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舊
譯 派 的 整 合
( 講 于 維 吉 尼 亞 州 布 斯 威 爾 之 UMA)
今 天 所 要 講 的
, 多 少 有 些 自 述 的 性 質 。
很 久 以 來 , 我 始 終 一 心 相 信 , 寧 瑪 、 薩 迦 、 噶 舉 和 格 魯 四 派 , 就 其 空 觀 而 言 , 都 是 顯 密
合 一 , 屬 于 中 觀 應 成 派 。 因 此 , 我 一 直 很 想 了 解 這 幾 派 對 見 、 修 、 行 的 不 同 看 法 , 而 且
一 直 在 這 方 面 努 力 。
盡 管 在 印 度 並 無 新 派 舊 派 之說 , 可 是 在 西 藏 所弘 楊 的 真 言 宗 卻 依 譯 經 時 期 的 先 後 而 分 為 舊
譯 派 與 新 譯 派 。 寧 瑪 是 舊 派 ; 薩 迦 、 格 魯 和 噶 舉 都 屬 新 派 , 因 為 此 三 派 成 立 于 仁 欽 桑 布
( RIN CHEN BZANG PO , 958- 1055) 譯 經 之 後 。
較 新 的 三 派 , 在 顯 教 方 面 , 無 甚 差 別 , 但 在 真 言 ( 亦 稱 密 續 ) 方 面 , 則 稍 有 不 同 。 若 不
詳 察 用 詞 之 異 , 你 可 能 會 誤 以 為 新 譯 派 之 間 在 修 真 言 上 大 有 不 同 ; 其 實 , 此 三 派 的 基 本
結 構 是 一 樣 的 。
噶 舉 傳 承 出 自 達 布 拉 吉 ( DAG PO LHA RIE ,1079 -----1153) , 達布 拉 吉 的 喇 嘛 是 密 勒 日
巴 ( 1040- 1123) , 而 密 勒 日 巴 的 喇 嘛 是 瑪 爾 巴 ( 1012----1096) 。 瑪 爾 巴 個 人 的 本 尊
是 那 諾 巴 傳 承 中 之 密 集 金 剛 。 同 樣 的 , 格 魯 派 的 宗 喀 巴 ( 1357?419) 所 教 無 上 瑜 迦 密 續
中 圓 滿 次 第 的 五個 次 第 , 源 于 瑪 爾 巴 所 傳 那 諾 巴 講 授 的 『 密 集 金 剛 密 續 』 心 要 。 此 外 , 噶
舉 與 格 魯 兩 派 皆 傳 之 法 中 , 還 有 很 多 要 項 , 如 『 密 集 金 剛 密 續 』 、 長 壽 法 、 『 喜 金 剛 密
續 』 及 遷 識 法 , 都 是 出 自 瑪 爾 巴 。 因 此 , 在 ?揚 密 續 方 面 , 噶 舉 派 與 格 魯 派 之 所依 及 其 整
體 結 構 , 大 致 相 同 , 雖 然 在 說 法 的 明 晰 與 詳 細 的 程 度 上 , 間 或 有 異 。
就 哲 學 觀 點 而 論 ,大 譯 師 瑪 爾 巴 是 在 梅 傑 巴 達(MAITRIPADA) 中 說 ﹕
離 相 離 無 相 ,
而 行 中 道 者 ,
若 無 上 師 教 ,
亦 難 脫 平 庸 。
他 的 意 思 是 。 依 真 假 相 而 說 唯 識 者 , 不 具 究 竟 見 , 甚 至 中 觀 派 中 未 得 上 師 授 予 心 要 者 ,
也 是 凡 夫 。梅 傑 巴 達 的 弟 子 俱 生 金 剛 ( SAHAJAVAJRA) 所 作 釋 疏 中 。 認 定 此 處 之 『 上 師 』
為 偉 大 的 月 稱 , 明 言 梅 傑 巴 達 認 為 月 稱 所 授 心 要 是欲 得 無 上 見 者 所 必 需 。 因 此 , 梅 傑 巴 達
的 看 法 , 亦 即 瑪 爾 巴 的 看 法 , 是 月 稱 之 中 觀 應 成 派 的 看 法 。
而 且 , 瑪 爾 巴 的 弟 子 密 勒 日 巴 , 在 其 所 作 『 頌 五 長 壽 姊 妹 歌 』 中 說 , 盡 管 諸 佛 、 法 身 、
基 、 道 等 等 , 甚 至 空 , 都 究 竟 是 無 , 然 在 不 加 分 析 、 不 予 追 究 的 範 圍 內 , 據 無 所 不 知 佛
說 , 對 俗 識 而 言 , 一 切 皆 有 。 因 此 , 密 勒 日 巴 既 主 張 空 也 終 不 可 得 , 又 主 張 于 俗 諦 中 無
疑 是 有 緣 起 。 如 是 區 分 諦 , 密 勒 日 巴 表 明 了 中 觀 應 成 派 真 實 無 誤 之 見 。 由 于 格 魯 派 的 看
法 也 屬 中 觀 應 成 派 , 所 以 噶 舉 與 格 魯 兩 派 在 哲 學 觀 點 上 沒 有 分 別 。
薩 迦 派 在 重 點 及 措 辭 方 面 略 有 不 同 , 但 在 大 體 的 結 構 和 教 義 的 推 演 方 面 , 與 噶 舉 、 格 魯
兩 派 基 本 上 是 一 樣 的 。 例 如 , ( 格 魯 派 的 創 始 者 宗 喀 巴 的 兩 個 大 弟 子 之 一 ( 凱 竹 ( KAY
DRUP ) 在 他 的『 雜 著 』 中 指 出 , 雖 然 宗 喀 巴 與 其 薩 迦 派 上 師 仁 達 巴 ( RED MDA BA ,1349----1412)
解 釋 中 觀 的 方 式 有 所 不 同 , 但 他 們 的 目 標 是 一 致 的 , 所 不 同 者 是 他 們 的 表 達 方 式 , 而 不
是 他 們 的 根 本 思 想 。 因 此, 大 致 上 不 難 了 解 噶 舉 、 薩 迦 與 格 魯 三 派 的 哲 學 觀 點 相 同 , 因 其
皆 屬 中 觀 應 成 派 。
難 以 看 出 有 此 相 似 之 處 的 一 派 , 是 寧 瑪 舊 譯 派 。略 言 之 , 修 行 可 以 分 為 見 、 行 、 修 三 方 面
、 舊 譯 派 與 新 譯 派 之 間 , 在 見 于 行 方 面 沒 有 多 大 的 差 異 , 只 是 弘 法 的 方 式 , 從 儀 軌 到 講
道 , 略 有 分 別 。 不 過 , 在 哲 學 觀 點 上 , 若 只 看 其 表 面 , 則 因 措 辭 不 同 而 顯 的 有 極 大 的 差
異 。 寧 瑪 派 的 根 本 是 如 實 有 據 的 , 這 一 點 連 格 魯 派 的 創始 者 宗 喀 巴 也 承 認 。 宗 喀 巴 曾 從 來
自 何 桌 克 ( HLC DRAK) 的 大 師 南 卡 吉 贊 (NAM KA GYAL TSEN) 處 學 得 寧 瑪 派 的 大 圓 滿 法 。
宗 喀 巴 視 這 位 大 師 為 自 己 的 喇 嘛 之 一 , 並 讚 其 法 教 ; 宗 喀 巴 沒 有 去 印 度 尋 求 不 同 觀 點 的
解 決 , 而 是 靠 著 這 位 大 師 于 見 地 上 得 大 認 定 。 這 件 事 在 宗 喀 巴 的 傳 記 中 明 確 的 說 明 。
的 確 , 在 新 譯 派 產 生 之 前 , 有 許 多 大 學 者和 大 師 , 如 蓮 花 生 大 師 座 下 的 二 十 五 位 弟 子 等 等
, 都 是 只 靠 修 行 寧 瑪 道 而 即 生 成 為 大 師 的 , 那 時 根 本 沒 有 新 譯 派 。 如 今 也 是 一 樣 , 我 們
還 能 看 到 許 多 人 由 于 修 行 寧 瑪 道 而 現 大 成 就 相 。 因 此 , 我 們 可 以 認 定 , 寧 瑪 派 的 大 圓 滿
法 確 是 深 修 無 上 瑜 迦 密 續 的 清 淨 法 。
在 凱 竹 的 『 雜 著 』 中 ,一 個 有 關 反 對 寧 瑪 派 大 圓 滿 法 的 問 題 被 提 出 來 , 問 者 不 知 道 大 圓 滿
法 是 否 清 淨 。 凱 竹 回 答 說 , 反 對 舊 譯 派 的 大 圓 滿 法 , 乃 是 起 因 于 某 些 修 真 言 者 外 在 的 行
為 。 他 指 出 大 圓 滿 法 是 無 上 瑜 迦 真 言 中 的 高 等 修 法 , 並 且 指 出 , 許 多 人 顯 然 已 依 此 見 而
達 大 師 的 高 位 。 他 又 說 , 西 藏 譯 師 訪 問 印 度時 , 于 摩 迦 陀 ( MAGADHA) 曾 看 過 『 秘 密 藏 密
續 』 ( GUHYAGARBHA) 等 的 梵 文 原 稿 , 他 們 所 下 的 結 論 是 , 反 對 大 圓 滿 法 會 令 人 轉 生 惡 趣
。 凱 竹 所 作 『 雜 著 』 中 的 這 一 段 寫 道 ﹕
問 ﹕ 真 言 宗 的 舊 譯 派 曾 受 早 期 學 者 的 駁 斥 , 迄 今 仍 遭 多 人 反 對 。 這 是 怎 麼 回 事 ?
答 ﹕ 早 期 弘 法 是 所 譯 的 秘 密 真 言 法 教 名 為 舊 譯 , 後 期 弘 法 時 所 譯 的 名 位 新 譯 。 舊 譯 派 之
所 以 常 遭 反 對 , 乃 是 由 于 中 期 , 因 朗 達 瑪 王 ( GLANG DAR MA , 約 803----842) 故 , 法 教
衰 敗 , 真 言 行 者 從 事 不 法 , 如 結 婚 、 縱 欲 等 。 如 今仍 有 很 多 居 士 捲 髮 成 髻 , ( 狀 如 在 家 的
真 言 行 者 ) 。 對 寧 瑪法 教 的 譏 諷 , 似 乎 就 是 根 據 這 些 人 的 行 為 而 發 。
此 一 真 言 宗 的 舊 譯 派 , 其 實 際 情 形 完 全 不 是 這 樣 。 起 初 , 篤 信 佛 法 的 幾 位 藏 王 , 派 遣 可
靠 的 譯 師 , 如 毗盧 遮 那 ( VAIROCHANA) 和 瑪 尼 克 (RMA SNYEGS) , 以 及 五 比 丘 等 , 帶 著 大
量 的 黃 金 為 供 ( 前 去 印 度 ) 。 在 印 度 , 他 們 從 公 認 的 著 名 學 者 與 大 師 處 , 得 到 大 圓 滿 無
上 秘 密 真 言 法 教 , 而 將 其 譯 成 藏 文 。而 且 , 蓮 花 生 、 無 垢 友 ( VIMALAMITRA) 、 佛 密 ( BUDDHAGUHYA)
等 大 師 , 被 請 到 西 藏 , 宣 講 上 乘 甚 深 法 教 。 由 于 修 此 諸 法 , 無 數 人 得 以 解 脫 ( 輪 迴 ) 而
成 大 師 。 這 一 點 已 被 正 確 認 定 。
此 外 , 在 三 耶 ( BSAM YAS) 寺 , 仍 保 存 著 許 多 舊譯 派 的 印 度 文 經 本 。 去 過 印 度 的 西 藏 譯 師
們 說 , 『 秘 密 藏 密 續 』 及 『 五 顯 經 』 等 現 存 于 摩 迦 陀 。 因 此 , 那 些 反 對 無 上 大 乘 的 這 些
神 聖 法 教 者 , 只 是 ( 在 積 聚 轉 生 ) 地 獄 之 因 而 已 。
如 是 , 凱 竹 確 認 大 圓 滿 法 為 無 比 至 深 的 修 行 無 上 瑜 迦 密 續 之 法 。 因 此 , 我 們 實 可 斷 定 ,
大 圓 滿 法 是 清 淨 法 。
西 藏 佛 教 的 四 大 派 - - 寧 瑪 、 薩 迦 、 噶 舉 和 格 魯 - - 中 有 很 多 人 都 曾 說 過 , 此 四 派 的 思
想 完 全 一 樣 。 格 魯 派 第 一 世 班 禪 喇 嘛 ( BLO BZANY CHOS KYI RGYAL MTSHAN ,1567----
?--1662) , 在 其 所 著 的 『 大 印 』 的 法 本 中 說 , 雖 然 各 派 措 詞 不 同 , 但 在 有 修 有 證 瑜 迦 士
分 析 之 下 , 其 根 本 思 想 皆 屬 于 一 。
第 一 世 班 禪 喇 嘛 說 ﹕ 雖 有 自 結 合 、 小 篋 、 五 法 、 一 味 、 四 字 母 、 息 災 、 驅 邪 、 大 圓 滿 、
以 及 中 觀 等 異 名 , 通 了 義 經 與 因 明 , 有 修 有 證 瑜 迦 士 , 能 藉 析 理 而 了 知 , 諸 派 思 想 悉 歸
一 。
可 是 , 有 些 格 魯 派 的 喇 嘛 , 如 第 三 世 班 禪 喇 嘛 ( BL0 BZANG DPAI IDAN YE SHES,1737----1780)
,曾 說 第 一 世 班 禪 作 如 是 言 , 有 其 政 治 目 的 , 並 非 真 正 認 為 諸 派 思 想 根 本 相 同 。 他 們 之 所
以 有此 一 疑 , 乃 因 大 圓 滿 觀 , 在 寧 瑪 派 是 有 所 肯 定 的 否 定 , 而 在 格 魯 派 則 是 無 所 肯 定 的 否
定 , 由 于 這 種 緣 故 , 他 們 覺 得 寧 瑪 派 與 格 魯 派 之 所 見 , 無 法 一 致 。 這 一 點 曾 引 起 很 多 爭
議 , 學 者 們 提 出 自 己 的 看 法 , 彼 此 反 駁 。
噶 舉 派 與 薩 迦 派 裡 , 在 大 圓 滿 法 方 面 , 彼 此 公 開 反 駁 的 情 形 很 多 , 盡 管 格 魯 派 後 期 的 作
品 中 也 有 很 多 這 類 的 辯 駁 , 但 在 格 魯 派 所 依 據 的 宗 喀 巴 的 著 作 裡 , 『 寧 瑪 』 或 『 大 圓 滿
』 這 兩 個 名 詞 , 提 都 沒 提 。 反 對 大 圓 滿 法 者 , 其 所 反 對 的 只 是 某 些 人 所 說 的 某 幾 點 , 但
他 們 反 對 的 方 式 , 卻 不 幸 的 易 於 令 人 產 生一 種 印 象 , 那 就 是整 個 大 圓 滿 法都 遭 到 駁 斥 , 實 在
可 悲 可 嘆 。
在 我 看 來 , 第 一 世 班 禪 喇 嘛 的 本 意 就 是 四 大 派 所 見 相 同 , 這 一 點 無 容 置 疑 ; 許 多 修 性 者
已 依 寧 瑪 派 的 大 圓 滿 法 而 成 為 極 有 成 就 的 瑜 迦 士 , 這 一 點 無 法 否 認 。 如 果 瑜 迦 士 能 依 某
道 而 圓 滿 獲 得 如 法 的 證悟 , 則 該 道 即 是 清 淨 道 。 因 此 , 我 曾 深 思 如 何 才 能 使 這 兩 種 說 法 歸
于 一 , 雖 然 我 已 形 成 某 些 觀 念 , 但 還 是 不 能 完 全 肯 定 的 解 釋 明 白 。 進 一 步 的 分 析 , 仍 有
必 要 , 不 過 先 讓 我 把 自 己 的 想 法 告 訴 各 位 , 我 的 想 法 主 要 是 根 據 寧 瑪 派 大 師 杜 竹 禪 ( RDO
GRUB CHEN JIGS MED BSTAN PAI NYI MA 1865?926 ) 的 作 品 , 他 的 作 品 是 我 的 分 析 之 錀
。
第 一 世 班 禪 喇 嘛 說 四 大 派 皆 歸 于 同 一 思 想 , 他 以何 為 準 而 有 此 言 ? 若 說中 觀 與 寧 瑪 派 的 大
圓 滿 法 思 想 相 同 , 那 就 太草 率 了 。 因 為 依 月 稱 的 中 觀 應 成 派 所 說 , 中 觀 亦 為 小乘 行 者 所 共
有 , 而 大 圓 滿 法 , 不 要 說 小 乘 , 就連 顯 教 的 大 乘 中 也 無 。 在 寧 瑪 派 所 作 的 九 乘 分 劃 中 , 有
三 乘 是 顯 密 , 即 聲 聞 乘 、 緣 覺 乘 、 菩 薩 乘 ; 有 三 乘 是 外 密 乘 , 即 事 、 行 、 瑜 迦 ; 其 餘 三
乘 是 內 密 乘 , 即 大 瑜 迦 , 隨 順 瑜 迦 、 無 上 瑜 迦 。 即 使 在 六 密 乘 中 的 外 三 密 乘 , 甚 至 在 內
三 密乘 中 的 大 瑜 迦 和 隨 順 瑜 迦 , 也 找 不 到 大 圓 滿 法 ; 大 圓 滿 法 只 在 為 諸 乘 極 頂 的 偉 大 無 上
瑜 迦 中 才 有 。 我 們 總 不 能 說 為 九 乘 極 頂 的 大 圓 滿 法 與 龍 樹 所 說 的 中 觀 一 樣 , 因 為 中 觀 甚
至 是 已 得 須 陀 洹 果 ( 即 已 現 證 自 性 空 之 真 諦 ) 的 聲 聞 與 緣 覺 所 共 修之 法 。 是 故 , 大 圓 滿 觀
與 中 觀 不 能 相 提 並 論 ; 若 將 大 圓 滿 觀 比 作 所 修 的 中觀 , 那 就 太 離 譜 了 。
如 果 寧 瑪 派 中 此 一 諸 密 之 尊 與 新 譯 派 的 看 法 不 能 以 顯 教 所 說 的 中 觀 來 統 一 , 那 麼 還 有 什
麼 能 與 大 圓 滿 相 比 呢 ? 新 譯 派 所 修 的 『 密 集 金 剛 密 續 』 等 無 上 瑜 迦 密 續 中 , 有 一 種 以 殊
勝 心 修 中 觀 的 方 法 , 所 謂 殊 勝 心 即 是 極 樂 俱 生 慧 。 若 將 此 種 修 法 與 寧 瑪 派 的 大 圓 滿 法 等
量 齊 觀 , 那 就 比 對 了 。
新 譯 派 對 『 密 集 金 剛 密 續 』 所 作 的 釋 論 中 , 將 觀 分 為 兩 個 部 分 - - 能 觀 與 所 觀 。 所 觀 是
指 觀 見 的 對 象 , 也 是 自 性 空 。 自 性 空 是 慧 識 的 對 象 。 在 這 一 點 上 , 『 密 集 金 剛 密 續 』 與
龍 樹 中 觀 毫 無 分 別 。 然 而 ,就 能 觀 的 證 空 之 識而 言 , 分 別 就 大 了 ﹕ 根 據 密 集 金 剛 法 , 于 圓
滿 次 第 , 證 空 要 用 名 為 俱 生 根 本 淨 光 心 的 高 等較 細 之 識 , 而 中 觀 派 用 以 證 空 之 識 則此 淨 光
心 粗 。
據 來 自 喀 爾 喀 ( KAIKA) 的 蒙 古 人 達 希 克 多 傑 ( DAM TSHIG RDO RJE ) 說 , 大 圓 滿 觀 也 分
為 能 所 兩 個 部 分 來 教 。 所 觀 可 解 釋 為 上 述 新 譯 派 所 說 的 淨 光 , 也 就 是 慧 識 所 觀 之 空 ; 能
觀 是 精 細 慧 識 或 根 本 心 , 不 是 一 般 的 粗 識 。 在 大 圓 滿 法 中 , 『 觀 』 這 個 字 大 率 不 指 所 觀
之 空 , 而 指 能 觀 之 慧 識 , 多 少 有 些 所 觀 之 空 與 能 觀 之 證 空 慧 識 合 一 之 意 。 此 俱 生 根 本 淨
光 心 , 在 新 譯 派 的 無 上 瑜 迦 和 寧 瑪 派 的 大 圓 滿 法 中 , 同 樣 受 到 重 視 , 乃 新 舊 譯 派 相 比 的
適 當 之 所 。
以空 為 所 觀 以 及 慧 識 為 能 觀 , 不 是 密 續 獨 有 的 特 色 , 而 是 類 似 中 觀 自 續 派 的 以 空 為 真 諦 以
及 證 空 之 慧 為 契 合 真 諦 。 ( 這 是 新 舊 譯 派 都 承 認 的 ) 。 可 是 , 在 大 圓 滿 法 中 , 能 觀 , 亦
即 以空 為 其 所 觀 對 象 之 心 , 不 是 大 乘 中 的 波 羅蜜 乘 所 說 的 那 種 普 通或 粗 劣 之 識 。 而 是 根 本 智
, 或 淨 光 , 或 根 本 淨 光 心 , 乃 事 物 的 終 極 狀 態 。
從 中 觀 所 認 定 的 二 諦來 看 , 此 極 細 淨 光 心 將 是 契 合 真 諦 , 實 為 俗 諦 , 不 是 真 正 的 真 諦 。 因
為 中 觀 派 所 說 的 真 諦實 乃 辨 空 - - 事 物 終 極 存 在 方 式 - - 之 識 所 發 現 者 , 而 辨 別 ( 空 以 外
的 ) 一 般 事 物 之 識 所 發 現 者 則 是 俗 諦 。 可 是 大 圓 滿 法 本 中 所 說 的 二 諦 就 不 是 中 觀 派 所 說
二 諦 了 , 因 為 前 者 並 非 建 立 在 證 悟 實 相 方 面 的 能 所 之 分 , 而 是 與 無 上 瑜 迦 密 續 中 有 關 二
諦 的 獨 特 見 解 一 致 。
寧 瑪 大 師 杜 竹 禪 在 其 所 著 的 『 秘 密 藏 密 續 大 旨 』 近 開 端 處 談 到 『 殊 勝 二 諦 』 。 他 講 了 七
種 殊 勝 真 諦 - - 基 、 道 、 果 , 果 又 分 為 五 類 。 此 法 的 根 本 教 義 是 意 金 剛 。 意 金 剛 是 輪 迴
與 涅 槃 中 的 一 切 現 象 之 基 。 此 基 , 在新 譯 派 所 說的 無上 瑜 迦 真 言 中 , 被 稱 為 根 本 俱 生 金 光 ,
而 以 真 諦 名 之 。 在 寧 瑪 派 的 大 圓 滿 法 中 , 此 根 本 心 或 根 本 智 是 真 諦 , 而 其 所 觀 染 淨 諸 相
被 認 定 是 俗 諦 。 俗 諦 是 粗 劣 的 外 來 現 象 , 而 真 諦 則指 那 根 本 俱 生 者 , 亦 即 無 時 不 在 的 意 金
剛 。 這 是 以 大 圓 滿 法 為 依 據 對 二 諦 所 作 的 獨 特 解 釋 。
盡 管 大 圓 滿 法 所 用 的 『 真 』 『 俗 』 二 字 也 是 中 觀 派 所 用 的 , 但 意 義 不 同 , 我 們 要 小 心 ,
不 可 混 為 一 談 。 此 種 意 義 上 的 差 別 , 並 非 沒 有 前例, 因 為 即 使 在 中 觀 派 內 , 『 真 』 這 個 字
的 用 法 也 有 多 種 。 例 如 , 彌 勒 的 『 大 乘 莊 嚴 經 論 』 就 談 到 真 俗 二 重 皈 依 , 他 的 『 辯 中 邊
論 』 也 從 三 方 面 來 講 真 諦 , 于 中 『 所 觀 』 真 諦 是 空 , 『 應 用 』 真 諦 是 禪 定 的 慧 識 ; 『 所
得 』 真 諦 是 涅 槃 。 甚 至 在 新 譯 派 裡 , 『 真 』 『 俗 』 二 字 的 用 法 也 有 不 同 ; 例 如 , 解 釋 無
上 瑜 迦 密 續 的 五 個 次 第 時 , 諸 新 譯 派 所講 的 真 俗 二 諦 圓 滿 次 第 , 與 其 在 談 中 觀 時 所 講 的 意
義 不 同 。 就 如 大 圓 滿 法 一 樣 , 新 譯 派 對 二 諦 也 有 其 獨 特 的 見 解 。 能 觀 之 淨 光 ( 即 細 精 光
心 , 為 圓 滿 無 次 第 中 的 第 四 個 ) 被 名 為 「 真 諦 」 ; 然 以 中 觀 派 對 二 諦 的 區 分 , 則 為 俗 諦
, 因 其 只 不 過 是 「 契 合 」 真 諦 , 而 非 真 正 的 真 諦 。
因 此 , 在 新 譯 派 的 無 上 瑜 迦 密 續 法 中 , 作 為 輪 迴 與 涅 槃 一 切 現 象 之 基 的 根 本 心 , 被 認 定
是 一 切 現 象 的 真 諦 或 法 性 ; 有 時 也 稱 之 為 『 淨 光 』 和 無為 。 寧 瑪 派 稱 此 根 本 心 為 『 意 金 剛
』 ; 不 是 指 那 在 作 根 本 智 和 根 本 心 的 分 劃 時 與 根 本 智 對 比 的 根 本 心 , 而 是 指 那 唯 明 唯 知
者 , 亦 即 根 本 智 的 本 體 。 這 是 一 切 心 終 極 的 根 本 , 不 壞 、 不 變 、 相 續 不 斷 , 猶 如 金 剛 。
正 如新 譯 派 認 定 有 一 無始 無 終 的 根 本 心 , 寧瑪 派 也 認 定 有 一 無 始 無 終 的 意 金 剛 , 于 佛 果 位 ,
仍 繼 續 前 進 , 毫 無 間 斷 。 此 心 常 住 , 故 被 似 為 『 永 恆 』 , 因 而 說 它 是 永 恆 心 。 說 它 永 恆
, 並 非 說 它 不 是 刻 刻 不 停 的 分 解 , 而 是 說 它 現 續 不 斷 - - 這 有 如 彌 勒 在 『 現 觀 莊 嚴 論 』
中 所 說 , 佛 之 殊 勝 行 , 因 無 盡 故 , 而 被 視 為 永 恆 。 此 心 非 因 緣 所 偶 然 新 生 者 ( 因 其 一 直
現 續 不 斷 ) , 故 亦 為 無 生 。
以 同 樣 的 語 調 , 格 魯 派 的 學 者 及 大 師 諾 桑 嘉 措 ( NOR BZANG RGYA MTSHO ,1423---1513)
說 , 凡 存 在 的 , 必 屬 有 為 。 他 所 說 的 『 有 為 』 , 比 『 有 為 』 通 常 的 意 義 廣 泛 , 但 他 並 非
斷 言 一 切 現 象 , 包 括 永 恆 的 現 象 , 都 是 因 緣 和 合 而 生 , 而 是 說 一 切 現 象 的 存 在 都 是 有 條
件 的 , 既 要 依 賴 其 組 成 分 子 , 也 要 依 賴 為 其 命 名 的 見 識 。 同 樣 的 , 由 于 寧 瑪 派 所 說 的 根
本 心 不 是 依 因 緣 而 新 起 的 , 故 名 『 無 生 』 , 此 乃 就 『 無 生 的 廣 義 而 言 。
在 寧 瑪 派 , 意 金 剛 被 認 定 是 真 諦 。 此 一 真 諦 , 不 是 像 中 觀 派 那 樣 從 辨 空 之 識 所 發 現 者 的
觀 點 來 認 定 的 真 諦 , 而 是 無 始 無 終 的 根 本 淨 光 心 , 乃 輪 迴 與 涅 槃 中 一 切 現 象 之 所 依 , 具
有 居 佛 果 位 的 法 身 之 性 。 此 根 本 淨 光 心 超 越 一 切 偶 發 現 象 , 故 名 真 諦 ; 其 遊 戲 、 顯 現 或
粗 相 , 即 是 俗 諦 。
此 根 本 心 之 體 , 本 來 清 淨 , 或 用 中 觀 派 的 說 法 , 自 始 即 天 然 無 自 性 。 在 此 唯 明 唯 知 之 性
當 中 , 一 切 染 淨 現 象 , 皆 此 根 本 心 自 發 性 的 遊 戲 或 顯 現 , 所 有 如 是 生 起 的 現 象 , 皆 以 此
自 發 性 為 其 特 色 。 此 根 本 心 所 發 之 無 礙 光 輝 , 名 為 『 悲 』 , 因 為 此 根 本 心 之 果 是 佛 的 悲
行 , 而 佛 的 悲 行 則 是 建 立 在 意 金 剛 本 來 清 淨 之 體 及 其 自 發性 上 。
自 始 本 來 清 淨 並 有 自 發 性 的 意 金 剛 , 是 輪 迴 與 涅 槃 中 所 發 生 的 一 切 現 象 之 基 。 即 使 在 你
仍 為眾 生 之 時 , 盡 管 起 諸 善 不 善 念 , 如 貪 、 痴 等 , 意 金 剛 本 身並不 受 這 些 煩 惱 的 污 染 。 水 雖
可 變 得 極 髒 , 然 其 性 依 舊 清 淨 , 不 為 污 物 所 染 。 同 樣 的 , 無 論 意 金 剛 起 何 煩 惱 遊 戲 , 無
論 這 些 煩 惱 有 多 強 , 根 本 心 的 本 體 , 也 就 是 此 類 有 為 相 的 基 礎 , 依 然 不 受 煩 惱 的 影 響 。
仍 是 無 始 以 來 就 好 , 亦 即 盡 善 。
佛 果 位 之 十 力 及 四 無 畏 等 殊 勝 品 性 , 其 本 質 皆 在 此 意 金 剛 中 , 只 因 有 某 些 情 況 出 現 而 不
能 顯 露 。 所 有 說 , 我 們 自 始 即 是 覺 者 , 本 具 盡 善 的 根 本 心 。
你 若 認 清 此 一 實 相 、 真 諦 和 根 本 心 , 並 且 確 定 輪 迴 與 涅 槃 中 的 一 切 現 象 皆 為 其 遊 戲 , 那
麼 你 就 會 隨 之而 了 解 一 切 染 淨 現 象 , 皆 如 中 觀派 的 經 典 所 說 , 只 是 有 名 無 實 的 存 在 。 你 會
了 解 一 切 生 起 的 所 知 對 象 都 是 偶 發 , 而 無 實 質 ; 你 會 了 解 此 類 現 象 雖 自 始 即 非 自 成 , 但
看 起 來 仍 讓 我 們 覺 得它 們 有 其 獨 立 性 , 因 而 執 著 其 自 有 的 假 象 。 你 還 會 明 白 ,此 種 誤 解 令
人 造 諸 善 惡 之 業 , 積 聚 業 因 , 致 愈 深 陷輪 迴 。 然 而 ,你 若 能 令 這 一 切 現 象 顯 示 出 其 為 根 本
心 的 遊 戲 , 離 不 開 根 本 心 的 範 圍 , 你 就 不 會 受 世 俗 之 見 的 影 響 。 當 我 們 能 親 自 認 清 自 己
本 體 , 並 于 禪 定 中 始 終 不 斷 的 直 證 其 義 時 , 即 使 行 于 世 間 , 我 們 依 然是 佛 。
新 譯 派 也 同 樣 說 , 淨 光 實 現 之 時 , 即 是 大 瑜 迦 士 安 歇 之 時 。 用新 譯 派 的 話 , 一 切 造 業 積 因
戲 論 都 是 粗 識 , 比 白 相 心 、 增 長 心 和 近 成 就 心 還 要 粗 , 這 些 心 必 須 先 斷 , 淨 光 心 才 能 出
現 。 已 現 淨 光 心 後 , 我 們 若 不 能 留 在 淨 光 心 中 , 則 近 成 就 心 、 增 長 心 和 白 相 心 都 將 陸 續
出 生 , 並 起 八 十 種 見 , 以 致 再 造 染 業 , 又 積 染 因 。 這 是 有 害 的 。 然 而 , 一 斷 八 十 種 見 ,
以 及 白 相 心 、 增 長 心 和 近 成 就 心 , 我 們 就 能 安 住 于 淨 光 , 不 起 煩 惱 和 諸 見 。
安 住 此 境 , 即 超 出 見 外 , 在 此 階 段 就 連 最 強 的 煩 惱 也 闖 不 進 來 。 是 為 真 正 安 歇 。
以 上 是 新 譯 派 的 說 法 。 寧 瑪 派 的 說 法 是 , 你 若 得 知 意 金 剛的 實 相 , 亦 即 意 金 剛 的 存 在 方 式
, 你 就 了 解 輪 迴 與 涅 槃 中 的 一 切 現 象 都 是 籍 意 金 剛 之 力 而 起 , 都 是 意 金 剛 的 遊 戲 , 因 而
證 的 此 諸 現 象 非 自 有 , 乃 是 籍 此 根 本 心 之 力 而 有 。 誠 如 龍 樹 在 《寶 鬘 》( PRECIOUS GARLAND)中
所 開 示 的 , 輪 迴 是 假 , 乃 因 輪 迴 是 以 假 因 ----無 明 ----而 起 , 是 故 , 雖 然 根 本 心 的 本 身
非 假 , 雖 然 輪 迴 與 涅 槃 中 的 一 切 想 象 都 是 根 本 心 的 遊 戲 , 但 這 些 現 象 在 表 面 上 看 來 並 不
如 此 , 所 以 說 它 們 是 假 , 明 白 這 一 點 , 你 必 會 了 解 這 些 現 象 的 存 在 都 是 有 名 無 實 的 。 杜竹
禪 說 , 當 我 們 能 確 定 一 切 出 現 的 所 知 對 象 都 是 根 本 心 的 遊 戲 時 , 我 們 必 更 能 了 解 應 成 派
的 主 張 , 那 就是 這 些 現 象 只 藉 概 念 之 力 而 存 在 。
大 圓 滿 有 一 修 法 是 , 在 保 持 對 根 本 心 體 的 覺 知 下 , 觀輪 迴 與 涅 槃 中 的 一 切 現 象 為 心 之 遊 戲
或 心 自 放 之 光 。 盡 管 很 少 講 到 除 去 作 為 否 定 對 象 的 自 性 有 ,也 很 少 講 到 證 悟 一 切 現 象 有 名
無 實 , 但 這 些 都 隨 著 了 知 此 諸 現 象 只 是 根 本 淨 光 心 的 顯 現 或 遊 戲 , 而 附 帶 了 解 了 。 因 此
, 新 譯 派 講 中 觀 時 所 說 空 觀 的 要 點 , 是 在 大 圓 滿 的 此 一 修 法 中 全 有 。
中 觀 應 成 派 談 此 證 悟 , 是 從 現 象 非 自 有 , 僅 藉 俗 名 而 存 在 這 一 方 面 來 講 。 依 格 魯派 及 他 派
的 說 法 , 修 禪 觀 時 , 僅 以 自 性 空 為 所 觀 對 象 , 此 外 別 無 其 他 , 也 就 是 只 觀 所 欲 否 定 的 對
象 - - 自 性 有 - - 之 反 而 已 。 修 者 力 求 住 于 禪 觀 , 不 失 其 所 觀 對 象 。 確 定 此 義 之 識 必 須
具 有 能 證 悟 無 所 肯 定 之 否 定 的 一 面 , 所 謂 無 所 肯 定 的 否 定 , 即 是 不 意 味 以 任 何 肯 定 的 事
物 來 取 代 所 否 定 者 的 那 種 否 定 。 空 是 無 所 有 肯 定 的 否 定 , 此 乃 中 觀 派 的 根 本 教 義 。 這 一
點 , 清 辯 在 詮 釋 龍 樹 的 『 中 論 』 第 一 章 第 一 偈 時 , 講 得 很 清 楚 。 龍 樹 于 該 偈 中 說 諸 法 不
自 生 , 不 從 他 生 , 非 自 他 共 生 , 亦 非 無 因 而 生 。 覺 護 與 月 稱 也 是 這 麼 說 。
不 過 , 修 大 圓 滿 法 時 , 所 觀 的 是 根 本 淨 光 心 , 要 一 心 觀此唯 明 唯 知 者 ; 故 此 修 觀 之 心 沒 有
僅 證 無 所 肯 定 之 否 定 的 那 一 面 。 然 而 , 于 此 階 段 之 前 , 在 修 名 為 『 突 破 』 之 法 而 初 識 根
本 心 時 , 修 大 圓 滿 者 分 析 此 心 從 何 處 生 起 、 住 于 何 處 、 往 何 處 去 。 在 如 是 修 行 的 過 程 當
中 , 如 中 觀 派 的 經 典 所 說 , 修 者 確 認 此 心 離 戲 論 二 邊 ; 這 是 證 悟 此 心 之 無 自 性 。 隨 後 ,
在 觀 無 生 、 無 住 、 無 去 之 根 本 心 或 淨 光 時 , 修 者 觀 有 所 肯 定 的 否 定 , 觀 中 根 本 心 雖 顯 現
, 但 修 者 了 知 其 為 自 性 空 。
寧 瑪 派 的 突 破 法 , 主 要 是 就 空 與 心 之 關 係 來 說 空 , 而 中 觀 派 則 主 要 是 就空 與 人 之 關 係 來 說
空 , 它 將 一 切 現 象 分 為用 物 之 人 及 所 用 之 物 。 突 破 法 之 修 空 與 心 有 關 , 這 是 因 為 寧 瑪 派 非
常 著 重 心 的 本 體 , 也 就 是 認 識 力 或 根 本 心 。 聖 天 ( ARYADEVA ) 所 著 的 『 修 行 明 燈 』 ( LAMP
COMPENDIUM FOR PRACTICE ) , 是 『 密 集 金 剛 密 續 』 所 說 之 五 次 第 的 釋 疏 , 而 『 密 集 金剛
密 續 』 則 是 諸 新 譯派 , 尤 其 是 格 魯 派 的 一 部 主 要 無 上 瑜 迦 密 續 。 在 『 修 行 明 燈 』 中 談 到 五
次 第 的 第 三次 第 - -『 心 離 緣 』 - - 時 , 聖 天 說 若 不 知 心 性 , 不 能 得 解 脫 。 他 沒 有 說 若 不
知 人 性 或 外 芽 ( EXRERNAL SPROUT) 性 , 不 能 得 解 脫 。 的 確 , 僅 就 破 自 性 有 而 言 , 心 之 空
與 人 之 空 或 芽 之 空 , 並 無 不 同 , 但 由 于 他 是 在 解 釋 密 續 , 是 在 無 上 瑜 迦 密 續 的 心 離 緣 次
第 解 釋 密 續 , 所 以 他 才 強 調 從 證 空 之 識 而 來 的 分 別 。 正 如 聖 天 著 重 心 性 , 寧 瑪 派 的 突 破
法 亦 復 如 是 。 修 突 破 法 者 是 在 了 解 心 以 無 自 性 為 其 特 性 的 情 形 下 觀 心 。
寧 瑪 派 沒 有 明 確 詳 盡 的 說 空 、 心 合 一 是 有 所 肯 定的 否 定 , 還 是 無 所 肯 定 的 否 定 ; 不 過 , 有
几 位 寧 瑪 派 的 學 者 曾 說 , 他 是 有 所 肯 定 的 否 定 。 因 此 有 人 說 , 主 張 空 、 心 合 一 觀 是 無 所肯
定 之 否 定 者, 不 可 能 與 主 張 其 為 有 所 肯 定 之 否 定 者 同 意 。 然 而 , 整 個 問 題 沒 那 麼 簡 單 。
甚 至 顯 教 所 說 的 禪 觀 , 也 分 根 本 二 類 ﹕ ( 一 ) 觀 所 觀 , 如 觀 無 常 等 ; ( 二 ) 觀 能 觀 , 令
成 為 另 一 種 能 觀 , 如 修 愛 心 之 類 。 在 作 寧 瑪 派 的 深 心 『 觀 』 時 ,心 自 行 認 清 其 甚 深 心 性 ,
并 於 觀 中 持 此 認 知 , 如 觀 能 觀 。 當 此 甚 深 心 認 清 自 己 時 , 唯 有 此 心 分 明 。 由 于 修 者 在 接
觸 和 認 清 此 甚 深 心 之 本 體 前 , 即 已 因 修 突 破 法 - - 觀 心 自 何 而 起 、 住 于 何 處 、 趨 入 于 何
- - 而 確 定 心 無 自 性 , 故 于 此 時 修 者 所 了 解 的 以 無 自 性 為 其 特 性 之 心出 現 。 即 使 可 稱 此 為
觀 而 有 所 肯 定 的 否 定 , 那 也 與 對 如 幻 之 相 的 有 所 肯 定 的 否 定 不 同 ; 如 幻 之 相 是 相 與 空 的
和 合 , 乃 中 觀 派 用 較 粗 之 識 所 觀 的 對 象 , 而 寧 瑪 派 的 深 心 觀 則 是 以 較 細 之 識 來 修 行 的 。
當 修行 者 對 根 本 心 愈 來 愈 熟 悉 時 , 錯 綜 複 雜 的 概 念 愈 來 愈 少 , 識 變 得 愈 來 愈 細 , 終 至 淨 光
顯 現 。
連 新 譯 派 也 說 , 當 淨 光 顯 現 時 , 自 性 空 會 出 現 。 根 據 格 魯 派 學 者 及 大 師 諾 桑 嘉 措 的 說 法
, 當 母 淨 光 出 現 , 即 是 對 死 時 的 凡 夫 顯 現 , 空 也 會 出 現 , 但 凡 夫 不 能 確 知 此 空 。 因 為 ,
當 任 何 眾 生 , 縱 然 是 蟲 子 , 死 時 有 二 相 對 的 粗 相 也 會 消 失 ; 不 是 自 性 有 相 或 俗 相 消 失 ,
而 是 較 粗 的 俗 相 消 失 。 所 以 說 , 當 死 亡 淨 光 顯 現 時 , 空 也 出 現 , 但 死 者 ,除 非 是 有 高 等 成
就 的 瑜 迦 士 , 不 能 確知 此 空 , 因 為 此 空 之 現 , 不 是 由 于 否 定 對 象 - - 自 性 有 - - 已 除 。 然
而 , 當 確 實 知 空 者 之 心 認 清 心 之 本 體 時 , 則 有 二 相 對 之 相 的 消 失 , 對 此 等 人 來 說 , 無 疑
是 心 與 空 之 合 一 不 分 , 無 疑 是 有 二 相 對 之 相 轉 化 為 空 的 完 全 實 現 。
在 大 圓 滿 法 中 , 當 瑜 迦 行 者 愈 來 愈 習 慣 于 觀 精 細 之 空 與 相 的 和 合 時 , 亦 即 觀 以 無 自 性 為
其 特 性 的 根 本 心 之 有 相 而 空 時 , 戲 論 之 相 在 根 本 心 中 漸 退 , 而 讓 極 細 淨 光 露 出 來 。 是 故
, 新 譯 派 所 用 顯 密 共 同 的 修 空 觀 法 , 其 中 一 切 要 素 不 為 大 圓 滿 法 所 有 。
這 是 寧 瑪 派 大 圓 滿 法 的 觀 真 諦 或 根 本 心 之 道 。 在 新 譯 派 看 來 , 根 本 心 的 實 現 與 ( 眼 、 耳
、 鼻 、 舌 、 身 、 意 ) 六 識 的 顯 現 , 不 可 能 同 時 發 生 。 必 須 先 消 卻 所 有 較 粗 之 識 , 猶 如 奪
其 運 作 功 能 , 然 後 根 本 心 才 能 露 出 本 來 面 目 。 對 事 物 起 理 解 作 用 的 粗 識 與 細 識 , 不 可 能
同 時 發 生 。
然 而 , 在 舊 譯 派 的 大 圓 滿 法 裡 , 不 終 止 六 識 的運 作 , 也 能 得 見 淨 光 。 甚 至 當 碰 到 某 一 事 物
, 我 們 因 妄 自 將 其 本 無 之 善 惡 加 了 上 去 , 而 起 煩 惱 時 。 此 煩 惱 本 身 。 也 具 有 唯 明 唯 知 之
性 。 由 于 淨 光 心 有 一 般 心 的 唯 明 唯 知 性 , 所 以 淨 光 心 的 一 般 因 素 。 甚 至 在 貪 、 瞋 等 粗 劣
的 煩 惱 識 中 也 可 找 到 。 誠 如 杜 竹 禪 所 說 , 唯 明 唯 知 這 一 因 素 , 一 切 識 中 都 有 , 甚 至 在 起
強 烈 的 煩 惱 時 也 找 得 到 , 無 須 中 止 六 識 的 運 作 。
同 樣 的 ,『 時 輪 密 續 』 也 談 到 , 在 根 本 心 未 實 現 的情 形 下 , 生 起 空 相 和 根 本 心 相 的 可 能 性
。 據 說 對 佛 法 毫 無 所 知 的 小 孩 , 在 遊 戲 中 能 做 出 空 相 。 空 相 雖 必 是 精 細 根 本 心 之 相 , 但
不 一 定 要 中 止 六 識 的 運 作 和 顯 現 此 最 精 細 心 才 能 令 空 相 出 現 。 這 與 大 圓 滿 法 類 似 。 在 大
圓 滿 法 中 , 若 欲 認 清 此 唯 明 唯 知 的 因 素 , 不 必 中 止 六 識 的 運 作 , 也 不 必 顯 現 最 精 細 的 淨
光 心 。 然 而 , 當 修 大 圓 滿 法 或 『 時 輪 密 續 』 的 瑜 迦 行 者 有 了 高 等 成 就 時 , 六 識 自 會 停 止
運 作 , 而 最 精 細 心 也 會 像 新 譯 派 的 秘 密 真 言 道 所 說 那 樣 顯 現 。 所 不 同 者 是 , 在 大 圓 滿 法
中 , 確 認 根 本 心 這 項 修 行 開 始 時 , 無 須 停 止 六 識 的 運 作 , 而 是 在 不 理 會 粗 識 的 情 形 下 ,
瑜 迦 行 者 確 認 淨 光 。
已有 此 種 成 就 時 , 不 必 故 意 消 除 善 惡 之 念 ; 不 管 何 種 概 念 生 起 , 它 也 無 力 騙 過 修 行 者 , 修
行 者 仍 能 一 心 專 注 那 唯 明 唯 知 的 因 素 。 因 此 , 那 能 引 發 錯 用 此 心 、 妄 加 判 斷 顯 現 之 緣 力
減 弱 ; 概 念 無 法 真 正 形 成 , 其 力 量 也 就 愈 來 愈 小 。 如 是 , 大 圓 滿 法 乃 有 了 一 種 獨 特 的 方
式 , 為 已 接 觸 並 認 清 根 本 心 者 , 解 說 見 、 修 與 行 。
因 此 , 根 本 心 的 修 行 方 式 是 根 據 ﹕ ( 一 ) 新 譯 派所 講 的 『 密 集 金 剛 密 續 』 ; ( 二 ) 時 輪 空
相 法等 等 ; ( 三 ) 寧 瑪 派 的 大 圓 滿 法 。 根 據 新 譯 派 、 修 秘 密 真 言 到 某 種 程 度 時 , 修 性 者 特
殊 法 , 如 利 用 性 伴 侶 、 打 獵等 等 。 雖 然 利 用 性 伴 侶 之 目 的 , 不 難 被 說 成 是 為 了 用 于 道 及 引
出 較 細 的 證 空 之 識 。 但 打 獵 就 不 能 作 此 解 了 。 打 獵 之 特 殊 目 的 , 僅 適 用 于 那 些 已 對 根 本
心 有 高 度 的 認 識 , 致 能 對 根 本 心 的 修 法 有 大 信 之 人 ; 這 些 修 行 者 業 已 超 越 概 念 的 領 域 。
有 此 性 情 之 人 , 沒 有 一 念 落 于 善 惡 兩 邊 ; 只 有在 這 種 崇 高 境 界 中 , 才 能 以 悲 心 將 瞋 怒 用 于
修 道 。 是 故 , 新 譯 派 的 此 一 修 法 之 基 , 與 大 圓 滿 法 之 基 相 同 。
此 一 重 要 的 統 一 法 之 得 以 彰顯 , 是 由 于 綜 合 說 明 中 觀 、 『 密 集 金 剛 密 續 』 、 『 時 輪 密 續 』
、 『 上 樂 金 剛 』 等 母 密 續 和 大 圓 滿 的 看 法 , 以 及 杜 竹 禪 所 作 的 關 鍵 性 的 解 釋 。 不 過 , 當
面 請 教 有 修 證 的 喇 嘛 也 是 必 要 的 。 我 所 作 的 說 明 , 是 根 據 完 全 合 格 的 寧 瑪 派 學 者 及 大 師
杜 竹 禪 的 法 教。 杜 竹 禪是 詹 揚 欽 戴 汪 布 ( JAM DBYANGS KHYEN BRTESE DBANG PO ,1820---1892)
的 弟 子 , 而 詹 揚 欽 戴 汪 布 又 是 垂 松 戴 珍 王 ( KING TRI SONG DAY DZEN ) 轉 世 , 也 是 對 寧
瑪 、 薩 迦 、 噶 舉 、 格 魯 派 的 看 法 毫 無 偏 見 的 一 位 令 人 驚 嘆 的 喇 嘛 、 杜 竹 禪 在 十 八 、 九 歲
的 時 候 , 不 但 已 精 通 他 所 專 修 的 大 圓 滿 法 , 還 已 精 通 許 多 中 觀 、 般 若 波 羅 蜜 和 因 明 的 經
典 , 以 及 新 譯 派 對 『 時 輪 密 續 』 和 『 密 集 金 剛 密 續 』 所 作 的 解 釋 。
我 早 先 曾 注 意 到 , 宗 喀 巴在 解 釋 『 密 集 金 剛 密 續 』 序 文 中 前 四 十 個 字 母 的 含 意時 , 引 用 龍
樹 所 著 的 『 五 次 第 』 中 的 一 句 話 ﹕ 『 諸 法 猶 如 虛 幻 之 禪 定 。 』 宗 喀 巴 引 用 這 句 話 來 證 實
一 切 環 境 與 眾生 都 只 是 氣 與 心 的 遊 戲 。 我 感 到 此 中 法 義 甚 深 , 乃 以 宗 喀 巴 所 說 為 基 礎 , 探
索 與 之 相 應的 這 些 法 教 。 讀 杜 竹 禪 的 作 品 時 , 我 決 得 他 好 像 在 撫 摩 我 的 頭 , 予 我 印 可 , 令
我 相 信 自 己 的 看 法 不 是 沒 有 根 據 的 。 可 是 , 我 還 是 不 能 聲 稱 自 己 的 看 法 千 真 萬 確 , 因 其
只 是 我 的 推 斷 。 我 們 沒 有 必 要 熟 悉 中 觀 、 『 密 集 金 剛 密 續 』 和 『 時 輪 密 續 』 , 及 對 杜竹 禪
的 『 秘 密 藏 密 續 大 旨 』 作 深 入 的 研 究 。
顯 然 , 因 明 論 者 及 中 觀 派 得 推 理 , 不 足 以 說 明 秘 密 真 言 的 高 等 修 行 方 法 , 無 論 是 新 譯 派
的 , 還 是 舊 譯 派 的 。 例 如 , 在 密 集 金 剛 法 中 , 某 些 相 ( 例 如 幻 身 ) 被 斷 定 是 道 , 而 且 ,
( 圓 滿 次 第 之 ) 第 四 次 第 的 實 際 淨 光 殊 勝 慧 , 可 以 當 下 作 為 對 治 人 為 與 先 天 煩 惱 障 之 法
。 這 幾 點 , 若 不 如 了 解 無 上 瑜 迦 密 續中 所 說 的 較 細 之 氣 和 御 氣 之 識 的 話 , 就 無 法 解 釋 ; 只
靠 因 明 論 者 和 中 觀 派 的 推 理 是 不 夠 的 。 同 樣 的 , 甚 至 在 新 譯 派 內 , 只 修 過 密 集 金 剛 法 的
, 也 難 以 相 信 時 輪 法 所說 脈 與 氣 的 結 構 ,或 難 以 相 信 依 脈 、 氣 而 確 立 之 可 作 為 不 變 極 樂 起
因 的 空 相 , 此不 變 極 樂 一 起 , 組 成 身 體 的 兩 万 一 千 六 百 個 物 質 因 素 , 即 被 兩 万 一 千 六 百 個
白 、 紅 明 點 所 化 , 致 令 兩 万 一 千 六 百 種 放 射 潛 能 得 到 調 伏 , 而 實 現 佛 果 。 只 有 靠 著 具 足
資 格 與 修 證 的 喇 嘛 明 確 開 示 , 指 出 此 為 某 些 密 續 所 說 之 正 道 , 以 及 行 此 正 道 即 能 產 生 某
些 證 悟 , 原 僅 修 行 他 法 之 人 ,才 能 接 收 此 法 。
同 樣 的 , 大 圓 滿 法 開 示 道 等 方 式 , 例 如 朗 禪 巴 ( KLONG CHEN PA DRI MED ,OD ZER ,1308----1363)
所 著 『 無 上 乘 寶 藏 』 中 所 用 的 方 式 , 與 新 譯 派 略 有 小 異 。 由 于 說 法 的 對 象 是 不 同 類 別 的
人 。 而 且 所 說 之 法 都 是 根 據 佛 法 共 依 之 二諦 , 故 其 差 別 只 在 不 共 的 特 色 。 是 故 , 不 可 僅 因
某 種 說 法 的 方 式 與 自 己 所 習 慣 者 不 同 而 斥 其 為 謬 誤 。
同 樣 的 , 由 于 諸 瑜 迦 行 者 身 體 上 的 差 異 , 諸 脈 的 結 構 及 依 脈 而 起 之 相 的 順 序 , 在 密 集 金
剛 法 、 時 輪 法和 大 圓 滿 法中 就 有 了 不 同 的 解 釋 。 例 如 , 密 集 金 剛 法 說 頭 頂 上 有 三 十 二 脈 瓣
或 脈 輻 , 在 咽 喉 則 有 十 六 , 而 時 輪 所 說 與 此 相 反 。 再 者 , 密 集 金 剛 法 說 , 在 分 解 的 階 段
, 陽 燄 的 出 現 先 于 煙 , 而 時 輪 法 則 說 , 煙 的 出 現 先 于 陽 燄 ; 密 集 金 剛 法 所 說 之 相 總 共 有
八, 而 時 輪 法 則 說 有 十 。 大 圓 滿 法 中 也 有 類 似 的 差 異 。
所 謂 不 同 之 法 , 只 有 在 顯 示 根 本 淨 光 心方 面 提 出 不 同 的 方 法 而 已 。 密 集 金 剛 法 中 , 有 內 氣
( 或 活 力 之 流 ) 瑜 迦 。 上 樂 金 剛 法 中 有 四 樂 之 生 起 。 喜 金 剛 法 著 重 名 為 『 忿 怒 母 』 ( CHANDALC)
的 內 熱 。 時 輪 法 中 有 定 于 空 相 的 修 法 。 大 圓 滿 法 的 特 色 是 , 不 藉 推 理 等 法 , 只 藉 保 持 無
念 狀 態 , 加 上 各 種 外 在 與 內 在 的 情 況 , 即 可 引 出 根 本 淨 光 心 。 噶 舉 派 的 大 手 印 法 中 , 也
有 類 似 的 修 行 。
在 確 認 淨 光 方 面 , 大 圓 滿 法 是 ﹕ 例 如 聞 聲 , 在 聲 音 與 產 生 此 聲 為 何 的 概 念 之 間 , 有 一 種
心 , 此 心 全 無 概 念 , 但 並 非 處 于 睡 眠 或 禪 定 的 狀 態 , 其 間 所 聞 乃 是 此 唯 明 唯 知 之 心 體 的
反 映 。 確 認 根 本 心 體 , 就 在 這 種 時 候 。 新 譯 派 中 學 習 哲 理 而 長 唸 『 唯 明 唯 知 』 這 一 識 之
定 義 的 人 。 須 在 實 證 中 認 清 此 識 。 光 是 唸 定 義 。 區 分 和 說 明 不 夠 , 必 須 要 有 實證 , 在 這 一
方 面 , 大 圓 滿 法 極 具 價 值 。 它 能 令 人 見 到 此 唯 明 唯 知 之 心 體 的 實 相 。
圓 滿 法 中 說 , 人 不 能 藉 造 作 之 心 成 覺 , 而 是 先 要 認 清 根 本 心 , 由 此 了 知 一 起 現 象 都 是 根
本 心 的 遊 戲 , 特 殊 針 對 此 點 不 斷 予 以 確 認 。 這 種 修 行 , 無 須 唸 咒 、 誦 經 等 等 , 因 其 所 修
更 高 。 唸 咒 等 修 行 是 造 作 的 , 必 須 努 力 才 行 , 而 認 清 根 本 心 , 于 中 修 持 , 則 是 毫 不 費 力
的 自 然 修 行 。 費 力 的 修 行 乃 一 般 心 之 所 為 , 而 不 費 力 的 自 然 修 行 則 是 根 本 心 之 所 為 。
要 能 從 事 這 種 毫 不 費 力 的 自 然 修 行 , 只 讀 書 是 不 夠 的 ; 你 必 須 具 足 寧 瑪法 的 預 備 修 行 , 此
外還 須 有 寧 瑪 合 格 上 師 的 特 殊教 導 與 加 持 。 弟 子 本 身 也必 須 是 已 積 大 福 德 者 。連 偉 大 的 吉 梅
靈 巴 ( JIGS MED GLING PA ,1729 .30---1798) 都 要 閉 關 精 進 三 年 零 一 個 半 月 , 根 本 心
境 才 顯 現 出 來 ; 這 是 不 容 易 成 就 的 。 杜 竹 禪 也 是 一 樣 , 他 非 常 用 功 ; 他 所 有 的 著 作 多 強
調 , 從 事 這 種 不 費 力 的 自 然 修 行 , 修 行 者 必 須 致 力 于 所 有 預 備 修 行 , 在 有 修 證 喇 嘛引 導 下
得 見 根 本 心 , 然 後 專 觀 此 心 , 完 全 不 念 今 生 。 他 說 , 只 有 這 樣 才 能 認 清 根 本 心 境 , 別 無
他 法 。
可 是 , 有 些 人 誤 解 了 此 法 之 無 須 唸 咒 和 觀 想 本尊 等 , 而 誤 認 為 大 圓 滿 很 容 易 修 。 這 真 是 愚
蠢 。 大 圓 滿 法 一 點 也 不 容 易 。 不 懂 中 觀 , 沒 有 發 過 菩 提 心 的 人 , 很 容 易 覺 得 大 圓 滿 法 無
法 修 。 然 而 懂 中 觀 、 發 過 菩 提 心 的 人 , 就 能 在 修 大 圓 滿 法 方 面 極 有 成 就 。
由 于 修 如 是 圓 滿 之 法 , 我 們 得 以 成 就 佛 之 法 身 與 色 身 的 合 一 。 根 據 密 集 金 剛 法 , 成 就 此
種 合 一 是 靠 修 世 俗 幻 身 與 終 極 淨 光 的 合 一 。 在 時 輪 法 中 , 此 一 成 就 是 靠 空 相 與 不 變 極 樂
的 合 一 。 在 大 圓 滿 法 中 , 此 一 成 就 是 靠 見 、 修合 一 , 或 突 破 與 躍 過 合 一 。 所 有 這 些 道的 實
質 , 終 歸 是 根 本 天 然 淨 光 心 。 連 作 為 彌 勒 的 『 大 乘 莊 嚴 經 論 』 之 基 的 顯 經 , 也 以 此 根 本
心 為 其 談 論 佛 性 或 如 來 藏 時 思 想 所 依 , 雖 然 在 根 本 心 的 修 法 上 不 如 無 上 瑜 迦 密 續各 派 所 說
的 那 麼 完 整 。
這 是 此 諸 不 同 宗 派 相 會 對 比 之 點 。 超 越 門 戶 之 見 , 我 們 就 能 看 出 此 諸 宗 派 的 根 本 思 想 終
歸 于 一 , 因 而 能 有 很 多 喚 起 深 悟 的 發 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