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電子報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
遠傳(4906)行銷事業處執行副總何永生表示,電信公司不是高科技公司,不做研發、沒有生產基地台、消費終端產品等,只有一張執照,且是將各項器具串流起來,提供服務給消費者,建立品牌形象就相當重要,品牌形象的建立就是要做到360度全方位經營。
在國際性的行銷廣告市場擁有超過20年資歷的何永生說,品牌是360度全方位經營,因消費者接觸品牌每個介面都是在建立品牌,無論是使用產品、看到廣告,到門市服務,都是品牌。
他強調,品牌並不是單純的打廣告、做活動、搞宣傳,製作精美的宣傳物就可達成,一個成功的品牌,對消費者必須是要有意義,且要有一個前後一致性意義。品牌的意義越豐富,消費者就會越關心這個品牌,越發持續性的跟這個品牌產生關係。
何永生表示,遠傳著重於形塑品牌文化,期望能串連各項產品與服務,讓消費者進入遠傳門市不再只是繳交帳單而已,還能同時滿足更多在3C產品與電信服務等的需求。
遠傳廣告傳遞的訊息做為高科技產品的銷售平台,也期許人與人之間不應科技發展而有所疏遠,「只有遠傳 沒有距離」就是遠傳追求的目標。
值得注意的是,中華電信去年媒體廣告費用6.02億元,年增16%,台灣大3.35億元,年減9%,遠傳3.06億元,年減23%。若單以行動業務計算,則中華電廣告花費4.4億元,台灣大3.15億元,遠傳2.34億元。
何永生說,遠傳的廣告費用雖然相對其他電信公司少,但在創新的創意下,遠傳給消費者的印象,不會特別少,今年的廣告預算與去年持平,廣告不刻意區隔消費、形象廣告,將兩者融合以提升廣告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