嗡嘛呢叭彌吽

 


唯識宗學習答疑(2)20101114刊登

此文是,能海法師於宗義研討課的答疑與指導,經法師同意將文字內容發在網上。
轉載請註明出處:[解行林佛學院]/網址:http://www.jiexinglin.com

【法師答疑】:
所謂「萬法唯識」主要是在體現〝三能變〞的學說,即是要〝遣假存實〞。所謂〝遣假存實〞就是說,我們會將諸法的存在耽著為離心是外而實有,即外境有;但事實上,它的存在並不是外境有,所以必須要將外境遮除,外境是假、是不存在,是遍計出來的,而識體識實有的。此即遣假存實。「萬物是假像」,此中物字是指緣起法、有為法。它為什麼是假像呢?因為這個偈頌是在講〝遣假存實〞,所以,這個萬物應該是「與識體是體性異之萬物」。但是,以緣起法、依他起法來講,如果觀待圓成實,也是假像。遍計執觀待依他起,遍計執是假像;依他起觀待圓成實,依他起是假像。它們是相互觀待。所遍計出來的萬物是假像,因為沒有一法是離心識外而有。依他起觀待圓成實是假像,因為它要依他而起,要變現萬法,必須依著阿賴耶識上的種子變現而起,所以是依他而起。依他,所以就是假法,依他起一定要觀待因緣;但是說它是假法,這是觀待圓成實而說,因為圓成實是不須依他、是恒常存在。

【法師答疑】:
接下來講一個觀念,可能與前面所說的有一點糾結,比較難理解。依他起和圓成實存在的方式,如前說,以依他起觀待圓成實來說,依他起是必須依它緣法而生,所以依他起是假法;但是,若就依他起本身而言,它是實有法,其存在的方式是勝義有。圓成實是勝義有;遍計執是世俗有。依他起與圓成實是勝義,是因為他們的存在不賴分別心之安立,本自存在。依他起雖然不依賴分別心安立,但是它還是要依他緣而生,它並不是不待分別心的全然實有,它要依一個種子來變現;而圓成實是恒常。倒回來說,遍計執是唯依賴分別心的安立它才存在。

【法師答疑】:
遍計執分:能遍計、所遍計。所遍計是錯誤的,能遍計是依他起。所遍計有分:存在的、不存在的。例如兔角是不存在,瓶子是存在。所以有分:存在的遍計執、不存在的遍計執。能遍計是有為法,是依他起;所遍計分:存在的、不存在的。存在的是有為法。

【法師答疑】:
因為唯識有錯亂與不錯亂的共同分,遍計心識外的瓶子是錯誤的,但瓶子不錯誤。

【學員提問】:
我知道瓶子是實有的,但所遍計於心識外的瓶,如何安立它呢?雖然遍計它於心識以外,但它還是有為法?

【法師答疑】:
它是有為法,因為它是存在的。

【學員提問】:
在「毗缽舍那」的學習中,老師是這樣說的:能遍計與所遍計,所遍計之事譬如瓶,是有為法,但是所遍計那一分,是共相、是常法。所以,要講所遍計之「事」——瓶子,然所遍計卻不是瓶子,是共相、是實有。所遍計之事是有為法。

【法師答疑】:
以所遍計那一分,就瓶子而言它是有為法。

【法師答疑】:
稍等一下,我們看唯識有談到共相嗎?應該沒唯識所說的自相,是指自相有,和經部所說的自相是不一樣。唯識並沒有談到自相、共相。如果將遍計執談到共相,這會有一些問題,就像剛才說的,遍計為外境的瓶子如果說為共相,那就有問題了。

【學員提問】:
清淨依他起這一分的瓶子、遍計於外的遍計執之瓶子,二者沒有兩個角度嗎?

【法師答疑】:
所以說,它們有共同分。

【學員提問】:
共同的事例一定是瓶子,世俗諦之安立事物。可是我要問的是:它也要依他起,要緣起。那麼,推出去遍計的那一分,要如何安立它?要如何安立推出去的那一分,因為瓶子這個事物一定是緣起法,可是已經安立它為遍計執了,推出去的那一分怎麼定義?

【法師答疑】:
如果按照唯識的定義來說,這分瓶子就是指它們的共同分,因為遍計執也是依著依他起而遍計出來的,所以就瓶子來講,就是它們的共同分。

【法師答疑】:
就遍計執這一分,是唯賴分別心安立,但遍計執有:存在、不存在。不存在的這一分,如兔角,它沒有自體有;另一分存在的,是自體有。因為,只要存在的法一定要自體有。你們要注意,自體有、自相有、自性有,是有差別的。

【學員提問】:
自體有跟自相有有什麼差別?

【法師答疑】:
自相有是指:不待名言安立有其相從前方而來。

【學員提問】:
所以,這與經部宗的自相安立:本其自性成就之力。有區別嗎?就是說,事物有其不待名言安立而有其自相成就之力——這個自相,與自體有什麼不一樣?

【法師答疑】:
它們有差別。自體是要觀待支分的。其存在的法性,有三種方式解釋:自體、自相、自性,如《略論釋》下冊P1005+4所說:凡不依因,果自能成就者,叫自體;不須名言安立彼自成立,叫自相;不須要靠因緣本自成立者,叫自性。但這三個都是講實有。只不過,在分別心上的耽著而言,有這三種差別。

【法師答疑】:
可是要注意。存在的遍計執之自體有、依他起上的自體有,二者還是有些許的差別。自體有、自相有、自性有這三種,我們先姑且總相來說為「自性有」就好,要不然擔心各位如入五里霧,當然,也可以講為「實有」,但以唯識而言大部分是講「自性有」。這裡要說明的是:遍計執存在的這分自體有,必須唯賴名言才能成立。反言之,當你要名言安立存在的杯子、瓶子心外的事物,要安立它的話,它一定要自體有,所以,如果將分別心拿掉,這分自體有就沒有了。然,依他起的勝義有、自性有,它是不賴分別心安立,也就是說不須要分別心的安立,它本來就是勝義有、本來就是自性有。又反言之,遍計執的自體有,唯賴分別心的安立,只要將分別心拿掉這個自體有就沒有了。那麼,不存在的遍計執呢?即使分別心安立,它仍然沒有自體有。再說一次,先來成立其理由:依他起的自性有不賴分別心安立,所以分別心不安立,它仍然存在。同樣道理,圓成實也是一樣,這就不用解釋了。又,遍計執有分:存在的遍計執、不存在的遍計執。總相來說,遍計執是唯賴名言安立,如果分別心沒有安立,它就不成立、就消失掉。存在的遍計執,名言要安立它的時候一定要有自體有;不存在的遍計執,名言安立它的時候根本沒有自體有。就存在的遍計執的自體有來說,只要將分別心拿掉,這分自體有就不存在了。所以其中差別就在這裡。

【法師答疑】:
自體有、自性有,二者的差別是什麼?自體有,一定要靠名言的安立才會有,所以自體有會有,是因為分別心的名言安立,因此反言之,如果將分別心名言拿掉的話,自體有就沒有了。自性有,不須要名言分別心的安立,本自存在,所以即使將名言拿掉,它仍然存在。

【學員提問】:
遍計執是唯賴名言安立,它是有自體有、自相有,這都可以理解,為什麼它有自性有?

【法師答疑】:
遍計執沒有自性有,只有自體有。總相來說,自體有、自相有、自性有這三都說為實有。我們先談這分自體有,因為這個自體有,和我們現在要解釋的自體有之實有,其實有些許的不同,雖然名言上看起來幾乎是一樣。

【學員提問】:
所以存在的遍計執只有自體有?

【法師答疑】:
對。但,前面說的那些,是指其中各個差別,我剛才有說不要扯在一起談。唯識的麻煩就是在這裡,這是細細釐清好多年才懂的,所以,你們對於一些道理,如果現在暫時還不是很懂的話,沒關係,不用急,不要一定硬要現在將它弄懂。

【學員提問】:
唯識承認自相有嗎?

【法師答疑】:
所謂自相有,是不需要名言安立就有其相存在。雖然剛才所引《略論釋》下冊P1005當中,沒有詳細說明,但是我們可以用這樣來說。

【法師答疑】:
一般人會說因果,面對事情時就說因果,以一種「理所當然」的方式去認知它,學習佛法之後也會出種狀況。但試想,如果真有這樣的認知,遇到任何不順境應當不會生氣才對,然是如此嗎?當你遇到不合理的狀況——果產生時,你會去想因嗎?這必須很坦白說。當股票停板,你馬上生氣的認為「怎麼會這樣」,你會去推求其因嗎?又,當你推求其因之後,你還會生氣嗎?然,為什麼你會生氣?又就自相來說,一樣的,當你遇到一個不合理的人,在你當下很生氣的時候,你會去推其不合理的相狀的因嗎?那個相狀,你會覺得是你的名言安立,還是它從前方而來?一定是從前方而來。由此,就很容易生起瞋心了。

【法師答疑】:
依他起觀待圓成實,是世俗有;觀待遍計執,是勝義有。為何依他起觀待圓成實,是世俗有?因為依他起是世俗諦法,而圓成實是勝義諦。又,依他起為什麼觀待遍計執是勝義有?因為依他起不賴名言安立本自存在。所以,這麼說、那麼說,其中的理由都要確立。

【法師答疑】:
遍計執——相無自性;依他起——生無自性;圓成實——勝義無自性。這些一定要記好。
遍計執相無自性:因為其相是唯賴分別心安立。但是,對於遍計心外的法,我們會覺得那個心外之境,是唯賴名言安立嗎?並不會。我們會覺得,它是獨立實有的被我看到、被我安立,若是如此,就是拋開了唯賴名言安立。這就是所謂的遍計執相無自性。

遍計執分:存在、不存在。你將不存在的遮除掉而安立存在的這一分,仍然需要自體有。相無自性的意思是說:遍計執的這個相是唯賴分別心安立。但是,我們會將它認為成:不待名言安立從其前方存在。就這一分來講是遍計執,這一分是不存在的。但是,存在的遍計執,是要安立這一法時它必須要有自體,就是說,雖然是唯賴名言分別心安立,但要安立它時,也要有其自體被我安立。這分叫遍計執。

當我們在安立某一法是離心識外而有時,我們不會認為這個法是唯賴名言安立,會覺得它是離心識外那麼很實有地存在,而被我安立,這叫遍計執,這分是不存在的。所以,全然離心識外有而被我看到這一分,是不存在的。但是,存在的遍計執是唯賴名言安立,可是要安立它時候,存在的遍計執這一分一定要有其自體,才能被我安立,不然的話,就會全部變成兔角。所以,遍計執相無自性,是指這一分不賴名言的假立全然從前方百分之百的存在。這一分叫遍計執相無自性,這一分是不存在的。但是,存在的遍計執有沒有自體有?有的。是存在的這一分。這一分自體有,只要分別心安立它,就會同時有自體存在。

【學員提問】:
那麼,是自體有在先,還是安立在先?

【法師答疑】:
只要是一安立,就完全是名言安立過去而已。

【學員提問】:
可是,不是說存在的法依遍計執來安立,它是存在,而且是自體有?

【法師答疑】:
你要分清楚,因為如果沒有一個自體的話,名言也沒辦法安立。但是,那個自體,也不是沒有安立就全然在前方。我知道你所要問的意思,你想將它們區分出來。但是,這裡你先這樣理解就好,往下會學到。好吧!既然你們根器這麼利,那我們就利到底吧(學員莞爾)。分別心要安立的時候,前面一定要有一個自體有,例如要安立瓶子,必須要有一個瓶子的自體有,但是要注意,如果還沒有安立的時候,就有瓶子的自體有,那這就變成實有了。但是,我要安立瓶子的時候,瓶子的這分自體有存在,但這分自體有它不是瓶子;如果這分自體有,說它是瓶子,那這分自體有就變成實有了。
你要安立瓶子,那瓶子一定要自體有,這一分自體有如果是瓶子的話,在你名言沒有安立的時候,它如果是瓶子,這就變成實有。可是,你名言沒有安立的時候,於前面有一個自體有,而名言安立下去,這就是瓶子的自體有。

【學員提問】:
這就是一開始時問您的,瓶子的這一分,是就其安立的先後順序來說。遍計執與依他起的共同分就是瓶子的事物,它一定要自體有,可是在於,是名言安立以後、還是名言安立之前,這兩個角度。例如,如果未安立就認為有自體,就是實有。

【法師答疑】:
可是,你不能說,它這分自體有是依他起。

【學員提問】:
為什麼不能?瓶子是世俗諦法、依他起性啊?

【法師答疑】:
如果這分自體有是依他起的話,那將分別心拿掉以後,它是還存在。

【學員提問】:
可是,它存在於依他起性上?

【法師答疑】:
它雖然存在於依他起性上,但是它屬於遍計執的範圍。

【學員提問】:
未被名言安立之前,那分自體當然是遍計執。

【法師答疑】:
那分自體有是存在,可是,它是由分別心而去成立它,它是要靠分別心,這個自體有才存在;但是,你如果說依他起是自體有,那就變成自性有了。

【學員提問】:
我是說,依他起性上,一定要有名言安力瓶子的那一分,而不是說,它在依他起性上還是自性有。我是說,依他起名言那一分,一定要存在於依他起性上。所以,是就那一分來說。

【法師答疑】:
你不能將遍計執的瓶子拉到依他起。

【學員提問】:
我是說,就瓶子名言存在於依他起性上的那一分。

【法師答疑】:
如果單指瓶子那一分來說,它是依他起。

【學員提問】:
它一定是依他起,否則,它要如何推出去進而說到圓成實。所以,瓶子的那一分,一定要存在於依他起性上,就這一分存在,你叫它什麼?叫什麼性?

【法師答疑】:
這一分叫依他,叫依他起性,是自性有。

【學員提問】:
我就是說,存在於依他起性上那一分,必須要承認它自性有存在,否則如何依他起。不待名言安立,它一定要存在。

【法師開示】:
對。但是,要注意,不能將遍計執遍計外境的瓶子,和依他起的瓶子,混在一起講。

【學員提問】:
因為,如果是就遍計的那一分來說,前提就是:遍計離心識外那一分。但是,瓶子存在的緣起法,它一定要存在於依他起性上,就依他起性這個角度來說,它一定是自性存在。

【法師答疑】:
這是沒錯的。

【法師答疑】:
其實,我們剛才討論的這一部分,就是在講經部宗的自相有。所以才說,對於經部宗的自相有若是不知道,不可能懂唯識。有很多人學唯識,都不知道唯識的「唯」字是要破什麼?破經部宗的自相有,不是破自相有。經部宗的自相有,是有為法,經部宗的自相有一定是不賴名言安立,它的自相有也是勝義有,也是實有,也是實體有。

【法師答疑】:
接來略說「依他起生無自性」。首先要區分,以自性一之因、以自性異之因;或說體性一、體性異。但這不能用兩個事物的體性一、體性異來看,而是說,同時存在的體性一、不同時存在的體性異。同時存在就是體性一,不同時存在就是體性異,是以這樣來說。只要說體性一,它的因果一定是同時存在,以體性異來說,就是因果不同時存在。
以因生果來說有同時、不同時。同時的體性一,只有外道才有,就是因中有果。不同時,是因滅果生,果由因生,因果不同的體性。如果是由體性一之因,或由自性一之因而生果,這是不存在。因生果,如果是體性一或自性一,就表示因中有果,但只有外道有這種主張。但,因生果是因滅果生,果由因生,因果不同體性,這叫體性異,或叫自性異之因生自性異之果。因此,生無自性所要說的就是後者:自性異之因,生自性異之果。依他起有沒有自性?有的。它的自性是:自性異之因生自性異之果。或稱:體性異之因生體性異之果。生無自性所要破除的就是:自性一之因,生自性一之果(或稱體性一之因,生體性一之果)。將此破除,即生無性。但,依他起一定自性有,它的自性有是不賴名言安立,所以它的因生果是:自性異之因生自性異之果。這個要是能弄懂的話,大概唯識的轉識成智就應該可以知道了。

【法師答疑】:
圓成實勝義無自性。勝義是指空性,如果空性中還有其自性,在抉擇勝義理智中若還有空性存在,這叫法我執。勝義理智就是要對某一法抉擇,例如抉擇瓶子。抉擇勝義理智,一定要抉擇瓶子上的空性,所以,空性是它的所抉擇之境,如果抉擇之境上空性還存在的話,那叫空性上的法我執。任何一法,作為勝義理智的抉擇之境,它一定是不存在的,因為空性是無遮法。
有部認為空性是非遮,經部宗認為是無遮,但現在先不討論經部這一部分的詳細。任何一法,做為勝義理智抉擇境中,或抉擇理智境情當中,不存在。空性做為勝義理智的抉擇境,它仍然是不存在,所以,說任何一法,就包含勝義諦和世俗諦。以唯識來說,將空性遍計為與識體體性異,若是如此,必須再抉擇,因為空性與識體是體性一。如果你遍計空性離心識外而有,那是法我執。「某一法為執持某一法分別所依處自相空」這就是唯識的空性。依此而言:「空性為執持空性分別所依處自相有」這就是法我執。站在唯識,它與心識體性異。並依此而言:

「某一法為執持某一法分別所依處勝義有」,是自續派法我執;
「某一法為執持某一法分別所依處自性有」,是應成派法我執。

【法師答疑】:
「某一法為執持某一法分別所依處自相空」-—唯識的空性;
「某一法為執持某一法分別所依處勝義有空」-—是自續派的空性;
「某一法為執持某一法分別所依處自性空」-—是應成派的空性。

【法師答疑】:
雖然看似一個公式,可是,就以唯識而言,杯子此法,心識會執持它離心識外而有,這就叫法我執。

【法師答疑】:
這裡分:自相有空、勝義有空、自性有空。所謂空,就是現證空性,但出定後要安立空性,所以唯識派在安立空性時,是勝義有。所以,唯識派的空性,名言安立是勝義有;自續派名言安立空性,是自性有;應成派名言安立空性,為自性無。應成派的空性唯名言假立。

但是,再將這分空性拿來抉擇。以自續派來說,名言安立空性一定要自性有,但是,理智抉擇並不會抉擇名言安立的空性,因為它們兩個不同體性。以自續派來說,本來是名言安立空性是要自性有,既然如此,若要抉擇空性的話,一定是你將空性執為勝義有,所以:勝義有所成立的空性,於勝義理智抉擇中不存在。同樣的道理,名言所安立的空性,以唯識派來講,雖然空性是勝義有,可是它和心識是體性一,如果你覺得它是體性異的話,那就是離心識外而有,就必須再拿來作為勝義理智的抉擇,仍然是不存在的。依此類推,應成派的空性也是名言假立,如果名言假立有自性的話,就在勝義理智的抉擇範圍之內。以應成派來說,只要是有自性的話,就是在理智的抉擇範圍內。所以,由自性有所成立的空性,在理智的抉擇中是不存在。因此可知,應成派破自續,自續破唯識,唯識破下部派。之所所以,我提出:「空性為空性的分別所依處自相空」就是這個道理。今天就先轉識成智的:三自性、三無自性。將其中的精華先打個基礎,接下來再聽就容易理解了。

回法開示回仁波切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