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淨行品〉講義(十七)
《華嚴經》〈淨行品〉講義(十七)
南亭法師
見無憂林,當願眾生,永離貪愛,不生憂怖。
行腳僧見到“無憂林”。無憂,草名。草多則以林名之。人處無憂林,可以忘憂。而出家人“永”遠“離”去“貪愛”,則無生死之“憂怖”矣!
若見園苑,當願眾生,勤修諸行,趣佛菩提。
“園苑”:園,可以說是花園;苑,畜養禽、獸處也。今人亦有謂之苑落。四隅以磚為柴、竹圍之,用以培植花木。然亦須芟草、施肥、灌溉,花木始能茂盛。行腳僧見此,亦有警覺,“當”即發“願”,願一切“眾生”和我,當如管理園苑諸人,“勤修諸行,趣佛菩提”。諸行即四攝、六度、四無量心等,以為趣佛菩提之根本。
見嚴飾人,當願眾生,三十二相,以為嚴好。
以下有二十四願,即三、所遇人物。今第一願也。
“嚴飾人”是衣冠整潔、履襪光潔,這是人身上的莊嚴。行腳僧見之,則不屑一看。他以為人身莊嚴得如何妙好,終是革囊眾穢,無一可愛。不如修行佛果“三十二相”的因,為成佛而後的莊“嚴”妙“好”。那是香潔的、永恆的。
見無嚴飾,當願眾生,舍諸飾好,具頭陀行。
“無嚴飾”,當然是貧苦人,或不愛修飾的人。行腳僧見之卻引為知己。隨時發願,“願”諸“眾生舍諸飾好,具頭陀行”。“舍諸飾好”,就是眾生中的富有者身上裝飾了珍寶珠玩。我“願”一切“眾生”將這些飾好一齊棄舍,去除貪愛,而來修頭陀行。頭陀亦雲杜多,苦行也—三衣、一、日中一食、樹下一宿。然而這是不可能的事。但眾生儘管不能,菩薩不能不發此願。佛教徒將生活享用減到最低程度,也就是以身作則。
見樂著人,當願眾生,以法自娛,歡愛不舍。
“樂著人”的“樂”,讀要。樂著人,也就是貪著的人。貪著的人,什麼都歸我,他才稱心。不知道人命無常,一口氣不來,萬般將不去,唯有業隨身。所以我“願”一切“眾生以法自娛,歡愛不舍”。“以法”的“法”,當然是佛法。舉例以言:譬如現在的電視,無有人不喜愛;但我們要考慮、考慮,那都是假的。即使是美麗的女郎,身材窈窕、歌喉美妙,那不是真的嗎?但一轉眼就沒有了,你得到了個什麼?年輕的男人,那就心煩意亂,想入非非,不知所云。不如我們在佛堂內,上一枝香,手持數珠,坐下來念幾百聲或幾千聲佛號“都攝六根,淨念相繼”。這是心地工夫,是帶得走的。假如有人體會到這一點,他就會“歡愛不舍”了。
見無樂著,當願眾生,有為事中,心無所樂。
“無樂著”的人豁達大度,看世間的有為諸法如過眼雲煙,值不得我們鉤心鬥角,用全力去爭取。行腳僧遇到這一類的人,欽佩他的風度,贊成他的見解,所以發願,“願”一切“眾生”于“有為事中,心無所樂”。佛陀不是老早就說過:“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了嗎?
見歡樂人,當願眾生,常得安樂,樂供養佛。
“歡樂人”,什麼人是歡樂人呢?身理上、心理上、道德上都沒有負擔,知識上也還過得去的人即是。行腳僧見到這一類的人,滿心歡喜,這是一個可以教化的物件。同時,“當願”一切“眾生常得安樂,樂供養佛”。“樂供養佛”的“樂”,讀要,愛好也。歡樂的人!我告訴你,你不要以為身無負擔,樂天知命,就滿足了。人們的知識、道德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而且我所說的歡樂,不同凡響。因為世間的歡樂猶如曇花一現。你看嘛!歷史上最歡樂的人,莫過於秦始皇1。秦始皇消滅六國,統一中華,登泰山而勒石,你看那種不可一世的威風,多麼令人欣羡,但不幾年就死了。二世胡亥沒幾年將秦國也弄亡了。毛澤東詭計多端,竊占了全中國大陸,消滅了中國五千年道德文化、二千年的佛教文化,殺死了六千萬人。中國同胞有七億人,在他鐵蹄下被蹂躪,真是蓋世英雄,威風凜凜。但也不過二十幾年就死了。死了以後,連老婆都保護不了,而被關起來了。天長地久的快樂,唯有“樂供養佛”,供養佛當然包括了學佛。學佛才是安身立命的所在。
見苦惱人,當願眾生,獲根本智,滅除眾苦。
“苦”有三苦、八苦、種種諸苦。苦者,逼迫義,能逼迫我們的身心,是為惱亂,故名“苦惱”。未出三界的眾生,無一能脫離苦惱。然則,如之何方能脫離呢?“獲根本智”。在法相宗,智有根本智與後得智的不同。根本智證真,後得智斷惑。惑又有煩惱障的惑、所知障的惑。二障又各有分別與俱生。二障之分別惑在地前斷,俱生惑在登地以後分斷。此時則三惡道苦滅,三苦、八苦,亦皆隨滅。七地斷煩惱障俱生種習,金剛後心斷所知障俱生種習,死及取蘊皆滅而成佛。所以說“滅除眾苦”。(待續)
【注】
1秦始皇:莊襄王之子。姓贏,名政。有雄才。父死,嗣立為秦王。立二十六年,併吞六國,統一天下;又北逐匈奴,南收閩、越,四方畏服,疆土大擴;於是罷封建,置邵縣;築長城,治馳道。自以為功蓋三皇,德過五帝,故兼稱皇帝,自為始皇帝,後世以數計,不用諡號。惟秉性剛戾,從政以刑殺為威,誹謗者族誅,焚書坑儒,世稱浩劫。恐天下叛己,乃收聚天下兵器於咸陽,銷為鐘鐻,鑄為金人。又盛營宮闕,窮極奢侈;棋征苛役,民不聊生,世有暴秦之稱。數出巡幸,崩於沙丘,在位三十七年。
上一篇(《華嚴經》〈淨行品〉講義(十) 回目錄 下一篇(《華嚴經》〈淨行品〉講義(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