‧ “心”為能受用的我;“法” 我所受用的境界,亦為因緣所生。

 

‧ 藏性周圓,循業隨心法法全:法之緣起;如來藏妙真如性周偏十法界(藏性周圓),由過去第八識善惡業之種子(業力),而起現形(本質相分),加上我們的分別心(分別辨),而正式受用種種不同的境界。例如吃飯,飯為業力所現,吃到口裡,加入我們的分別心,心情好時,則覺得這口飯非常甜美,心情不好時,則覺得這口飯味道極差。故我們所受用的境界,為業力和分別心和合而生。如此的和合,不論苦樂,皆不離真如(法法全),真如不變而隨緣。

 

‧ 和合因緣舛,戲論須排遣:

 

‧ 舛:錯誤,乖違。

 

‧ 和合:《楞嚴經》:此一念心與境界,非和合,非不和合。若心與境界和合,則境界應在心中,不會消失,例如聽見鳥叫,若心與境界和合,則鳥叫聲應永在心中,不會消失;若心與境界不和合,如何能聽見鳥叫聲?故“非和合,非不和合”。

 

‧ 因緣:天臺宗將萬法分為理俱和事照二方面觀察。二乘人過分強調因緣觀(事照),所謂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而往往忽略如來藏本俱之萬法(性俱),不知緣生緣滅之中,尚有不生不滅之本性。故二乘人將三界之業力調伏之後,則無法再起作用,殊不知在不生不滅之本性之中,俱足無量功德。相反的,若過分強調自性本俱,而不從事照中創造因緣,亦有缺失。故楞嚴經中提出雙遮,理俱和事照互相配合。

 

‧ 和合因緣舛,戲論須排遣:外道的和合思想,及二乘人權巧之因緣思想,皆屬戲論,應當排遣。必須瞭解,真如應理俱和事照互相配合。

 

‧ 外道枉糾纏,盲無慧眼:外道無智慧眼,看不清世間的真相,往往落入常見、斷見,無法趨向涅盤。

 

‧ 外道之修行,不見諸法真實相,最多只到四禪八定,不出三界,無法趨向究竟涅盤。

 

‧ 妙有真空,覓我同陽焰:欲出三界,必須觀察一切因緣之本性皆是畢竟空,妙有真空,一切境界,皆由各人六業力與分別心和合而生,無真實性,例如“水”,人見為水,鬼見為火,魚見為房屋,天人見為塯璃。凡夫追求虛幻之境界,如同渴鹿追求陽焰(海市蜃樓,虛幻之相),永遠無法滿足。境界無自性,隨順因緣而變化,循業隨心而生。

 

‧ 切莫把十界依他作本然:十界的可樂、不可樂境界,皆無真實性,必須假借業力與分別心二種因緣才能存在。故蕅益大師勸勉我們:「切莫把十界依他作本然」。

 

‧ 金壁峰禪師:「若欲抓我金壁峰,除非鐵鍊鎖虛空,虛空鐵鍊鎖不得,休想抓我金壁峰」。

 

‧ 止靜之十五分鐘,前十分鐘,必須先修止,心於佛號相續專一安住,此時處於無分別住,心中不可有名言,一心皈依,將這念心調到明靜不動之境界,作為觀的依止,之後再起觀,觀四念處,可隨修一觀,亦可修總相觀。先觀執著重者,所謂禽賊先禽王。

 

‧ 凡夫的煩惱,由串習而來,不會自然消失,必須對治,煩惱才會消失,就如地上有一堆垃圾,若不掃除,這堆垃圾不會自然消失。由於過去的串習,而產生諸多的愛、見煩惱,因此必須修四念處,對治愛、見煩惱。

 

‧ 觀比止更為重要。“止”容易被破壞,欲界定,內之禪定是非常脆弱的,即使平時念佛念得很好,臨命終時,內心仍易散亂;“觀”則不同,經甚解而產生之抉擇,一但建立,則不易被破壞,經“觀”而產生無常無我之覺受,此種智慧不易退失,此覺受不易被破壞,對阿彌陀佛皈依之心,不易退失。故念佛人亦必須修止觀,才能對治愛、見煩惱,否則愛、見煩惱只能暫時被佛號壓住,並未根除。

 

‧ 愛、見煩惱由於無量劫不斷地串習,非常堅固難破,故必須不斷地、不厭其煩地重複修行,才能生起智慧,破壞愛、見煩惱。

 

‧ 必須先修止(念佛至明靜不動),再修觀,否則心過於散亂,無法起觀。

 

‧ 小止觀之二十五方便,即是修止觀,對治愛、見煩惱。

 

‧ 小止觀為明確的道次第,如何調身、調息、調心,進入正觀,對冶魔境,治病,證果。

 

【2

 

 

 

 

甲二、作者略史

 

一、出生 ---- 大師俗姓陳氏。世為穎川人,因晉時避亂,止于荊卅華容。父起祖,于梁元帝時,封為益陽侯。其母徐氏,夢香煙五采,縈回入懷,又夢口吞白鼠,因是而孕。誕靈之時,紅光聳霄,鄰人見之以為失火,爭而視之,並無火事。是師產生,欲烹葷作食,以為慶席,時火滅湯冷,為事不成,有二僧扣門曰,此兒道德所鐘,必當出家,言訖而隱。

 

‧中國佛教分為大乘八宗,其中以天臺宗之教、觀二法最為完備,故古人讚歎天臺宗之教法為教、觀雙美。而此完美教觀之產生因緣,與智者大師生長之歷史背景,有決定的關係。因此,瞭解智者大師生長之背景,有助於我們瞭解此教觀產生之因緣。

 

‧家庭背景:智者大師俗姓陳。為穎川人,但因晉朝時避亂,而搬遷于荊卅的華容。大師之父親名為起祖,梁朝孝元帝時,封為益陽侯。由此可知,智者大師生於大戶長者之家。

 

‧ 母親懷孕之情況:智者大師之母親姓徐,溫良恭儉,偏情齋戒,夢到空中有五采香煙,重重環繞其身(縈回),最後進入懷中,又夢見白鼠進入其口中(口吞白鼠),因此而孕。

 

‧ 白鼠:古時白鼠為尊貴的表徵,為龍的化身。

 

‧ 出生時情況:出生之日(誕靈之時),紅光高聳雲霄,鄰人見之以為失火,爭而視之,才知並無火事。

 

‧ 出生後情況(無法煮葷食、聖僧授記):智者大師出生後,其父母欲煮葷食,請客慶祝,但始終無法起火,故無法煮葷食,此時有二位出家人扣門曰:「此兒道德所鐘,必當出家」,說完之後便離開(言訖而隱)。

 

‧ 此兒道德所鐘:“鐘”,積聚,說明智者大師為功德力所成就,而非罪業力所成就。

 

‧ “火滅湯冷,為事不成”之因:

 

1.                   若從本門而言,智者大師為法身大士,其清淨心無所障礙,無隔陰之迷,故可使火滅。

 

2.                   若從跡門而言,智者大師為圓教五品觀行位(仍屬凡位),仍有隔陰之迷,但由於菩薩于過去生中發大誓願,其內心之清淨願力不可思議,即使在轉世時,出現惡法,亦可使之消滅。

 

‧ 受戒時亦然,必須發願,過去顛倒的境界就讓它過去,從今以後,誓斷一切惡,誓修一切善,誓度一切眾生。如此之願雖小,但若能不斷地去實踐,由願起行,由行再加強願力,如此不斷熏習第八識,當身口意將起惡法時,第八識自然會有防非止惡之功能,抗拒惡法。由此可知願力之重要,未入聖位之前,必須經常發清淨之願。

 

‧ 由此可知智者大師生出之種種瑞相不可思議。

 

 

 

二、童年 ---- 師眉分八彩,目耀重瞳,有古帝王之相。至年七歲,喜往伽藍, 諸僧口授【普門品】一遍,即能成誦。年十五,值孝元之敗,家國殄喪,親屬流徙,歎榮華之難久,痛雕離之易及,于長沙像前,發弘大願,誓作沙門,荷負正法,為己重任。年十七,深厭家獄,思滅苦本,然二親恩愛,不容聽許,雖惟將順,而寢哺不安,乃刻檀為像,披藏尋經,曉夜禮誦,念念相續。

 

‧大師之福德、智慧相狀特別:

 

1.     福德相狀特別:大師眉有八彩色,眼有雙瞳,有古帝舜王之相。

 

2.     智慧相狀特別:年七歲,喜歡到僧伽藍,諸僧為他念【普門品】一遍,聽後即能背誦。(聞、思陀羅尼)

 

‧大師之母得知其有此特別之智慧,此後便不允許大師再到寺廟,唯恐其出家。年十五,家有重變,侯景之亂孝元大敗,家國皆窮盡喪失(殄喪),親屬流亡(流徙)。大師見此境界之變化,內心感歎榮華之難以持久,痛心雕謝別離之快速到來,于長沙寺廟佛像前,發弘大願,誓出家作沙門,以荷負佛陀正法,為己重任。

 

‧由此可知「好花經摧折,曾無幾日香,憔悴剩殘枝,明日棄道旁。」好花好比世間之五欲樂,權位、眷屬…….等種種之五欲樂,只能受用一時,雕淩之後,無常敗壞,棄之道旁。

 

 

 

年十七,內心深厭家庭生活,猶如牢獄不自在,想滅除痛苦之根本(愛取煩惱),欲出家修習戒定慧,以調伏痛苦之根本,但由於父母親恩愛大師,不答應其出家為僧,因此大師只好隨順,但內心吃睡皆不安(寢哺不安),於是刻檀木為佛像,讀誦經藏(解門),夜禮拜佛(行門),內心“誓作沙門,荷負正法,為己重任”之信念不斷,念念相續。

 

 

 

三、出家 ---- 年十八,二親殄喪,從兄求去,依果願寺法緒法師出家。後詣大賢山,誦法華經、無量義經、及【普賢觀經】,曆涉二旬,三部究竟。進修方等懺,心淨行勤,勝相現前,見道場廣博,妙飾莊嚴,而諸經像,縱橫紛雜,身在高座,足躡繩床,口誦《法華》,手正經像,是後心神融淨,爽利常日。逮受具戒,律藏精通,先世萌動,而常樂禪樂,怏怏江東,無足可問!

 

‧年十八,父母親過世,向兄長要求出家,依果願寺法緒法師出家。後跟隨慧曠律師至大賢山之道場,使令誦法華三部(法華經、無量義經、及【普賢觀經】),誦了二十日,三部誦竟。

 

‧智者大師出家于果願寺,為鄉下的小道場,智者大師的師父見他為初出家之小沙彌,便叫智者大師到田裡工作,雖然智者大師偏愛解、行二門,亦毫無怨言地下田工作,利用夜晚到書房看書,被法緒法師之同參慧曠律師見到,感覺到智者大師雖是小沙彌,但氣質非凡,閱經時專注好樂之情,亦與眾不同,故對法緒法師言:「此沙彌為法門龍象,非此小道場所能栽培。」因此,法緒法師便將智者大師交予慧曠律師。

 

‧慧曠律師為唯識宗之學者,曾向真諦三藏學習攝大乘論,於唯識、戒律皆有相當的研究。

 

‧昔日智者大師誦經典時,內心常有疑惑,例如有時佛說妄想為生滅,但有時佛又說,妄想即真心,為不生不滅;說一切業障海皆由妄想生(要滅此一念心),卻又說諸佛正遍知海,存眾生心想中(此一念心不可完全消滅)。故若無天臺五時八教之道次第,則會覺得經典很多矛盾、很多疑惑。當時智者大師亦然,但當他誦了法華經後,很多疑惑隨之而解。

 

‧ 智者大師在大賢山除了誦經外,慧曠律師亦為之受戒,並令他修方等懺,於靜坐入觀內心寂靜之時,殊勝相狀現前,見一廣大道場,妙飾莊嚴,而諸經書佛像,縱橫紛雜,無明確次第,智者大師自己身在高座,坐在繩床上,口誦《法華》,手整理經書佛像,之後由於業障消除而內心寂淨。

 

‧ 大乘方等懺:除禮拜外,並要靜坐入觀(修止觀)。

 

‧ “口誦《法華》,手正經像”亦表示智者大師將來會以法華一佛乘之思想「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但以假名字,引導于眾生」,以此一佛乘之思想,而判出五時八教,使令佛陀教法的次第,更加明顯。

 

‧ 五時:華嚴時、阿含時、方等時、般若時、法華時。佛陀教法依眾生根器之不同可分頓、漸二大類。華嚴時屬頓教,佛陀成道後,先對大乘善根成熟的法身菩薩說華嚴經,說明十住、十信、十回向、等覺、妙覺…….等等,佛菩薩果地功德,及因地六波羅蜜之修行,開展一佛乘的因果,正直舍方便,但說無上道。此時,根機未熟之凡夫、阿羅漢二乘人則無法瞭解,因此佛陀說漸教法,依次為阿含時、方等時、般若時、法華時(設漸歸頓)。

 

‧ 等到受具戒後,律、藏精通,過去禪定之善根發動(先世萌動),而喜樂禪樂,怏(一尢、)怏江東,無足可問!

 

‧ 怏(一尢、)怏:心中不滿足。

 

‧ 當時的修行人,若不是有禪(觀)無慧(抉擇智慧,屬教),即是有慧無禪,極少教、觀雙修,故智者大師內心有許多疑問,無足可問,因此心中不滿足。由於此背景,使令智者大師日後所安立天臺宗之教法,必是教、觀雙修。

 

‧ 由此可知,“無常”為智者大師出家之因緣,「歎榮華之難久,痛雕離之易及」,由於“無常”之智慧,而生起厭離心。現今受戒時,亦說此偈「善哉大丈夫,能了世無常,舍俗趣泥洹,稀有難思議。」

 

 

 

四、悟道 ---- 至年二十二,遙聞南嶽慧思大師止光卅大蘇山,即往禮拜,思曰:「昔日靈山同聽法華,宿緣所追,今複來矣!」即示「普賢道場」,為說「四安樂行」。於是積勤行道,經二七日,誦至【藥王菩薩本事品】,雲「諸佛同贊,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身心豁然,寂而入定,持因靜發。思師歎曰:「非爾弗證,非我莫識,所入定者,法華三昧前方便也;所發持者,初旋陀羅尼也。縱令文字之師千群萬眾,尋汝之辯,不可窮矣!于說法人中,最為第一。」

 

‧ 年二十二,遙聞南嶽慧思大師于光卅大蘇山住持正法,即告辭慧曠律師,前往禮拜慧思禪師。慧思禪師見智者大師時即說:「昔日靈山同聽法華,宿緣所追,今複來矣!」慧思禪師為相似位,斷見、思惑之人,宿命神通,故見智者大師便知,昔日曾與智者大師,于靈山同聽佛陀說法華經。由於過去的因緣,今日又見面。

 

‧ 慧思大師即示「普賢道場」,為說「四安樂行」。

 

‧ 「普賢道場」:體性周偏為“普”,隨順眾生之因緣成就無量之功德(隨緣成德)為“賢”。體性周偏、隨緣成德即是“真如”。故中國的懺法分為二大類:

 

1.     梁皇懺類:屬事相,向佛菩薩髮露罪業,思惟罪業之過患、發願不再造作。

 

2.     法華三昧懺類:屬理懺,依止“真如”,只要有無明就應該懺悔,不能隨順真如,即要懺悔,此為較深的懺法,如《觀普賢菩薩行法經》中有一偈頌:「一切業障海,皆由妄想生,若欲懺悔者,端坐觀實相,罪業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故知妄想為業障之根源,欲熄滅業障者,應先熄滅妄想,端坐觀實相,趣向真如。

 

‧ 普賢道場之法華懺,根據普賢菩薩勸發品,以普賢菩薩為本尊,故中國諸多懺法之結尾必須三稱南無普賢菩薩摩訶薩。八十八佛亦屬普賢道場之懺法,依止真如。

 

‧ 於是積勤行道,經二七日,誦至【藥王菩薩本事品】,雲「諸佛同贊,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身心豁然,寂而入定,持因靜發。思師歎曰:「非爾弗證,非我莫識,所入定者,法華三昧前方便也;所發持者,初旋陀羅尼也。縱令文字之師千群萬眾,尋汝之辯,不可窮矣!于說法人中,最為第一。

 

‧ 四安樂行:誓願安樂行、身安樂行、口安樂行、意安樂行。即發菩提心,攝持身口意三業(修戒定慧、止觀)。四安樂行為慧思禪師讀誦法華經後之心得,以四安樂行品總攝法華經,故將此法門流傳於後。法華三昧懺之思想亦為慧思禪師所創,由智者大師寫成文句。

 

‧ 由此可知慧思禪師教授智者大師之方法為 1. 拜法華三昧懺 2. 誦法華經、修四安樂行。

 

‧ 智者大師於是積勤行道,經二七日,誦至【藥王菩薩本事品】,雲「諸佛同贊,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身心豁然,寂而入定,持陀羅尼之智慧因靜(三昧)而發。

 

‧ 三昧為定所收攝,陀羅尼屬慧,陀羅尼必須依止三昧,散亂心無法生起陀羅尼。三昧容易退失,而陀羅尼則不易退失。《瑜伽師地論》將陀羅尼分為四種:

 

1.     法陀羅尼:于三昧中得法陀羅尼,則對佛陀之教法(能詮之教法)能聞持不失,經典誦過一即不忘失,屬聞慧成就。

 

2.     意陀羅尼:對所詮之教法(苦、空、無常、無我…..)能聞持不失,屬思慧成就。

 

3.     咒陀羅尼:屬修慧成就。通於內外道,有三昧禪定之人,藉禪定之堪能性,加持咒語,例如誦某某咒,則可免某某災。佛菩薩之咒則不同,不但稱讚人法,並以神咒消滅眾生之妄想,引導趣向聖道。例如楞嚴咒:「妙湛總持不動尊,首楞嚴王世稀有,銷我億劫顛倒想,不曆僧祈獲法身。」

 

4.     忍陀羅尼:安忍諸法實相而不失,為法身菩薩之境界,屬證慧成就。

 

‧ 此時智者大師所得屬法、意(聞、思)陀羅尼。

 

‧ 慧思禪師讚歎曰:「你所證的境界,沒有你的善根,無法證得,亦只有我可以判斷你所證的境界,你所入定者,為法華三昧前方便,尚未進入高深禪定;所生起的智慧,為初旋陀羅尼。由於對空性的理解(旋陀羅尼),一般只對文字初淺理解之法師,無法和你辯論!你將于說法人中,最為第一。」

 

‧ 智者大師依據《普賢菩薩勸發品》,安立三種陀羅尼:

 

1.     旋陀羅尼:旋有入空,空智慧成就,對空智慧能攝持不失。

 

2.     百千萬億旋陀羅尼:觀察百千萬億之差別相,假觀智慧成就。

 

3.     法音方便陀羅尼:中觀智慧成就。

 

‧ 證得陀羅尼之人,內心不斷湧出智慧,可九旬(九十天)談“妙”(“妙”法蓮華經),眾生法妙、佛法妙、心法妙、本門十妙、跡門十妙……….一切佛法匯歸於“妙”字。

 

 

 

五、弘法 ---- 思師造金字〈大品般若經〉竟,自開玄義,命師代講,師縱無礙辯,唯三三味及三觀智,用以諮審,餘悉自裁。思師手持如意,臨席贊曰:「可謂法付法臣,法王無事也。」又雲:「餘老矣,久羨南嶽,當往居之,願爾宏揚大法,勿作佛法斷種人。」

 

‧ 智者大師師證得旋陀羅尼之後,適逢慧思禪師用金字造《大品般若經》竟,慧思禪師親自開講玄義,並命智者大師代講經文,由於大師有陀羅尼之境界,故能無礙辯才,但唯三三味(空、無相、無作)及三觀智(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無法突破。

 

‧ 三三味:

 

1.       空:照見五蘊皆「空」,即我空,觀察此色、受、想、行、識之生命體,無一恒常住不變之「我」。生命體為業力及煩惱和合,而創造色法及心法之相續(生命相續),此生命相續刹那刹那地變異,無一主宰者,例如「病」,亦為業力及煩惱和合,無一主宰者,無人可控制。

 

2.       無相:觀察色、受、想、行、識亦為畢竟空,即法空。

 

3.       無作:玄奘大師譯為「無願」,由於觀察空、無相,而即對三界有漏之道無需求之心。

 

‧ 三觀智: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即空、假、中三種智慧。

 

‧ 智者大師疑問「三三味」為藏教所修,何以稱為圓頓止觀?又《大品般若經》雲:由一切智引生道種智,由道種智引生一切種智,此三觀智應次第生起,何以稱為圓頓止觀?

 

   慧思禪師答:不可由法門判斷是否為「圓頓」,而必須由此能修行之心,能否開圓頓解來判斷。天臺宗提出中道實相,觀察現前之一念心,即空、即假、即中,瞭解如來藏妙真如性圓三諦理。修行一切法之前,若能瞭解中道實相,則即是圓頓止觀,即使是受三皈五戒亦然。

 

‧ 中道實相:觀察現前之一念心,即空、即假、即中。

 

1. 即空:觀察現前之一念心,必須假藉因緣而有,不能離因緣而獨立存在,必須隨順因緣而變化,無真實獨立之自主性,本性為畢竟空。「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

 

2. 即假:即此一念心,本性為清淨畢竟空,隨順染淨之因緣而創造出十法界、十如是(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

 

3. 即中:空、假為不並、不合,由「空」衍生「假」,其中並無能所,亦無前後,當畢竟空之心受染淨之因緣創造十法界之時,空有同時存在,無能所前後,此即為「即中」。

 

‧ 以此三觀智修空、無相、無作,與藏教人不同。藏教人,依生滅次第,以空破有,空有對立,故往往成就空之後,便不再出來。天臺宗則強調空有同時存在,一空一切空,非空假對立。話雖如此,瞭解現前一念心即空、即假、即中,但依修行之次第,仍必須先修空觀。蕅益大師于《靈峰宗論》指出:「一心三觀,必以空為初門,譬如一刀千紙,歷歷分明」,圓頓之人修習止觀,猶如利刀,一刀千紙,但每一張紙的次第,清楚分明。圓頓之人修習空,而不執著空,以空破執著,事實上空亦無自性,由於眾生執著之習性,故以空破有。

 

‧ 智者大師心中之二疑問,經慧思禪師指示,即疑開頓解,智者大師終於瞭解慧思禪師所創一佛乘之圓頓止觀,此時慧思禪師贊曰:「可謂法付法臣,法王無事也。」又雲:「餘老矣,當退居南嶽,願你宏揚此一佛乘之妙法,勿作佛法斷種人。」

 

 

 

既奉嚴訓,不獲從往,遂同法喜等二十七人,移至金陵。有僧法濟,自矜禪學,倚臥問言:「有人入定,聞攝山地動,知僧詮練無常,此何禪也?」師曰 :「邊定未深,邪乘暗入,若取若說,定壞無疑!」濟驚起謝曰:「老僧嘗得此定,向人說此,即失此定。」由是名聞朝野,聲馳道俗。

 

‧ 智者大師便奉慧思禪師之嚴訓,同法喜等二十七人,移至金陵(此時智者大師年三十)。當時金陵佛法相當興盛,有一位六十多歲的法濟法師,有些禪定的功夫,並且相當地傲慢,躺在椅子上問智者大師言:「有一人入定,於定中見到距離人間七公里之攝山在震動,又見三論宗僧詮法師修練無常,此為何種禪也?(他心通)」智者大師曰 :「此種禪,屬於意界定(邊定),只在禪的邊緣,未進入根本禪,於禪定中,應心於所緣專一安住,如何見攝山地動,及僧詮修練無常?可見有邪(鬼神等之外邪;或妄念之內邪)乘心中失念(暗)而入,若執著此定(取)或向他人說,此禪定必會被破壞!」此時法濟法師立刻驚坐起身,謝曰:「老僧嘗得此定,向人說此,即失此定。」由此可知智者大師的智慧不可思議,從此以後便名聞朝野,聲馳道俗。

 

‧ 於百法明門論中指出失念為昏沉、掉舉之前奏,例如念佛時失去佛號(失念),則會產生昏沉、掉舉。宗喀巴大師《菩提道次第略論薩婆他品》中指出“沉默”(微細的失念)為失念之前奏,例如念佛時佛號雖尚在,但不清楚,將要失去佛號之時,即為“沉默”,此時最易邪乘暗入,而見諸境界。

 

‧ 平時於散亂心中打妄想,不會有何境界,但若於定中打妄想,由於心力太強,則易見諸境界。

 

‧ 智者大師于瓦官寺共待八年,主要講法華經、大智度論、釋禪波羅密三部經。

 

 

 

年三十八,因感徒眾轉多而得法轉少,乃謝遣徒眾,隱居天臺,以期深入三昧,令法鏡圓明,淵源流長。師初至頭陀,一日入座,忽於後夜,大風拔木,雷振動山,諸魔鬼魅,一時俱現,狀甚可畏,師安心空寂,諸魔自退,魔複作父母師僧之形,乍枕乍抱,悲咽流涕,師深念實相,體達本空,一心寂靜,憂苦之相,尋複消滅,強轉二緣,所不能動。至此雲開見日,萬境洞明,妙慧深禪,法樂內充。後於天臺山建立道場,並演說《法華玄義》、《法華文句》、及《摩詞止觀》等三大部。台宗教觀,由是而完備,門庭從此而光輝,而天臺一宗之教觀, 始卓然成立也。

 

‧ 年三十八,感到親近他的徒眾轉多,而真正得法者轉少,乃謝遣徒眾,隱居天臺,以期深入三昧,使令大乘法鏡更加圓明,淵源流長。

 

‧ 傳記記載,智者大師第一年有四十位徒眾,有二十人悟道,得一佛乘之教法;第二年有一百位徒眾,有十人悟道;第三年有二百位徒眾,只有十人悟道。由於弘法利他之因緣漸差,於是考慮自修。

 

‧ 深入三昧之後,才能使大乘法鏡淵源流長,故教觀綱宗雲:「佛祖之要,教觀而己,教非觀不傳,觀非教不正。」可見若無止觀,則教法無法弘傳。

 

‧ 智者大師便帶幾位徒眾至華頂山修頭陀行(日中一食,樹下一宿),一日入座,忽於後夜,定中見到大風拔木,雷振動山,諸魔鬼魅,一時俱現,狀甚可怖,此時智者大師由於已證旋陀羅尼(理解空性),故能安心空寂,諸魔自退,魔又變作父母師僧之形相,一下依靠,一下擁抱,悲咽流涕,欲破壞智者大師之禪定,大師則深念實相,體達本空,一心寂靜,憂苦之相,尋複消滅,強轉二緣,所不能動。

 

‧ 大師所遇所見之境,非凡夫所能及,凡夫體達本空者少,若遇魔境,則需仰賴佛力,退諸魔境。

 

‧ 智者大師經過天魔干擾之後,便雲開見日,萬境洞明,突破一切障礙,生妙智慧,禪定深厚,法樂內充。後於天臺山建立道場,並演說《法華玄義》、《法華文句》、及《摩詞止觀》等三大部。台宗教觀,由是而完備,門庭從此而光輝,而天臺一宗之教觀, 始卓然成立也。

 

‧ 《法華玄義》、《法華文句》屬教;《摩詞止觀》屬觀,即一心三觀,觀現前之一念心,即空、即假、即中。

 

‧ 天臺宗之教觀雖源自慧文、慧思禪師,但未明確標示判教,屬口述之心要,直到智者大師著《法華玄義》、《法華文句》、及《摩詞止觀》,此時天臺宗之五時八教、一心三觀才現於文字。

 

 

 

六、入滅 ---- 年六十,應皇奉迎,演說《法華》,行至石城,乃雲有疾,謂智越雲:「大王欲使吾來,吾不負言而來,吾知命在此,故不須前進也。石城是天臺西門,大佛是當來靈像,處所既好,宜最後用心。」語己右拹西向而臥,專稱彌陀、般若、觀音,唱《法華經》、《無量壽經》,以為最後聞思,時石佛倍大光明滿山,直入房內,諸僧鹹見。智朗請雲:「伏願慈留,賜釋餘疑,不審何位?歿此何生?」師雲 :「吾不領眾,必淨六根,損己利人,只登五品!」又雲:「吾諸師友,侍從觀音,皆來迎我。」言訖跏趺唱三寶名,如入三昧,未時入滅,至於子時頂上猶暖。春秋六十,僧臘四十。 -------- 糅合〈天臺智者大師別傳〉

 

‧年六十,應皇帝邀請,演說〈法華〉,行至智者大師可能是往生,便說有疾病,不能再行走,並告訴侍者智越法師雲:「大王欲使我來,我不負言而來,我知命應在此結束,故不須前進也。石城是天臺西門,大佛是當來靈像,處所既好,宜在此做最後用功。」

 

‧說完之後便右拹西向而臥,專稱阿彌陀佛、摩訶般若波羅密、觀

 

  世音菩薩,唱〈法華經〉、〈無量壽經〉,以為最後聞思,時石佛(彌   

 

  勒菩薩)倍大光明滿山,直入房內,在場的諸位法師都看見。

 

‧ 此時智朗法師請問雲:「希望大師慈悲,解除我們心中疑惑,大師之修行為何階位?死後往生何處?」師雲 :「我若不領眾,今生必能得圓教之六根清淨位(斷見思,與慧思禪師同),但由於我領眾,又講經說法,損己利人,只登五品!」又雲:「我的師長、朋友,侍從觀音,皆來迎我。」說完之後,便跏趺唱三寶名,如入三昧,未時入滅,至於子時頂上猶暖(入聖位或生淨土)。年六十,僧臘四十。

 

‧ 可見領眾雖可增加福德,但不易斷除煩惱。

 

‧ “吾諸師友,侍從觀音,皆來迎我”故知智者大師可能是往生彌陀國土,亦有人說智者大師可能是往生彌勒淨土,因“石城” 之石佛為彌勒菩薩之相。

 

‧ 智者大師之一生就本門而言,為法身大士;就跡門而言,為圓教五品觀行。

 

 

 

甲三、隨文釋義 分三:初總論。 二、分論。三、結論。

 

一、總論分三:初總標佛法大綱。二、略述止觀功德。三結示著

 

        述緣起。         今初。

 

 

 

丙一、總標佛法大綱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 智者大師于修止觀前,標出佛法之修行大綱-----「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此出於迦葉佛(釋迦牟尼佛之前一尊佛)之略教戒。此亦包含止觀之內涵,其中可分為二次第:

 

道次第----「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修行佛法必須要有一正見。

 

在佛陀之前,印度有九十六種外道,其中有一部分為“無因緣

 

論”,即相信宇宙的種種果報,皆自然而生,無其原因,完全靠

 

個人追求而得,亦不相信生命相續,主張“人死如燈滅”(斷見),

 

故鼓勵追求今世之安樂。另一部分之外道主張“邪因緣論”,相

 

信宇宙的種種果報,皆有其原因,皆為大梵天所創造(常見),

 

故若欲離苦得樂,應向大梵天禱告祈求。佛陀出現後,否定斷見、

 

常見二種錯誤的思想,而提出“正因緣論”,根據一切法之空性,

 

提出而苦、集、滅、道四聖諦(聖人所覺悟之真理),「諸法從本

 

來,常自寂滅相」,宇宙中無常一之主宰創造果報。由於業力之

 

推動,而產生種種果報。因過去雜染之因緣,使令我們痛苦(苦

 

集),若能除去雜染之因緣,則能有聖人之“道”的因緣,證得

 

聖道。修行佛法必須要瞭解此正確之源起,引發離苦得樂之願力-

 

--- 發菩提心,思惟三界果報之苦(苦苦、壞苦、形苦),趣向涅

 

盤。發菩提心者,於其內心生起“慚愧”“信心”二心所法,此

 

時雖未見真諦,但對四聖諦之源起生起“信心”,依止此信心而

 

生起“慚愧”,相信宇宙之因緣果報,尊重善法,排斥惡法,即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持諸眾戒,收攝身口意,不造諸惡(殺、

 

盜、淫、二舌、綺語、妄言、惡口---性罪;遮罪----飲酒等)。

 

‧ 「自淨其意」---- 依止“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之後,則身、口

 

   惡法逐漸淢少,善法之功德漸顯,逐漸能夠觀察內心的波動,進               

 

   而修習止觀,“止”就是信願持名,加強止的念力,“觀” 就   

 

   是修四念處,觀察現前之身心為不淨、苦、無常、無我,破除顛  

 

   倒,使令我們厭離娑婆,欣求極樂,一心歸命阿彌陀佛,安立我  

 

   們這一念心,是故名為“自淨其意”。

 

 

 

丙二、略述止觀功德二

 

 

 

丁一、正明止觀功德

 

若夫泥洹真法,入乃多途,論其急要,不出止觀二法。所以然者,止乃伏結之初門,觀是斷惑之正要;止則愛養心識之善資,觀則策發神解之妙術;止是禪定之勝因,觀是智慧之由藉。若人成就定慧二法,斯乃自利利人法皆具足。故【法華經】雲:「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

 

‧ 總標止觀功德 ---- 「若夫泥洹真法,入乃多途,論其急要,不出止觀二法」。

 

‧ 泥洹----即大般涅盤,不生不滅,亦無變異相,生、住、異、滅之相皆不可得,是則名為“涅盤”。

 

‧ 涅盤(泥洹)之真法,與外道虛妄之法不同。外道也會佈施、持戒、忍辱,得人天果報,但此非真法 ,當可樂果報享盡後,則淪落三惡道,或為牛、或為狗、或為豬。故可樂果報皆不真實,隨順因緣而變化。涅盤之寂靜、安樂,則不會隨時間、空間之因緣而變化,是為真法。

 

‧ 《楞嚴經》中指示,佛陀有九種遺報,馬麥則為其中之一:

 

佛陀帶領諸位比丘結夏安居,有一國王發心供養三個月的飲食,但此國王被魔王所迷惑,因此忘了此事。此時有一馬夫,便取馬麥(馬吃的粗糠)供養佛陀及諸位比丘。比丘們食馬麥而難以下嚥,佛陀則“入食人口成甘露味”,即使是粗糠,食入佛陀之口,亦成甘露,可見佛陀常樂我淨之快樂,不會受任何境界所影響。

 

‧ 故我們應“學佛”,向佛陀學習,捨棄現前不真實的快樂,皈依法,追求涅盤之真法。

 

‧ 有很多途徑可進入泥洹真法(入乃多途),總括來說,其中最急重要者(論其急要),不出止觀二法。由此可知,止觀能使我們契入泥洹真法。

 

‧ 別釋止觀功德 ---- “止”乃伏煩惱(結)之初門,“觀”是斷惑之正要,故修止如縛賊,若欲斷除煩惱,使之不再生起,則需修觀,以無常、無我之智慧,根除煩惱。

 

‧ 止則能夠保護增長(愛養)心識,凡夫若不修止,六根接觸六塵之時,則心光外泄,意識薄弱,若有止的功德,則心可專注,產生一股強大的力量,使明瞭心、堪忍性增強;修觀則能策發內心不可思議之智慧(神解)。

 

‧ 止可引生禪定(禪定之勝因),觀是智慧引生之原由憑藉(由藉)。

 

‧ 若能成就定慧二法,則自利、利人之功德皆具足。故【法華經方便品】雲:「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但以假名字,引導于眾生,說佛智慧故,諸佛出於世,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終不以小乘,濟度于眾生,佛自住大乘,如(隨順)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佛陀于法華會上開權顯實之後指出,雖然演說聲聞、緣覺、菩薩…..等等小乘、大乘種種*輪,其實我的內心安住於大乘法(大般涅盤),並念念隨順此“大般涅盤”之境界(自受用之功德)。並由此清淨心,顯現出福德(定)、智慧二種莊嚴,以度眾生。

 

‧ 乘 ---- 船也,即從此岸到生死的彼岸所乘之船。乘(船)有大小,大乘則多人一起到彼岸,即大般涅盤。

 

‧ 馬鳴菩薩大乘起性論指出:大乘即為現前一念之清淨心,即大般涅盤,而不是有個地方叫“大般涅盤”,若能調伏內心之我法二執,則此一念之清淨心,即為大般涅盤(不二)。而不是離開現前之一念心,去尋找“大般涅盤”。

 

‧ 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過去佛陀(國王)與提婆達多(狐狸)有一公案(國王與狐狸)…..過去山中有一狡猾的狐狸,欲統治整個森林,故到仙人處學習權術,多年之後稍有理解,故返回森林,恐嚇一隻弱小的狐狸:「你現在要聽我的,否則我將會把你殺死。」如此便征服了此小狐狸。之後此二狐狸便一同恐嚇另一較大的狐狸:「你現在要聽我們的,否則我們將會把你殺死。」如此便征服了此狐狸。之後此三狐狸便又一同恐嚇另一較大的狐狸…………..如此,征服了所有的狐狸,乃至於大象、老虎、獅子…..等一切動物,而成了森林之王。但此狐狸仍不滿足,欲娶國王的女兒為妻,於是帶領所有的動物來到皇宮,對國王說:「我們把你的城包圍了,希望你把女兒嫁給我,否則我們將會把你城裡的人民殺死。」於是國王緊急招集了所有的大臣,有一智臣說:「狐狸本非森林之王,由於權術而成為森林之王,其本性仍為狐狸,而狐狸天性恐懼獅吼,若我們答應與其挑戰,並要求不要先派獅子出戰,則狡猾的狐狸必會以為我們害怕獅子,而故意先派獅子出戰,如此一來狐狸便中計。」果然,狐狸先派一群獅子出戰,群獅俱吼之時,狐狸便恐嚇至心臟破裂而死。此狐狸即為提婆達多之前身,國王即為佛陀之前身,智臣即為舍利弗之前身。由此可知,「若以權術度眾生,則無法持久,必須以定慧力度眾生」。

 

丁二、合釋止觀雙運

 

當知此二法,如車之雙輪,鳥之雙翼,若偏修習,即墮邪倒。故經雲:

 

「若偏修禪定福德,不學智慧,名之曰愚。偏學智慧,不修禪定德

 

名之曰狂。」狂愚之過,雖小不同,邪見輪轉,蓋無差別。若不等

 

此則行乖圓備,何能疾登極果?!

 

故經雲:「聲聞之人定力多故,不見佛性。十住菩薩智慧力多,雖見

 

佛性,而不明了。諸佛如來定慧力等,是故了了見於佛性。」以此推

 

之,止觀豈非泥洹大果之要門,行人修行之勝路,眾德圓滿之指歸,

 

無上極果之正體也。

 

‧說明止觀必須雙運,缺一不可。

 

‧ 當知此止觀二法,如車之雙輪,鳥之雙翼,若偏修止或偏修觀,即墮入邪取顛倒。故經雲:「若偏修禪定福德(止),不學智慧(觀),名之曰愚。偏學智慧,不修禪定福德,內心散亂,名之曰狂。」狂愚之過,雖小不同,邪見輪轉三界,蓋無差別,皆無法趣向涅盤。若不均等,此則行乖圓備,何能疾登極果?!

 

‧ 偏修禪(止)與偏修智慧(觀)之過失不同;有禪定之人,能於定中發動種種神通,例如可見到牛升天,但若無足夠的智慧,則誤以為牛因為吃草而升天,殊不知其真正升天的因緣,是由於過去生之業力成熟,而于今生(牛身)感到升天的果報,故偏修止曰愚。若不學佛法,只修禪定,則心性偏於“外道種性”,隨禪定之增長,而於內心產生邪分別,於禪定中所得之消息,獨自分別歸納,而自創一道(外道),此種邪見非常堅固,連佛陀都無法度化。故應學習佛法,皈依三室,若能生生世世遇到佛法,則善根能不斷增長,不偏離正道,逐漸轉凡成聖。

 

‧ 說明止觀必須均等:故經雲:「聲聞之人定力多故,不見佛性。十住菩薩智慧力多,雖見佛性,而不明了。諸佛如來定慧力等,是故了了見於佛性。」以此推之,止觀豈非泥洹大果之要門,行人修行之勝路,眾德圓滿之指歸,無上極果之正體也。

 

‧ 于法華會上,迦葉尊者尚未發菩提心前,曾向佛說:「我過去只喜好安住於我所成就之“有餘依涅盤”,沉浸於不生不滅、我空之境界,於廣學佛法、度化眾生、莊嚴佛土並無好樂之心。」可見二乘種性之人,對於廣學佛法、度化眾生、莊嚴佛土並無好樂之心,故定力雖強,但無法見到佛性。智者大師認為,小乘人只見偏真法性,未見中道思想(佛性)。

 

‧ 十住菩薩,廣學佛法,雖智慧力多,但缺少禪定;菩薩之悲心重,禪定亦隨之影響,由於定力薄弱,雖見佛性,而不明了。

 

‧ 故聲聞、菩薩之定、慧皆不均等,諸佛如來定慧力等,是故了了(完全)見於佛性。以此推之,止觀不但尚泥洹大果之要門,行人修行之勝路,亦為眾德圓滿之指歸,無上極果之正體也。

 

 

 

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三、結示著述緣起

 

若如是知者,止觀法門,實非淺故。欲接引始學之流輩,開蒙冥而進道,說易行難,豈可廣論深妙?!

 

‧智者大師說明止觀的功德之後,結示著述緣起:

 

‧ 聲聞、菩薩,尚不能止觀均等,可見止觀法門,實在不是粗淺的法門,從凡夫到成佛,皆不離止觀。

 

‧ 雖說修行不過是“折伏現行煩惱,為修行之要務”,僅此一句話,但說易行難,就“折伏現行煩惱”而言,必須花幾十年的功夫,才能調伏無始劫來所串習之貪、嗔、癡煩惱,克服身、心、怨親等等之障礙。故若欲接引初學之人,開啟昏昧不明之心(蒙冥)而契入聖道,則不應談玄說妙(廣論深妙)。

 

‧ 蕅益大師曾將智者大師所著二十卷法華玄義,濃縮成二卷妙玄節要,並于序中雲:「末法眾生畏繁好簡,故做此事。」智者大師知止觀法門,並非粗淺的法門,故做此小止觀,接引初學之人。

 

 

 

乙二、分論  分二:初、標章誡勸。 二、正示十章。 今初

 

‧ 分論,為小止觀的正宗分,分為“標章誡勸”、“正示十章”二科。

 

丙一、標章誡勸

 

丁一、警誡勸修

 

今略明十意,以示初心行人,登正道之階梯,入泥洹之等級。尋者當愧為行之難成,毋鄙斯文之淺近也。若心稱言旨於一眴間,則智斷難量,神解莫測;若虛構文言,情乖所說,空延歲月,取證無由,事等貧人數他財寶,于己何益者哉?

 

‧ 警誡勸修---- 先指出修行之難成,並勸踏實修行。

 

‧ 智者大師將止觀法門,分為十個章節(十意),以指示初學之人,使令我們登菩提正道,契入泥洹之第一步。學習者(尋者)當慚愧修習止觀之難成,昏沉、掉舉之不易對治,勿以小止觀文字淺近而鄙視也。

 

‧ 修習止觀,必須與止觀之文義(四念處)相應(心稱),對身心不淨、苦、無常、無我之道理相應(心稱言旨於一眴間),則此無常之智慧髮露于內心,智德、斷德之功德不可思議(智斷難量),神解莫測;若只是虛構文言,談玄說妙,內心不去思惟體會,則內心與無常、無我之智慧不相應,情乖所說,空延歲月,不能趣而聖道(取證無由),譬如貧人數他人財寶,自己仍然貧窮,雖口無常、無我,但並無真實修行,內心與無常、無我完全不相應,有何益者哉?

 

 

 

丁二、 標列章名

 

具緣第一 訶欲第二 棄蓋第三 調和第四 方便第五 正修第六 善發第七 覺魔第八 治病第九 證果第十

 

      今略此舉十意,以明修止觀者,此是初心學坐之急要,若能善取其意而修習之,可以安心免難,發定生解,證於無漏之聖果也。

 

‧ 智者大師將修習止觀之過程,分為十個道次第:前五個次第為方便行(二十五前方便),第五個次第正式說明修習止觀之方法,第六、七、八個次第屬對治之法,即調適修習過程中,所遇之障礙(善發、覺魔、治病),判斷所見之境界之善惡,調治色身之病痛(外障),第十個次第為果地之功德相狀(證果)。

 

‧ 前九個次第為因地,第十個次第為果地。

 

‧ 智者大師略此舉十意,以指示修止觀者,此是初心學坐之急要,若能善取其意而修習之,可以安定妄想之心(安心),免除三界生死輪回之難(免難),發定生智慧,趣向無漏之聖果。

 

 

 

丙二、正示十章

 

丁一、具緣第一。 分五:初、持戒清淨。 二、衣食具足。三、閒居靜處。 四、息諸緣務。五、近善知識 今初。

 

‧ 修習止觀之前,必須具足五種因緣:

 

1.持戒清淨。 2.衣食具足。3.閒居靜處。 4.息諸緣務。5.近善知識。

 

 

 

戊一、持戒清淨

 

己一、明持戒相狀

 

      夫發心起行,欲修止觀者,要先外具五緣。第一持戒清淨。如經中說:「依因此戒,得生諸禪定,及滅苦智慧。」是故比丘應持戒清淨。

 

然有三種行人持戒不同:

 

一者若人未作佛弟子時,不造五逆。後遇良師,教受三皈五戒,為佛弟子;若得出家受沙彌十戒,次受具足戒,作比丘、比丘尼,從受戒來,清淨護持,無所毀犯,是上品持戒人也。當知是人修行止觀,必證佛法。猶如淨衣,易受染色。

 

二者若人受得戒已,雖不犯重,于諸輕戒多所毀損,為修定故,即能如法懺悔,亦名持戒清淨,能生定慧。如衣曾有垢膩,若能浣淨,染亦可著。

 

三者若人受得戒已,不能堅心護持,輕重諸戒,多所毀犯,依小乘教門,即無懺悔四重之法;若依大乘教門,猶可滅除。

 

故經雲:「佛法有二種健人,一者不作諸惡,二者作已能悔。」

 

‧ 若發心修行,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並進一步欲自淨其意,而修止觀者,必須要先外具五緣。第一持戒清淨。如遺教經中說:「依因此戒,得生諸禪定,及滅苦智慧。」必須要有戒法收攝身口,之後才能引生禪定、智慧,故知“戒為無上菩提本”,無上之禪定、智慧,必須以戒為基礎,是故比丘應持戒清淨。

 

‧ 以唯識之觀點而言,賴耶受熏,阿賴耶識會收攝我們所造之業,而惡業有擾動之本質,若內心常造作殺、盜、淫、妄之業,則阿賴耶識(第八識)不斷地收攝我們所造之惡業,則心不安定,雖然所造之惡業尚未得到惡報,但此惡業擾動內心,則心神不寧。

 

‧ 以唯識之觀點而言,惡業有擾動之本質,而善業則有寂靜之本質,由於善業之功德力,令人看起安詳、寧靜。故了凡四訓亦雲:業障深重之人,則會無事愁歎,夜有惡夢。此種人則不易修行禪定、智慧,故必須持戒清淨。

 

‧ 智者大師將持戒清淨之相狀,分為三種:

 

1.     上品持戒:未作佛弟子時,可能有選惡業,但不造五逆(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後遇良師,教受三皈五戒,為佛弟子;更進一步出家受沙彌十戒,次受具足戒,作比丘、比丘尼,自從受戒來,清淨護持戒體,無所毀犯,是上品持戒人也。當知是人修行止觀,必能成就止觀之功德,而證佛法。譬如乾淨(無垢)的衣服(心),易受染色。

 

2.     持戒清淨:受得戒之後,雖不犯殺、盜、淫、妄之重戒,但于諸輕戒多所毀損,為修定故,即能如法懺悔,亦名持戒清淨,能生定慧。如衣曾經有“垢膩”,若能洗浣清淨,染亦可著。

 

3.     受得戒已,不能堅心護持諸戒,遇染汙的境界,則輕重諸戒,多所毀犯,若依小乘教門,即無懺悔四重之法;若依大乘教門,猶可懺悔滅除。

 

‧ 垢膩 --- 若毀犯戒法,則內心會被此層“垢膩”障礙,不易與所修之法相應,感到此一念心,與所修之法之間,有一層油垢阻擋,法不入心,無法覺受所修之法。

 

‧ 小乘認為宇宙是我空法有,五蘊之“我”不可得,但五蘊之“法”為真實存在,業感緣起,世間是由業力,業力之果報(我)不可得,但業力卻是真實存在,善業、惡業、生、死、涅盤…….皆是真實,若在此法界創造性罪,則此罪業不可消失,必得罪報,故小乘教門中,若犯殺、盜、淫、妄之戒,則此罪業不可消失,無懺悔之法。

 

‧ 大乘則不同,大乘教門解釋緣起,匯歸於現前一念心性,罪業本無自性,攝藏於此一念心中,【楞嚴經】:「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因煩惱而引發種種罪業,若內心轉變,斷此惡業之相續心,則三惡道之果報亦會消失,但所造之惡業,可能會在現實生活中,得不可樂果報,也許重報輕受,受報之後,三惡道之果報亦消滅。故雲:「心滅則種種法滅。」

 

‧ 故大乘教法有“取相懺”,懺悔至內心清淨後,見花、見光…..等種種之瑞相,則知破戒之罪已得消滅。淨土法門亦然,造五逆十惡諸罪,臨命終時,地獄果報現前,若遇善知識,生起懺悔心,並一心稱念阿彌陀佛,則能轉地獄之果為蓮花。

 

‧ 故大乘佛法強調“業性本空”,心為業主,若能轉化堅固之妄想,則業力亦隨之而轉。

 

‧ 故【大般涅盤經】雲:「佛法有二種健人,一者不作諸惡,二者作已能悔。」

 

‧ 初修行者,未見地獄果報、亦未見真理、未見苦集滅道之聖諦,因此必須仰賴“相信業果”之信心,相信身、口、意之煩惱惡業,會產生痛苦之業果,故應訶責身、口、意之煩惱惡業,內心尊重善法,輕賤惡法,才會修行有成。

 

【4】

 

 

 

 

己二、 示懺悔方法

 

‧ 持戒清淨為修習止觀之基礎,若有犯戒,必須懺悔,消除罪過。

 

‧ “懺”,即「止斷未來非」,終止截斷未來之過非;“悔”,「恥心以往犯」,以羞恥之心,訶責以往所犯之罪業。

 

‧ 智者大師于法華三昧懺,將懺悔分為「有相行」及「無相行」二類:

 

1. 有相行:有修行的儀軌,例如禮拜、讀誦…….等等能夠見聞

 

          覺知之種種相狀,例如“事懺”,又名“大乘取相 

 

          懺”,亦可由“有相”入“無相”。

 

3.     無相行:內心的止觀,內心思惟諸法的第一義諦,旁人無法

 

          見其相狀。

 

庚一、 事懺

 

      夫欲懺悔者,須具十法,助成其懺。一者明信因果。二者生重怖畏。三者深起慚愧。四者求滅罪方法,所謂大乘經中明諸行法,應當如法修行。五者髮露先罪。六者斷相續心。七者起護法心。八者發大誓願,度脫眾生。九者常念十方諸佛。十者觀罪性無生。

 

若能成就如此十法,莊嚴道場,洗浣清淨,著淨潔衣,燒香散華,

 

于三寶前,如法修行一七、三七日或一月、三月乃至經年,專心懺

 

所犯重罪,取滅方止。

 

雲何知重罪滅相?若行者如是至心懺悔時,自覺身心輕利;得好瑞夢,或複睹諸靈瑞異相;或覺善心開發;或自於坐中,覺身如雲如影,因是漸證得諸禪境界;或複豁然解悟心生,善識法相,隨所聞經即知義趣,因是法喜,心無憂悔,如是等種種因緣,當知即是破戒障道罪滅之相。

 

從是已後,堅持禁戒,亦名屍羅清淨,可修禪定,猶如破壞垢膩之衣,若能補治浣洗清淨,猶可染著。

 

‧犯戒則障道,修習止觀則不成,故必須懺悔。

 

‧ 智者大師提出,事懺必須具足十種條件,前九種為有相行,第十種為無相行。有相行可分為:一、方便(前三科)二、正修(中三科)三、增上(後三科)三類:

 

一、  方便 ---- 正修懺法前,應具足之方便。

 

1.     明信因果:明白(由修習經律論而明白)深信(有信心去實踐)因果。依大乘佛法,果報包含十法界之依正二報,其中有佛、菩薩、緣覺、聲聞之清淨功德,亦包含人、天、阿修羅之雜染可樂果報,亦有地獄、餓鬼、畜牲雜染苦惱之果報。果報為因地(業力,身口意的造作)之果,若身口意起善性的造作,則生未來之可樂果報,若身口意起惡性的造作,則生未來之不可樂果報。必須明白深信,一切因果皆為自己所造,非上帝、鬼神之安排。蕅益大師于【靈峰宗論】指出,有二種修行人之修行不圓滿:1.有智無信者,雖能在經律論中,多聞熏習,如理思惟,清楚分明何者為善、何者為惡,但對此理並無信心,不能實踐,則所學之道理,只是增長邪見,故不圓滿。2. 有信無智者,只管實踐佛法,但並無修習經律論,不明白何者為善、何者為惡,只是藉由各人之生活經驗,加以判斷,而此判斷未必正確,故易引生煩惱,故不圓滿。

 

2.     生重怖畏:瞭解身口意之活動,皆為業力,必有不可樂果報,因而產生怖畏,而起懺悔心。

 

3.     深起慚愧:尊重善業,深知由此必生可樂果報,輕視拒絕惡業,使令不生,即為慚愧。若不輕視惡法,亦不尊重善法,則無法生懺悔心。

 

‧ 明信因果,為生重怖畏、深起慚愧之基礎。

 

二、 正修

 

1.     求滅罪方法,所謂大乘經中明諸行法,應當如法修行。除了要有殷重的慚愧心,輕拒惡業,內心訶責自己所造之惡業之外,還必須求滅罪方法,才能消除罪業,例如禮拜八十八佛、大悲懺…….等等,遵照儀軌,唱誦、禮拜,如法修行。

 

2.     髮露先罪----懺悔必須先髮露先前所造之罪業,必須請一懺悔主,以做證明,向懺悔主髮露先罪。

 

‧小乘教法,建立於真、俗二諦,俗諦為凡夫雜染之因果,真諦則為不生不滅,清淨莊嚴之境界,真、俗二諦對立,不互相接觸,故必須請“現前”僧眾為懺悔主。

 

‧大乘教法,除真、俗二諦外,有一“中諦”,即真如,非空非有,非真諦,亦非俗諦,可為真、俗二諦之依止處,佛就是住於真如之中諦,故依大乘思想,佛菩薩並無滅度,真如非三界,亦不離三界,非空非有,即空即有不思議之境界。故智者大師于法華經雲:應由跡本二門來看佛菩薩之境界,佛菩薩之出世稱「從本垂跡」,由法身報身變現出能為凡夫見聞覺知之應化身,如月映水中。佛滅度後,即為「攝跡歸本」,當眾生得度之因緣結束後,佛即滅度,如水乾涸後,月亮又回到空中,故月亮(佛菩薩)並無離開我們,每一眾生現前之一念心性,本性即真如,眾生與佛菩薩本是同體法性,可以互相感應道交,內心作意普賢菩薩,稱其名號,則可與普賢菩薩感應道交。故大乘教法,多以菩薩為懺悔主,例如法華三昧懺、八十八佛,則以普賢菩薩為懺悔主。

 

3.     斷相續心---- 思惟罪業之過患,及未來不可樂果報,立定誓願,永不再造作。

 

三、 增上

 

‧ 除滅罪外,還要生起種種的功德。

 

1.     起護法心----發菩提心,延續佛陀所宣說種種法寶,此護法心,亦可消滅罪業(緣正法而發心)。

 

2.     發大誓願,度脫眾生----思惟一切苦惱眾生,皆為我過去的父母,雖今生非我父我母,但過去曾對我有恩,應該加以報答,即「觀一切如母有情,發大誓願」(緣眾生之苦而發心)。一旦發菩提心,內心自然有一股防非止惡的力量,內心發大誓願,“願斷一切惡,願修一切善,誓度一切眾生”發願後,面對過非境界,由於內心有正念,自然可防非止惡。若未發菩提心,一旦面對過非境界,則由於過去煩惱串習,不能對治其煩惱,又再度造惡業。

 

3.     常念十方諸佛----屬他力門,凡夫必須經常憶念皈依彌陀,思念其功德、相好、憶念彌陀名號,即能“擲眾生染汙之心,投大覺海(彌陀清淨大悲心)”,即能與彌陀感應道交,一念相應一念佛,念念相應念念佛,由於佛菩薩之攝持,則不會再造惡業。

 

4.     觀罪性無生------屬無相行,觀察此一念心性,假藉因緣而生,不論是所造之罪業,或是能造的這念心,能造所造性空寂,其本性皆畢竟空。【觀普賢菩薩行法經】:「一切業障海,皆

 

  由妄想生,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 

 

  消除,是故至誠心,懺悔六情根。」以大乘佛法唯識的觀點

 

  而言,我們這念心已攝藏無量無邊煩惱及罪業,未來際仍有

 

  無量無邊生死苦惱,就如無邊大海(業障海),而此業障海,

 

  皆由現前之無明妄想(生死之因)念念所創造,若欲懺悔無

 

  始罪業,則須修止(端坐),使令這念心明靜不動,然後觀察

 

  諸法之真實相(念實相),觀察一切法皆是因緣所生,皆畢竟

 

  空,我不可得,一切法亦不可得。若能如此觀察,則眾罪猶

 

  如露水,我空、法空之智慧猶如太陽,能消除假藉夜晚寒濕

 

  之因緣而生之露水。因此,必須以至誠心,懺悔六情根,念

 

  念熄滅無明,念念熄滅生死果報。

 

‧ 懺悔的時間:

 

   若能成就如此十法,莊嚴道場,將懺悔堂打掃清淨,用檀香、沉

 

   香灑淨。著淨潔懺悔衣,懺悔衣不可穿到室外,亦不可穿到廁所,

 

   依經濟能力於懺悔主前,燒香供花,於三寶前,如法修行一七、

 

   三七日或一月、三月乃至經年,專心懺悔所犯重罪,直至罪滅之 

 

   相狀出現為止。弘一大師:「若能如法至誠懺悔,一年不間斷,

 

   即使未見好相,亦可受戒。」

 

‧ 罪滅之相狀:

 

   重罪滅相有以下五種情況:

 

1.     自覺身心輕利----罪業之人,由於業力之推動,而內心感到燥動,身心粗重,行住坐臥皆不安穩。若能至心懺悔,不安燥動之相狀則會消滅,身心輕鬆伶俐,行住坐臥皆安詳。

 

2.     得好瑞夢,或複睹諸靈瑞異相----於夢中見佛放大光明(佛寶),或夢見讀誦經典(法寶),或夢見清淨之出家人(僧寶);或見種種瑞相,例如天臺宗慈雲懺主尊師大師,修習天臺宗,由於天臺教理廣泛,而用心力太過,因而吐血,身體無法承擔自利利他之事,因而修懺,於三七日,虛空中有人道:「尊氏七日必死」,但尊師大師觀罪性本空,觀一切法畢竟空,因而內心不動。至五七日,懺悔堂遍地死屍,尊師大師一踩到屍體,屍體便立即消失,尊師大師仍依止清淨、不生滅心,內心不為所動。直至七七日,觀世音菩薩從空而降,於其口中取出大蟲,滴甘露於其口,從此病癒,開大智慧,故於七七日成就。故,懺悔者若能睹諸靈瑞異相,不論好相、壞相,內心依止不生滅心,即為罪滅之相狀。

 

3.     或覺善心開發----原本嗔恨、嫉姤之心,經懺悔後,見人就歡喜,乃至於 見到怨家,內心仍舊歡喜,自覺善心開發,顯現出慈悲、包容心。

 

4.     或自於坐中,覺身如雲如影,因是漸證得諸禪境界----於懺悔有相行,入坐修止觀,若感到“身如雲如影”(未到地定),身體之粗重相消失,如雲如影,若有若無,而無所障礙,由懺悔漸證得禪定之功德。

 

5.     或複豁然解悟心生,善識法相,隨所聞經即知義趣----懺悔之後,內心開朗,理解力加強,讀誦經典,即知其義。

 

‧ 故知懺悔可得戒、定、慧之功德,因此法喜,內心安定、無憂悔,如是等種種因緣,即是破戒障道罪滅之相。

 

‧ 懺悔已後,應堅持禁戒,亦名屍羅清淨,可修禪定,猶如破壞垢膩之衣,若能補治浣洗清淨(懺悔),猶可染著(生起禪定、智慧)。

 

 

 

庚二、 理懺

 

‧ 事懺偏於有相行,而理懺屬無相行,雖為無相,仍有有相之境界。

 

 

 

若人犯重禁己,恐障禪定,雖不依諸經修諸行法,但生重慚愧,於三寶前,髮露先罪,斷相續心,端身常坐,觀罪性空,念十方佛。若出禪時,即須至心燒香禮拜,懺悔誦戒,及誦大乘經典,障道重罪,自當漸漸消滅,因此屍羅清淨,禪定開發。

 

故【妙勝定經】雲:「若人犯重罪已,心生怖畏,欲求除滅,若除禪定,餘無能滅。」是人應當在空閒處,攝心常坐及誦大乘經,一切重罪,悉皆消滅,諸禪三味自然現前。

 

‧ 若犯殺、盜、淫、妄等重戒,則心與清淨之佛法,無法相應,易昏沉、掉舉,障礙禪定,若不依諸經修諸懺法,但生重慚愧,於三寶前,髮露先罪,斷相續心,於禪堂端身常坐,觀一切法空,能造罪之心為畢竟空,所造之罪業亦為畢竟空,並念十方佛(阿佛陀佛或釋迦牟尼佛…..皆可),求佛力加被。若出禪堂時(有相行),即須至心燒香禮拜,懺悔誦戒,及誦大乘經典(例如楞嚴經、金剛經、法華經…..),障道重罪,自然漸漸消滅,因此屍羅清淨,禪定開發。

 

‧ 理懺雖為無相行,但除理觀之外,亦有事修,只是偏重有所不同。事懺以有相行為主,無相行為輔;而理懺雖以無相行為主,有相行為輔。

 

‧ 引證:智者大師引用【妙勝定經】來啟發我們的信心。若人犯重罪,心生怖畏,唯恐將來隨三惡道,欲求除滅罪業,除禪定(止觀之力量)外,無法能滅。並且在空閒處,攝心常坐及誦大乘經,一切重罪,悉皆消滅,諸禪三味自然現前。如此,有相行、無相行互相配合,即能除滅罪業。

 

‧ 智者大師于【釋禪波羅密】中指出,懺悔有“複本”及“不複本”之別,可分為三類:

 

1.     複本:恢復本狀,「如冷病人,服于薑歸,所患除差」,好比感冒(冷病)之人,服用姜湯,感冒即除。譬喻小乘之做法懺。

 

2.     過本:懺悔之後,比原本好,「如冷病人,服于石散」,好比感冒(冷病)之人,服用石散,不但感冒去除,身體比原來更健康。譬喻取相懺(有相行),如此懺悔,不但開發戒波羅密,亦開發禪波羅密。

 

3.     增上過本:懺悔之後,比原本更好,「如無病服於仙藥」,不但病除,還得種種仙術,譬喻無生懺(無相行,理懺),不但罪消除,亦開發般若波羅密之功德。

 

 

 

戊二  衣食具足二

 

‧ 修習止觀的第二個條件,至少衣食要具足。

 

 

 

己一 明衣法具足相狀

 

第二衣食具足者,衣法有三種:

 

一者如雪山大士,隨得一衣蔽形即足,以不遊人間,堪忍力成就。二者如迦葉常受頭陀法,但畜糞掃三衣,不畜餘長。三者若多寒國土及忍力未成之者,如來亦許三衣之外,畜百一等物,而要須說淨,知量知足。若過貪求積聚,則心亂妨道。

 

‧衣具足,可分以下三種情形:

 

1.     善根人----「如雪山大士,隨得一衣蔽形即足,以不遊人間,堪忍力成就」----喜馬拉亞山之大修行人,不和人間往來(不遊人間),衣服美醜,無人譏嫌,又由於禪定之功夫,其心力強,堪忍力亦強,故只要有一衣、一布,不論乾淨、污穢、美、醜,不論春、夏、秋、冬,只要將此布洗淨,能遮蔽身體即可。

 

2.     善根人----「如迦葉常受頭陀法,但畜糞掃三衣,不畜餘長」----如迦葉尊者,自年輕到年老,一生受持十二頭陀法,從無懈怠,十二頭陀法中,有一法,必須畜糞掃三衣,其衣非購得,必須由墳墓或垃圾堆內拾得,並清洗七遍,補破洞而成糞掃三衣,不論春、夏、秋、冬,皆由此三衣調配,除此三衣外,別無他衣。

 

3.     「若多寒國土及忍力未成之者,如來亦許三衣之外,畜百一等物,而要須說淨,知量知足」----若居住於寒冷處,或非居住於寒冷處但忍力未成,內心既無禪定,又無好的果報,而易生病、感冒,障礙修行,故佛陀特許三衣之外,畜百一(眾多,非恰好一百)等衣物,並每一種衣物只有一件,例如一件長衫、一件中褂、一個缽…..不論何物,只有一件,若有多餘之物,必須說淨,不當為自己物之轉想,只當代他人暫時保管,以對治貪畜之心,若過貪求積聚,心神耗失於尋求美衣、美物,攀緣尋求,則心亂障道。此外,衣物過多,折損福報,心亦不容易寂靜。<, /DIV>

 

 

己二、明食法具足相狀

 

次食法有四種:

 

一者若上人大士,深山絕世,草果隨時,得資身者。

 

二者常行頭陀,受乞食法。是乞食法,能破四種邪命,依正命自活,能生聖道故。邪命自活者:一、下口食。二、仰口食。三、維口食。四、方口食。邪命之相,如舍利弗為青目女說。

 

三者阿蘭若處,檀越送食。

 

四者於僧中結淨食。

 

有此等食緣具足,名衣食具足。何以故?無此等緣,則心不安隱,於道有妨。

 

‧因眾生根機不同,食法具足相狀亦分為四類:

 

1.     上人----「若上人大士,深山絕世,草果隨時,得資身者」。上人,超越凡夫之人,有禪定,或有證道的境界。上人居處於深山,不和眾生往來,其堪忍力強,以青草水果為食,不食人間煙火。因有禪定之功夫,故所需的飲食很少。

 

2.     受持頭陀法,少欲知足之人----常行頭陀,自己辦飲食,接受信施之供養(乞食法)。乞食法,能破四種邪命,依止正命而自活,能引生聖道。邪命有四(針對出家人):

 

一、       下口食----飲食由地下生起,例如自己種蔬菜、種田。

 

二、       仰口食----仰首觀察星宿變化,以算命換得飲食。

 

三、       維口食----維,房子的四個角落。學習風水、地理、蔔相….

 

等咒術,以維持生命。

 

四、       方口食----以諂媚之心,結交王公大臣,討好信徒,而得

 

之食。

 

邪命之相,如舍利弗在《大智度論》中,為青目女說。

 

3.     阿蘭若處,檀越送食----比丘於寂靜處,例如有病、結夏安居不能出門……等,信施送食。

 

4.     於僧中結淨食----不乞食、信徒亦不送食,於僧團中結一淨地飲食,將住處與飲食處分開。中國佛教提倡飲食,乞食則信施難免會送葷食,故中國叢林多使用“於僧中結淨食”。

 

‧ 我們這念心,仍要依止色身而住,色身有病痛、饑餓(食緣不具足),則心不安穩,不能成就道業。

 

 

 

戊三、 閒居靜處

 

第三得閒居靜處,閑者不作眾事,名之為閑;無憒鬧故,名之為靜。

 

有三處可修禪定:

 

一者深山絕人之處。

 

二者頭陀蘭若之處,離於聚落極近三四裡。此則放牧聲絕無諸憒鬧。

 

三者遠白衣住處,清淨伽藍中。皆名閒居靜處。

 

‧ “閒居靜處”為修止觀的第三個條件。

 

‧ 閑:修止觀時,除僧團中生活必須做的工作外,其它一切雜務(法會、活動…等)必須停止(不作眾事)。

 

‧ 靜:修止觀必須在寧靜之環境(無憒鬧)。

 

‧ 智者大師將閒靜的相貌分為三:

 

1.     最好的環境,深山絕人之處。根據戒律,不宜單獨一人在深山居住,否則山神、樹神會阻擾修行,破壞正念,因此,在未得禪定功夫之前,最好幾人同住深山修行。

 

2.     較深山稍微近人群之頭陀蘭若處,人煙稀少,離人聚落約三四裡。此則放牛牧羊聲絕,無車聲人聲,無諸憒鬧。

 

3.     遠白衣(居士)住處,清淨伽藍中。皆名閒居靜處。【瑜伽師地論】指出,由於居士之生活仍不離五欲,故修習止觀者,不可與白衣共住,否則會受影響。

 

 

 

戊四、息諸緣務

 

第四息諸緣務,有四意:

 

一、息治生緣務。不作有為事業。

 

二、息人間緣務。不追尋俗人朋友親戚知識,斷絕人事往還。

 

三、息工巧技術緣務。不作世間工匠技術醫方禁咒蔔相書數算計等事。

 

四、息學問緣務。讀誦聽寫等悉皆棄舍。

 

此為緣務,所以者何?若多緣務,則行道事廢心亂難攝。

 

‧ 息諸緣務,為修習止觀的第四個條件:

 

1.     息治生緣務。修行人應停止俗世之事業,不作有為事業,將精神專注於佛法,以法為師,以法施人,依法修持,弘揚佛法,為眾生的福田,接受眾生的供養。

 

2.     息人間緣務。不追尋俗人朋友親戚知識,斷絕人事往還。暫時斷絕過去的親朋好友。弘一大師剛出家時,其妻帶兒子來見他,弘一大師令知客師告知,過去的李叔同已病逝,不要再來找他。可見弘一大師的大悲心,不夾雜各人的感情,深知自己的使命,必須暫時斷絕過去恩愛的境界。剛開始出家修行,意志尚且薄弱,若無法斷絕過去恩愛的境界,則易身雖出家,心不入道。欲做大菩薩,不應執著世間的感情,否則會受過去情感所影響,雖對少數人慈悲,但卻失去弘法度大眾的因緣。故修行人,眼光必須放遠。

 

3.     息工巧技術緣務。不作世間工匠技術醫方禁咒蔔相書數算計等事。停止研究過去的學問。

 

4.     息學問緣務。讀誦聽寫等悉皆棄舍。【瑜伽師地論】指出,修習止觀必須讀誦經典,能幫助修觀。故此處之“讀誦聽寫”專指與修行無觀之讀誦聽寫。

 

‧ 若多緣務,則心亂難攝,行道不易。

 

 

 

戊五 近善知識

 

第五近善知識。善知識有三:

 

一、外護善知識。經營供養善能將護行人,不相惱亂。

 

二者同行善知識。共修一道,互相勸發,不相擾亂。

 

三者教授善知識。以內外方便禪定法門,示教利喜。

 

‧ 近善知識,為修習止觀的第五個條件。

 

‧ 善知識有三:

 

1. 外護善知識,僧團之執事,或修止觀時,護觀之人。經營種種事業,供養保護修行人,不相惱亂。【摩訶止觀】指出,「如母養兒,如虎禦子,調和得所,舊行道人,乃能為爾,是名外護」。修習止觀時,正念妄想交鋒(真妄交鋒),心力疲弱,心思微細,稍微干擾,則影響甚大,故護觀之人,最好為過去有修行經驗之人,瞭解修觀人所遇的狀況。

 

2. 同行善知識。共修一道,互相勸發,不相擾亂,不會有爭執。故共住者,必須同見同行,才能依眾靠眾,共修一道,互相勸勉。

 

3.教授善知識。以內外方便禪定法門,使令得止觀之利益,而得法喜。教授善知識,于修習之時,或折服、或攝受修習之人,適時地說法語,幫助突破所面對之障礙。

 

    內方便----調心,排除內心障礙,引導內心以修止觀。

 

 外方便----調身、調息,教授調整身體、氣息之法。

 

‧ 修習常在一念之間,有時鑽牛角尖,有經驗之善知識,三言兩語,即可幫助離開此境,而海闊天空,故知教授善知識之重要。

 

略明五種緣務竟。

 

【5

 

 

 

 

丁二、訶欲第二 分二 :初明五欲過患。 二、示訶欲之法。今初。

 

戊二、明五欲過患 分二:初總標。二、別明。今初。

 

己一、總標

 

所言「訶欲」者,謂五欲也。凡欲坐禪,修習止觀必須訶責。五欲者,是世間色聲香味觸,常能誑惑一切凡夫,令生愛著。若能深知過罪,即不親近,是名『訶欲』。

 

‧ 訶欲亦為修習止觀之前方便。

 

‧ 訶:訶責;欲:世間之五欲,即色、聲、香、味、觸,五種塵境。此五種塵境,會引生我們內心的貪欲,故稱此五種塵境為“欲”。

 

觀察五欲的過患:

 

‧ 欲坐禪,修習止觀必須訶責五欲(思惟五欲之過患,並加以訶責)。五欲指世間色、聲、香、味、觸,常能欺誑迷惑一切凡夫,令生愛著。若能深知過罪,即不親近,是名『訶欲』。

 

‧ 例如遇見夾雜毒藥之美食,享用美食之同時,亦食入毒藥,「譬如美食,夾雜毒藥,初雖美味,終成大患」。「譬如刀上蜂蜜,雖不足一餐之美,卻有割舌之患」。因此,必須透過經論的學習,一次又一次地思惟、觀察五欲之患。

 

‧ 修習聖道,無論依止何法門,皆必須都攝六根,淨念相續,將所有精神,投注於道,才能有所成就。想都攝六根,淨念相續,並不容易,故祖師雲:「心常覺照,不隨妄轉」,過去五欲的境界出現時,思惟、觀察五欲之患,不要被它而轉。

 

‧ 以下針對五塵之過患,所分別加以說明:

 

 

 

 

 

 

 

 

 

 

 

 

 

 

 

己二、別明五

 

庚一、明色欲過患

 

一、        訶色欲者:所謂男女,形貌端嚴,修目長眉,朱唇素齒,青黃赤色,紅紫縹綠,種種妙色,能令愚人見則生愛,作諸惡業。如頻婆娑羅王,以色欲故,身入敵國,在淫女阿梵婆羅房中。優填王,以色染故,截五百仙人手足。如是等種種過罪。

 

‧ 色塵為眼根所緣之境界。

 

‧ 色有二種:

 

1. 有情 ---- 男女之形貌端莊,眉目修長,唇紅齒白。

 

2. 非有情 ---- 世間之寶物,青黃赤色,紅紫縹綠(淡綠)。

 

‧ 眾生易愛著此種種妙色,為此耗損精神,甚至作諸惡業。例如【大智度論】有一國王,名頻婆娑羅,因愛著淫女阿梵婆羅,一人身入敵國,至淫女房中,幾乎為此色欲而喪失性命。【大毗婆娑論】一日,優填王帶宮女遊玩,于空曠處,唱歌跳舞,山中有五百仙人正在修行,於是仙人于禪定中,在空中見宮女唱歌跳舞,於是失其禪定,如鳥折翼,從空而降,落入宮女之中,此時優填王心生嫉妒,問此五百仙人是否修得非想非非想處定、無所有處定、事無邊處定、空邊處定或者初禪?此五百仙人答:「我們本修得初禪,但因見宮女唱歌跳舞,心生歡喜,而失其禪定。」優填王曰:「你們仍是欲界凡夫,不應該到本宮觀賞宮女。」由於一時之瞋恨心,優填王將五百仙人之手足砍斷。

 

‧ 由此可知,于山中修得禪定,其過程之困難,有時不是一生就能成就。由散亂心,到持戒清淨,息諸緣務,過淡泊的生活,一日二日,一年二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由欲界定、未到地定、乃至於初禪,其修道歷程之艱辛,由於觀賞宮女唱歌跳舞,而破壞其功德,失其禪定,甚至被砍斷手足。由此可知,色欲過患之甚。成就功德是何等的辛苦,而破壞其功德,是何等的容易。因此必須知道色欲之過患,防止色欲。

 

‧ 五欲之中,色欲所面對的境界最多,因此應避免與色塵接觸,若接觸,則必須訶責,不要愛著。

 

 

 

庚二、明聲欲過患

 

二、        訶聲欲者:所謂箜篌、箏笛、絲竹、金石、音樂之聲,及男女歌詠讚頌等聲,能令凡夫,聞即染著,起諸惡業。如五百仙人雪山住,聞甄陀羅女歌聲,即失禪定,心醉狂亂。如是等種種因緣,知聲過罪。

 

‧ 聲有二種:

 

1.有情 ------- 男女歌詠讚頌。

 

  2非有情 ---- 箜篌、箏笛、絲竹、金石、音樂之聲,令人染著,

 

              造諸惡業破壞聖道。

 

‧ 如五百仙人住在雪山,聽見甄陀羅女的歌聲,即失禪定,老相畢露,心醉狂亂。

 

‧ 由此可知,修行人之心,與塵勞人之心不同。修行人入關房閉關時,起初內心躁動不安,三五日後,心漸漸靜下,於法寶專一相續,而得少許法喜,此時,內心寂靜,若遇特殊境界觸動,則易被此境界所波動,而造成極大的影響。

 

‧ 若只修禪定,而無四念處之智慧,則無法用不淨、苦之智慧訶責五欲,亦無法用無常、無我之空觀來保護禪定。因此,【智度論】指出佛弟子與外道的禪定不同,佛弟子能于禪定所見之境界,不取一相,如如不動,以四念處之智慧保護禪定。外道的禪定,修行之過程中,僅暫時遠離五欽,並未訶責五欲,故其內心仍覺五欲是美好的,一旦與染汙之境界接觸,則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禪定被破壞。因此,修止觀必須以不淨、苦之智慧,訶責五欲,深知五欲之過患,內心不斷串習,日子久了,與染汙之境界接觸,亦能如如不動。

 

 

 

庚三、明香欲過患

 

三、 訶香欲者:所謂男女身香,世間飲食馨香,及一切熏香等,愚人不了香相,聞即愛著,開結使門。如一比丘,在蓮花池邊,聞華香氣,心生愛樂,池神即大訶責,何故偷我香氣?以著香故,令諸結使,臥者皆起。如是等種種因緣,知香過罪。

 

‧香亦分二類:

 

1.     有情 ----男女身香。

 

2.     非有情 ----世間飲食馨香(花果香),及一切熏香等。

 

‧ 愚癡之人,不瞭解香的本性為不淨、苦、無常、無我,而非常樂我淨,由此顛倒生起愛著,產生結使(煩惱)。

 

‧ 【智度論】例如過去有一精進修行的比丘,在山林樹下等寂靜處修止觀。一日經行于蓮花池邊,聞花香氣,心生愛樂,池神即大訶責,何故偷我香氣?於是此比丘起瞋恚心而離開。之後,有一世俗人,于蓮花池邊,不但到處摘花,還踐踏花池,不久便離開。比丘見之,故到蓮花池邊,責問池神,為何不理采此世俗人,容他任意破壞花池。池神回答,修行人之心,猶如白紙,不應著污點,起愛著心;世俗人之心,存無量無邊之罪業,猶如汙紙,故不值得訶責。

 

‧ 修行人之內心較微細,動一小煩惱都會相當的明顯,猶如平靜之水,一小水波都歷歷可見;世俗人之心,猶如波濤洶湧,投石頭至水中,亦不易見,故池神不加以訶責。

 

‧ 修行也許今生才開始,仍非常之生疏;而色聲香味觸,有漏之種子,存于八識田中,在過去無始劫來,不斷之串習,成為熟悉的境界,一但接觸,易使我們忘失所緣,心生攀緣。

 

‧ 一但心生攀緣,則會生起愛、懈怠、思念、放逸、掉舉…….等煩惱(臥者皆起)。

 

 

 

庚四、明味欲過患

 

四、訶味欲者:所謂苦、酸、甘、辛、堿、淡等,種種飲食,肴膳美味能令凡夫,心生染著,起不善業。如一沙彌,染著酪味,於命終後,生在酪中,受其蟲身。如是等種種因緣,知味過罪。

 

‧ 所謂苦、酸、甘、辛、堿、淡等,種種飲食,肴膳(煮熟的食物)美味能令凡夫,心生染著,起不善業。如一沙彌,特別喜好乳酪味,于行堂時,每遇乳酪便自己多發一份(盜戒),對乳酪之愛著,一次又一次地串習,於命終後,生在酪中,受其蟲身。

 

 

 

庚五、明觸欲過患

 

五、訶觸欲者:男女身分,柔軟細滑,寒時體溫,熱時體涼及諸好觸,愚人無智,為之沉沒,起障道業。如一角仙,因觸欲故,遂失神通,為淫女騎頸。如是等種種因緣,知觸過罪。

 

‧ 男女身軀,柔軟細滑,寒冷時身體溫暖,炎熱時身體涼爽及諸好觸,愚人無智,為之沉沒,起障道業。【佛本行經】釋迦牟尼佛述說自己過去的因緣。釋迦牟尼佛成佛後,帶領僧團回到加毗羅衛國,淨飯王筵設眾多歡迎之儀式。當時耶穌陀羅內心不想讓佛陀再次遠離,故令婆羅門製造歡喜丸,偷放入佛陀的飯中。佛知道這一切的因緣,故食入此歡喜丸,七日七夜無任何反應。此時眾人皆讚歎佛陀之戒定慧,並問佛陀為何因緣。釋迦牟尼佛便述說此因緣,當他為獨角仙人(釋迦牟尼佛之前身)時,曾因觸欲故,遂失神通,為善婆淫女(耶穌陀羅之前身)騎頸。

 

 

 

戊二、示訶欲之法

 

如上訶欲之法,出【摩訶衍論】中說。複雲:「哀哉眾生,常為五欲所惱,而猶求之不已!」

 

此五欲者,得之轉劇,如火益薪,其焰轉熾。五欲無樂,如狗齧枯骨。五欲增諍,如鳥競肉。五欲燒人,如逆風執炬。五欲害人,如踐毒蛇。五欲無實,如夢所得。五欲不久,假借須臾,如擊石火。智者思之,亦如怨賊。世人愚惑,貪著五欲至死不舍,後受無量苦惱!此五欲法,與畜生同有,一切眾生,常為五欲所使,名欲奴僕,坐比弊欲,沉墮三塗。我今修禪,複為障蔽;此為大賊,急當遠之!如禪經中偈說:

 

生死不斷絕  貪欲嗜味故  養冤入丘塚  虛受諸辛苦

 

身臭如死屍  九孔流不淨  如廁蟲樂糞  愚貪身無異

 

智者應觀身  不貪染世樂  無累無所欲  是名真涅盤

 

如諸佛所說  一心一意行  數息在禪定  是名行頭陀

 

‧ 【摩訶衍論】即龍樹菩薩之【大智度論】指出,愚癡的眾生常為五欲所惱,誤認為五欲為可樂的境界,只見蜂蜜,而不見蜂蜜下的刀,不斷地去追求五欲,一次又一次地被五欲刀所割傷,猶求之不已!故應訶責五欲。

 

‧ 智者大師指出,應由以下的思惟,訶責五欲:

 

五欲不能滿足,得到五欲後,煩躁惱動不但不能調伏,反而因為放縱內心,而更加增長煩惱(得之轉劇)。譬如火加添木材,愈燒愈烈。

 

‧ 佛法認為,我們的內心有“異熟性”及“等流性”。異熟性即每一個念頭,皆會創造可樂、不可樂的果報,其果報異時而熟,非當時可見。等流性即前一個念頭,引生後一個念頭,種子起現行,現行熏更強的種子,種現相熏,輾轉相續,如滾雪球,愈滾愈大。因此印光大師指出:「若妄念一起,當下就要叫它消滅。」對治煩惱的最佳辦法,即“當下”就將它消滅,猶如滅火,趁火勢未蔓延前,趕緊撲滅,否則一但火勢蔓延,將要花費更大的功夫,才能滅盡。

 

‧ 由於五欲其實無樂,如狗咬乾燥無味的骨頭,愈咬愈烈,咬傷自己的嘴而流血,嘗自己的血,誤認為骨頭有甜美的血,其實骨頭無味,自食其血。享受五欲亦然,五欲(枯苦)本身無樂,是眾生的妄想,而認為五欲是快樂。

 

‧ 許多的災難,殺生、競爭,皆由五欲而起,如鳥為食肉而互相殘殺。五欲猶如火,燒人身體,如於逆風中執火把,將灼傷人手。五欲對人之傷害,如毒蛇傷害人。五欲非真實功德,由妄想、名言而生,如夢所得。五欲亦無法長久,「饒你千般快樂,無常終是到來」,暫時假借,如擊石火之短暫。智者思之,平時辛苦積集資糧,千萬莫被五欲賊盜走。世人愚惑,貪著五欲至死不舍,後受無量苦惱!

 

‧ 五欲由眾生貪著而生,非上帝創造,應於內心如是不斷訶責,日久即會由顛倒妄想中,產生光明智慧,瞭解五欲的真相,不再為之迷惑。

 

‧ 五欲法,為凡夫及畜生同有,若凡夫無道德智慧,則與畜生何異?一切眾生,為追求五欲,而成為五欲之奴僕,終將沉墮三塗。

 

‧ 五欲不但使凡夫沉墮三塗,亦迷惑修禪之人;因此應急當遠離五欲大賊!

 

‧ 如【大正藏】禪經中偈說:

 

生死不斷絕  貪欲嗜味故  養冤入丘塚  虛受諸辛苦

 

身臭如死屍  九孔流不淨  如廁蟲樂糞  愚貪身無異

 

智者應觀身  不貪染世樂  無累無所欲  是名真涅盤

 

如諸佛所說  一心一意行  數息在禪定  是名行頭陀

 

‧ 由於內心對世間五欲的愛取(貪欲嗜味故),而使生命生死相續不斷(有),於三界中得果報,為了滿足色身的快樂,而追求五欲,殊不知此色身終將死亡葬入墳墓(養冤入丘塚),為何辛苦追求五欲樂,滿足終將死亡的色身?為何不追求不老、不病、不死的戒定慧功德?

 

‧ 以內相不淨之觀點來看,身體不過是骷髏加上膿、血、屎、尿、汗、垢、涕、淚、痰…….等三十六種不淨物,由於外層有一層皮,將這些不淨物包住,故不見不淨,而眾生往往被這層皮所迷惑,而不見裡面的真相,一但死後,皮破則見身臭、九孔流不淨(外相不淨)等種種之不淨。

 

‧ 一般人在夏天,三日不梳洗,不做任何的粉飾,則可感受到不淨之相。而凡夫愚癡,愛著色身,猶如廁蟲樂糞。

 

‧ 有智慧的人,應以四念處無常、無我之智慧觀察色身,如此內心才能平靜,少欲無為,不貪染世間樂,放下內心之重擔,無累無所欲,是名真涅盤(圓教)。

 

‧ 欲妄淡泊,則內心輕鬆,喝一杯水都非常的甜美。故【八大人覺經】雲:「多欲為苦。生死疲勞,從貪欲起。少欲無為,身心自在。」

 

‧ 涅盤:此處之涅盤,指圓教之涅盤而非小乘之涅盤。小乘之涅盤,為生滅次第,有生死則無涅盤,有涅盤則無生死。圓教之涅盤,為無作次第,煩惱淡泊一分,則得一分涅盤,妙因妙果,不離一心,一念迷,則生死浩然,一念悟,輪回頓醒。

 

‧ 佛弟子應隨順諸佛所說,一心一意放下世間的塵勞,修四念處,訶責五欲(修觀),數息在禪定(在靜處,修止),若能難行能行,難忍能忍,遠離五欲,一心行道,即是行苦行(頭陀)。

 

‧ 欲訶五欲者,必先遠離五欲。由於五欲為眾生串習之“熟”境界,若不遠離,則容易隨五欲之串習,而心生貪著,故欲訶五欲者,必先於寂靜處,思惟、訶責五欲之過患,增長串習內心的道力(光明),過三年、五年、十年……..再面對五欲之時,才有足夠的道力對冶五欲(賊)。

 

‧ 修習內心的道力(光明),必須依止語言文字不斷串習、思惟、觀照,閑寂靜處念所受法,將文字般若轉化為內心之聖道(實相)。

 

【6】

 

 

 

 

丁三、棄蓋第三 分三:初正明棄蓋之法。二、問答釋疑。

 

三、歎德勸修。

 

戊一、正明棄蓋之法五

 

‧ 訶五欲者,為針對外在的五塵(色聲香味觸法),即訶斥內心所緣的境界。棄五蓋者,即訶責能緣的心。

 

‧ 棄----思惟過患而棄舍;蓋----蓋覆內在的善心(此處指止、觀)的煩惱;五蓋----五種蓋覆善心的煩惱。

 

‧ 修習止觀的過程中,有五種煩惱會蓋覆善心:1.貪2.瞋3.睡眠4.

 

   掉悔5.疑。

 

 

 

己一、棄貪欲蓋

 

所言蓋者:五蓋也。

 

一棄貪欲蓋:前說外五塵中生欲,今約內意根生欲。謂行者,端坐修禪,心生欲覺,念念相續,覆蓋善心,令不生長,覺已應棄。所以者何?如術婆伽,欲心內發,尚能燒身,況複心生欲火,而不燒諸善法,複次,貪欲之人去道甚遠。所以者何?欲為種種惱亂住處,若心著欲,無由近道。如除蓋偈說:

 

入道慚愧人  持缽福眾生  雲何縱塵欲  沉沒於五情

 

已舍五欲樂  棄之而不顧  如何還欲得  如愚自食吐

 

諸欲求時苦  得時多怖畏  失時懷熱惱  一切無樂時

 

諸欲患如是  以何能舍之  得深禪定樂  即不為所欺

 

‧ 訶五欲主要訶責外在的五塵,而棄五蓋主要針對第六意識(內意根)止欲。

 

‧ 修止觀可分為二種:

 

1. 曆緣對境修:於佛堂外,待人處世,與五塵接觸之時修止、修觀此時必須思惟訶責五欲之過患(訶五欲,針對五塵)。

 

2.靜中修:于佛堂中,息諸緣務,於內心之第六意識(獨頭意識)修止、修觀。此時獨頭意識會生起串習的煩惱,必須訶責除蓋(棄五蓋,針對意根)。

 

‧ 修行者,息諸緣務,端坐修止觀,由於凡位之眾生,難免會不自主的忘失所緣,內心生貪欲等不善的覺觀(心生欲覺),念念相續,如烏雲遮日(覆蓋善心),令止觀之功德不能生長,因此必須覺照思惟其過患,棄舍貪欲。

 

‧ 由於凡位之眾生,內心仍有煩惱,不可能熄滅“心生欲覺”,但必須在心生欲覺之時,馬上思惟其過患,轉念念佛,斷除妄念。

 

‧ 貪欲有二種過患:

 

1.     世間:【大智度論】佛在世時有一在家人名術婆伽,為一大戶長者之奴隸,愛著主人的女兒,並利用種種手段想奪取主人的女兒,終於欲火內發而,燒身而死。由此可知,欲火尚能燒身,何況止觀之善法,亦一併燒之。欲火不利身體,故道家養身之道,必先清心寡欲。依佛法而言,世間有色法及心法;色法(色聲香味觸法)屬無明瞭性之法;心法則有明瞭性,色由心生,煩惱火觸動業力火,而創造果報火。故【楞嚴經】指出,地獄火是由眾生之煩惱火,念念成就而成,即使當下煩惱火拼無表現出來,但其功能念念都會保存為將來的地獄火,故當眾生的貪煩惱生起時,地獄之果報火即念念成就。

 

2.     出世間:貪欲之人不易與清淨聖道相應,欲為種種惱亂依止處,故欲望強者,由於內心躁動不安,不能久居寂靜的山中,若心著欲,無由近道。

 

‧ 除蓋偈說:【大智度論】

 

1.     總標 ---- 『入道慚愧人,持缽福眾生,雲何縱塵欲,沉沒於五情』修學聖道(趨向法身般若解脫之道)必須內心對善惡之業果有堅定的信心,依止此信心,心生慚愧,訶責惡法,尊重隨學善法。放下世間塵勞,一心一意修學聖道,福利一切眾生,不但外表現出清淨之相,內心亦不放縱於五欲,不攀緣五情。

 

(五情----五塵落現於第六意識之影相,即法塵,為第六意識所緣之境界,而非眼、耳、鼻、舌、身所緣之境界)。

 

‧唯識學認為慚愧之生起有三:

 

一、自增上:尊重自己的身份,自已告訴自已為“入道慚愧人”,不應起種種的煩惱,否則不能自稱為入道慚愧人,依止自增上,訶責自己的煩惱。

 

二、法增上:依止正法,于法中用功,而內心生慚愧,

 

            防非止惡。

 

三、世間增上:宇宙間有眾多佛、菩薩、天人、鬼、神,此等皆有他心通,若不能調伏煩惱,則會被他們譏嫌、訶責依止世間的譏嫌,而內心生慚愧,防非止惡。

 

   此偈頌之所“入道慚愧人”是指“自增上”而言。

 

 

 

2.     別明----將五欲之過患分為不淨、苦二方面。

 

一、不淨:『已舍五欲樂,棄之而不顧,如何還欲得,如愚自食吐』。初出家受戒,於十方三寶前,誓願斷惡修善度眾生,棄舍五欲樂,而來到僧團,于寂靜處修止觀,怎能又攀緣所棄舍五欲?此種情況就好比愚癡之人,食入不淨的食物,吃了善知識所給的藥,而將不淨的食物吐出,但由於愚癡,又食入所吐出的食物。

 

二、苦:『諸欲求時苦,得時多怖畏,失時懷熱惱,一切無樂時(處)』。龍樹菩薩將追求五欲之過程,分為三個階段:1.追求時;想得到五欲,追求的過程彼此競爭,既勞心又勞力,故不快樂;2.得到時:到中、晚年時,雖得到五欲,但卻害怕失去所獲得的五欲,因得失心重,而內心掛礙、憂慮,亦不快樂;3.失去時:失去五欲時,內心熱惱,有何快樂而言?根據臺灣經濟發展指數,與離婚率、犯罪率及自殺率成正比,可見獲得五欲之過程,不論追求時、得到時或是失去時,都不快樂,由於眾生內心之顛倒,非樂即樂。

 

3.     結勸----『諸欲患如是,以何能舍之,得深禪定樂,即不為欺』。由於五欲有以上之過患,如何才能棄舍五欲?必須初禪以上,得禪定的三昧樂之後,才能將躁動不定的五欲樂棄舍。禪定樂為心一淨性之樂,不論身心如何喜樂,內心仍處於寂靜。故欲棄舍五欲,除內心慚愧訶責外,仍要修習戒定慧,才能真正的棄舍五欲。最好內心有法寶(例如佛號、大悲咒…..),一心皈依,以法寶為所緣,才能將過去串習(熟境界)之五欲棄舍。

 

 

 

己二、棄瞋恚蓋

 

二棄瞋恚蓋:瞋是失佛法之根本,墜惡道之因緣,法樂之怨家,善心之大賊,種種惡口之府藏。是故行者,于坐禪時,思惟此人現在惱我,及惱我親,讚歎我冤;思惟過去,未來亦如是,是為九惱。故生瞋恨,瞋恨故生怨,以怨心生故,便起心惱彼,如是瞋恚覆心,故名為蓋。當急棄之,無令增長!如釋提婆那,以偈問佛:

 

何物殺安穩  何物殺無憂   何物毒之根   吞滅一切善

 

佛以偈答言:

 

殺瞋則安樂 殺瞋則無憂 瞋為毒之根  瞋滅一切善

 

如是知已,當修慈忍,以除滅之,令心清淨。

 

‧智者大師說明瞋之過患:「瞋是失佛法之根本,墜惡道之因緣,法樂之怨家,善心之大賊,種種惡口之府藏」。

 

  ‧總說----瞋是「失佛法之根本」。經論指出,貪煩惱雖有種種過患,但不會使人退失信心;而瞋恚心則會破壞信心,因此不能精進、念、定、慧,可見瞋恚心則會使人喪失佛法的根本。

 

‧就身業而言----瞋是「墜惡道之因緣」。當瞋恚心生起,則易傷害他人,而造諸惡業,因此而墜惡道。

 

‧就意業而言----瞋是「法樂之怨家,善心之大賊」。內心與佛法接觸因而產生法樂,若發動瞋恚心,則法樂及善心皆不復存在。 

 

‧就口業而言----瞋是「種種惡口之府藏」。府藏,即倉庫。瞋恚心發動之時,則口出惡言,造諸口業。故發脾氣時,最好不要講話。

 

‧ 由此可知,瞋是失佛法之根本,平時積功累德所創造的功德林,可為瞋火一燒而盡。

 

‧ 是故修行者,若于坐禪時,思惟此人現在1. 損惱我,2. 損惱我的親人,或3. 故意讚歎我的冤家,皆會引生瞋恨心;思惟過去未來亦如是,是為九惱。由此而生瞋恨心,若不以佛法的智慧化解,則瞋恨心生怨恨,由怨心而造做身業、口業以惱害對方,如是瞋恚覆心,故名為蓋。

 

‧ 過去有一修道得初禪之仙人,于坐中有一位女眾常來扶侍他。一日,國王來到山林,將此女眾帶回皇宮。此仙人發現後,便下山欲向國王取回此女。國王曰:「你既是仙人,則不應有女人。」仙人曰:「我需要她為我燒飯、打掃!」國王仍不願意將此女歸還。此仙人由是心生瞋恨,並告知此女:「今晚,皇宮將會有大災難,你必須不斷地意念我的名號。」說了便回山中禪坐。由於己得初禪,故內心之堪能性非常強,發動作意,此時皇宮便天落硬石,將所有人物盡毀。此女由於憶念此仙人的名號,故倖免一難。由此可知,修行人心力強,一但發動瞋恨心,則所害及之人物,亦遠超一般人,所造之罪業亦無比廣大。

 

‧釋提婆那,以偈問佛:

 

「何物殺安穩,何物殺無憂,何物毒之根,吞滅一切善?」什麼東西被消除後,可令我們的內心感到安穩?什麼東西被消除後,可令我們的內心感到無憂?什麼是最毒的東西,會吞滅一切信、進、念、定、慧之善法?

 

佛以偈答言:

 

「殺瞋則安樂,殺瞋則無憂,瞋為毒之根,瞋滅一切善。」若可以種種法門,將瞋恨去除,則我們的內心感到安穩、無憂。一切身口意之毒,皆由瞋而起,破壞一切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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