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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寺院管理的特點    2010/12/22~205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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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12/19 09:48:02

寺院管理的特點

 

東方

 

1事業性

寺院管理在本質上是一項佛教事業的管理,所以寺院管理應以弘揚佛法、造福眾生為根本宗旨。寺院作為佛教事業的載體,其本身是不存在自己的利益的,其一切的目的都是圍繞弘揚佛法、造福眾生進行的,所以,寺院管理在根本上是以佛教事業維持和發展為依歸的,不應該是為了寺院本身的利益,更不是為了寺院中的人員的利益。當然,為了推動佛教事業的發展,在寺院管理中也需要考慮寺院及其人員的生存和發展問題。

因為寺院管理是服務於佛教事業的,所以它不同於社會其他事業的管理,比如企業管理、行政管理、學校管理等。像企業管理它是服務于企業所有者的利益的,它以創造贏利為基本目的;行政管理是服務于全體公民的利益的,它以社會的安全和秩序為基本目標;學校管理則服務於教學和科研,其目的是創造良好的教學研究條件。

2、客觀科學性

寺院管理是人類各項社會事務管理的一項。作為人類事務的管理工作,有其共同的本性和規律,要使管理工作做好做成功,就必須遵循這些共同的本性和規律,否則必然難逃失敗的命運。這些共同的本性和規律就是管理的客觀科學性所在。總之,寺院管理與所有管理一樣是有其客觀規律性的,任何違背其客觀規律性的寺院管理都會遭遇失敗,所以要搞好寺院管理就必須遵循這些共同的寺院管理的本性和規律,必須按照管理的客觀科學性進行。尤其是在今天,必須按照管理科學的理論和方法來進行,按照管理學的規律開展決策、計畫、組織、領導、協調和控制等各項管理工作,並採用科學的方法和手段來進行工作,這樣才能保障寺院管理工作的有序進行,並推動佛教事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當然,寺院管理的客觀科學性是相對的,畢竟寺院管理是一種宗教事業的管理,而宗教又是以為其根本特徵的,其管理物件也多是具有堅定信仰的人員,所以其管理必然面對許多信仰的、的、非理性的因素,這時也難免要運用一些訴諸信仰和感情的方式來進行管理,而且也必須如此才可能獲得成功。這既是宗教管理的特殊性所在,也是整個人類事務管理的本性所在,從宗教管理我們也可以看到整個管理的某些人們常常忽視的東西,因為人的管理確實不是完全的科學。

3、信仰神聖性

寺院是佛教事業的最基本部分,它在本質上是一種宗教信仰事業的管理。作為宗教事業管理,其管理事務往往被賦予了神的性質,從而使它變成了神的事情而不僅是人的事情,更明白地說,宗教組織的管理是屬於神的,是神委託、啟示、或指派某些人所進行的管理,而不是純粹的人對自身事務的管理,所以在人們心目中尤其是在信仰者心目中,它具有天然的神聖性。對於寺院管理來說,它是屬於佛和菩薩的,是佛和菩薩讓寺院的方丈、住持、執事、知客等管理者按照他們的思想意旨所進行的管理,所以它是一種神聖的工作。事實很清楚,決不能將寺院管理僅僅看作是一項普通的人間自身的社會事務管理,而應該被看作是一項體現佛祖和菩薩等神聖存在的管理,是一項在他們的啟示和指導下所進行的管理,是一項傳達真理,貫徹佛祖和菩薩的神聖旨意,具有弘揚佛教事業的神聖使命的管理。寺院管理不是為現實的某個人,某個團體進行管理,而是為佛祖為菩薩的神聖事業所進行的管理,所以寺院管理工作也是將人的身心奉獻給佛祖和菩薩,奉獻給神聖的佛教事業的工作,是一種特殊的佛教修行的神聖工作。在某種程度上,寺院管理不是管理者要做什麼的問題,而是佛祖和菩薩要管理者做什麼的問題,管理者必須無條件地貫徹和執行佛祖和菩薩的神聖旨意。

在這一點上,寺院管理與一般社會事務的管理是完全不同的,一般社會事務的管理不具有神聖性,它們都是為了某些人和某些機構的現實利益所進行的管理,這些管理都是現實需要的反映,都是現實的人對相關問題的認識及其應對措施的體現,不反映神靈存在的意志,不具有絕對的超越現實功利的神聖性,因而它們也是可以根據人們認識的發展和社會的發展而不斷改變的。

4、文化傳承性

寺院管理與社會其他事業管理比較,它還有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它深厚的文化傳承性。在社會諸領域中,宗教是最能體現文化傳承的領域,因為其具有神授的性質,所以其教義思想可以幾千年如故,其儀軌體制也可以長期維持穩定。寺院管理也是如此,其管理思想和管理體制都是兩千多年來逐步演變形成的,而且一旦形成就有它的穩定性,後人很難加以改變,即使改進也是一個漫長的漸進過程。所以今天的寺院管理也必須遵循長期形成的管理規制,在傳統體制的基礎上來尋求逐步的改進和完善,切不可割裂歷史文化傳統去做所謂完全的創新,這樣的創新必然逃不脫最終失敗的命運。

相反,在社會其他領域的管理中,文化傳承性可能並不明顯,比如科學的企業管理不過一百來年的歷史,學校、醫院、科研機構等的管理歷史也都不是太長,而且其真正系統完善的管理都是近代以來的事情,其管理理念和管理體制也多處在摸索之中,加之是世俗的社會事務管理,所以其不斷的改變和完善就是必然的,文化傳承並不具有決定性影響力,只有宗教組織的管理具有這樣的影響力。

5、思想情感性

寺院管理雖然離不開體制和權威的作用,但作為一項宗教事業管理工作,它又有其特殊性,思想感情因素的重要影響就是這種特殊性的一個重要表現。事實上,寺院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賴佛教信仰和思想情感的交流和共鳴來實現管理的作用的,所以管理者必須善於從思想上和情感上來引導下屬,使其能在思想上堅定佛教信仰,情感上歸屬僧侶團體,形成為寺院和整個佛教事業而努力工作的使命感和榮譽感,由此來激發寺院組織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如果寺院成員沒有了佛教信仰,沒有了基於佛教信仰上的對寺院組織的情感依賴和思想感情上的共鳴,寺院管理必然會陷於混亂,甚至失敗。

在這一點上,雖然其他的各種管理工作也需要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思想情感溝通,但比較起來,其他的管理更倚重於管理的制度來規範組織成員的,以及利益的刺激來激發組織成員的積極性,思想情感的交流在管理工作中並不十分突出。組織成員有無信仰,其對組織有無情感上的依賴,人與人有無思想感情的共鳴,這些也會對組織管理的效率產生影響,但這種影響並不像寺院管理那樣具有根本性。

6、超越功利性

寺院管理必須超越功利性,這是由佛教思想價值觀的本性決定的。佛教以超越現實功利為根本價值追求,並通過這一追求來獲得人生痛苦的根本解脫。其在社會中的各種功能作用的發揮都依賴於這一價值追求,如果寺院管理違背這一價值追求,以贏利為目的,以現實利益的追求為目的,以寺院人員的現實利益為目的,就必然對佛教事業帶來傷害,對寺院聲譽帶來傷害,最終寺院的生存也難以維繫。

這裏必須注意,寺院管理要求超越功利性,並不是完全不講效益,因為寺院管理畢竟也是一種現實的管理,而且要維持寺院的正常運行和發展,要保障寺院人員的生存和發展,就必須滿足其基本的現實需求,而這種滿足又必然要依賴一定的經濟基礎,所以寺院管理又必須講求效益和效率。只是這種講求是在不違背佛教精神和價值追求下的講求,是一種手段的講求,是一種在經營佛教事業過程中的自然合理講求,與那種惟利是圖的講求,與那種以贏利為目的的講求是本質區別的。

交大MBA方式的隱憂就是如何防止在完全缺乏佛教精神薰陶的環境中培養的人才如何不被世俗的商業化腐蝕的問題。

7、德行統一性

寺院管理與許多管理工作的一個很大不同就表現在它是一項德行統一的工作,而不是一項純粹技術性的管理工作。寺院管理的德行統一就是指思想道德與行為的統一,是知與行的統一,是學與證的統一,簡單地說,就是佛教思想價值與個人行為操守的統一。寺院管理之所以要德行統一,這是由寺院管理的特殊性決定的,因為寺院管理是佛教事業的管理,它本身就是一種弘揚佛法的事業,而佛法在人間就是通過佛徒們的言傳身教體現的,如果作為佛教事業最根本的載體寺院的管理者都不能踐行佛教,那又怎麼能讓其下屬去相信和實踐佛教呢?更別說要讓那些還不信佛教的人來信仰和實踐佛教了。事實上,寺院的管理者尤其是高層管理者,他們既是佛教事業的領導者,也是佛教的精神領袖和思想文化的引導者和指導者。所以,寺院管理不僅要求管理者要有較高的佛學造詣,而且還必須身體力行地踐行佛教,做到有學有證,言傳身教,戒學精嚴,學養並重。那種只學不證、誇誇其談、不行戒定、言行不一的人是無法勝任寺院管理工作的,甚至還可能敗壞佛教的名聲,影響佛教事業的健康發展。

雖然在人類社會的各種管理中,要將管理做好都需要管理者有較高道德操守和言行一致的品行,但比較起來,在其他許多領域,如果說管理者道德操守在某種程度上對管理工作並不會導致致命的影響的話,那麼在寺院管理和其他的宗教組織管理中,這種影響則絕對是致命的,管理者不良的道德操守必然會使宗教管理走向失敗。在這一點上,寺院管理與道德教育是一致的,如果一個道德教育者本身不能言傳身教,身體力行,那麼其道德教育必然失敗,甚至不僅無助於受教育者道德水準的提高,還會起到毒化受教育者道德水準的作用。寺院管理者在被管理者和其他人心目中的地位和作用與道德教育者在被教育者心目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是如此。

8、教化傳播性

寺院管理既是一項管理工作,又是一項佛教思想和文化的教育與傳播工作。因為寺院管理的目的就是推進佛教事業,佛教事業的推動又最終體現為有更多的人接受佛教,實踐佛教,而這自然又有賴於佛教在社會中的教育和傳播。所以一切寺院管理工作最終都是要體現在對人們進行佛教教育和傳播佛教上,所以合格的寺院管理者也必然是佛教思想和文化的教育者和傳播者。對每個寺院管理者來說,他必須意識到,他的每一項工作,也都是佛教的教育和傳播工作。他應該時刻牢記,這樣的教育和傳播不僅要體現在寺院內部的各種管理工作中,而且也要體現在與外部各種機構和人員的交流中。通過各種管理工作,也使佛教思想和佛學精神傳播到組織成員每一個人的腦海裏,並進而傳播到社會的各個角落。

在這一點上,其他的管理工作可能就不一定強調這點了,比如企業的內部管理可能更多的是如何做好本機構的工作,政府的管理更多的是強調社會管理措施的有效性,醫院的管理更多地是讓醫生以更高的水準和更有效的方式為患者服務,這些管理恐怕都不需要對下屬和服務物件進行更多的教育和宣傳,相反,過多的教育和宣傳起到的可能還是相反的作用。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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