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論善顯密意疏》補充資料──20101111
1.p190酉二、釋勝義諦── 以應成派來講,所謂的〝勝〞和〝義〞,在《中論注釋》中是取〝勝與義〞二者都是就〝境〞的角度來闡釋。並不如同自續派對〝勝義〞是採取〝勝〞是指聖者根本智;〝義〞就是指這樣的智慧之境,這樣叫〝勝義〞。但,事實上自續派如此的解釋方式,一般來說,應成派也會承許。然而為什麼於《中論注釋》應成派的解釋方式,就是〝勝〞是空性,由於空性是殊勝的,故說〝勝〞;又,空性是含義,所以,是〝義〞,二者都是就空性──境的角度來講。原因是〝勝義〞,在藏字來說有〝殊勝之義〞。殊勝之義的〝之〞字是聯合前後〝勝與義〞二者。故應成派為了表達不共的緣起性空、性空緣起的道理,所以,對於殊勝之義的〝之〞字是結合〝殊勝〞和〝含義〞二義,直接代表一法既是殊勝,又是含義。基於就這角度,所以,作這樣的闡釋。就廣泛來闡釋,也可以如同自續派一般來闡釋。〝勝義〞亦有他義,如龍樹菩薩所著的《六十正理論》中提到:「即以此善令眾生,善積福智二資糧,由二資糧所生成,而獲殊勝二佛身。」其中亦講到〝殊勝〞這詞。一般來講,應成派他認為〝勝義〞的勝(殊勝)字,一般來講,不一定要用在空性上面,也可以用在色身及法身上。當然法身是指空性,不但如此,色身也是殊勝。所以,一般殊勝在應成派的含義來講,廣泛的也可以包含空性以及佛的色身。就狹義的角度來講,殊勝之義的殊勝,就可以直接闡釋到空性本身,它既是殊勝的,且又是含義。
2.p190-4── 真實義非從他能知 《中論》第十八品我法品,諸聖者真性之相,頌曰:「自知不隨他。」不唯以餘補特伽羅所宣說而通達,是以自之無漏智慧而作通達。
3.p191+6── 更不分別毛髮等上差別之法 緣起論,它雖然是佛法內部一切宗派所共同依據和發揚的中心教義,但是各派對它的認識或理解是不同的;大體說來,中觀應成派認為緣起的當體,就是無自性。其餘一切宗派,都以為必須多少有點自性,才能建立緣起。例如:唯識宗的阿賴耶識所含藏的一一法的親因種子,即諸法緣起的最主要的部份,它是實有的。小乘眼光中的十二緣起支,當然更是每一支 都不能假有的了。就此,我們應該抓住,正因這一中觀宗應成派認為緣起就是無自性,其餘各派認為緣起必須有自性和其他各式各樣的有法的不同,於是各派的無我見才有了差別; 又從毗婆沙師上至自續師如上安立業界所依之我者,皆因許補特伽羅…等於名言中有自體之關係。以覺唯依諸蘊即名為我,或補特伽羅唯名言假立猶非完足。意謂必須尋求彼補特伽羅(我)為一一蘊,抑諸蘊和合,或屬別有?於彼隨一有所得時方能安立耳。如是執者,即執「有自體」。彼境即名「有自體」(自體成就)。倘如尋求無可得者,便不能安立補特伽羅而成斷見過失。以是因緣,諸實事師於名言中許有「諦有」、「真有」、「勝義有」、「真實有」、「自相有」、「自性有」、「自體有」、「實物有」…等之差別,亦當了知!《六十正理論》云:「諸不許緣起,著我或世間,嗚呼彼當遭,常斷見等奪。若有許諸法,緣起而實有,彼亦云何能,不生常等過。若有許諸法,緣起如水月,非真亦非邪,彼不遭見劫。」
4.p191+8── 然此說者無損毛髮之過 《菩薩地》云:「於假說相處,於假說相依離言自性,謂一切種皆無所有。於勝義有真實有事,起損減執。」;又云:「如有一類補特伽羅, 聞說解難大乘相應,空性相應,密意趣義甚深經典,不能如實解所說義,起不如理虛妄分別,由不巧便所引尋思,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一切唯假是為真實,若作是觀是為正觀。彼於虛妄所安處所實有唯事,撥為非有。是則一切虛妄皆無,何當得有一切唯假是真實?由此道理,彼於真實及以虛妄,二種俱謗都無所有,由謗真實及虛妄故,當知是名最極無者。」;《菩薩地》又說:「世尊依彼密意說言,寧如一類起我見者,不如一類惡取空者。前者唯於所知迷惑,然不誹諦一切所知,不由此緣生奈落迦, 於他求法,不為虛妄,於諸學處不生慢緩,後者與此相違。」
5.p192-4── 佛陀在同一時刻、同一識體,具有同時現證二諦的作用。既然如此,一般有所謂的以二顯相之門來證,以及以泯滅二相之門來證,這二個名相的用法。就佛來講,針對空性,是以泯滅二相之門來證,針對世俗法是以顯現二相之門來證。 ♡空 性──以泯滅二相之門來證; ♡世俗法──以顯現二相之門來證。 既然如此,一切種智能夠現證一切萬法,故一切種智也可以證到一切種智本身。也就是一切種智證一切種智,然此二者是一。但,一切種智是怎樣現證一切種智呢?就譬如你能夠看到異於你之外的任何一切事物,但是,你看到你自己時,是以何方式而見?於本論宗喀巴大師有提到:在佛的心續當中,任何一法為衪所證到時,一定是直接見到,而不可能是疏見,也就是不可能是間接見到的,亦不可能不顯其相而見。既然如此,一切種智能夠證一切種智,也必須說【一切種智顯見一切種智】來證到一切種智。一切種智證到一切種智時,如何顯現自己呢?在一般來看,所謂的二顯相之門,在甲曹杰和克主杰他們各自的論著中,和宗喀巴大師所用的名詞不大一樣。同樣是用〝二顯〞。〝二〞是用於代表相異,佛陀是以相異之門而來證成。 如果這樣的話,以甲曹杰認為──一切種智證一切種智的方式是【無法以泯滅二相之門,也無法以顯現二相之門來見】。 1、一切種智無法以泯滅二相之門來現見一切種智的原因是:一切種智是並非空性。 2、一切種智證一切種智,無法以顯現之門來證的原因是:因為既非泯滅二相,那就只有以顯見二相來證。如果一切種智是以顯見二相的方式來證一切種智的話,則一切種智跟一切種智變成不是一個事物,而是二個事物、是相異而不是一了。因為二相顯現就是所謂相異的顯現──一切種智以相異顯現之門來證一切種智,那就不應理。所以,甲曹杰所說的二顯相,只不過是為了破斥一切種智證一切種智,若有二顯的話,就會有一切種智被無明習氣染著而現出。因為一法顯見一法,即自法見自法時,若以二顯而見的話,是要強調此二顯並不一定如同眾生心續當中無明習氣染著的那種二顯方式。也就是代表佛陀一切種智不以如同眾生染著的二顯之門來現見一切種智,因為一切種智不以相異之門(不如同眾生染著之二顯)來見一切種智,因為一切種智和一切種智並非相異,而是一體,所以,一切種智證一切種智只有間接見(疏見──是此種二顯,但不是染著之二顯),因為有此二顯,故不可能直接見,必須是疏見。此為甲曹杰站在令他人了解這個密意,才作這樣的辯論,來立自己的宗。 以克主杰來講,一切種智見一切種智非以二相顯現,而是以泯滅二相顯現。然泯滅二相顯現時,不見得必須是空性才能有泯滅二相的用法。一切種智雖然不是空性,但一切種智本身對於自己是以泯滅二相之門來證成的,同樣的也是直接證成,並非疏見。但是直接證成時,仍舊是以【不顯其相】而來證成。 所以,不管是甲曹杰所用的解釋方法,亦或是克主杰所用的解釋方法,二者都是強調所謂的二顯──其中甲曹杰是用非染著之相異而見,而克主杰則是認為以泯滅二顯而見,是〝非相異〞而是一體,即一切種智以〝一體〞的方式來現見一切種智。所以,一切種智是以泯滅二相的方式來證一切種智。他的證法是【直接證】而不是間接證。雖然可以說是直接證,但並【不以顯現一切種智之相來證】,所以,是以不顯其相來證。甲曹杰來講,也是說一切種智是【以不顯其相來證】他自己本身。【甲曹杰、克主杰二者都是以一切種智不現自相(事實上,甲曹杰是有現,但說不現,是指不現染著之相)來證自己】,但是一個對於這一點是用【直接證】的名相來闡釋,一個卻是用【間接證】來闡釋。克主杰的說法比較接近宗喀巴大師,因為他已經講到直接證了,而事實上,直接證和間接證本來就是應該以顯相證得與否來闡釋,但,宗喀巴大師認為要以顯相而且是直接來證。克主杰、甲曹杰這二者為什麼站在二個不同的角度,而宗喀巴大師的講法是在二者中間,此乃是為了強調一切種智和一切種智不管是以二相之門,或泯滅二相之門任何一種涵義上。總之,二者所要強調的就是所謂的一切種智現見一切種智、或一切種智現見世俗法時,是不以如同眾生心續當中無明染著的方式現見於前方的這種方式來現見。是強調這點。所以,各自遮掉二邊,然後立各自不共之宗,最後顯明宗喀巴大師在《入中論善顯密意疏》中提到的:【一切種智是以顯現一切種智本身來證到】。所以,一切種智既顯現一切種智,也可以說是【直接證到】。這一點既和甲曹杰不同,也跟克主杰不同。 總之,以追隨宗喀巴大師來看,一切種智現見一切智,原因是在那裡呢?一切種智現見一切種智的方式,並不是異於一切種智之外的其它有情眾生是以自己無明習氣所染著現見出來的世俗相,在前方,為一切種智所證到。一切種智證一切種智的方式,雖然當然不是自性有,但是好像類似於一切種智現量安立空性異於(水融於水的這一分)盡性之外(在這個不動法身之外),還有一切種智現見於前方的感覺。──這是1點。第2點──一切種智見一切種智的方式卻是以一切種智本身具有了知如所有性和盡所有性的二個作用。一切種智總相安立的時候,一切種智本身當衪證到一切法,而證到如所有性的識體,跟一切種智【是相異】的,是反體異,但是【不是自性異】,而是自性一。既然是反體異。當一切種智現證一切萬法的當下,衪證到盡所有性的作用所觀待出來的一切種智同時也現見了一切種智。所以,一切種智在運作的當下,同時也跟它是反體異,卻跟它是自性一的盡所有性的一切種智來現見。所以,衪也現見了衪自己。既不是以自己的無明習氣推動於前方來現見,也不是說就算自己沒有無明習氣,然衪現見一切種智的方式是如同其它眾生由無明習氣現見之力,現見於自己前方來見到自己。一切種智和一切種智自己是如何現見呢?因為跟衪是同一作用──即自性一反體異的這樣一個盡所有性智。由於跟一切種智本身是相異的,但衪現見到一切種智,也現見到一切萬法。現見一切種智這一分也剛好同一時刻被一切種智自己本身所現見。所以,才說:一切種智現見了一切種智,而證得了一切種智。一切種智在本體位時,現見了一切種智。一切種智本身是由於一個作用現見萬法,當然衪也現見衪自己。但是,這種了知的方法,並不是於前方的這種了知方式。但,一切種智能現見一切種智的方式,在本論後面應成派破自證分時是不相同的。因為若自證分存在,就會有能作、所作,或作者與業變成一體的過患。但,一切種智在證一切種智不會有這樣的過患。這二個是不一樣的。一切種智現見一切種智的道理既然是一種特殊能力,非其它的眾生心續當中識體能夠成辦到的,唯有佛具有這種特殊能力,所以說:一切種智現見衪自己本身。故應成派破除自證分時,有人問難說:你應成派以何理由、論式來破自證分呢?應成派認為:如果自證分存在的話,因為有自證分是自己證自己,因此,就會有作者與業成一的過患。問難者又說:如果這樣的話,應成派自己也犯同樣的過失。應成派不是說一切種智證一切種智嗎?如果一切種智自己證自己的話,難道不會有如同自證分一般,有自己自己的過患嗎?應成派說:此理由並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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