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變,一種較易承受的棒喝(上) 分類:地方
林啟鵬 vs.金克剛談「情變」

整理╱陳雅馨 攝影╱黃念謹



人生於世,情的需要、情的機緣、情的互動,是免不了的。而世事常新,變,反而成了世間唯一不易之理。情緣易變,緣起緣滅,苦樂於焉產生。《minE張老師月刊》(以下簡稱minE)在「情變」這個主題上,邀請了資深諮商輔導工作者林啟鵬(以下簡稱林)及前高雄「張老師基金會」負責人,現任「張老師文化」總經理金克剛(以下簡稱金),聊聊當情路成了死巷,執著到了終點,該如何面對無常的變局。下文為重點整理、節錄。

minE:關於情變,我想先請兩位從情變事件的「原配」、當事人、第三者(等),甚至其他親屬,所感受到的痛苦談起,讓我們在這個主題上可以有個同理的基礎。

情變之苦

林:先談談「原配」之苦——完整自我的假象破滅。人格有四個部分:失去、否定、虛偽和沒有被壓抑的自我。在情感關係中,我們往往尋找擁有人格中「失去的自我」的對象,祈求得到恢復完整的假象。而情變,便是將恢復完整的自我假象徹底拆毀,是得而復失的撕裂之痛,痛苦自然是加倍,甚至往往重新喚回早年的心理創傷。

許多看似古意的老實人,反而是情感背叛的高危險群。原因是他們有著不善表達的性格特質,而情感關係要求親密,亦即內在世界的表白,當一個人拙於表達自我時,他將無法經驗到親密的關係,而感受到失望或失落。甚至產生錯誤的結論:一旦找到一個「對的人」,就能夠表達無礙,而不再經歷到挫敗,也因而產生「下一個人會更好」的迷思。然而當關係進入到某個階段,所有的問題又會捲土重來。

其實這樣的人始終是非常孤單的,因為他活在內在自我封閉的世界中,缺乏心靈交流的親密接觸。

十五年前我曾經天真地想為外遇╱情變事件中的第三者舉辦支持團體,當時還引起小小的輿論騷動,結果雷聲大雨點小,報名的人數只有兩位。這凸顯了一件事,第三者是無法像情感關係中的「原配」一樣被光明正大談論的,更何況是第三者「支持」團體了。

第三者角色的難處在於他只能獨自於陰暗角落,見不得人、端不上檯面,因此所經歷的是安全感不足之苦。因為明白自己只是一段關係中的附屬品,這始終帶給他內心強大的不滿足感。

至於情變當事人的子女,則往往因為父母忙於處理情感風暴,而無暇分心照顧、安撫他們,因此這些孩子很可能面臨一種心靈上的空虛,而在生活行為、學業上出現問題;最不幸的情況是,上一代的情感陰影影響了子女日後的擇偶與親密關係。

情變,非理性力量所主導

金:啟鵬剛才提到第三者會愈要愈多,其實情變的開始就是非理性力量所主導。談到情事,就不要相信自己和對方會一直是理性的。我曾遇過一位高階主管,外遇對象也是位優秀、獨立自主的新女性,原本雙方的關係是在理性的協議下進行,但在她接連懷孕、生子,進而要求對方離婚後,關係的演變逐漸失速、脫軌。

關於情變之苦,除了剛才提到的之外,我還想談談「自我被否定之苦」。既然說親密關係是將某部分的自我坦露於對方面前,那麼在情變過程中,對方情感的收回就宛如是自我的被否定,會讓人出現「自我價值的損傷」,導致被提分手的一方陷入自責及自我低落的情緒中,開始懷疑「我哪裡不好」?

客觀角度來看,「好」或「不好」,跟「要」或「不要」在一起,之間並沒有必然的關係。然而人們很容易在非理性的情緒下,讓兩種變項輕易地串連,反覆排列出:A.我「好」,所以他「要」跟我在一起;B.我「不好」,所以他「不要」跟我在一起;C.他「要」跟我在一起,就表示我好;D.你不好,我就「不要」跟你在一起等八種組合。核心邏輯就是將自我價值與關係的維繫畫上等號。

真正跳脫情變中自我價值受損之苦,就是把自我價值的決定權重新抓回自己手上,把滋潤自我價值的責任,重新扛上自己的肩頭。

minE:我想二位對於情變之苦的分析是非常完整了。對情變當事人及其他關係人而言,情變都是難以承受之苦。無論情變的原因是如何地不遵循理性與邏輯,不過在進入一段親密關係前,我們始終是有選擇性的。關於這點,是否請二位談談踏入承諾性的關係前,我們必須注意什麼?怎樣才能讓一段關係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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